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案 午夜兇鈴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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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蹲下來,大腿後側和小腿後側把之間的血迹擠壓,形成的淺血痕迹,這個痕迹應該可以證實張一年受傷以後蹲過很長時間。

    ” “這個時間可能接近半個小時!”我看我曾注意到的問題,大家都注意到了,很是高興,說,“根據死亡時間,老人的死亡時間比年輕人早半個小時。

    ”“你們分析得非常有道理。

    ”汪法醫說,“如果有控制被害人的過程的話,而且控制了半個小時之久,那麼最大的可能就是威逼死者要錢,那這就是個搶劫殺人案件了!” “這可是會轉變整個偵查思路,會完全調整偵查部署的判斷!”汪法醫強調道,“我們必須有充分的依據才能向專案組彙報。

    ” 我低頭想了想,說:“也是。

    我現在把照片傳輸給我師父看看。

    ” 通過網上會診系統,我把案件的屍檢、現場照片都傳給了師父,并且向他彙報了我們刑事技術部門開始懷疑“因仇殺人”案件性質的想法,請求他的幫助。

    一個小時以後,師父如約回過來電話。

     “你們那麼多人集思廣益,為什麼還不自信呢?”師父笑着說。

     “因為會轉變整個偵查思路,所以我們還想有更多的依據。

    ”我說。

     “你們的依據還不充分嗎?”師父說,“哪個因仇殺人會控制被害人那麼久?能有什麼目的?尤其是這種一個人要去殺六個人的案件,犯罪分子的心理隻會是越快殺越好,怎麼會節外生枝?而且,兇手殺完老人和小女孩後,從外面鎖門,說明什麼?” 師父問的這個問題其實我也思考了很久,但是一直沒有頭緒,被師父一問,我的腦子突然清晰了,我說:“因為犯罪分子不想讓兩名老人出來支援,那麼說明兇手并不确定他是否導緻了兩名老人死亡。

    也就是說,兇手的目的是讓老人失去抵抗能力、讓小孩不會哭泣,而不是鐵了心就要殺死他們。

    犯罪分子的目的在主卧室,更能說明他就是想搶錢,而不是想殺人!” 師父說:“很好啊!這不就能說明問題了嗎?” “能确定死者有被控制的過程嗎?”我依舊不太放心。

     “為什麼不能?你們說的血迹形态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

    ”師父說,“而且男主人的身上有威逼傷,你沒有看到嗎?” 所謂的威逼傷就是指兇手威逼死者的時候在死者的身上留下的損傷。

    被師父一說,我突然想起張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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