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 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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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署年月官職,皆可疑也。

    或謂今本館閣錄為四庫館臣從永樂大典內輯出,安保其無所脫誤,則又不然。

    餘嘗假得友人于思泊省吾所藏舊鈔本,其先歷為章壽康、葉德輝所藏,有楊守敬及葉氏手跋。

    其續錄中,有錢大昕手鈔數卷,黃丕烈逐卷以宋刻本校過,正錄未校。

    點畫小異,纖悉必具。

    宋本亦頗有闕葉,然官聯中秘書丞題名,實完好無闕,亦無葉隆禮姓名,是隆禮固未嘗為是官也。

    或者秘書丞題名,止于鹹淳三年,隆禮之拜官,尚在其後,表末淳熙七年乃鹹淳七年之誤,則不可知耳。

    夫隆禮之書,既係奉敕撰集,且嘗表奏進禦,則立言之間,當倍極恭慎,乃其書法,竟或內遼而外宋,宜非當時臣子之所敢為,疑是後人所偽撰,假隆禮之名以行,猶之大金國志託名宇文懋昭耳。

    懋昭始末雖不可考,亦必實有其人。

    其書陳氏書錄解題及宋史藝文志皆不著錄。

    元袁桷清容集卷四十一有修遼金宋史搜訪遺書條例狀一篇,所列遺書,凡一百四十餘種,尚無此書。

    可見元初未行於世,至蘇天爵滋溪文稿卷二十五三史質疑始雲:「葉隆禮、宇文懋昭為遼金國志,皆不及見國史,其說多得之傳聞。

    」知其書當出於中葉以後矣。

    黃丕烈有元刻本,見士禮居藏書題跋記卷二。

    縱屬偽作,亦出自元人之手,未嘗不可備參考也。

    又考鹹淳臨安志卷四十九郡守表雲,理宗開慶元年己未,葉隆禮,台州人,十一月一日「以朝散郎直秘閣、兩浙運判除軍器少監,兼知。

    謂兼知臨安府事。

    閏十一月二日磨勘,轉朝奉大夫,景定元年庚申正月一日,除軍器監,兼職仍舊。

    二月六日,隆禮除直寶文閣,知紹興府。

    」又卷五十兩浙轉運題名雲:「葉隆禮,開慶元年十月為運判,十一月知臨安府。

    」寶慶會稽續志卷二安撫題名即知府題名,以南宋知紹興府者,例兼安撫使也。

    雲:「葉隆禮,景定元年二月,以朝奉大夫除直文閣知,十六日到任,四月二十六日交割,以次官離任。

    」以次官,謂下文所載後任官。

    此與撰契丹國志者同時同姓名,似即一人,惟一作秀州嘉興人,一作台州人,為不同。

    疑臨安志本作秀州人,以點畫殘缺,誤寫為「台」耳。

    姑附於此,容俟再考。

    四庫提要辨證卷五。

     三史質疑節錄 蘇天爵 葉隆禮、宇文懋昭為遼、金國志,皆不及見國史,其說多得于傳聞。

    蓋遼末金初,稗官小說中間,失實甚多,至如建元、改號、傳次、征伐及將相名字往往杜撰,絕不可信。

    如張師顏南遷錄尤為紕繆。

    滋溪文稿卷二十五。

     焚椒錄 王士禎 契丹國志後妃傳道宗蕭皇後本傳雲「性恬寡欲。

    魯王宗元之亂,道宗同獵,未知音耗,後勒兵鎮帖中外,甚有聲稱。

    崩,葬祖州」雲雲而已。

    焚椒錄所紀耶律乙辛、張孝傑輩讒搆賜死之事,紀無一字及之。

    又錄稱「後為南院樞密使惠之少女」,而志雲「贈同平章事顯烈「烈」原作「然」,據契丹國志改。

