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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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修城有害無利。
議者紛紛不決,故遣周詢等行視。
戩初命泾原都監許遷将兵為修城之援,及戩罷統四路,洙亟召遷還,又檄滬、士廉罷役,且召滬、士廉。
蕃部皆遮止滬、士廉等,請自備财力修城。
滬、士廉亦以屬戶既集,官物無所付,又恐違蕃部意,别生它變,日增版趣役;洙再召之,不從,洙亟命瓦亭寨都監張忠往代,滬又不受。
洙怒,命青領兵巡邊,追滬、士廉,欲以違節度斬之。
青械二人送德順軍獄,時周詢等猶未至也。
蕃部遂驚擾,争收積聚,殺吏民為亂,又詣周詢等訴。
周詢等具奏,诏釋滬、士廉,令卒城之。
參知政事範仲淹言:“劉滬、董士廉元禀回路都部署節制往修水洛城,即非二人擅興。
況劉滬是沿邊有名将佐,累有戰功,國家且須愛惜,不可輕棄。
董士廉是朝廷京官,亦與将佐一例枷勘,更未合事理。
伏望聖慈特遣中使乘驿往彼,委魚周詢、周惟德取勘劉滬等所犯因依情罪聞奏,仍送邠州拘管,聽候朝旨。
” 範仲淹等意欲複古勸學,數言興學校,本行實,诏近臣議。
于是宋祁、王拱辰、張方平、歐陽修等八人合奏曰:“教不本于學校,士不察于鄉裡,則不能核名實。
有司束以聲病,學者專于記誦,則不足盡人材。
謹參考衆說,擇其便于今者,莫若使士皆土著而教之于學校,然後州縣察其履行,學者自皆修饬矣。
”乙亥,下诏令州縣皆立學,本道使者選屬部官為教授,三年而代;選于吏員不足,取于鄉裡宿學有道業者,三年無私譴,以名聞。
士須在學習業三百日,乃聽預秋賦;舊嘗充賦者,百日而止。
親老無兼侍,取保任,聽學于家。
三場,先策,次論,次詩賦,通考為去取,而罷貼經墨義。
又以舊制用詞賦,聲病偶切,立為考式,一字違忤,已在黜落,使博識之士,臨文拘忌,俯就規檢,美文善意,郁而不申。
如白居易《性習相近遠賦》,獨孤绶《放訓象賦》,皆當時試于禮部,對偶之外,自有意義可觀。
宜許仿唐體,使馳騁于其間。
士子通經術,願對大義者,試十道,以曉析意義為通,五通為中格;三史科取其明史意而文理可采者;明法科試斷案,假立甲乙罪,合律令法意、文理優者為上等。
庚辰,錄唐郭子儀後。
壬午,以國子監直講石介直集賢院,兼國子監直講。
時韓琦乞召試介,诏特除之。
甲申,免衡、道州、桂陽監民經猺賊劫掠者賦役一年。
丙戌,丁度等上《答迩英聖問》一卷。
帝指其中事體大者六事,付中書、樞密院,令奉行之。
丁亥,遼以宣政殿學士楊佶參知政事。
高麗貢于遼。
诏權停貢舉。
先是遼人犯法,例須漢人禁勘,受枉者多,太弟重元請五京各置警巡使,從之。
夏,四月,乙未,監察禦史裡行李京言:“近聞契丹築二城于西北,南接代郡,西交元昊,廣袤數百裡,盡徙沿邊生戶及豐州,麟州被虜人口居之,使絕歸漢之路。
違先朝誓書,為賊聲援,其畜計不淺。
況國家前年方修河北沿邊故滿城、陰城,再盟之後,尋即罷役。
請下河東安撫司诘其因依,或因賀乾元節使人還,責以信誓,使罷二城,以破未然之患。
”從之。
丙申,诏:“湖南民誤為征猺軍所殺者,賜帛存撫其家。
” 丁酉,以宜州蠻區希範叛,命京西轉運案察使杜杞為廣南西路轉運案察使兼安撫使。
戊戌,帝謂輔臣曰:“自昔小人多為朋黨,亦有君子之黨乎?”範仲淹對曰“臣在邊時,見好戰者自為黨,而怯戰者亦自為黨,其在朝廷,邪正之黨亦然,惟聖心所察耳。
苟朋而為善,于國家何害也!” 初,呂夷簡罷相,夏竦授樞密使,複奪之,代以杜衍,同時進用富弼、韓琦、範仲淹在二府,歐陽修等為谏官,石介作《慶曆聖德詩》,言進賢退奸之不易。
奸,蓋斥夏竦也,竦銜之。
而仲淹等皆修素所厚善,修言事一意徑行,略不以形迹嫌疑顧避。
竦因與其黨造為黨論,目衍、仲淹及修為黨人。
