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層 《紅樓》文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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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情”(如佛家)或“忘情”(道家,即超越感情),所以用變換方法改用“感”字“思”字,偏于“理智”了。

    如“詩言志”,如“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最是好例。

     從文學史看,似乎漢士尊德,不敢言“情”;漢之後一到六朝,“情”就不再“羞怯”而正式露面了。

    如陶淵明敢作《閑情》之賦了,還遭後世譏為“白璧微瑕”呢!梁昭明太子的《文選》才公然不客氣地在賦分類中列出了“情”之一目,這是件大事,莫要忘記“情”賦中選的是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賦》、曹子建的《洛神賦》。

     這一現象,好像一方面重“情”了,同時又将“情”的本來内涵之廣闊皆變得狹隘化,限在男女之“情”——即今之所謂“愛情”了。

     這又需要懂得:一個來自《離騷》《楚辭》的文學傳統是以“美人香草”來喻指對“君之忠、對賢之愛”的藝術特點。

    既詠“美人”,難免就涉及“情愛”而引發後世之影響了。

     這一點,知道就行了,此際無暇細說它。

     然後就是唐、宋以及以下各朝代的“情”之形勢狀況,可是也無法細講。

    宋人尊儒,講“理學”“道學”,不講“情”學,沒有這名目——我們今日所講,倒不妨起個新名稱就叫做“情學”吧。

     大約到了明朝,小說家輩出,“情學”大盛,例如馮夢龍一大家,就輯撰了一部《情史》,此書給了曹雪芹以極大的影響。

    馮氏将古今關于“情”的故事,廣搜而精析,按内容分成了24類。

    就是說,照馮氏之見,“情”是包含了這麼多的不同内容的,這是一大貢獻。

    此人識見可稱沿到清初,就出現了一大代表,把“情”提升到一切的頂峰,這就是洪的《長生殿》劇作。

     洪先生第一次放言無忌地大聲呼喚:“感金石,回天地。

    昭白日,垂青史:看臣忠子孝,總由情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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