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層 《紅樓》真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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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打聽着,不管他根基富貴,隻要模樣兒配得上就罷了。

    來告訴我。

    便是那家子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也罷,隻是模樣兒性格兒難得好的。

     這是賈母“胸有成竹”的表現,莫認作她真是要等張道士給找一個,同時話裡也針對着賈府人的一雙富貴勢利眼,議論黛玉無家無業,孤苦一身,因而瞧不起,說是“配不上”的那些人而表示态度。

    在這一點上,薛家豈不是最“配得上”?但可見賈母根本未曾向那一号财勢人家考慮。

    尤其緊要的,是同回末後賈母因寶、黛二人回來都生氣鬧事而着急落淚,便說出“不是冤家不聚頭”的這句話來,以緻寶、黛二人都像參禅似的來細味此話的含義,也就是說,這是賈母第一次明白表示或流露出她有成竹在胸的線索,為二人所珍貴驚喜。

    而此回卻有“脂批”說: 二玉心事,此回大書。

    是難了割,卻用太君一言以定。

    是道悉通部書之大旨。

     此批為“庚辰本”、“戚序本”二本所共有。

    這才是最為明确的大節目,隻要不深文周納,都會承認的。

    此處“戚序本”又獨有一批雲: 一片哭聲,總因情重。

    金玉無言,何可為證! 這是見過原書全稿的脂硯在分明告訴我們:書中一大關目,寶、黛締姻,原有賈母之言為證;而後來元春、賈政,硬行改派“金玉良緣”,根本不是賈母之事,他們不但篡改了賈母的本意,甚至還有可能假借名義,捏造賈母遺言①,破壞了賈母所意匠經營的婚約。

    所以說:“何可為證!” 還有第六十六回,尤三姐向興兒探詢寶玉的情況,興兒說: 隻是他已有了,隻未露形——将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

    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

     于此可見賈府的所有人等,對此事皆洞如觀火,也與清虛觀中賈母的話合榫。

    “老太太”本是此事的主張人和“護法”者。

     明白了這些道理,那麼可以看出高鹗的續書,對這一系列的大關鍵大節目,整個篡改了原作者的意思。

    魯迅先生評價《紅樓夢》的續書,以“不背于原書伏線”為論析的标準。

    我們對待高續,用什麼标準去衡量?沒有别的,隻能依照魯迅先生給我們指出的,以原書伏線為定,亦即要看續書者的思想是否與原作者一緻。

    我所以罵高鹗,原因也就在這裡。

     ①注意第五十七回紫鵑的話:“……若娘家有人有勢的還好些。

    若是姑娘這樣的人,有老太太一日還好一日;若沒有老太太,也隻是憑人去欺負了。

    ”這分明暗示仇者毀黛玉是在賈母死後,而非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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