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政去東宮見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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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陵行三周年祭禮,這樣才算完成了三年喪制。

    所以說從十八回後半元春省親起到五十三回前半回這三十五個回次,寫的是乾隆元年的事,實在是不可想象的,在實際生活中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

     為什麼? 因為元春省親雖然據說是乾隆元年的事,但是她晉升貴妃和皇帝讓她及其他妃子可以回家省親卻是頭一年定下來的,也就是說,成了雍正一死——從小說描寫來看,時間還遠未到八月,雍正還活着——乾隆就晉升元春為貴妃了,并準許她們可以回家省親了,于是各家大興土木,賈府還到蘇州去采買戲子。

    對禮制嚴格到極點的乾隆怎麼可能這麼做?何況他當時還隻是皇四子,不是太子,更不是皇帝,他怎麼能夠冊封貴妃?他自己在乾隆元年正月的一天在太和殿接受群臣朝賀,“不作樂”,卻讓元春浩浩蕩蕩随着音樂伴奏(十七、十八回有賈府等候的人遠遠“聞得隐隐細樂之聲”)地回家省親,而且賈府還演戲,而這些小戲子顯然來到大觀園就一直在排練,因為一切準備工作實際上頭年十月份就已經完備。

    雍正是八月下旬死的,當時還在百日國喪期間,賈府豈敢如此嚴重違制?這樣做是要殺頭的。

    我們隻要看看下面的例子就明白了。

     乾隆十三年随皇帝東巡的皇後富察氏在德州死了,依順治年間制訂的喪儀,包括各種祭奠禮儀與規矩,“與大(皇帝)喪禮同”。

    這裡有哪些和人們有關的規定呢?《清史稿》卷九十二“皇帝喪儀”記載:順治十八年,順治皇帝死了,“聖祖(玄晔,即康熙)截發辮成服,王、公、百官、公主、福晉(皇子之妻)以下,宗(室之)女、佐領、三等侍衛、命婦以上,男摘冠纓截發,女去裝飾剪發”,這些男女分别在紫禁城的不同門外,“鹹缟素,朝夕哭臨,凡三日”。

    “至四日,王公百官齋宿凡二十七日。

    過此則日哭臨一次,軍民服除。

     音樂、嫁娶,官停百日,軍民一月。

    百日内票本用藍筆,文移藍印。

    禁屠宰四十九日。

    京城自大喪日始,寺、觀各聲鐘三萬杵……”乾隆在實行這個帝王喪儀上特别嚴格。

    富察氏死後,有一些總督、巡撫、都司、知府等高中級文武官員,自以為天高皇帝遠,自己就是這個省、這個府的土皇帝,不到百日就剃發(把額前約一寸的頭發剃光)了,被人密報,乾隆大怒,結果有兩位從一品的總督被賜自盡,還有一些也都受到嚴厲處罰。

    乾隆的聖旨還特别強調:“申明祖制,禁百日内剃發,違者處斬。

    谕載入會典。

    ”死的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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