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講 迎春、探春、惜春命運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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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死罪,也不收監,那就再拿去賣掉,因此,或打、或殺、或賣的排列順序,是有道理的。

    我原來覺得應該按對生命的嚴重性來排列,被殺應該擱最後,就是因為不懂曹雪芹下筆的曆史背景,不知道李煦被抄家治罪後的這些具體情況。

    當然,惜春的原型不可能看到當時的官方檔案,但是,崇文門變賣罪家人口是公開的,皇家不但不予保密,還會用貼出告示一類方式來曉谕天下,讓人們感受到皇帝的威嚴,更小心地來當一個皇權下的順民。

     把這樣一個大背景弄明白了,第七十四回裡惜春的那些話就更好懂了。

    惜春說,善惡生死,父子不能有所勳助;又說,我隻知道保得住我就夠了,不管你們!她公開地斷絕了與甯國府的關系,估計八十回後,她應該是在賈府第一次因為藏匿甄家罪産,導緻被查抄的前夕,就離開榮國府出家當尼姑了。

    小說前面就一再地點出,惜春很早就有當尼姑的念頭,甚至在賈府局面不錯,并無危機的情況下,她就公開說了要剃發為尼的玩笑話,所以,當事态發展到必須選擇一種逃避方式的時候,“歧熟焉忘路”,出家當然是首選。

    她既然在賈府被皇帝抄家前,已經毅然出家,抄家後,官方查不出她有具體參與家長犯罪的事實,那麼,就有可能不予追究,不再被逮捕,被打,被殺,被賣。

    在賈家所經曆的三個春天将盡的時候,她将三春勘破,注意,是“勘察”的“勘”,不是“看見”的“看”,她有預見性,她判定到下一年就會出現恐怖局面,她就實行了自救,盡管那以後她青燈古殿獨處,缁衣乞食苟活,比被打,被殺,被賣略好,但也非常凄慘。

    估計惜春的原型,就是那麼個情況。

    曹雪芹寫她,又給我們顯示出另一種人生悲劇,一種在政治大恐怖下,卑微地惟求自保,以冷漠和隔絕來延續自己生命的藝術典型。

     最後,再來說探春。

     探春,曹雪芹在第五回設計金陵十二钗冊頁時,把她安排在第四位,這真是很高的規格待遇。

    有紅迷朋友在聽了我前面關于妙玉排序之謎那一講以後,來問:你既然說曹雪芹他還是有等級觀念的,那麼,按你的考證,秦可卿是皇家的骨血,比所有其他各钗等級都高,應該排第一位哇,就是不排第一,也不能排在最末位呀!我認為,曹雪芹在排冊子名單的時候,他雖然定下了主子身份的入正冊或副冊,不考慮比如說晴雯那樣的他激賞和憐惜的丫頭進入正副冊,确實有等級觀念在裡頭,但是,這隻是一個粗線條的框框,并不是說,他隻從血統地位上來排序。

    比如探春,雖然是主子小姐,但她分明是庶出的,按封建社會的等級觀念,庶出的地位比嫡出的低。

    上面已經跟你說清楚了,迎春是嫡出的,而且,長幼有序,也是那個時代必須遵循的一條等級原則。

    如果曹雪芹隻是死認血統出身的等級,那探春絕對應該排在比她大的迎春姐姐後頭。

    但是,他考慮來考慮去,不僅把她排在了迎春前頭,還排在了史湘雲和妙玉的前頭。

    這就說明,在主子小姐媳婦這個大的等級框架範圍内,他排序就比較靈活,是一種綜合性評估,除了世俗價值觀所确定的那個地位,還要考慮這個角色本身的素質,在書裡戲份兒的多少。

    當然,還有他對這個角色的珍愛程度,以及如何達到一種大體的平衡,等等。

    應該說,能進入他設計的正冊,哪怕排在最後,都說明是他心中所珍愛,所首先不能割舍的角色,想想薛寶琴那麼一個美麗聰慧,幾乎沒有缺點的女性,到頭來沒排進正冊,就應該懂得,排在正冊後面,甚至排在末一名,應該也是很不錯的。

