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躬盡瘁的諸葛亮不過是個野心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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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貶:“臣以弱才,叨竊非據,親秉旄钺以厲三軍,不能訓章明法,臨事而懼,至有街亭違命之阙,箕谷不戒之失,咎皆在臣授任無方。
臣明不知人,恤事多闇,春秋責帥,臣職是當。
請自貶三等,以督厥咎。
”然而他也知道僅僅是“授任無方”、“明不知人”這樣的說法,是不可能擺脫李嚴、甚至于是魏延、吳壹等人的責難的,因此另一方面諸葛亮還需要有一個人來承擔這次由他全權指揮的北伐戰役失敗的責任,以便給自己一個脫身的機會,而這個機會顯然就隻能來自于馬谡。
于是其後果終于、也隻能是“戮谡以謝衆”,諸葛亮則貶為右将軍,但是卻依然“行丞相事,所總統如前”(11)。
馬谡則做了他的替罪羊,成為了這場政治和權利鬥争中的犧牲品。
在此次事件中馬谡被殺這個結果,我以為正是諸葛亮本人造成的。
理由有四: 1,正是諸葛亮背劉備遺命而“違衆拔谡”,其罪在先;2,這次北伐是由他全權指揮,雖然馬谡在街亭有“違命之阙”,但而後的行動中卻還有“箕谷不戒之失”,這個總不能也怪罪于馬谡吧,因此追究起來還是他“授任無方”“不能訓章明法”,完全委過于馬谡有失公允; 3,馬谡雖然“違亮節度,舉動失宜,大為郃所破”,然而有所謂“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做為一個前線指揮官是有一定的自主能力的,即使戰敗也罪不緻死。
4,最後一點,實際上也是重要的一點,那就是諸葛亮從來都不是象人們所稱贊的那樣執法公允而嚴明的,他的執法嚴明是要看對象和是否有政治需要的,也絕對沒有任何所謂的公允可言。
《三國志》《蜀書》《法正傳》曰:“正為蜀郡太守、揚武将軍,外統都畿,内為謀主。
一餐之德,睚眦之怨,無不報複,擅殺毀傷己者數人。
或謂諸葛亮曰:‘法正于蜀郡太縱橫,将軍宜啟主公,抑其威福。
’亮答曰:‘主公……當斯之時,進退狼跋,法孝直為之輔翼,令翻然翺翔,不可複制,如何禁止法正使不得行其意邪!’”法正在蜀郡作威作福,僅僅因為以前的睚眦之怨,就報複“擅殺毀傷己者數人”,而諸葛亮面對他人的舉報和要求他去請求劉備勸阻法正濫殺無辜的建議時,卻連對轉達的請求都一口回絕,非但如此,他甚至進而還說既然法正能讓劉備“翻然翺翔,不可複制”,那現在為什麼要去阻止他快意恩仇呢。
言下之意就是法正有那麼大的功勞,正是大王面前的紅人,他殺幾個人算什麼,連在他已經殺了數人後,去阻止他都是完全沒必要的,因為那會讓他不痛快。
這那裡是一個執法嚴明之人所會說出來的話,分明是一個慣于予取予奪之人的口吻。
在這件事情上,諸葛亮的反應和處理方式,與他一貫被人推崇的所謂的“賞罰之信,足感神明”風格和品質,出現了極大的偏差。
但我以為這才是他真實的一面,因為在他而言,所謂的國法、軍法要不要執行,純粹是取決于被執行對象的重要性,以及是否有執法的政治需要,而不是在于對象事實上是不是有過失和犯罪行為。
