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節 九寶蓮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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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經八本在電信局上班的員工(當時好像電信和移動還沒分家),但他不好好上班,常年泡在馬三的遊戲廳裡玩大滿貫,當時在我市,電信和銀行這兩個單位幾乎是僅有的能全額發放工資的兩個單位,當時就連市直各局都連續幾個月不發工資。

    即使是這樣,大恒也不太珍惜這個來之不易的工作機會,工資發下來不到一個禮拜,大恒肯定全額交給馬三。

     馬三是見過世面的混子,不太在意千八百的小錢,而且馬三對大恒的做法也挺江湖的。

    每當大恒又把工資輸光以後,馬三總是會給他扔20塊錢打車錢。

    每當大恒馬上要拍爆機卻沒錢的時候,馬三總是讓小兄弟給他上分,帳以後再算,如果大恒實在近期沒錢那也就算了。

    每當大恒口袋裡一分錢沒有來遊戲廳看熱鬧的時候,馬三就會把他拉出去吃點燒烤當宵夜,喝點酒什麼的。

     所以全市上百家遊戲廳大恒都不去,隻來馬三這,而且和馬三稱兄道弟,關系不錯。

     馬三更加認為要和大恒搞好關系是在一天深夜大恒在遊戲廳裡看熱鬧被馬三拉出去吃燒烤時大恒說的一句話以後。

    大恒當時是這樣說的:“現在咱們市的手機越來越多了,但是我大恒就有這本事,無論是138的号還是139的号,隻要他開機,我就知道他大概在哪!”。

     馬三知道,像是張嶽、馬三這樣的人,需要找人的時候實在太多了。

    像大恒這樣的人,忒有用了。

     這次,馬三該用上這個關系了,當天晚上,馬三把大恒約到了自己的遊戲廳。

     “大恒,你上次不是說隻要對方手機開機,你就能知道他大概在哪兒嗎?” “三兒,我大恒是吹牛逼的人嗎?在我們機房就能看到!” “那好,幫我查個人,我告訴你他手機号” “操,這是他嗎的違法的,要是被知道了我工作肯定沒了,說不定還得進去!” “扯淡,我馬三是什麼人你知道不?”的确,馬三跟了張嶽這麼久,現在也已經30來歲了,在我市也得算是成名已久的大混子了。

    大混子有個優點:一旦折進去肯定不亂咬人。

     “三兒,你的為人我知道,但是……” “這是一萬塊,你先拿着。

    等事情辦妥,我再給你一萬” “三兒,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 “你咋還這麼墨迹呢!不就這點事兒嗎?我現在把手機号碼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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