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案 孩子們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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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驚訝,這種驚訝甚至超過了朱大隊稱呼陳詩羽為小羽毛。

     “是啊,認定了,就是3歲男孩的鞋子。

    ”朱大隊說,“他想賴也賴不掉。

    ” “可是這個劉兆國為什麼要殺人?”我問。

     “我說了不是殺人案件嘛。

    ”朱大隊說,“我們偵查部門也納悶啊,這四個孩子的家庭和劉兆國沒有任何矛盾啊,甚至5歲的孩子,還是劉兆國的堂侄子,他怎麼可能殺人呢?經過審訊,他供認不諱,才知道是怎麼回事。

    ” “怎麼回事?” “案發當天下午4點多一點兒,他騎車去自家田地裡整理玉米稈。

    到村口的時候,幾個孩子吵着鬧着要坐他的三輪車去玩,他也沒拒絕,就帶上了四個孩子。

    可是沒想到,行駛到案發現場水塘邊的時候,三輪車翻了,幾個孩子全部掉進了水裡。

    因為他不會遊泳,所以不敢去救。

    ” “那為什麼不回來喊人?” “他怕擔責任呗,有逃避的意識,釀下了大禍。

    ”朱大隊搖了搖頭,說,“他這已經從過失犯罪升級到了間接故意殺人了,能判上十幾年呢。

    ” “就這樣?沒了?”我問。

     “沒了。

    我們和家屬解釋了,家屬都表示信服,要求劉兆國給予賠償。

    ”朱大隊說,“估計他沒有什麼賠償能力,政府會給予家屬一些撫恤吧。

    ” “現在是人命的問題,不是錢的問題。

    ”我總覺得有些不對勁,心裡充滿了不安,說,“那三輪車的勘查結果怎麼樣?” “三輪車倒是沒有什麼問題。

    ”朱大隊說,“浸濕了,現在也幹了,車上到處都是損傷,也看不出哪一處是這次形成的了。

    ” “那車上有沒有平行矩陣排列的圓形凸起?”我一邊問,一邊翻動着電腦裡三輪車的照片。

    很顯然,這輛三輪車上,并沒有可以形成兩名孩子背部壓迹的東西。

     “那倒沒有。

    ”朱大隊說,“但是現在我讓技術人員對三輪車進行勘查,找一些DNA和鞋印,現在也找到了一些痕迹物證,定他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 “現在不是定罪的問題啊。

    ”我說,“是定啥罪的問題啊!” “什麼定啥罪?”朱大隊說,“案件事實很清楚了,你提出的疑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直接幫助了我們破案。

    當然,這些疑問也都順利解決了。

    現在你還有什麼疑問嗎?” “我也說不出來有什麼疑問,但我就是心裡覺得有些不對勁。

    ”我說,“給我一晚上的時間捋一捋,你也暫時别結束此案。

    ” “好吧。

    ”朱大隊表面上應允了我,但我看得出來,他已經把這個包袱給放下了。

     我卻無法丢下這個包袱。

     晚上回到賓館,我就開始在腦海裡回顧今天的工作内容,想找出自己的心理根結:究竟是什麼讓我覺得不對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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