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 “石頭”撰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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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頭”撰記——從通靈寶玉和神瑛侍者說開去 我國的古典小說總是寫前人、别人的故事,絕少寫自己的實事,尤其是長篇小說,幾無例外地用第三人稱。

    較晚的沈複《浮生六記》是用第一人稱的,但那是一部家庭、夫婦生活的回憶錄,應算作記叙兼抒情的散文。

    晚清吳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劉鹗的《老殘遊記》,雖标“目睹”、“遊記”,以示所寫的是見聞實事,但仍借自号“九死一生”者和自号“老殘”者的經曆為情節線索。

    用的是第三人稱,卻多了第一人稱的局限。

    看來,兩種描述方式之所長,亦如魚與熊掌,不可得兼。

    但《紅樓夢》卻是個例外:曹雪芹創造性地在叙述方式上把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巧妙結合起來,一方面向讀者顯示小說所寫内容是“我”“親自經曆的陳迹故事”(第一回),另一方面又不至于處處受到這個“我”的耳目聞見的可能性的限制。

    這是别出心裁的。

     曹雪芹假托小說是空空道人從石頭上抄錄下來的,他自己僅僅做一點披閱增删、纂目分回和題書名的工作。

    曹雪芹讓“石頭”來充當作者(如甲戌本《凡例》所謂“石上大書一篇故事,則系石頭所記之往來”),同時讓它代替“我”的角色(它常常自稱“蠢物”)在小說中出現。

    如果說小說是第一人稱,則石頭并非一般小說中虛構人物“我”,它僅僅是個無生命的物體,一塊挂在賈寶玉頸上的通靈玉,并不與小說中的人物對話,發生交往關系。

    所以故事仍不妨以第三人稱的角度自由展開。

    那麼,小說的叙述是否就與通常第三人稱方式一樣呢?也不。

    這塊青埂峰下的極大的頑石之所以“幻形入世”,變成扇墜大小的美玉來到人間,雖然書上說是因為“打動凡心,也想去享一享這榮華富貴”,其實,曹雪芹安排給它的任務,卻是讓它伴着小說主角賈寶玉,充當一名随行記者,以便它“劫終之日”将自己經曆之事寫成故事。

     有人以為頑石投胎成了賈寶玉,賈寶玉的前身便是石頭;至于他銜玉而生,那是表明他有如此來曆的标記。

    如果真是這樣,賈寶玉便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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