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層 《紅樓》自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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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再說一遍:這樣明白确切的話,如果有誰還要玩弄手法,加之歪曲,硬不承認,則肯定與學術不是一回事了。

    ——魯迅的看法是,最有力的理由不單在“接駕四次”那一類(全書中此種可舉的多得是),而是從整體宏觀,小說分明是雪芹自叙:因為他的半生,即與“石頭”絕似,這才是最要緊的一點(他上一個“最有力者”指的乃是因為雪芹是八旗世家,所以不會如蔡說著書是為了“排滿”。

    讀書最忌理路不清,故無謂的糾纏時常使人不得不浪費筆墨)。

    此其三。

     把這三點弄清了些,一來可使一些不甚了了的評論家們省掉很多無謂的葛藤,不緻再制造更多的混亂。

    二來是可以讓我們繼續思索我國小說史上所顯示的很多特點。

     即以“名詞”而言,胡适最初用“自叙傳”,更多的是用“自傳”;如依他《口述自傳》的中譯,則後來也用了一個“自傳性”。

    魯迅則用“自叙”。

    當然,在20世紀一二十年代寫文章,還遠不像今世的有這麼多的這個“性”那個“性”——如不點破,這也會成為“糾纏派”的糾纏課題對象的。

     再者,請注意清代人所用的那詞語,不說“自傳”,也不說“自叙”,而是說“自況”。

     我因此想,這個“自況”,實在極有意味,更符合漢文傳統上的精妙度和豐富度。

    假使能懂得這個“況”,也許就不緻發生那種“擔心把小說和曆史(或‘史料’)混淆了”的麻煩了。

    因此“況”的意義,既含有“狀”(形容,寫照)的一面,也含有“比”的一面。

    這種比,不是比較、比照、比并,而是“比拟”,這比拟就是連舊詞語“影射”、新詞語“象征”都可包納的一種“藝術處理”。

    比方曹雪芹讓李纨掣得了一枝老梅“花名”酒籌時,李纨得意地說:“這東西倒有些意思。

    ”這就是說李纨意中也以寒梅“自況”。

    “狀”的一面,是自叙自傳性,“比”的一面,是自影自拟性。

    所以我說清人的“自況”說,與後來的“自叙”“自傳”說相較,實質原是一回事,但從涵義周至的程度來說,實更優勝。

     這樣看來,“自傳說”的存在,并不自胡适始。

    此事至為清楚了。

    胡适不是創立了“自傳說”,隻是恢複或明确了它。

     如果明白了這些曆史淵源,那些批胡(我隻指“紅學”上的批胡)的評家,也許就不至于把“自傳說”作為了攻擊重點,因為這等于把這一貢獻,全部奉送與胡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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