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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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肅王上 武肅王姓錢氏,諱镠,字具美,杭州安國縣人(即臨安縣)。

    唐武德中陪葬功臣潭州大都督巢國公九隴八代孫也。

    大中六年壬申二月十有六日,生于本縣之衣錦鄉勳貴裡。

    曾祖諱沛,唐宣州旌德縣令,累贈吏部尚書、左仆射,追封洪勝王。

    曾祖妣童氏,追封齊國太夫人。

    祖諱宙,高尚不仕,累贈太尉,追封建初王。

    祖妣水丘氏,累封楚國太夫人,追封晉國九華太夫人。

    皇考諱寬,威勝軍節度推官、職方郎中,守大府少卿,累贈禮部尚書、開府儀同三司、守太師、中書令,追封英顯王。

    皇妣水丘氏,累封秦國太夫人,追封趙國太玄太夫人。

    王即長子也。

    先是五年,邑中大旱,邑令命道士東方生起龍以祈雨。

    生曰:“茅山前池中有龍,然不可起,起必大異。

    ”邑令乃止。

    明年複旱,又召東方生起龍,将臨池,遽指王所居曰:“池龍已生此家矣。

    ”時王已誕數日。

    始誕之夕,皇考方他适,鄰人急走告曰:“适過君家後舍,聞甲馬之聲甚衆,非有盜乎?”皇考乃馳歸,王已誕矣。

    複有紅光滿室,皇考頗怪之,将棄于井。

    祖妣知非常人,固不許,因小字曰婆留,而井亦以名焉。

    王自幼常與群兒聚戲于樹陰石上,或伐薪,必使群兒聚以供己,随多少而賞罰焉。

    王嘗憩後山,忽一石屹然自立,王志之(及貴,建功臣精舍,遂以石為佛坐,樹号衣錦将軍)。

    十三年冬十月,皇祖太尉薨。

    将葬之夕,大風拔樹于野。

    诘旦,術者引靈輀,将就葬所,謂皇考曰:“此拔樹之穴,是天啟也,宜以葬。

    ”遂窆之。

    畢,術者撫王曰:“當貴此孫耳。

    ”王常遊徑山書院,有道人洪湮者,每迎于門,王頗惡之。

    一日,自後山僻徑而往,湮亦迎焉。

    王問其故,湮曰:“君非常人,故預知耳。

    ” (乙未)乾符二年夏四月,浙西鎮遏使王郢作亂,敕本道征兵讨之。

    時董昌戍石鏡鎮,亦募鄉裡之衆,以副召王。

    王遂委質于董氏,始為偏将。

    王入軍中,骁勇絕倫,為董氏所重(時王年二十四)。

    及董為杭州,一日因事遣正之臨安,途餘杭,有瞽者善摸骨相,集于龍光橋(在餘杭縣)。

    王因請相,竟無一言。

    王一日自臨安還,日已暮矣,相者複在舊所,王遂贽金請相。

    相者曰:“旁無人乎?”王曰:“獨在斯。

    ”相者乃引臂久之,歎曰:“天下亂矣,期時之内,再遇貴人。

    ”言訖而去。

    旬日後,王複以束帛至餘杭,将酬之,訪于鄉闾,竟絕蹤迹。

     (戊戌)五年,寇盜蜂起,有朱直管、曹師雄、王知新等,各聚黨數千,剽掠于宣歙間。

    秋九月,王率本鎮兵讨平之,以功聞,授石鏡鎮衙内都知兵馬使,遷鎮海軍右職。

     (己亥)六年秋七月,黃巢擁衆二十萬,大掠州縣。

    淮南節度使高骈羽檄征兵讨之。

    巢将及石鏡鎮,衆才三百人。

    王謂董氏曰:“黃巢以數萬之衆,逾越山谷,旗鼓相遠,首尾不應,宜以伏兵襲之,彼或少卻,則可逐矣。

    ”巢前軍二千餘衆,果崎岖而至,王率二十騎伏于草莽,巢小将單騎先進,王親注弩射之,應弦而斃。

    伏兵遂起,巢兵大潰。

