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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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護林官 在那個災難深重的時代,最觸目驚心的是“森林法”。

    這些暴虐的法令是諾曼征服的産物,因為撒克遜人關于狩獵的立法一向是溫和而仁慈的;可是威廉熱衷于畋獵和有關特權,他在這方面制訂的法規殘酷專橫到了極點、“新森林”[注]的建立便是他這種狂熱情緒的證明,那裡許多安居樂業的鄉村因此變成了一片荒涼的土地;我的朋友威廉·斯圖爾特·羅斯對這情形作過真實的描繪; 在教堂的廢墟中間, 成了渡鴉深夜栖息的所在, 到處變得滿目荒涼; 為了擴大王家獵園, 無情的征服者不顧一切, 摧毀了整個市鎮。

     -------- [注]征服者威廉開辟的一個王家獵園,在漢普郡。

    這個獵園使三十多英裡以内的市鎮和村莊,以及近四十個教堂,全部夷為平地。

     為了保護麋鹿,防止牲口和畜群的侵犯,把牧放家畜的狗割除前爪,可能是必要的,這在當時曾普遍實行,稱為使狗“合法化”。

    後來《森林憲章》為了減輕這種苛政,宣布每三年對狗的合法化進行一次檢查,查驗工作由司法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參與,檢查後應發給證明;未經合法化的狗,其主人應繳納三先令罰金;此後牛羊等不再進行合法化手續。

    此類合法化還必須按法定标準進行,即割除三隻前爪,但不切除右足的拇趾。

     二 黑奴 有些苛刻的批評家,對布裡恩·布瓦吉貝爾那些奴隸的膚色提出了異議,認為這完全不符合他們的服飾和身分。

    我記得,我的朋友馬修·劉易斯[注]在他的《鬼堡》中,把陰險的男爵身邊的衛士和壞蛋寫成了黑皮膚的人,也遭到過同樣的指責。

    馬修根本不把這些挑剔放在眼裡,理直氣壯地答道,他把這些奴隸寫成黑皮膚,是為了取得鮮明的對照效果;如果他覺得把女主角寫成藍皮膚,可以獲得同樣的效果,他也會把她寫成藍皮膚的女人。

     -------- [注]馬修·劉易斯(1775—1818),英國小說家和劇作家,風格接近哥特式恐怖小說。

    《鬼堡》是他的一個劇本。

     我并不認為,寫書的人都可以這麼随心所欲,但我也不認為,現代曆史小說的作者寫到的一切,必須絕對符合他所描寫的那個時代中存在過的情形,這樣他的描寫才是合理的,自然的,才不緻違背那個時代的風貌。

    根據這樣的觀點,聖殿騎士由于經常與亞洲的武士戰鬥,因而模仿這些人的奢靡作風,把俘獲的非洲人變成自己的奴隸,讓他們為自己當差,不是很自然的嗎?我認為,即使沒有明确的證據,證明他們曾這麼做,那麼反過來說,也沒有證據可以讓我們得出相反的結論,說他們從未這麼做過。

    何況在傳奇故事中也有過一個先例。

     蘭帕揚的約翰是一個出色的魔術師和行吟詩人,為了搭救一個名叫奧杜爾夫·德布拉西的人逃出囚禁他的王宮,曾自告奮勇喬裝改扮去谒見國王。

    為此目的,他“把他的頭發和整個身子都塗得墨黑,除了牙齒全身沒有一處是白的”,終于騙過了國王,相信他是埃塞俄比亞的行吟歌手。

    他便略施計謀,使被囚禁的人逃出了牢籠。

    由此可見,在中世紀,英國已經知道有黑人的存在。

    (見裡特森[注]的《古代詩體故事》。

    ) -------- [注]約瑟夫·裡特森(1752—1803),英國古詩研究者。

     三 斯坦福德戰役 本書前幾版中出現過一個地理上的重大錯誤。

    哈羅德國王打敗他的兄弟托斯蒂格及其同盟者丹麥人或挪威人的那場血戰,在書中和相應的注中被說成是在林肯郡的斯坦福德,在韋蘭德河邊進行的。

    這是作者單憑記憶造成的錯誤,把同樣名稱的兩個地方混為一談了。

    真正發生這場戰争的斯坦福德,是在德文特河邊一個渡口附近,離約克城大約九英裡,位在這個富饒的大郡境内。

    德文特河上從前有一座很長的木橋,好奇的旅行者仍可看到它殘留的一個橋墩,這便是它的位置,橋上當時曾發生過激戰。

    一個挪威兵曾獨自在那裡守衛了很久,最後才被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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