    之女」。

    志言「勒兵」,似嫻武略者,而錄言「幼能誦詩,旁及經子」。

    錄中所載射虎、應制諸詩及迴心院詞皆極工,而無一語及武事。

    且本紀道宗在位四十七年,改元者三:清寧、鹹雍、壽昌,初無太康之號,而錄載乙辛密奏太康元年十月據宮婢單登及教坊朱頂鶴陳首雲雲,已上皆牴牾不合,不可解也。

    按:遼史宣懿皇後雖略,而與焚椒錄所紀同,蓋契丹志之疏耳。

    志雖載天祚文妃善歌詩,其詠史雲「丞相朝來劍佩鳴,千官側目寂無聲」雲,案史亦載此詩,是騷體,非律也。

    重輯漁洋書跋。

     讀契丹國志表記 錢曾 葉隆禮契丹國志二十七卷。

    案:諸家藏本僅十七卷,「二」字疑衍文。

    題詞本有。

    述古目作二十卷,注「鈔」字。

    鈺案:瞿目有元刊本,海豐吳氏有藝芸精舍影鈔元本,皆二十七卷。

    士禮居藏十七卷,乃殘元本。

    述古目二十卷,係脫「七」字。

    阮本未誤。

    [[補]]黃錄採遺雲:「宋祕書丞嘉興葉隆禮撰,述契丹自阿保機初興,迄於天祚,凡二百餘載之事,略仿紀傳體,前有遼國始興本末、九主年譜,末附宋臣紀錄、諸蕃國雜記、歲時雜記等類,於淳熙七年表上。

    」隆禮書法謹嚴,筆力詳贍,洵有良史之風。

    鈺案:四庫提要雲:「隆禮生南渡後,距遼亡已久,北土載籍,江左亦罕流傳,僅據宋人所修史傳及諸說部鈔撮而成,故本末不能悉具。

    蘇天爵三史質疑所論,深中其失,錢曾蓋未詳核也。

    」具載兩國誓書及南北通使禮物,蓋深有慨於「海上之盟」,使讀者尋其意於言外耳。

    棄祖宗之宿好,結虎狼之新歡,孰當捍刊本、阮本作「扞」,[[補]]題詞本作「捍」。

    蔽?青城之禍,詳其流毒,實有隱痛焉。

    存遼以障金,此則隆禮之志也。

    至降阮本作「夷」,[[補]]刊本亦作「夷」。

    契丹為國,不史而志之,其尊本朝也至矣。

    [[補]]題詞本「至矣」下有「數百年來罕有知其心事者」十一字,朱筆抹去。

    予特表而出之。

    漁洋書跋雲:「契丹國志二十七卷,宋淳熙七年祕書丞葉隆禮奉詔撰進,其書帝紀十二卷,後妃、諸王、外戚傳三卷,列傳四卷,石晉降表、宋澶淵盟書、關南誓書、議割地界書共一卷,南北朝饋獻禮物、外國貢獻一卷,四京、州縣沿革一卷,風俗、官制、科舉等一卷,王沂公、富鄭公行程錄一卷,張舜民使北記等一卷,諸番雜記、歲時雜記一卷,簡淨可觀。

    」章鈺錢遵王讀書敏求記校證卷二之上。

     契丹國志跋 杭世駿 契丹國志二十七卷,淳熙七年秘書丞葉隆禮表進。

    其劉六符、耶律餘覩諸傳及諸番雜記全襲洪氏松漠紀聞,晉出帝降表暨東丹王傳又割五代史以成文。

    其與他書異者,惟王沂公、富鄭公行程錄,文獻通考雖載其目,而其書已亡,得此為不墜於地。

    至胡嶠陷北記,五代史、遼史間一稱引之,此獨載其全,為可寶也。

    道古堂文集卷二十六。

     契丹國志跋 程晉芳 右契丹國志二十七卷,宋淳熙七年秘書丞葉隆禮表進。

    前有世系圖、晉獻契丹全燕圖、契丹地理圖、帝紀十二卷、傳七卷,自二十卷至二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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