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古院冤魂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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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條的小袋子。

    金條上有血,所以趕緊報了案。

    ” “哦,”我說,“是兇手的父母害怕我們發現,所以扔了贓物吧。

    ” 師父點頭說:“有了金條上的指紋作為參照物,這枚指紋肯定是兇手留下的。

    ” “不過,”偵查員害怕師父又要讓他們去強取指紋,說,“我們取指紋的難度很大。

    ” “十七個小孩當中,有左撇子嗎?”師父的話鋒突然轉了。

     偵查員翻了翻記錄本,說:“有一個。

    這個小孩子叫桂元豐,一個月前剛滿十四周歲,上小學六年級。

    是這十七個孩子中間最老實的、學習最好的,也是古香蘭最喜歡的,經常被叫去古香蘭家裡吃飯。

    ” “那,取他一個人的指紋進行比對總可以吧?”師父說。

     “為什麼?”偵查員一臉迷惑,“我們覺得他是最不像兇手的那個。

    ” 師父笑了笑,說:“看一下古香蘭和朱鳳的損傷。

    ” 我湊過頭去看照片,經師父這麼一點撥,瞬間想通了。

    我說:“明白了。

    古香蘭的姿勢是頭朝北牆,左手靠東牆仰面躺在床上時遇害的,兇手站在古香蘭右手邊,古香蘭頭部一側有床頭櫃阻隔,所以如果兇手右手持斧的話,砍出來的創口應該是縱向的或是斜行的,而古香蘭的創口都是水平的,隻有兇手是左手持斧才能做到。

    ” “我也明白了。

    ”大寶說,“朱鳳背部的創口是兇手騎跨在她的腰部用斧子一角形成的,創口平行排列,卻全部向左邊偏斜。

    如果是右手拿斧,應該是向右邊偏斜。

    ” 師父滿意地點了點頭,對着偵查員說:“聽明白了嗎?” 偵查員似懂非懂,說:“不管怎麼樣,我們試一次吧。

    ” 這是一個關鍵性的推斷,正是因為這個推斷,案件順利破獲了。

     偵查員在秘密搜查桂元豐家的時候,發現院子裡有焚燒物體的痕迹,取了一部分灰燼,做出了兩名死者的DNA分型。

    這應該是兇手的父親焚燒血衣的時候留下的灰燼。

     經過現場指紋和桂元豐的指紋比對,認定同一。

     案件辦成了鐵案。

     訊問未成年人時,應有監護人在場。

    因為桂元豐的父母涉嫌包庇罪也被關押,所以桂元豐的班主任陪同桂元豐接受了訊問。

     師父帶我們一起走進審訊室的時候,眼前這個眉清目秀的小男孩正在對他的罪行供認不諱。

     “我爸爸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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