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案 夜半槍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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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胡奇的死和他們幾個扯上關系,所以才約定了攻守同盟。

    ” “然後呢?”我問。

     “然後他們過了一會兒就聽見槍響。

    ”偵查員說,“出門後看見遠處胡奇搖搖晃晃的,也沒在意。

    幾個人都是這樣說的。

    ” “看來他們沒說謊。

    ”林濤從門外走了進來。

    之前我讓他去審訊室看看幾個人的手,有沒有遺留火藥痕迹。

     “既然這樣,我覺得我有一點兒思路了。

    ”我揉了揉太陽穴,像一休一樣,想讓智慧賜予我力量。

     “說說看吧。

    ”一夜沒睡的主辦偵查員疲憊地說。

     我說:“首先,我認為兇手是女人。

    ” “女人?”主辦偵查員的嘴角露出一絲不信任的笑容,“這怎麼能看得出來?” “第一,從這塊磚頭看,”我一邊打開幻燈機,一邊說,“磚頭的兩側都隻有指尖的痕迹,沒有指腹的痕迹。

    用指尖拿磚頭太累人了,除非這個人手小,不得已而為之。

    ” 我頓了頓,說:“标準尺寸的磚頭,寬度是十二厘米。

    一般男人的手都是可以拿起來的,用指腹捏住磚頭兩側。

    但是女人的手小,隻能用指尖捏住。

    ” 有人點頭,有人存疑。

     我接着說:“第二,用磚頭打擊頭部,會造成比較嚴重的傷害,但是死者隻有頭皮和頭皮下有個血腫,顱骨沒有骨折,硬膜下沒有出血,腦組織的挫傷也很輕微,這說明行兇者的力氣很小。

    綜合這兩點,我認為兇手應該是個女人。

    ” “那什麼女人會殺他?”主辦偵查員接着問,“調查中沒有發現他有什麼不正當男女關系啊?” 我說:“這就是我要說的第二個問題。

    兇手應該和死者熟識,關系非常親近。

    我們可以把現場重建一下:死者被人用磚頭打中枕部,然後倒地,他拿着的槍也就掉落在一旁。

    兇手撿起槍,對着他的腿部打了一槍。

    ” “死者是處于躺着的體位被打的?”大寶插話道。

     “當然,也可能是坐在地上。

    ”我說,“彈道和腿骨幾乎是平行的,方向從下往上。

    槍有那麼長,除非死者的雙下肢是平放的,不然不可能形成這樣的創道。

    ” “有道理。

    ”大寶像是在和我說相聲,“沒有不正當男女關系?關系親近?” 我接着說:“既然在這個過程中,那幾個已經被排除嫌疑的人說了沒聽見動靜,說明死者并不懼怕兇手,他認為她不敢開槍,他不需要對她進行抵抗,他不需要叫喊呼救。

    中槍後,因為高度驚恐、大量失血以及酒精作用,他也沒能發出叫喊聲。

    ” 我見大家都在奮筆疾書,記錄我的分析,便喝了口茶,頓了頓,留出他們寫字的時間,然後說:“第三個問題,我認為兇手的住址,應該是在現場往西一百米左拐彎的那個巷道。

    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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