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魯魏劉列傳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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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議奏曰: 夫陰陽之氣,相扶而行,發動用事,各有時節。

    若不當其時,則物随而傷。

    王者雖質文不同,而茲道無變,四時之政,行之若一。

    《月令》,周世所造,而所據皆夏之時也,其變者為正朔、服色、犧牲、徽号、器械而已。

    故曰:「殷因于夏禮,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

    」《易》曰:「潛龍勿用。

    」言十一月、十二月陽氣潛臧,未得用事。

    雖煦噓萬物,養其根荄,而猶盛陰在上,地凍水冰,陽氣否隔,閉而成冬。

    故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

    馴緻其道,至堅冰也。

    」言五月微陰始起,至十一月堅冰至也。

     夫王者之作,因時為法。

    孝章皇帝深惟古人之道,助三正之微,定律着令,冀承天心,順物性命,以緻時雍。

    然從變改以來,年歲不熟,谷價常貴,人不甯安。

    小吏不與國同心者,率入十一月得死罪賊,不問曲直,便即格殺,雖有疑罪,不複谳正。

    一夫籲嗟,王道為虧,況于衆乎?《易》十一月「君子以議獄緩死」。

    可令疑罪使詳其法,大辟之科,盡冬月乃斷。

    其立春在十二月中者,勿以報囚如故事。

     後卒施行。

     恭再在公位,選辟高第,至列卿郡守者數十人。

    而其耆舊大姓,或不蒙薦舉,至有怨望者。

    恭聞之,曰:「學之不講,是否憂也。

    諸生不有鄉舉者乎?」終無所言。

    恭性謙退,奏議依經,潛有補益,然終不自顯,故不以剛直為稱。

    三年,以老病策罷。

    六年,年八十一,卒于家。

     以兩子為郎。

    長子謙,為隴西太守,有名績。

    謙子旭,官至太仆,從獻帝西入關,與司徒王允同謀共誅董卓。

    及李B23F入長安,旭與允俱遇害。

     丕字叔陵,性沉深好學,孳孳不倦,遂杜絕交遊,不答候問之禮。

    士友常以此短之,而丕欣然自得。

    遂兼通《五經》,以《魯詩》、《尚書》教授,為當世名儒。

    後歸郡,為督郵功曹,所事之将,無不師友待之。

     建初元年,肅宗诏舉賢良方正,大司農劉寬舉丕。

    時對策者百有餘人,唯丕在高第,除為議郎,遷新野令。

    視事期年,州課第一,擢拜青州刺史。

    務在表賢明,慎刑罰。

    七年,坐事下獄司寇論。

     元和元年征,再遷,拜趙相。

    門生就學者常百科人,關東号之曰「《五經》複興魯叔陵」。

    趙王商嘗欲避疾,便時移住學官,丕止不聽。

    王乃上疏自信,诏書下丕。

    丕奏曰:「臣聞《禮》,諸侯薨于路寝,大夫卒于嫡室,死生有命,未有逃避之典也。

    學官傳五帝之道。

    修先王禮樂教化之處,王欲廢塞以廣遊宴,事不可聽。

    」诏叢丕言,王以此憚之。

    其後帝巡狩之趙,特被引見,難問經傳,厚加賞賜。

    在職六年,嘉瑞屢降,吏人重之。

     永元二年,遷東郡太守。

    丕在二郡,為人修通溉灌,百姓殷富。

    數薦達幽隐名士。

    明年,拜陳留太守。

    視事三期,後坐禀貧人不實,征司寇論。

     十一年複征,再遷中散大夫。

    時,侍中賈逵薦丕道藝深明,宜見任用。

    和帝因朝會,召見諸儒,丕與侍中賈逵、尚書令黃香等相難數事,帝善丕說,罷朝,特賜冠帻履襪衣一襲。

    歪因上疏曰:「臣以愚頑,顯備大位,犬馬氣衰,猥得進見,論難于前,無所甄明,衣服之賜,誠為優過。

    臣聞說經者,傳先師之言,非從己出,不得相讓;相讓則道不明,若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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