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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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所疑不決,然後遍讀,當有斷疑之處也。
又此所明,悉依經論。
其中多有經文論偈,不得不淨禦之,恐招無敬之罪。
) 此四字後人所加。
一以表大師之悲深,一以生世人之敬仰。
要者有三:一心要,二境要,三法門要。
心即自性清淨心。
修止觀者,必以此心為所依止,故曰要也。
此處亦兼第六識心言。
修止觀者,必藉識心為能依止,故曰要也。
境者境界。
即本文五番建立第二止觀境界中,所言之分别、依他、真實三自性是也,是為境要。
法門即大乘止觀法門。
諸佛背塵合覺,曆祖明心見性,皆由此門,豈不要乎?今但舉心要者,舉一以赅餘也。
曲授者,如大人接引小兒,非曲身授手不可,故不曰直說而曰曲授。
本文廣分别止觀門中,作五番建立,即大師委曲傳授之悲心也。
凡夫業障深重,直指本性,領悟者稀。
今蒙大師如此委曲相授,則利鈍三根,皆可造修吾輩當生難遭之想,庶不負大師苦心建立耳。
此下尚有小字數行,亦宜加意。
經文者,佛說。
論偈者,祖師所說也。
末二句尤應注意。
嘗見世人卷握經書,或挾之腋下,或反置背後,是皆不敬之甚者。
須知閱誦經書,必須雙手捧承,不然招罪不小。
諸君勉之。
以上釋人題竟。
自此以下,入本文矣。
将欲釋文,必先分科,即七番共解之标章是也。
凡講經看經,必須标章,方能有條不紊,得其綱要。
極不可忽。
本文分三大科。
第一科,略标大綱。
文隻一幅許,即三番問答是也。
此為序分。
本書無通序,隻有别序。
别序者,發起序也。
第二科,廣作分别。
其中又分五科,直至第四卷之第十二頁止。
此為正宗分。
第三科,曆事指點。
文在第四卷迄末。
此如流通分。
第一大科略标大綱者,綱綱紀也。
綱不提則目不張。
其文不多,故曰略标也。
(甲)二,别解文義。
分三大科。
(乙)初,略标大綱(即序分)。
二,廣作分别(即正宗分)。
三,曆事指點(即流通分)。
初又分三。
(丙)初,泛标正法。
次,标宗大乘。
三,标示止觀。
初又二。
(丁)初,問。
次,答。
今初。
有人問沙門曰:夫禀性斯質,托修異焉。
但匠有殊彫,故器成不一。
吾聞大德,洞于究竟之理,鑒于玄廓之宗。
故以策修,冀聞正法爾。
“有人問”者,大師設為問端,以資發起,不必實指何人。
沙門,梵語。
此雲勤息。
勤修衆善,息滅衆惡也。
以廣義言之,凡在人道,皆可稱沙門,以人人皆宜修善息惡故。
然自古相承,此二字久
又此所明,悉依經論。
其中多有經文論偈,不得不淨禦之,恐招無敬之罪。
) 此四字後人所加。
一以表大師之悲深,一以生世人之敬仰。
要者有三:一心要,二境要,三法門要。
心即自性清淨心。
修止觀者,必以此心為所依止,故曰要也。
此處亦兼第六識心言。
修止觀者,必藉識心為能依止,故曰要也。
境者境界。
即本文五番建立第二止觀境界中,所言之分别、依他、真實三自性是也,是為境要。
法門即大乘止觀法門。
諸佛背塵合覺,曆祖明心見性,皆由此門,豈不要乎?今但舉心要者,舉一以赅餘也。
曲授者,如大人接引小兒,非曲身授手不可,故不曰直說而曰曲授。
本文廣分别止觀門中,作五番建立,即大師委曲傳授之悲心也。
凡夫業障深重,直指本性,領悟者稀。
今蒙大師如此委曲相授,則利鈍三根,皆可造修吾輩當生難遭之想,庶不負大師苦心建立耳。
此下尚有小字數行,亦宜加意。
經文者,佛說。
論偈者,祖師所說也。
末二句尤應注意。
嘗見世人卷握經書,或挾之腋下,或反置背後,是皆不敬之甚者。
須知閱誦經書,必須雙手捧承,不然招罪不小。
諸君勉之。
以上釋人題竟。
自此以下,入本文矣。
将欲釋文,必先分科,即七番共解之标章是也。
凡講經看經,必須标章,方能有條不紊,得其綱要。
極不可忽。
本文分三大科。
第一科,略标大綱。
文隻一幅許,即三番問答是也。
此為序分。
本書無通序,隻有别序。
别序者,發起序也。
第二科,廣作分别。
其中又分五科,直至第四卷之第十二頁止。
此為正宗分。
第三科,曆事指點。
文在第四卷迄末。
此如流通分。
第一大科略标大綱者,綱綱紀也。
綱不提則目不張。
其文不多,故曰略标也。
(甲)二,别解文義。
分三大科。
(乙)初,略标大綱(即序分)。
二,廣作分别(即正宗分)。
三,曆事指點(即流通分)。
初又分三。
(丙)初,泛标正法。
次,标宗大乘。
三,标示止觀。
初又二。
(丁)初,問。
次,答。
今初。
有人問沙門曰:夫禀性斯質,托修異焉。
但匠有殊彫,故器成不一。
吾聞大德,洞于究竟之理,鑒于玄廓之宗。
故以策修,冀聞正法爾。
“有人問”者,大師設為問端,以資發起,不必實指何人。
沙門,梵語。
此雲勤息。
勤修衆善,息滅衆惡也。
以廣義言之,凡在人道,皆可稱沙門,以人人皆宜修善息惡故。
然自古相承,此二字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