因此我才說在馬谡生死的這個問題上,諸葛亮要是有實現的可能,是完全有能力和權利讓他不死的,并且他也絕不會去顧慮什麼執法嚴明的形象問題,隻要看看他對待法正“擅殺毀傷己者數人”這個事件的态度和處理方式,就可以知道得很清楚了。
作為一名與諸葛亮過往甚密,又長期處于權利中心、熟知蜀漢軍政事宜和局勢的謀士,馬谡當然是知道他這一敗在政治、軍事上的後果的,也很清楚這樣的結果将會給諸葛亮乃至整個荊楚集團帶來的危害,同時他也更深知諸葛亮的為人,相信這才是他畏罪潛逃的真正原因所在。
因此在獄中他才會在給諸葛亮的信中這樣寫道:“原深惟殛鲧興禹之義,使平生之交不虧于此,谡雖死無恨于黃壤也”(12),他援引“殛鲧興禹”這個典故和使用“使平生之交不虧于此”這樣的語句,一面表明了他自承有罪,另一面無疑也表明了他希望在目前自度不得幸免的形勢下,能以他來承擔罪責的這一舉動,換取讓諸葛亮躲過對手攻擊,再繼續主導蜀漢政權的局面,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更進一步地理解諸葛亮為什麼不顧蔣琬等人的一再勸阻,甚至對勸阻他殺馬谡的丞相參軍李邈進行處罰,并堅持要殺馬谡、還惟恐殺不成的态度。
其實,以諸葛亮和馬良、馬谡兄弟同為荊楚集團骨幹的關系,平素又稱兄道弟的親密程度,倘若他真的是出于執法需要而無奈斬殺馬谡,那應該對勸阻他殺馬谡的人心懷感激才對,但事實上他對勸阻他殺馬谡的人不但不感激,甚至可以說很厭惡,并不惜進行行政處罰: “馬谡在前敗績,亮将殺之,邈谏以‘秦赦孟明,用伯西戎,楚誅子玉,二世不競’,失亮意,還蜀” ——《三國志》《蜀書》《李邵傳》 這充分說明了他此刻非常需要馬谡去死,不然就不會對勸阻殺馬谡的人厭惡到如此地步。
由此可見他一再堅持要将馬谡處死,而在判決馬谡死刑時卻又“為之流涕”,馬谡死後又“自臨祭,待其遺孤若平生”的态度,絕不僅僅出自與馬氏兄弟的深厚感情,還有着更深層次的政治原因在内,也正是這些原因導緻他非殺馬谡不可,而且還惟恐殺不成。
實際上,真正可以導緻馬谡被處死的罪狀,乃是馬谡畏罪潛逃一事。
但奇怪的是,在諸葛亮請罪自貶的表章中,對此事卻連一個字也沒提起,這也正是諸葛亮的厲害之處。
因為此刻的諸葛亮,需要讓馬谡來承擔起北伐失敗的主要責任,如果馬谡是因為畏罪潛逃而被處死,顯然在北伐失敗的問題上,諸葛亮所要承擔的責任就要更大一些。
這一來對他自己所做的處罰就會顯得輕了很多,不足以平息因此帶來的這場政治危機,因此他才對此一字不提。
而這樣做的結果乃是他成功地依靠馬谡之死,暫時解脫了這次可以危及他本人乃至整個荊楚集團在蜀漢政權中主導地位的危機。
諸葛亮的揮淚斬馬谡,在我看來完全不象一直以來人們稱贊不已的那樣,是表明諸葛亮執法嚴明過于孫武,以及他具有高尚道德品質的例證,相反地如果聯系他縱容、變相支持法正濫殺無辜的事例來看,正好表現了他剛愎自矜而又老于政治手腕,做為一名權臣在政壇上善于翻手為雲覆手雨的一面。
諸葛亮雖然借馬谡的人頭,成功地暫時擺脫了這場軍事和政治上的危機,但是他既沒有取得軍事上的成果,也沒能在政治上進一步穩固自己的地位,更嚴重的是他非但沒有證明自己在軍事上的能力,還給李嚴以及象魏延、吳壹這樣軍中的宿将和在軍事上有着多次成功記錄的對手們,留下了對他軍事能力進行質疑的把柄。
因此他這次北伐的目的全然沒有達到,甚至在政治上還可以說是完全失敗和大大地退了一步。
