第五章 進犯行為:穩定性和自私的機器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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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哪一種ESS首先達到多數。

    個體的大多數一旦運用這兩種有條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種,所有脫離群衆的行為皆會受到懲罰,這種策略就因之稱為ESS。

     譬如說,假定所有個體都實行“留駐者赢,闖入者逃”的策略。

    就是說它們所進行的搏鬥将會是輸赢各半。

    它們絕不會受傷,也絕不會浪費時間,因為一切争端都按任意作出的慣例迅速得到解決。

    現在讓我們設想出現一個新的突變型叛逆者。

    假定它實行的是純粹的鷹的策略,永遠進攻,從不退卻,那麼它的對手是闖入者時,它就會赢;而當它的對手是留駐者時,它就要冒着受傷的很大風險。

    平均來說,它比那些按ESS任意規定的準則進行比賽的個體得分要低些。

    如果叛逆者不顧慣常的策略而試圖反其道而行之,采取“如身為留駐者就逃,如身為闖入者就進攻”的策略,那麼它的下場會更糟。

    它不僅時常受傷,而且也極少有機會赢得一場競賽。

    然而,假定由于某些偶然的變化,采用同慣例相反的策略的個體竟然成了多數,這樣它們的這種策略就會成為一種準則,偏離它就要受到懲罰。

    可以想見,我們如果連續觀察一個種群好幾代,就能看到一系列偶然發生的從一種穩定狀态跳到另一種穩定狀态的現象。

     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可能并不存在真正的任意不對稱現象。

    如留駐者實際上可能比闖入者享有更有利的條件,因為它們對當地的地形更熟悉。

    闖入者也許更可能是氣喘籲籲的,因為它必須趕到戰鬥現場,而留駐者卻是一直待在那裡的。

    兩種穩定狀态中,“留駐者赢,闖入者退”這種狀态存在于自然界的可能性更大,之所以如此的理由是比較深奧的。

    這是因為“闖入者赢,留駐者退”這種相反的策略有一種固有的自我毀滅傾向,史密斯把這種策略稱為自相矛盾的策略。

    處于這種自相矛盾中的ESS狀态的任何種群中,所有個體總是極力設法避免處于留駐者的地位:無論何時與對手相遇,它們總是千方百計地充當闖入者。

    為了做到這一點,它們隻有不停地四處流竄,居無定所,這是毫無意義的。

    這種進化趨勢,除無疑會招緻時間和精力上的損失之外,其本身往往導緻“留駐者”這一類型的消亡。

    在處于另一種穩定狀态,即“留駐者赢,闖入者退”的種群中,自然選擇偏愛努力成為留駐者的個體。

    對每一個體來說,就是要堅守一塊具體地盤,盡可能少離開,而且擺出“保衛”它的架勢。

    這種行為如大家所知,在自然界中随處可見,大家把這種行為稱為“領土保衛”。

     就我所知,偉大的個體生态學家廷伯根(NikoTinbergen)所做的異常巧妙和一目了然的試驗,再精彩不過地展示了這種行為上的不對稱性。

    [*]他有一個魚缸,其中放了兩條雄性刺魚。

    它們在魚缸的兩端各自做了巢,并各自“保衛”其巢穴附近的水域。

    廷伯根将這兩條刺魚分别放入兩個大的玻璃試管中,再把兩個試管并排放一起,隻見它們隔着玻璃管試圖相互搏鬥。

    于是産生了十分有趣的結果。

     [*]有一個來自戴維斯(N.B.Davies)的比廷伯根(Tinbergen)關于“留駐者總是勝利”的實驗更一目了然的例子,戴維斯研究的是帕眼蝶。

    廷伯根的工作成果都是在ESS理論發現之前做出的,而我在本書第一版對ESS的解釋都有些馬後炮。

    戴維斯是在ESS理論的啟發下開始構思他的蝴蝶研究。

    他發現在牛津附近的懷特姆森林中,雄性蝴蝶個體都會保衛太陽的光斑。

    雌性都受到光斑的吸引,因此光斑就成為了一個有價值的資源,值得為之而戰。

    雄性的數量大于光斑的數量,剩餘的雄性就在茂密的樹冠處等待着他們的機會。

    通過捕捉雄性,然後再将他們一個一個地釋放在一個光斑上,戴維斯發現無論先釋放的是哪一隻個體,他都會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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