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提利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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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就算這麼定了,但班揚依舊很不高興。

    “我保證你不會喜歡這趟旅程。

    ”他很不客氣地回敬,而自隊伍出發以來,他也果真盡其所能讓此話成真。

     提利昂倒是在禦寒皮衣上扳回一城,原本史塔克故作殷勤地獻上一件滿溢腥羶,老舊破爛的熊皮,以表現守夜人的濟弱扶貧,顯然希望他會礙于禮數婉拒,但提利昂微笑着收下。

    離開臨冬城的時候,他帶上了所有最暖和的衣服,随即卻發現根本不夠。

    這裡真是冷得吓人,而且氣溫還在不斷下降。

    夜裡的溫度早已降至冰點以下,每當朔風吹起,便如尖刀般割進他最暖和的羊皮衣。

    想必史塔克此時正為自己一時興起的騎士精神後悔吧。

    也許他會從中學到教訓:蘭尼斯特家人來者不拒,管他什麼禮數,隻要别人給,我就敢拿。

     越往北行,愈加深入狼林的幽暗國度,農莊田舍便更見疏落,終至人迹絕響,驟然遺世獨立。

     無論紮營拔營,提利昂都幫不上忙。

    他個子太小,蹒跚跛行隻會礙手礙腳。

    于是他便趁史塔克和尤倫等人搭建帳篷居所,照料馬匹,生火取暖之際,裹緊皮衣,揣着酒袋,蹒跚到一邊獨自讀書,這成了他的習慣。

     旅行的第十八天,他帶着從凱岩城一路攜來北方,盛夏群島釀産的珍貴琥珀甜酒,以及相關龍族佚聞事迹的書——這幾冊珍貴的典籍乃是提利昂求得艾德·史塔克公爵允許,從臨冬城的圖書館拿的——獨自走開。

     他走到營地的喧嚣之外,激流奔湧、水冷如冰的溪邊覓得一方甯靜。

    一株形體怪誕的老橡樹恰好為他遮擋寒風。

    提利昂背靠樹幹,扯緊皮毛,啜了一口酒後讀起關于龍骨的叙述。

    龍骨含鐵量高,故呈黑色,書上如是說,龍骨堅硬如鐵,然材質極輕且有韌性,自然亦不怕火。

    無怪乎多斯拉克人視龍骨弓為稀世珍寶,配上龍骨弓,射手可以輕易超越木制弓箭的射程。

     提利昂對龍有種病态的迷戀。

    當年他初次造訪君臨,參加姐姐和勞勃·拜拉席恩的婚禮時,就打定主意一定要瞧瞧那些懸挂在坦格利安王座廳牆上的龍頭。

    雖然勞勃國王早已把龍頭換成了旗幟和壁氈,提利昂仍不死心,最後總算在陰濕的地窖内找到了它們的收藏處所。

     他本以為龍頭必定令人歎為觀止,甚至叫人望而生畏,卻怎麼也想不到它們竟會是如此美麗的東西。

    它們的的确确美得讓人目瞪口呆。

    黑如瑪瑙,光滑潔亮,在他的火把映照下仿佛會閃閃發光。

    他察覺到它們喜歡火,因而特地把火把插進其中一個較大的龍嘴裡,果真火光大盛,影子在他身後的牆上大肆舞躍。

    龍牙宛如一柄柄黑鑽石制成的長彎刀,長年浸滌于熾熱的烈焰裡,火把微焰對它們來說根本算不了什麼。

    當他抽身離去時,他發誓那頭巨獸空洞的眼窩是目送着自己離開的。

     巨龍頭骨一共十九個,最老的壽命已經超過三千年,最幼小的也有一個半世紀那麼久。

    幼龍的頭骨也是最小的,那兩個畸形怪狀,比獵犬的頭骨大不了多少,它們是龍石島上所孵化的最後兩隻龍,是坦格利安家族最後的兩隻,或許也是這世界上最後的兩隻,它們非常短命。

     其他的龍頭則一個比一個大,最大的三頭便是歌謠和傳說裡最恐怖的巨獸,即伊耿·坦格利安和他的妹妹們攻打古代七國時所騎乘的那三頭龍。

    吟遊詩人為他們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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