有鑒于此,無論是出于他對蜀漢政權戰略判斷上得出的需要,還是出于他本人的政治需要,諸葛亮都必須再次開始北伐來擺脫這樣的局面。
北伐雖然是諸葛亮主動發起的,但街亭之敗卻猶如啟動了一輛連他自己也無法使其停止的戰車,使得他不論是否願意,都必須跟着、而不是駕禦着北伐這輛戰車向前沖下去,将他此後的政治
臣明不知人,恤事多闇,春秋責帥,臣職是當。
請自貶三等,以督厥咎。
”然而他也知道僅僅是“授任無方”、“明不知人”這樣的說法,是不可能擺脫李嚴、甚至于是魏延、吳壹等人的責難的,因此另一方面諸葛亮還需要有一個人來承擔這次由他全權指揮的北伐戰役失敗的責任,以便給自己一個脫身的機會,而這個機會顯然就隻能來自于馬谡。
于是其後果終于、也隻能是“戮谡以謝衆”,諸葛亮則貶為右将軍,但是卻依然“行丞相事,所總統如前”(11)。
馬谡則做了他的替罪羊,成為了這場政治和權利鬥争中的犧牲品。
在此次事件中馬谡被殺這個結果,我以為正是諸葛亮本人造成的。
理由有四: 1,正是諸葛亮背劉備遺命而“違衆拔谡”,其罪在先;2,這次北伐是由他全權指揮,雖然馬谡在街亭有“違命之阙”,但而後的行動中卻還有“箕谷不戒之失”,這個總不能也怪罪于馬谡吧,因此追究起來還是他“授任無方”“不能訓章明法”,完全委過于馬谡有失公允; 3,馬谡雖然“違亮節度,舉動失宜,大為郃所破”,然而有所謂“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做為一個前線指揮官是有一定的自主能力的,即使戰敗也罪不緻死。
4,最後一點,實際上也是重要的一點,那就是諸葛亮從來都不是象人們所稱贊的那樣執法公允而嚴明的,他的執法嚴明是要看對象和是否有政治需要的,也絕對沒有任何所謂的公允可言。
《三國志》《蜀書》《法正傳》曰:“正為蜀郡太守、揚武将軍,外統都畿,内為謀主。
一餐之德,睚眦之怨,無不報複,擅殺毀傷己者數人。
或謂諸葛亮曰:‘法正于蜀郡太縱橫,将軍宜啟主公,抑其威福。
’亮答曰:‘主公……當斯之時,進退狼跋,法孝直為之輔翼,令翻然翺翔,不可複制,如何禁止法正使不得行其意邪!’”法正在蜀郡作威作福,僅僅因為以前的睚眦之怨,就報複“擅殺毀傷己者數人”,而諸葛亮面對他人的舉報和要求他去請求劉備勸阻法正濫殺無辜的建議時,卻連對轉達的請求都一口回絕,非但如此,他甚至進而還說既然法正能讓劉備“翻然翺翔,不可複制”,那現在為什麼要去阻止他快意恩仇呢。
言下之意就是法正有那麼大的功勞,正是大王面前的紅人,他殺幾個人算什麼,連在他已經殺了數人後,去阻止他都是完全沒必要的,因為那會讓他不痛快。
這那裡是一個執法嚴明之人所會說出來的話,分明是一個慣于予取予奪之人的口吻。
在這件事情上,諸葛亮的反應和處理方式,與他一貫被人推崇的所謂的“賞罰之信,足感神明”風格和品質,出現了極大的偏差。
但我以為這才是他真實的一面,因為在他而言,所謂的國法、軍法要不要執行,純粹是取決于被執行對象的重要性,以及是否有執法的政治需要,而不是在于對象事實上是不是有過失和犯罪行為。
因此我才說在馬谡生死的這個問題上,諸葛亮要是有實現的可能,是完全有能力和權利讓他不死的,并且他也絕不會去顧慮什麼執法嚴明的形象問題,隻要看看他對待法正“擅殺毀傷己者數人”這個事件的态度和處理方式,就可以知道得很清楚了。
作為一名與諸葛亮過往甚密,又長期處于權利中心、熟知蜀漢軍政事宜和局勢的謀士,馬谡當然是知道他這一敗在政治、軍事上的後果的,也很清楚這樣的結果将會給諸葛亮乃至整個荊楚集團帶來的危害,同時他也更深知諸葛亮的為人,相信這才是他畏罪潛逃的真正原因所在。
