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十六 五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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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光元年七月癸卯,京都、郡國十三地震。

    九月戊申,郡國二十七地震。

    二年,京都、郡國三十二地震。

    三年,京都、郡國二十三地震。

    是時,以讒免太尉楊震,廢太子。

    四年十一月丁巳,京都、郡國十六地震。

    時安帝既崩,閻太後攝政,兄弟閻顯等并用事,遂斥安帝子。

    更征諸國王子,未至,中黃門遂誅顯兄弟。

     順帝永建三年正月丙子,京都、漢陽地震。

    漢陽屋壞殺人,地坼湧水出。

    是時,順帝阿母宋娥及中常侍張昉等用權。

     陽嘉二年四月己亥,京都地震,是時,爵号宋娥為山陽君。

    四年十二月甲寅。

    京都地震。

     永和二年四月丙申,京都地震。

    是時宋娥構奸誣罔,五月事覺,收印绶,歸田裡。

    十一月丁卯,京都地震。

    是時,太尉王龔以中常侍張昉等專弄國權,欲奏誅之,時龔宗親有以楊震行事谏之止雲。

    三年二月乙亥,京都、金城、隴西地震裂,城郭、室屋多壞,壓殺人。

    閏月己酉,京都地震。

    十月,西羌二千餘騎入金城塞,為涼州害。

    四年三月乙亥,京都地震。

    五年二月戍申,京都地震。

     建康元年正月,涼州部郡六地震。

    從去年九月以來至四月,凡百八十地震,山谷坼裂,壞敗城寺,傷害人、物。

    三月,護羌校尉趙沖為叛胡所殺。

    九月丙午,京都地震。

    是時,順帝崩,梁太後攝政,欲為順帝作陵,制度奢廣,多壞吏民冢。

    尚書栾巴谏事,太後怒。

    癸卯,诏書收巴下獄,欲殺之。

    丙午,地震,于是太後乃出巴,免為庶人。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庚寅,京都地震。

    九月丁卯,京都地震。

    是時,梁太後攝政,兄冀持權。

    至和平元年,太後崩,然冀猶秉政專事,至延熹二年,乃誅滅。

    三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又震。

     元嘉元年十一月辛巳,京都地震。

    二年正月丙辰,京都地震。

    十月乙亥,京都地震。

     永興二年二月癸卯,京都地震。

     永壽二年十二月,京都地震。

     延熹四年,京都、右扶風、涼州地震。

    五年五月乙亥,京都地震。

    是時,桓帝與中常侍單超等謀誅除梁冀,聽之,并使用事專權。

    又鄧皇後本小人,性行無恒,苟有顔色,立以為後,後卒坐執左道廢,以憂死。

    八年九月丁未,京都地震。

     靈帝建甯四年二月癸卯,地震。

    是時,中常侍曹節、王甫等皆專權。

     熹平二年六月,地震。

    六年十月辛醜,地震。

     光和元年二月辛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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