    王謂衆曰:“此術止可一舉耳,大軍必至,則衆寡莫敵矣,宜乘勝張虛聲以懾之。

    ”乃進屯八百裡(古地名也)。

    途次逆旅,遇老妪,因誡曰:“後有兵至,當言臨安兵屯八百裡。

    ”未幾,巢兵果至,具如所對。

    賊衆相顧曰:“向止數騎,尚不可當,況八百裡乎!”遂不犯境。

    王又伺其後軍,殺獲人馬而還。

    歸功董氏,淮南高骈聞而偉之。

     (庚子)廣明元年冬十二月,黃巢犯阙,僖宗入興元。

    杭州始建八都。

    臨安縣曰董昌,王副之;餘杭縣曰陳晟,于潛縣曰吳文舉,鹽官縣曰徐及,新登縣曰杜棱,唐山縣曰饒京,富春縣曰文禹,龍泉縣曰淩文舉,各聚千人以衛鄉裡。

     既而高骈召董氏赴廣陵,王亦從焉。

    時骈熟視王,顧左右曰:“此人他日爵祿必遠過于我。

    ”時骈将大舉讨巢,命董氏從行。

    王謂董曰:“竊窺高公無讨賊之志,苟從其行,功效不立,是同坐罪,宜以捍衛鄉裡為辭。

    ”董然之,告于骈,骈因禮而歸焉。

    是月,黃巢自稱大齊皇帝。

     (辛醜)二年春正月,僖宗幸蜀,改元中和。

    敕高骈為東面行營都統,起師讨巢,骈竟不出兵。

    秋八月己醜,夜星大如杯碗,交流如織,至丁酉乃止。

     西晉之末,五星互經天,縱橫無常。

    未幾,五胡之亂驗矣。

     九月,诏授董昌杭州刺史,授王都知兵馬使、太子賓客。

    (壬寅)中和二年秋七月,浙東觀察使(彭城)漢宏(姓犯王諱)以天子西幸,乃遣弟漢宥、馬軍都虞候辛約率兵二萬,營于西陵,将圖浙西。

    既燒漁浦,劫富春,兵勢甚盛,董氏遣王率師禦之。

    是月十二夜,将渡江,而星月皎然,兵不可渡。

    王親掬江沙而吞之,祝曰:“吾以義兵讨賊,天将見助,願陰雲蔽月,以濟我師。

    ”俄而雲霧四起,咫尺晦暝。

    王大喜,即先渡江,竊賊号縱火,斫其營,精兵繼至,破賊殆盡。

    漢宥、辛約走之,擁入溝塹,士卒大半溺,屍骸相枕。

    冬十月,漢宏又率衢、婺等四州兵七萬餘人,遣登高鎮将王鎮領之,營于江幹,連營相屬。

    王率儒童鎮将徐靖、浙江都遊奕使阮結銜枚宵濟,複大破之。

    王鎮奔諸暨。

    王獲漢宏所署主将憲官僞敕二百餘道,俘馘萬計,兵甲生口稱是,歸漢宏所掠民間妻女于鄉裡者數百人。

    是月,诏王兼侍禦史。

     (癸卯)三年春三月,漢宏又分兵于黃嶺、岩下、貞女等三鎮,及山洞凡九十三所,皆千餘人,以圖大舉。

    王率八都兵,自富陽以趨之,破黃嶺、岩下及山洞三十餘所,生擒貞女鎮将陽元宗、岩下鎮将史弁等,仍焚其兵甲。

    夏四月,漢宏自領兵屯諸暨古剝嶺至于亭山龜山之下。

    王先攻諸暨,獲糧二萬餘斛,旋破古剝嶺、亭山等寨,賊皆宵遁。

    五月,漢宏又遣将何肅、黃珪等,率本道排門軍營于蕭山、諸暨等處。

    王親禦之,破賊一萬餘人,生擒都虞候章公直,餘皆走之。

    冬十月,漢宏又遣弟漢容與辛約、巴立、李萬敵等,會溫、處等州兵,洎白丁十萬餘衆,從蕭山、西陵大出戰船,以謀宵濟。

    王自新沙由漁浦而攻之,戮何肅等,遂趨蕭山。

    是月戊午,王親與漢宏遇,自午至戌,破賊大衆,漢宏易服持脍刀而遁。

    時軍中有異其狀者,将擒之。

    漢宏诳曰:“我宰夫耳。

    ”遂伏于亂屍之内得免。

    次日,漢宏複舉餘黨四萬人來,我師乘勝大敗之,斬漢容、辛約及招讨判官譚升、都知兵馬巴立、先鋒李萬敵,仍獲漢宏僞淮海招讨使印一紐、戰艦五百艘、馬四千蹄,兵甲萬計,俘馘千人。