因此在獄中他才會在給諸葛亮的信中這樣寫道:“原深惟殛鲧興禹之義,使平生之交不虧于此,谡雖死無恨于黃壤也”(12),他援引“殛鲧興禹”這個典故和使用“使平生之交不虧于此”這樣的語句,一面表明了他自承有罪,另一面無疑也表明了他希望在目前自度不得幸免的形勢下,能以他來承擔罪責的這一舉動,換取讓諸葛亮躲過對手攻擊,再繼續主導蜀漢政權的局面,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更進一步地理解諸葛亮為什麼不顧蔣琬等人的一再勸阻,甚至對勸阻他殺馬谡的丞相參軍李邈進行處罰,并堅持要殺馬谡、還惟恐殺不成的态度。
其實,以諸葛亮和馬良、馬谡兄弟同為荊楚集團骨幹的關系,平素又稱兄道弟的親密程度,倘若他真的是出于執法需要而無奈斬殺馬谡,那應該對勸阻他殺馬谡的人心懷感激才對,但事實上他對勸阻他殺馬谡的人不但不感激,甚至可以說很厭惡,并不惜進行行政處罰: “馬谡在前敗績,亮将殺之,邈谏以‘秦赦孟明,用伯西戎,楚誅子玉,二世不競’,失亮意,還蜀” ——《三國志》《蜀書》《李邵傳》 這充分說明了他此刻非常需要馬谡去死,不然就不會對勸阻殺馬谡的人厭惡到如此地步。
由此可見他一再堅持要将馬谡處死,而在判決馬谡死刑時卻又“為之流涕”,馬谡死後又“自臨祭,待其遺孤若平生”的态度,絕不僅僅出自與馬氏兄弟的深厚感情,還有着更深層次的政治原因在内,也正是這些原因導緻他非殺馬谡不可,而且還惟恐殺不成。
實際上,真正可以導緻馬谡被處死的罪狀,乃是馬谡畏罪潛逃一事。
但奇怪的是,在諸葛亮請罪自貶的表章中,對此事卻連一個字也沒提起,這也正是諸葛亮的厲害之處。
因為此刻的諸葛亮,需要讓馬谡來承擔起北伐失敗的主要責任,如果馬谡是因為畏罪潛逃而被處死,顯然在北伐失敗的問題上,諸葛亮所要承擔的責任就要更大一些。
這一來對他自己所做的處罰就會顯得輕了很多,不足以平息因此帶來的這場政治危機,因此他才對此一字不提。
而這樣做的結果乃是他成功地依靠馬谡之死,暫時解脫了這次可以危及他本人乃至整個荊楚集團在蜀漢政權中主導地位的危機。
諸葛亮的揮淚斬馬谡,在我看來完全不象一直以來人們稱贊不已的那樣,是表明諸葛亮執法嚴明過于孫武,以及他具有高尚道德品質的例證,相反地如果聯系他縱容、變相支持法正濫殺無辜的事例來看,正好表現了他剛愎自矜而又老于政治手腕,做為一名權臣在政壇上善于翻手為雲覆手雨的一面。
諸葛亮雖然借馬谡的人頭,成功地暫時擺脫了這場軍事和政治上的危機,但是他既沒有取得軍事上的成果,也沒能在政治上進一步穩固自己的地位,更嚴重的是他非但沒有證明自己在軍事上的能力,還給李嚴以及象魏延、吳壹這樣軍中的宿将和在軍事上有着多次成功記錄的對手們,留下了對他軍事能力進行質疑的把柄。
因此他這次北伐的目的全然沒有達到,甚至在政治上還可以說是完全失敗和大大地退了一步。
有鑒于此,無論是出于他對蜀漢政權戰略判斷上得出的需要,還是出于他本人的政治需要,諸葛亮都必須再次開始北伐來擺脫這樣的局面。
北伐雖然是諸葛亮主動發起的,但街亭之敗卻猶如啟動了一輛連他自己也無法使其停止的戰車,使得他不論是否願意,都必須跟着、而不是駕禦着北伐這輛戰車向前沖下去,将他此後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