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我怎樣到外國去

關燈
一 戊申(1908)九月間,中國公學鬧出了一次大風潮,結果是大多數學生退學出來,另組織一個中國新公學。

    這一次的風潮為的是一個憲法的問題。

     中國公學在最初的時代,純然是一個共和國家,評議部為最高立法機關,執行部的幹事即由公選産生出來。

    不幸這種共和制度實行了九個月(丙午二月至十一月),就修改了。

    修改的原因,約有幾種:一是因為發起的留日學生逐漸減少,而新招來的學生逐漸加多,已不是當初發起時學生與辦事人完全不分界限的情形了。

    二是因為社會和政府對于這種共和制度都很疑忌。

    三是因為公學既無校舍,又無基金,有請求官款補助的必要,所以不能避免外界對于公學内部的疑忌。

     為了這種種原因,公學的辦事人就在丙午(1906)年的冬天,請了鄭孝胥、張謇、熊希齡等幾十人作中國公學的董事,修改章程,于是學生主體的制度就變成了董事會主體的制度。

    董事會根據新章程,公舉鄭孝胥為監督。

    一年後,鄭孝胥辭職,董事會又舉夏敬觀為監督。

    這兩位都是有名的詩人,他們都不常到學校,所以我們也不大覺得監督制的可畏。

     可是在董事會與監督之下,公學的幹事就不能由同學公選了。

    評議部是新章所沒有的。

    選舉的幹事改為學校聘任的教務長、庶務長、齋務長了。

    這幾位辦事人,外面要四出募捐,裡面要擔負維持學校的責任,自然感覺他們的地位有穩定的必要。

    況且前面已說過,校章的修改也不是完全沒有理由的。

    但我們少年人可不能那樣想。

    中國公學的校章上明明載着“非經全體三分之二承認,不得修改”。

    這是我們的憲法上載着的唯一的修正方法。

    三位幹事私自修改校章,是非法的。

    評議部的取消也是非法的。

    這裡面也還有個人的問題。

    當家日子久了,總難免“貓狗皆嫌”。

    何況同學之中有許多本是幹事諸君的舊日同輩的朋友呢?在校上課的同學自然在學業上日日有長進,而幹事諸君辦事久了,學問上沒有進境,卻當着教務長一類的學術任務,自然有時難免受舊同學的輕視。

    法的問題和這種人的問題混合在一塊,風潮就不容易避免了。

     代議制的評議部取消之後,全體同學就組織了一個“校友會”,其實就等于今日各校的學生會。

    校友會和三幹事争了幾個月,幹事答應了校章可由全體學生修改。

    又費了幾個月的時間,校友會把許多修正案整理成一個草案,又開了幾次會,才議定了一本校章。

    一年多的争執,經過了多少度的磋商,新監督夏先生與幹事諸君均不肯承認這新改的校章。

     到了戊申(1908)九月初三日,校友會開大會報告校章交涉的經過,會尚未散,監督忽出布告,完全否認學生有訂改校章之權,這竟是完全取消幹事承認全體修改校章的布告了。

    接着又出了兩道布告,一道說“集會演說,學堂懸為厲禁。

    &hellip&hellip校友會以後不準再行開會”。

    一道說學生代表朱經、朱绂華“倡首煽衆,私發傳單,侮辱職員,要挾發布所自改印章程,屢誡不悛,純用意氣,實屬有意破壞公學。

    照章應即斥退,限一日内搬移出校”。

     初四日,全體學生簽名停課,在操場上開大會。

    下午幹事又出布告,開除學生羅君毅、周烈忠、文之孝等七人,并且說:“如仍附從停課,即當将停課學生全行解散,另行組織。

    ”初五日,教員出來調停,想請董事會出來挽救。

    但董事會不肯開會。

    初七日學生大會遂決議籌備萬一學校解散後的辦法。

     初八日董事陳三立先生出來調停,但全校人心已到了很激昂的程度,不容易挽回了。

    初九日,校中布告:“今定于星期日暫停膳食。

    所有被脅諸生可先行退出校外,暫住數日,準于今日午後一時起,在寰球中國學生會發給旅膳費。

    俟本公學将此案辦結後,再行布告來校上課。

    ” 這樣的壓迫手段激起了校中絕大多數同學的公憤。

    他們決定退學,遂推舉幹事籌備另創新校的事。

    退學的那一天,秋雨淋漓,大家冒雨搬到愛爾近路慶祥裡新租的校舍裡。

    廚房雖然尋來了一家,飯廳上桌凳都不夠,碗碟也不夠。

    大家都知道這是我們自己創立的學校,所以不但不叫苦,還要各自掏腰包,捐出錢來作學校的開辦費。

    有些學生把綢衣、金表都拿去當了錢來捐給學堂做開辦費。

     十天之内,新學校籌備
0.41499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