修乃作《朋黨論》上之,略曰:“臣謂小人無朋,惟君子則有之。
小人所好者利祿,所貪者财貨。
當其同利之時,暫相黨引,及其見利而争先,或利盡而交疏,則反相賊害。
君子則不然,所守者道義,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節。
以之修身,則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國,則同心而共濟;終始如一,此君子之朋也。
為人君者,但當退小人之僞朋,用君子之真朋,則天下治矣。
”于是為黨論者惡修,摘語其情狀,至使内侍藍元震上疏言:“範仲淹、歐陽修、尹洙、餘靖,前日蔡襄謂之四賢。
斥去未幾,複還京師。
四人得時,遂引蔡襄以為同列。
以國家爵祿為私惠,膠固朋黨,遞相提挈,不過三二年,布滿要路,則誤朝迷國,誰敢有言?”帝不信。
己亥,帝以上封者言河東刍糧不繼,數請廢麟州,命右正言歐陽修往河東與轉運使議之。
初,河東轉運使張奎于晉州鑄鐵錢,而民多盜鑄,又,晉州礬歲課益虧,并下修計度之。
庚子,以度支判官李絢為京西轉運案察使。
時範雍知河南,王舉正知許州,任中師知陳州,任布知河陽,并二府舊臣,絢皆以不才奏之。
居半歲,召入,修起居注。
絢,邛州人。
己酉,監修國史章得象上新修《國朝會要》。
壬子,判國子監王拱辰等言:“首善當自京師。
今國子監制度狹小,不足以容學者,請以錫慶院為太學,葺講殿,備臨幸,以潞王宮為錫慶院。
”從之。
始,狄青械劉滬、董士廉送德順軍獄,尋有诏釋二人,令往水洛城訖役,須勘到罪狀,别聽旨。
丙辰,谏官歐陽修言:“自西事以來,擢用邊将,能立功效者殊少。
惟範仲淹築大順城,種世衡築青澗城,劉滬築水路城;滬尤為艱勤,功不在二人下。
今若曲加輕沮,則武臣無複為朝廷作事。
且滬若不在水洛,恐它人不能綏撫,苟别緻生事,則蕃部更難招輯,望聖意斷而行之。
”餘靖亦言:“乞早降指揮谕魚周詢,如所築新城實利,即應留滬等專守此城,招撫蕃部,仍以此意誡敕狄青、尹洙,今後行事不可如此倉卒。
朝廷若以滬與青等既有私隙,不欲令在一路,則甯移青等,不可移滬,
議者紛紛不決,故遣周詢等行視。
戩初命泾原都監許遷将兵為修城之援,及戩罷統四路,洙亟召遷還,又檄滬、士廉罷役,且召滬、士廉。
蕃部皆遮止滬、士廉等,請自備财力修城。
滬、士廉亦以屬戶既集,官物無所付,又恐違蕃部意,别生它變,日增版趣役;洙再召之,不從,洙亟命瓦亭寨都監張忠往代,滬又不受。
洙怒,命青領兵巡邊,追滬、士廉,欲以違節度斬之。
青械二人送德順軍獄,時周詢等猶未至也。
蕃部遂驚擾,争收積聚,殺吏民為亂,又詣周詢等訴。
周詢等具奏,诏釋滬、士廉,令卒城之。
參知政事範仲淹言:“劉滬、董士廉元禀回路都部署節制往修水洛城,即非二人擅興。
況劉滬是沿邊有名将佐,累有戰功,國家且須愛惜,不可輕棄。
董士廉是朝廷京官,亦與将佐一例枷勘,更未合事理。
伏望聖慈特遣中使乘驿往彼,委魚周詢、周惟德取勘劉滬等所犯因依情罪聞奏,仍送邠州拘管,聽候朝旨。
” 範仲淹等意欲複古勸學,數言興學校,本行實,诏近臣議。
于是宋祁、王拱辰、張方平、歐陽修等八人合奏曰:“教不本于學校,士不察于鄉裡,則不能核名實。
有司束以聲病,學者專于記誦,則不足盡人材。
謹參考衆說,擇其便于今者,莫若使士皆土著而教之于學校,然後州縣察其履行,學者自皆修饬矣。
”乙亥,下诏令州縣皆立學,本道使者選屬部官為教授,三年而代;選于吏員不足,取于鄉裡宿學有道業者,三年無私譴,以名聞。
士須在學習業三百日,乃聽預秋賦;舊嘗充賦者,百日而止。
親老無兼侍,取保任,聽學于家。
三場,先策,次論,次詩賦,通考為去取,而罷貼經墨義。
又以舊制用詞賦,聲病偶切,立為考式,一字違忤,已在黜落,使博識之士,臨文拘忌,俯就規檢,美文善意,郁而不申。
如白居易《性習相近遠賦》,獨孤绶《放訓象賦》,皆當時試于禮部,對偶之外,自有意義可觀。
宜許仿唐體,使馳騁于其間。
