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流浪播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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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家在南方的家産情況,據曹頫向康熙皇帝報告,是“江南含山縣田二百餘畝,蕪湖縣一百餘畝,揚州舊房一所。

    ”而據繼任江甯織造隋赫德的查抄報告,則是“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處,共計四百八十三間;地八處,共十九頃零六十七畝;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

    餘則桌椅床杌舊衣零星等件及當票百餘張外,并無别項,……外有所欠曹頫銀連本利三萬二千餘兩。

    這些房地人口,都”荷蒙皇上浩蕩天恩,特加賞赉“,給了隋赫德了。

    至于北京方面的财産,據曹頫報告,是”惟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鮮魚口空房一所:通州典地六百畝;張家灣當鋪一所,本銀七千兩。

    ”而隋赫德則說:“曹頫家屬,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資養贍;今其家屬不久回京,奴才應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撥給。

    ”故此他家在京的房子和奴仆,并未完全抄沒,還頗有一些殘餘舊業,幸而得存。

    但詳細情形,那就無法得知了。

     曹家在北京的最早的一處房屋,據曹寅的詩句的自注,是在内城(那時八旗人都住内城,外城隻是漢民的住處)東南角的貢院鄰近。

    這所住宅,舍南有修柯濃蔭,門外有老槐參天;因為地點是靠近城角以内,所以擡頭望得見參差的城郭,宅門并且是“面寒城”而開的;宅内有小園,名曰芷園,園裡有花木清陰、長渠細溜、白石蒼苔,又有西堂、鵲玉軒、春帆齋、懸香閣,有桂樹,有棠杜,有馬纓,有垂柳……。

    這所宅園,當是曹世選随多爾衮入關進京以後的第一個住所,這一帶本來多有明代園子,旗人們來了,就都分配占居了。

     稍後的曹家住所,似乎在西城又增添了一處。

    這也是有些線索可尋的。

    原來康熙幼年因“避痘”的緣故,不是在宮内長大的,而是随保母人等住在紫禁城西華門外以北、西筒子河西岸、後為福佑寺的那個府邸裡。

    康熙所賴以撫育成長的保母就是曹玺之妻、曹寅之母——後來康熙南巡時曾稱為“吾家老人”、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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