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類的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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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做到良善呀! 此時此刻,如果一個人真正産生了犯罪感(這樣的時刻在我們一生當中簡直是少之又少),便會戒絕一切亵渎上帝的言詞。

    犯罪感乃是這樣:我們用人性的弱點來解釋自己的許多行為,但是,我們意識到自己的某種行為解釋不通,我們的朋友都不會做出這種醜事來,甚至像X先生那樣十足的無賴都會為此感到羞愧,我們絕不敢把這種行為公之于衆。

    隻有在這樣的時刻,我們才能确知,透過這種行為暴露出來的個性為所有人,也應該為所有正直的人所唾棄。

    如果人類之上存在神靈,那也将為他們所唾棄。

    如果上帝對我們這種行為并沒有深惡痛絕,那上帝就不是好上帝了。

    我們可不希望上帝這樣,這就好比希望普天之下所有人的鼻子都壞掉,就無法感受幹草、玫瑰和海洋的迷人氣息就再也不能令我們愉快,因為我們自己的呼吸是惡臭的。

     如果我們隻是口裡承認自己敗壞,便會将上帝的懲罰視作殘暴的條例;一旦我們真正認識到自己的敗壞,才會将上帝的懲罰視作上帝良善的必然結果。

    如我所言,認識自我的時刻産生真正的洞察力,要确實理解基督教信仰,就必須保持這樣的洞察力,挖出複雜僞裝下面隐藏的難以饒恕的惡行。

    當然,這并不是什麼新鮮道理。

    在這一章,我并不打算探讨那些宏大的主題。

    我隻是試圖讓我的讀者(以及我本人)跨過這座“笨人橋”,接觸一個初學者難解的問題——邁出第一步,出離愚人的樂園和全然的虛幻。

    不過,在現代社會,虛幻仍在滋生,并且茁壯成長,因此,我必須小心謹慎,才不會令現實顯得難以置信。

     1.我們容易被事物的表象所蒙蔽。

    如果用Y先生來指代那些大家所公認的體面人物,我們會認為自己不比Y先生差多少,至少比那個令人讨厭的X先生強得多。

    實際上,我們可能是被表象蒙蔽了。

    别太過自信,你的朋友不一定認為你跟Y先生一樣好。

    事實上,你拿Y先生當參照物的做法本身就非常可疑:他可能比你自己和你圈子裡的朋友都優秀很多。

    至于Y先生的外表具有多大欺騙性,那是Y先生和上帝之間的事情。

    你是否覺得這是個把戲,因為我可以對Y先生和其他人講同樣的話。

    然而,這恰恰是問題的關鍵。

    無論我們每個人看上去多麼聖潔、多麼自負,我們都不得不拿别人的外在表現“當作行為樣闆”:我們很清楚,其實,那個人裡面的某些品性十分惡劣,比他在公開場合最疏忽的表現和最散漫的言詞還低下許多。

    例如,你的朋友忽然顯得吞吞吐吐,此時,你作何感想?我們從來不曾将全部真相和盤托出。

    我們可能會承認一些醜陋的事實——承認最卑鄙的怯懦或是最不堪、最乏味的不潔之念。

    這種承認本身也許表現為虛僞的一瞥,或者唐突的幽默,所有這些小花招隻能讓你自己遠離事實。

    沒人猜得出你對這些行為多麼熟悉,或者說你的心跟這些行為多麼契合,這樣的行為在你裡面到底占多大的份額。

    你從心底渴望自己是一個熱心良善的人,然而,隻有在你開口叙述這些行為的時候,你才發現,原來它們一直梗在你心裡,顯得那麼怪異,跟你餘下的自我那麼格格不入。

    我們常常把習慣性的惡行當作例外行為,當作突發性錯誤,認為它們有悖于我們的優秀品德,并且常常把這種看法挂在嘴邊,就像一個糟糕的網球選手,總是抱怨自己“發揮失常”,其實他發揮得再正常不過了,反過來,他又總是把偶然的成功當作自己的正常水平。

    我們無法講出自己的真實情況,依我看,這倒并非我們有意犯錯,乃是因為我們裡面充滿了輕蔑、嫉妒、淫亂、貪婪和自滿,這些念頭絕不肯化為言語暴露出來。

    關鍵在于,我們的言語一向具有局限性,我們不應該誤以為它能充分坦白我們裡面的邪惡。

     2.針對個人道德觀的社會良知正在複蘇,這種反應本身并無害處。

    我們覺得自己身陷邪惡的社會之中,因而萌生了社會犯罪感(corporateguilt)。

    這是事實;不過,仇敵恰恰利用某些事實來欺騙我們。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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