士子通經術,願對大義者,試十道,以曉析意義為通,五通為中格;三史科取其明史意而文理可采者;明法科試斷案,假立甲乙罪,合律令法意、文理優者為上等。
庚辰,錄唐郭子儀後。
壬午,以國子監直講石介直集賢院,兼國子監直講。
時韓琦乞召試介,诏特除之。
甲申,免衡、道州、桂陽監民經猺賊劫掠者賦役一年。
丙戌,丁度等上《答迩英聖問》一卷。
帝指其中事體大者六事,付中書、樞密院,令奉行之。
丁亥,遼以宣政殿學士楊佶參知政事。
高麗貢于遼。
诏權停貢舉。
先是遼人犯法,例須漢人禁勘,受枉者多,太弟重元請五京各置警巡使,從之。
夏,四月,乙未,監察禦史裡行李京言:“近聞契丹築二城于西北,南接代郡,西交元昊,廣袤數百裡,盡徙沿邊生戶及豐州,麟州被虜人口居之,使絕歸漢之路。
違先朝誓書,為賊聲援,其畜計不淺。
況國家前年方修河北沿邊故滿城、陰城,再盟之後,尋即罷役。
請下河東安撫司诘其因依,或因賀乾元節使人還,責以信誓,使罷二城,以破未然之患。
”從之。
丙申,诏:“湖南民誤為征猺軍所殺者,賜帛存撫其家。
” 丁酉,以宜州蠻區希範叛,命京西轉運案察使杜杞為廣南西路轉運案察使兼安撫使。
戊戌,帝謂輔臣曰:“自昔小人多為朋黨,亦有君子之黨乎?”範仲淹對曰“臣在邊時,見好戰者自為黨,而怯戰者亦自為黨,其在朝廷,邪正之黨亦然,惟聖心所察耳。
苟朋而為善,于國家何害也!” 初,呂夷簡罷相,夏竦授樞密使,複奪之,代以杜衍,同時進用富弼、韓琦、範仲淹在二府,歐陽修等為谏官,石介作《慶曆聖德詩》,言進賢退奸之不易。
奸,蓋斥夏竦也,竦銜之。
而仲淹等皆修素所厚善,修言事一意徑行,略不以形迹嫌疑顧避。
竦因與其黨造為黨論,目衍、仲淹及修為黨人。
修乃作《朋黨論》上之,略曰:“臣謂小人無朋,惟君子則有之。
小人所好者利祿,所貪者财貨。
當其同利之時,暫相黨引,及其見利而争先,或利盡而交疏,則反相賊害。
君子則不然,所守者道義,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節。
以之修身,則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國,則同心而共濟;終始如一,此君子之朋也。
為人君者,但當退小人之僞朋,用君子之真朋,則天下治矣。
”于是為黨論者惡修,摘語其情狀,至使内侍藍元震上疏言:“範仲淹、歐陽修、尹洙、餘靖,前日蔡襄謂之四賢。
斥去未幾,複還京師。
四人得時,遂引蔡襄以為同列。
以國家爵祿為私惠,膠固朋黨,遞相提挈,不過三二年,布滿要路,則誤朝迷國,誰敢有言?”帝不信。
己亥,帝以上封者言河東刍糧不繼,數請廢麟州,命右正言歐陽修往河東與轉運使議之。
初,河東轉運使張奎于晉州鑄鐵錢,而民多盜鑄,又,晉州礬歲課益虧,并下修計度之。
庚子,以度支判官李絢為京西轉運案察使。
時範雍知河南,王舉正知許州,任中師知陳州,任布知河陽,并二府舊臣,絢皆以不才奏之。
居半歲,召入,修起居注。
絢,邛州人。
己酉,監修國史章得象上新修《國朝會要》。
壬子,判國子監王拱辰等言:“首善當自京師。
今國子監制度狹小,不足以容學者,請以錫慶院為太學,葺講殿,備臨幸,以潞王宮為錫慶院。
”從之。
始,狄青械劉滬、董士廉送德順軍獄,尋有诏釋二人,令往水洛城訖役,須勘到罪狀,别聽旨。
丙辰,谏官歐陽修言:“自西事以來,擢用邊将,能立功效者殊少。
惟範仲淹築大順城,種世衡築青澗城,劉滬築水路城;滬尤為艱勤,功不在二人下。
今若曲加輕沮,則武臣無複為朝廷作事。
且滬若不在水洛,恐它人不能綏撫,苟别緻生事,則蕃部更難招輯,望聖意斷而行之。
”餘靖亦言:“乞早降指揮谕魚周詢,如所築新城實利,即應留滬等專守此城,招撫蕃部,仍以此意誡敕狄青、尹洙,今後行事不可如此倉卒。
朝廷若以滬與青等既有私隙,不欲令在一路,則甯移青等,不可移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