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案 奪面老屋 · 2

關燈
關上左左右右地看着,說:“這個電燈開關上,也沒有血指紋。

    開關已經被噴濺血迹污染,所以汗液指紋也提不到了。

    ” 我擡頭看了一眼房間屋頂正中的節能燈,說:“燈是開着的,說明兩個問題。

    一是作案時間是昨晚,二是被害人開燈的可能性大。

    既然兇手在作案後沒有關燈,那麼也不會留下他的血指紋。

    ” “鄭金氏就仰卧在這個小方桌上,臀部在方桌邊緣外面。

    ”一個熟悉現場情況的技術員應我們的要求簡要介紹現場初勘時候的狀态,“也就是說上半身被人按在桌子上緻傷的,而鄭慶華是右側卧位蜷縮在竈台邊的。

    ” “你是說女死者是固定體位被襲擊,男死者是經過搏鬥後死亡,是吧?”我說。

     “對。

    ”技術員說,“我就是這個意思。

    ” “現場有翻動嗎?”陳詩羽問。

     “沒有,整個現場沒有絲毫翻動。

    ”技術員說。

     “可以排除侵财案件嗎?”我問。

     技術員說:“好像還排除不掉。

    專案組那邊好像有一點兒什麼線索,等你們屍檢完後,再去問問就好了。

    聽說,他們認為,如果是很熟悉的人作案,就知道值錢的東西放在哪裡了,沒必要翻找,直接去拿就可以了。

    你們也看到了,老兩口家徒四壁,估計也不會有什麼大筆錢财。

    ” “哦。

    ”我見中心現場血迹雖然淩亂,但是根據死者的體位和血迹,可以判斷兇手按住女死者砍殺後,又在屋内和男死者有個短暫的搏鬥,因為實力懸殊,所以男死者也重傷不治。

    中心現場重建幾乎可以敲定,但是就算敲定了,也不能對案犯的刻畫和案件的分析有什麼突破性的幫助。

     “現在大家都确定兇手的出入口在大門了嗎?”我問技術員。

     技術員斬釘截鐵地點點頭,說:“這個絕對可以确定。

    四周的院牆兩米多高,如果有人攀爬,我們可以很輕易地在牆壁上找到攀爬痕迹。

    之前我們剛到現場的時候,首先是對四周的牆壁進行了勘查,四周的窗戶都有鐵欄杆,沒人能鑽得進來,院牆的牆頂也都完好,沒有發現任何攀爬、踩踏的痕迹。

    ” “如果有人攀爬牆壁還不被我們發現,隻有三種情況:一是勘查時間和案發時間隔太久,痕迹消失;二是下大雨,把痕迹沖刷幹淨;三是牆壁低矮,兇手可以直接跳越。

    這三種情況,都不符合本案,所以可以肯定兇手是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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