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動物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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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

     ——《創世記》2:19 要發現什麼是自然屬性,我們必須研究那些保留自然屬性的物種,而不是被毀壞的物種。

     ——亞裡士多德 《政治學》,I,v,第5頁 盡管動物的痛苦與人類的痛苦相去甚遠;不過,自始至終,都有“無辜生靈痛苦的哀聲刺破長空”。

    動物的痛苦是一個駭人的問題;不是因為動物數量衆多(我們已經講過,一百萬個生命的痛苦不會超過一個生命的痛苦),而是因為基督教對于人類痛苦的诠釋不能應用在動物身上。

    我們都知道,動物既不會犯罪,也沒有道德:因此,它們既不理當受苦,也不會因受苦而得造就。

    與此同時,我們一定不能把動物受苦的問題當作痛苦問題的核心;不是因為它不重要——對于一切質疑上帝良善的似是而非的依據,我們都必須重視;而是因為它超越了我們的知識範疇。

    上帝已經給了我們一些信息,好讓我們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理解我們自身的痛苦:關于動物的痛苦,他卻沒有給我們任何信息。

    我們曉得,無論動物受造的原因如何,也無論它們是什麼,關于動物的痛苦,我們隻能推測。

    上帝是良善的,從這個教義當中,我們可以毫無疑問地推出一個結論:從表面上看,上帝對動物界似乎有一種漠然的殘忍,其實,這是一種錯覺;事實上,既然我們知道我們切身的痛苦并非上帝殘忍所為,那麼,我們便容易理解為什麼認為上帝對動物冷漠殘忍是一種錯覺。

    無論如何,這些都隻是猜想。

     我們可以首先排除第一章提到的虛張聲勢的悲觀之詞。

    植物以“捕食”彼此來生存,這是“殘酷”的競争,沒有任何道德上的重要性。

    從生理角度講,“生命”與善惡無關,除非這個生命具有感知能力。

    “捕食”和“殘酷”這兩個詞都隻是比喻修辭。

    華茲華斯相信,每朵花都“自由地呼吸”,不過,我們無法證明他的說法是正确的。

    毋庸置疑,活的植物對傷害的反應跟無機物不同;然而,一個麻木不仁的人對傷害的反應更加不同,他們表現得好像沒有知覺的生物一樣。

    誠然,我們說一株植物的死亡和遭受蹂躏是一種悲劇,隻要我們把這當作比喻,就合乎情理。

    我們可以用礦物和植物來象征屬靈體驗。

    不過,我們不要成了自己比喻的犧牲品。

    以一片森林為例,如果一半樹木存活導緻另一半樹木衰枯,這片森林一定生長得非常“好”:它的“好”體現在木材的用途和林地的美麗上,隻是森林本身無法察覺。

     當我們回到動物痛苦的問題上,我們便會遇到三個問題。

    第一,是事實:動物會遭受什麼樣的痛苦?第二,是原因:動物界為什麼會有疾病和痛苦?第三,是關于公義的問題:動物受苦是否違背上帝的良善? 1.從長遠角度講,我們并不曉得第一個問題的答案;不過,我們可以推知一二。

    首先,我們必須把動物進行區分:如果大猩猩能夠理解我們的話,它們一定會心懷不平,因為,我們把它們跟牡蛎和蚯蚓劃在一起,通稱為“動物”,以區别于人類。

    在某些方面,大猩猩跟人類十分相似,而與蚯蚓大不相同。

    在低等動物當中,我們找不到哪一種具有感知能力。

    生物學家把動物跟植物劃成兩大類,而平信徒則按照感知能力、運動方式和其他特性對動植物進行劃分。

    然而(盡管我們不知道),感知能力必然以某種形式存在,因為,高等動物擁有跟人類非常相似的神經系統。

    不過,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必須把感知能力跟意識區别開來。

    如果你恰好從未聽說過兩者的區别,恐怕你會大吃一驚,不過,這種區别具有極大的權威性,倘若忽略它,你可能會被誤導。

    假設有三種感覺,一個接一個——第一個是A,接着是B,然後是C。

    如果是你體驗這三種感覺,你就一定要經曆ABC的過程。

    不過,你應該注意這個過程意味着什麼。

    它指的是,在你裡面存在一種除了A感覺以外的東西,并且越來越清晰,足以讓你覺察到A感覺逐漸消失,B感覺正在出現,并且填補了A感覺的空缺;這種東西在A感覺轉向B感覺、B感覺轉向C感覺的過程中同樣清晰,因此,它宣布“我擁有了體驗”。

    現在,我把這種東西稱作“意識”或者“靈魂”,而我剛才描述過的ABC過程便可以證明,靈魂雖然經曆了時間,卻不具有“時間性”(timeful)。

    最簡單的ABC體驗是一個接續的過程,它決定了靈魂不是各種不同狀态的接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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