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節 10年後,我殺你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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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了,這塊玉,至少賣三萬!三萬在八十年代是個什麼概念? 小紀這個人有個最大的缺點,就是大嘴巴。

    回到市裡,高度興奮之下他把這件事說給了幾個同道中人,而這幾個同道中人裡面就有李老棍子的手下。

     看來,人,還是低調些好。

     第二天的晚上,李老棍子他們又去了那個村子。

    他們晚上去盜了被水沖過的殘墓,結果什麼都沒挖到,但是他們在鄰村又收到一塊和小紀一塊一模一樣的玉!他們都是專搞文物的,一看就明白,這塊玉和小紀的那一塊是一對。

     根據他們估計,如果這一對玉拿到一起在地下文物黑市賣的話,起碼能賣20萬,而如果單賣的話,最多也能隻能賣4萬。

     所以李老棍子就希望能把小紀的這塊玉買過來,湊成一對去賣。

    前文提到過,張浩然在八三年嚴打時被定的罪名是“流氓團夥二号頭目”,而當時的“流氓團夥一号頭目”就是李老棍子。

    和張浩然被放出來以後改單幹不一樣,李老棍子出來以後又拉起了一彪人馬,專攻文物! 前文提到過,路偉是膽小鬼、二虎和三虎子是土流氓、張浩然是有勇無謀,他們都不可能成為當時本市名頭最響的流氓,即使趙紅兵他們不收拾他們,劉海柱等人一樣能收拾他們。

    李老棍子則不同,他刑滿釋放後是本市當時毫無争議的黑道一哥。

    因為他在八三年以前就是本市最有名的流氓之一,從“老棍子”這個綽号就可以看出他混的時間有多長。

    而且他出獄以後一直在盜墓、倒賣文物,是當時混子中最有錢的人物,幾乎每天晚上都在全市最有名的飯店擺上幾桌,風頭一時無兩。

    可以說,在八三年嚴打前,劉海柱是可以與其齊名的人物,但劉海柱出獄以後做起了正當的小本生意,修了幾年自行車,雖然還有很多小兄弟,但這些小兄弟也都是敬佩劉海柱的為人才跟着他混,而這些小兄弟也都是有着自己的小本生意,并不是跟着劉海柱混飯吃,隻是都覺得自己是“大俠”,性格相投,所以還是混在一起。

     和同時出獄的劉海柱的俠義之風不同的是,此人心狠手辣、極為陰險,為了自己的利益連自己手下的兄弟都可以殺,後來二狗知道,他連警察都敢殺! 李老棍子又高又瘦,是個近視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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