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康雍乾三朝與俄國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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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以前與俄交涉,看似占勝,然其失策有二:一則《尼布楚條約》得地雖多,而不能守,仍視為邊荒棄置之,遂啟俄人觊觎之心;二則陸路許俄無稅通商,當時以此為懷柔之策,亦啟後日要索之端也。
西、葡、英、荷等國之東來,其志皆在通商而已,而俄與中國之交涉,則自争界始。
俄人于明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神宗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兩次遣使至中國求通商,以無貢物,未得朝見。
清之興也,兵鋒直至黑龍江下流,而俄略地之兵亦于是時東下。
順治六年(1649年),俄哈巴羅甫始築雅克薩城。
十五年,葉尼塞斯克守将帕斯可夫複築尼布楚。
是時俄東征之軍,皆無賴子,日事剽掠,清人稱之曰羅刹。
哈巴羅甫西歸,斯特巴諾代統其衆,為甯古塔章京沙爾瑚達所殺,帕斯可夫亦為甯古塔将軍巴海所敗,棄尼布楚。
先是,順治十年(1653年),什勒喀河外土酋罕帖木兒以俄人侵掠來降,有司遇之薄,複奔俄。
十一年(1654年)、十二年(1655年)、十八年(1661年),聖祖康熙六年(1667年),俄人屢遣使來求通商,其使或以商人充之,或與商人偕行,而以商人為副,皆以争朝見跪拜等禮節多所糾葛,惟所攜貨物,均許其發賣而已。
雅克薩之陷,清軍毀其城,俄人旋複築之,尼布楚亦複為俄據。
康熙九年(1670年),聖祖谕尼布楚守将,命交還罕帖木兒,約束邊人,毋抄掠,守将許之而不果行。
十四年,俄使尼果來來,請劃界通商,聖祖要以交還罕帖木兒,否則均無庸議,議又不就(罕帖木兒後徙莫斯科,入希臘教。
尼布楚之會,索額圖知其不可得,未以為言)。
三藩既平,聖祖乃為用兵計。
二十一年(1682年),命戶部尚書伊桑阿赴甯古塔造大船,築墨爾根(今嫩江縣)、齊齊哈爾(今龍江縣)二城,置十驿以通饷道,以薩布素為黑龍江将軍(駐瑷珲,後移駐墨爾根),命喀爾喀絕俄貿易并遣戍兵割俄田禾以困之。
二十四
西、葡、英、荷等國之東來,其志皆在通商而已,而俄與中國之交涉,則自争界始。
俄人于明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神宗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兩次遣使至中國求通商,以無貢物,未得朝見。
清之興也,兵鋒直至黑龍江下流,而俄略地之兵亦于是時東下。
順治六年(1649年),俄哈巴羅甫始築雅克薩城。
十五年,葉尼塞斯克守将帕斯可夫複築尼布楚。
是時俄東征之軍,皆無賴子,日事剽掠,清人稱之曰羅刹。
哈巴羅甫西歸,斯特巴諾代統其衆,為甯古塔章京沙爾瑚達所殺,帕斯可夫亦為甯古塔将軍巴海所敗,棄尼布楚。
先是,順治十年(1653年),什勒喀河外土酋罕帖木兒以俄人侵掠來降,有司遇之薄,複奔俄。
十一年(1654年)、十二年(1655年)、十八年(1661年),聖祖康熙六年(1667年),俄人屢遣使來求通商,其使或以商人充之,或與商人偕行,而以商人為副,皆以争朝見跪拜等禮節多所糾葛,惟所攜貨物,均許其發賣而已。
雅克薩之陷,清軍毀其城,俄人旋複築之,尼布楚亦複為俄據。
康熙九年(1670年),聖祖谕尼布楚守将,命交還罕帖木兒,約束邊人,毋抄掠,守将許之而不果行。
十四年,俄使尼果來來,請劃界通商,聖祖要以交還罕帖木兒,否則均無庸議,議又不就(罕帖木兒後徙莫斯科,入希臘教。
尼布楚之會,索額圖知其不可得,未以為言)。
三藩既平,聖祖乃為用兵計。
二十一年(1682年),命戶部尚書伊桑阿赴甯古塔造大船,築墨爾根(今嫩江縣)、齊齊哈爾(今龍江縣)二城,置十驿以通饷道,以薩布素為黑龍江将軍(駐瑷珲,後移駐墨爾根),命喀爾喀絕俄貿易并遣戍兵割俄田禾以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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