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 血色婚禮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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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停留的過程嗎?”我緊接着問。

     民警說:“根據調查情況,死者石安娜當天整天都在家中未出門,家裡也有很多親戚。

    親戚們是從下午6點左右陸續離開現場的,但是死者的父母和死者一直都在。

    潛伏估計是很難做到的。

    而且根據現場遺留的白水泥痕迹,兇手入室後,到大房間也就是死者父母睡覺的房間門口看了看,然後徑直走到小房間實施殺人,沒有任何侵财、性侵的迹象存在。

    ” “那她父母一點兒聲音都沒有聽見?”我問,“他們幾點鐘睡覺的?” “原定于9月8日早晨7點08分來接親的,畢竟縣城小嘛。

    ”民警說,“所以死者父母和死者睡得都很早,大約晚上8點就睡了。

    而我們判斷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晚上11點左右。

    ” “兇手是尋仇嗎?”小羽毛問。

     民警說:“目前是從愛恨情仇這些方面開展工作的,畢竟是婚禮前夜這個特殊的時間段,所以主要調查工作是針對死者之前的感情糾葛。

    ” “有進展嗎?”林濤問。

     民警遺憾地搖了搖頭。

     我皺着眉頭喝了口茶,說:“你們覺得,兇手在殺人前,知道不知道死者第二天要結婚?這很重要。

    ” “肯定知道。

    ”民警說,“如果是前男友什麼的,既然會殺人,肯定就是知道她第二天要結婚。

    如果是其他因素,兇手也應該知道。

    因為我們這邊有風俗,就是結婚前一天,娘家要擺酒請客,然後在窗戶上貼上迎親花,哦,就是一種特别的窗花,隻有在婚禮前夜,娘家窗戶上才貼。

    ” “會不會是兇手直接針對新娘下手?”我說。

     “不知道。

    反正性侵是排除了,現場也沒有财物丢失,而且,這邊的慣犯一般是不偷新娘娘家的。

    ”民警說,“這也是我們明确因仇殺人動機的主要原因。

    ” “我知道秦科長的意思。

    ”南和省公安廳法醫科的李磊法醫說,“你是想串并對嗎?把屍檢情況介紹一下吧。

    ” 樂源縣公安局的楊法醫接過電腦,說:“死者是被繩索勒頸導緻死亡的,現場沒有發現作案工具;應該是睡夢中直接被勒死,沒有任何抵抗搏鬥的痕迹。

    可想而知,也沒有能夠發出聲音。

    ” “身上有鈍器傷嗎?”我問。

     “頭頂部有個鈍器傷,但是不能判斷是磕碰還是打擊。

    ”楊法醫放出了一張照片。

     因為頭部的損傷輕微,隻是一個片狀的皮下出血,腦内沒有任何損傷,所以确實不能明确它的成傷機制。

     “攀爬入室,可能有鈍器傷,針對新娘。

    ”我說,“還是有串案的依據。

    ” “作案時間呢?”林濤說,“石安娜是11點被殺死的。

    ” “如果兇手在趙夢涵6點半回到賓館後不久就行兇傷人,7點半就可以離開賓館。

    ”我說,“如果他自己可以駕車的話,三個小時就能到這裡,加上攀爬的時間,11點可以殺人。

    ” “不,夢涵是9點鐘以後才被傷害的。

    ”一直沒說話的大寶說。

     “為什麼?”我又問了一遍。

     大寶依舊不答。

     “秦科長提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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