    漢宏宵遁歸越。

     (甲辰)四年春二月,婺州王鎮執刺史黃碣請降于王。

    漢宏聞之,使其下婁赉殺鎮而代之。

    夏四月,浦陽鎮将蔣環會我師攻婺州,生擒婁赉而還。

    未幾,敕命中使焦居燔為杭越通和使,俾其改過,王遂班師以待之。

    漢宏因殺王人,密征水師于溫州刺史朱褒,出戰船習于望海,以史惠、施堅實、韓公玟領之,複圖水陸并進。

    秋七月,敕授王國子祭酒兼禦史大夫、右千牛衛将軍。

    冬十二月朔,天子南郊,改元光啟。

     (乙巳)光啟元年春正月,僖宗發蜀。

    三月,至京師。

    冬十月,授王檢校散騎常侍、右武衛将軍。

    十二月,監軍使田令孜進逼,帝如鳳翔。

     (丙午)二年春正月,田令孜劫駕如寶雞。

    二月,至興元。

    冬十月,大将朱玫立襄王為帝。

     書朱玫僭立煴為帝,以正其反逆之罪也。

     是月一日,王謂董氏曰:“除惡務去根本,不爾當為後患,願以全師讨之。

    ”董曰:“然。

    ”王即日進師,以諸都兵馬使阮結守梅市,監陣使錢爽守雙童,遏後使駱團守平水,降将使章可周、唐晟、王公備等守蘭頭,江海遊奕使崔則守羊石。

    是月辛亥,王親率師,自諸暨趨平水,導山路至曹娥埭。

    癸醜,破韓公玟,因與朱褒遇,水師戰■〈舟卓〉皆焚而溺之。

    甲寅,進屯豐山,梅城鎮将施堅實執漢宏右直将張師及歸于王。

    丙辰,進拔越城,漢宏走台州。

    辛酉,戮漢宏妻母弟侄及其黨史惠、史侃、都虞候蔡約于軍門。

    十二月丙午,台州刺史杜雄執送漢宏至,命斬于會稽市。

    漢宏斥刑者曰:“吾廉察也,非汝輩可殺。

    吾嘗夢手捧金錢,殺吾者錢公也。

    ”乃清王親刃焉。

     漢宏,兖州使院之小吏也。

    尋為大将,領本州兵以禦黃巢寇,遂殺将首,劫辎重而叛。

    诏忠武軍讨之,不利,複命前濠州刺史崔锴招攜之,宏遂降,授宿州刺史。

    會浙東觀察使柳舀以賄免官,皆恥代之,議者以宏降将也,以降将代贓吏,宜矣,乃除之。

    既有七州之地,複萌逆節。

    常會客酒酣,謂衆曰:“天下喪亂,金刀之谶,焉知非仆?”遂撫掌大笑。

    後又會于使院,有群鴉噪庭樹上,因使伐木。

    有座者言:“此樹有年矣,鴉噪乃常耳,願勿為怪。

    ”宏曰:“我将斬白蛇,豈止此樹耶!”遂伐之。

    又嘗構别第,窮極雄壯。

    一日,有飛帛書署其門曰:“漢宏是賊,豈宜造此大宅!”宅之中堂懸一錦傘,守衛甚謹,即夕失之,人皆以為任俠所獲。

    及舉兵至西陵,将謀渡江,乃禱于江幹。

    俄有一矢墜其前,莫知所來,宏頗惡之。

    既敗,棄其母,挾妻而奔。

    就執之日,董庶人讓之,宏曰:“成即是,敗即非,自古何有不敗之家,不亡之國。

    仆射有名将良策,宏無之,以至于此,何必太讓哉!” 既而儒童鎮将徐靖以俘掠居人,戮之于市,北關鎮将(彭城)孟安(姓犯王諱故号彭城)與弟孟宿辄啟府庫,散其本部,仍執廉使牌印。

    王因飨于擊場,遂責之。

    孟安即席謀,王立斬以徇,時孟宿部兵屯于外,王親撫之,悉有其衆。

    越人及諸将皆推王為主,王固讓董氏,董遂權莅于越。

    杭人複請王代董氏,時浙西節度使周寶承制,以王權知杭州軍州事,兼杭州管内都指揮使。

    是月,赴本郡,錄其事以聞,诏授王檢校尚書。

     (丁末)三年春正月,帝在興元,敕授王杭越管内都指揮使、上武衛大将軍,充杭州刺史。

    董昌為越州觀察使。

     凡國王自陪臣以下所授官爵,自貞明戊寅以前,制用诏敕,皆自間道而至。

    戊寅以後,南康貢路阻絕,則皆航海而至,皆出其迎授徐審德本日月而書之,他皆仿此。

     三月,潤州客司軍将(彭城)浩(姓犯王諱)逐節度使周寶出于毗陵,推度支催勘使薛朗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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