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案 夜半槍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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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環境,如果兇手往東走,必然要經過胡黎苗的哥哥家,而且走到離現場三百米外,至少需要一分多鐘。

    那麼聽見槍聲後二十秒就出門的幾個人,肯定可以看見。

    如果兇手往西跑,二十秒的時間,能跑一百多米,如果經過那個巷口繼續往西,她同樣會被東邊數百米的幾個人看到身影。

    所以,兇手應該在這二十秒的時間内,恰巧拐到巷道裡。

    我看了現場,因為公共廁所的阻隔,幾個打麻将的人看不見那裡。

    ” “那個巷道裡住了七八戶人家呢。

    ”偵查員說,“包括死者自己家。

    ” 我笑了笑,說:“第四個問題,你們有沒有想過,兇手為什麼要打死者呢?我說的是打,不是殺。

    當時死者躺在地上,由于酒精作用,并沒有多少反抗能力,如果兇手想殺人,随便打哪裡都可以殺人。

    為什麼她要選擇最不可能死人的地方——腿部呢?當然,打斷股動脈這個結果,是出乎兇手意料的。

    結合你們的調查,死者喝多酒之後,就會用腳踹他的老婆,還會滿村到處跑,惹是生非。

    那麼最恨他這條腿、最讨厭他滿村跑的人,因為這事兒最沒有面子的人,肯定是他老婆。

    ” “他遇害前,還踹了他老婆。

    ”大寶繼續補充。

     “所以,這應該是一起激情傷害引發的死亡案件。

    ”我說。

     “有一定的道理。

    ”主辦偵查員說,“不過,我們沒有證據,沒法甄别他老婆張越是不是兇手,沒法定案啊。

    ” “有辦法。

    ”我笑眯眯地從包裡摸出一個放大鏡。

     這是個金屬邊、紅色木柄、造工精細的放大鏡,是我的一個叫作包包的好朋友送給我的生日禮物。

    看來這個時候它要派上用場了。

     我說:“死者制作的這支槍有一個缺陷,就是扳機盒沒密封,會有火藥從扳機附近漏出來,黏附在扣動扳機的人的手上。

    這種黏附因為有燒灼作用參與,所以不易被洗掉。

    你們隻需要用這個放大鏡看看張越的手上有沒有火藥殘渣,就可以了。

    ” “好。

    ”這個意外的驚喜,讓偵查員們信心倍增,拿了我的放大鏡就走出了公安局。

     可能是由于巨大的恐懼和内疚吧,當偵查人員再次走進張越家的時候,張越乖乖地伸出雙手,戴上了手铐。

    甚至連我的放大鏡都沒有發揮作用,這起案件就破了。

     在押解張越回公安局的路上,技術人員用黏附儀,獲取了她手上殘留的火藥作為呈堂證供。

    這個風韻猶存的女人,走進審訊室後就哭着交代了她的全部罪行。

     張越十八歲的時候,就嫁到了胡家村,成為胡奇的妻子。

    因為外表出衆,胡奇曾經非常非常愛她。

    但結婚時間長了,胡奇的本質也就漸漸暴露出來了。

    吃、喝、嫖、賭、偷,無惡不作,還經常惹是生非。

    她連和胡奇一起走在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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