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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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大觀園,是不會那樣言談行事的。

    我們也完全可以對于寶钗處事方面的高度成熟幹練圓通與黛玉文才與情感的早熟感到可疑。

    确實,寶钗與黛玉都很迷人,她們征服了你,你忘記了或者在作品的超凡入聖的魅力面前,你不敢對她們的生活的真實性、即生活中實有的可能性提出質疑。

    其實,具有成人的閱曆的人,都可以憑經驗提出這樣的問題:一個活人的性格,能夠提純與“發達”到钗黛的程度嗎?她們的性格光彩,不是可以說一半來自她們的生活性,另一半來自她們的非生活性嗎?賈寶玉的性格與環境就更加如此,以緻有的紅學家認為他的原型是某位皇帝。

    當然,這裡又有所謂藝術的真實的概念等待着我們。

    而藝術真實的概念就更難于論證,藝術魅力,往往是比藝術真實更強固的概念。

    許多需要十分吃力才說得清或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也說不清其真實性的藝術品(如神話、寫意畫、建築、音樂、舞蹈、戲曲表演、許多類型的詩歌等),不是仍然被古今中外、世世代代的人們所熱愛、所接受嗎? 其次,用這種角度去評價并非寫實的作品的時候,不免有些局促與尴尬。

    例如,評價《西遊記》中的豬八戒時指出他(還是它?)的農民意識,這當然是不差的,但這就評不出《西遊記》的特點、抓不着《西遊記》與例如《創業史》的全然不同處了。

    進一步說,用真實性的尺寸去衡量神話,是否會給人以概念不甚搭界的困惑呢? 尤其是,采取這種角度的評論,有可能較少去注意這些文學人物的創造者的存在,較少去注意躲在人物背後的作家的意圖、情緒、心态:他的全部聰明與愚蠢、單純與混亂、喜悅與痛苦。

    我們簡單地把人物看成了客觀的存在,未嘗不是上了作家的“當”呢! 那麼,有沒有評價文學人物的另外的角度呢?應該是有的,我想。

    例如,不完全把文學人物看成客觀的活人,而是清醒地意識到他們是作家心靈的産物,是作家的思想情感的載體,是作家共有、又是每一個個别作家獨有、而且能在或多或少的讀者中得到或準确或變形的破譯與共振的語碼。

    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讓我們用這種角度來對寶黛公案做一番再探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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