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背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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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铐的女公爵!起初我覺得這個想法挺有趣的。

    如果我們兩人都被起訴了,那麼她可能會重新考慮跟我離婚的事吧。

    (畢竟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嘛。

    )而且,如果她每個月都要向緩刑犯監督官彙報的話,那她對其他男人的吸引力絕對會大打折扣。

    絕對是這麼回事。

     但是,不,我絕不能讓這種事情發生。

    她是我兩個孩子的母親,這才是重點。

     律師的解釋讓我如釋重負,他說,遇到像我這樣的案子,每一個人都會選擇和政府合作——如果我不合作,而是應戰并輸掉官司的話,我會判到30年。

    直接認罪的話,我會判6~7年,但這樣一來女公爵就會被起訴,這是我完全無法接受的。

     所以,我選擇了合作。

     丹尼也被起訴了,他也選擇了合作,比爾特莫爾和門羅·帕克的員工亦是如此。

    丹尼被判刑20個月,比爾特莫爾和門羅·帕克的員工被判緩刑。

    接下來,維克多也被起訴,他也選擇了合作,被判刑8年。

    之後是“笨鞋匠”史蒂夫·馬登,“世界級的堕落人物”艾略特·拉維尼,他們兩人都認罪了。

    艾略特判了3年,史蒂夫3年半。

    最後是“新澤西大廚”丹尼斯·蓋托。

    他不肯與政府合作,而是要打官司,最終被判定有罪。

    唉,法官判了他10年。

     “假發佬”安迪·格林僥幸逃脫,“愣頭”肯尼·格林亦僥幸逃脫,不過他本性難改。

    多年後,他因一個與Stratton完全無關的欺詐案被起訴。

    和其他人一樣,他也選擇了合作,被判刑1年。

     在此過程中,我和女公爵又陷入了愛河,唯一的問題是,我們分别和其他的人相愛了。

    我訂婚了,但最後兩人還是分開了。

    而她結婚了,而且到今天兩人依然在一起。

    她住在加州,距我僅幾英裡遠。

    經曆了充滿怨恨與不快的幾年後,我和女公爵終于和解了。

    我們現在相處得非常好——部分原因是她是位很棒的女士,但最重要的是因為,她現任老公人的确很好。

    我們共同擁有孩子的監護權,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他們。

     諷刺的是,從被起訴到最終入獄——在一所聯邦監獄服刑22個月——這中間竟耗時5年之久。

    然而,我永遠都猜不到的是,過去那5年竟然會和那之前的日子一樣的瘋狂和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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