    秦可卿排在最後一位,我想,一個最主要的因素,是她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是前八十回裡惟一死掉而且死得那麼早的一個角色。

    我的研究,是從秦可卿這個角色入手,通過原型研究,來揭示隐藏在《紅樓夢》顯文本後面的潛文本,去理解曹雪芹創作的苦衷與追求,之所以稱秦學,本是一句玩笑話,弄假成真,也隻是當做一個符碼,以突出我這研究的獨創性。

    那些認為我隻研究秦可卿,隻對書中的清史背景感興趣,隻重視皇家血統等等的誤會,聽到這裡,讀到這裡,應該可以基本消除了。

     第十三回末尾,古本上有兩句話:金紫萬千能治國,裙钗一二可齊家。

    通行本删去了,是不應該的。

    這兩句很重要,當然是具體針對王熙鳳協理甯國府而說的。

    秦可卿給王熙鳳托夢,一開頭就說,你是個脂粉隊裡的英雄,連那些束帶頂冠的男子也不能過你!曹雪芹寫金陵十二钗,絕不是隻想寫出一些不同的沉溺于個人情感的女性,關于這些女子的故事也絕不能簡單地概括為愛情和婚姻悲劇,他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動機,就是要寫這些女子的才能,而且絕不局限在文才詩才畫才等方面,她刻意要塑造出具有管理才能的傑出女性,也就是賽過男人的脂粉英雄。

    除王熙鳳之外,他還花大力氣寫了探春,探春理家,遇到的情況那比秦可卿喪事要複雜多了,面對各個利益集團各種積蓄已久的矛盾沖突的一次次大爆發,探春克服了自己因是庶出而遇到的特殊困難,其管理才幹得到了充分發揮,也取得了相當好的效果。

    曆來的論家已經做過很詳盡的分析,我不再重複大家都很熟悉的那些例子和結論。

     大家都知道,探春最後是遠嫁,不是嫁給了一般的男人,去過一種平庸的生活,而是有其一番獨特的作為。

    第五十五回,趙姨娘為兄弟趙國基死後的喪葬賞銀一事來跟探春聒噪,探春急切中有這樣的話:“我但凡是個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業,那時自有我一番道理!”這當然是很重要的伏筆,她在八十回後,果真就像男人那樣地出去了,但那是不一般地出去,那是一去難返的流放式的遠嫁。

    但是,這個美麗、睿智而有管理才幹的女性,會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以釋放自己的才能來抗衡内心的痛苦。

     第五回裡關于探春的冊頁詩畫和《分骨肉》曲,大家都熟悉,從“清明涕泣江邊送”和“一帆風雨路三千”等詞句可知,她出嫁的時間,是在清明節,一個鬼節,一個按說最不适合辦喜事的日子裡;所嫁往的地方呢,是要坐船,從江邊出發;路程呢,在三千裡以外。

    那麼,她究竟嫁到了什麼地方,嫁給了誰呢?不知道你注意到那冊頁上所畫的内容沒有,說是畫兩個人放風筝,一片大海,一隻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狀。

    關于圖畫的說明既然說是一片大海,船又是大船,就可見雖然出發的地方不是海邊而是江邊,但駛出江後,還要漂洋過海,那三千裡基本上都是水路,要經過一番起伏颠簸,很長時間才能達到目的地。

    曹雪芹對太虛幻境薄命司櫥櫃裡冊頁畫面的設計都極簡潔,沒什麼廢筆,但是,關于探春的畫上,是兩個人在放風筝,為什麼要畫兩個人? 曹雪芹在書裡提到過一些外國,第十七、十八回,賈政說怡紅院的西府海棠又叫“女兒棠”,是從女兒國傳過來的種。

    中國古代一直有關于女兒國的傳說,說那國家全是女的,沒男人,生育的方式是入水洗浴時受孕,也能生出男孩,但養不到三歲一定死掉;第二十八回提到一個茜香國,國王是女的,她給中國皇帝進貢,有種貢品很奇怪,是系内衣的汗巾子;第五十二回寫到真真國,地理位置在西海沿子上,這個國家的女孩子披着黃頭發,打着聯垂,而且其中一位還能寫中國詩;第六十三回提到福朗思牙,專家們有說指法蘭西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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