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法越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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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化江口築港,并築堡壘。

    順化置高等理事,統理外交,外交關稅事務,均歸理事處分。

    繁盛地方警察稅務及各府州官吏,歸理事官監督。

    歸仁、廣南、修安升為萬國商港。

    河内至西貢,兩國共同出資,敷設鐵路電線。

    此約越南不啻僅存空名而已。

     時中國更命彭玉麟督辦廣東軍務,诏滇、粵出兵,越南阮文祥亦弒朗國,立建福帝(名福昊,建福其年号)。

    不認前所結約。

    先是順化自立約後,戰事即停,而東京一帶,戰事如故。

    法人連陷興安、山西。

    時波也歸國,孤拔兼統海陸軍。

    旋以宓約繼波也之任。

    法兵在東京者1.65萬,中國則廣西巡撫徐延旭、雲南巡撫唐炯以3000人合黑旗兵守北甯。

    總兵王德榜以5000人守太原,滇督岑毓英以1.2萬人合安南黑旗兵守興化。

    法兵進攻,諸鎮皆陷。

    于是褫徐延旭、唐炯、黃桂蘭職(以潘鼎新撫桂,張凱嵩撫滇),以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與法福祿諾議和。

    在天津定草約五條,中許撤兵,認法、越前後條約,惟不得礙及中朝體制。

    法允不索兵費。

    時光緒十年四月十七日也。

    彭玉麟疏劾鴻章,法議會亦以越約不礙中朝體制一語遲疑不能決。

    旋以出兵期誤會(法雲三星期,中國雲三個月),中、法兵沖突于北黎(五月二十八日),法求償金1000萬鎊。

    閏五月九日,中國批準草約,而此議仍不能決(時由江督曾國荃,以全權與法使巴特納在上海磋議)。

    法政府電命法使巴特納,占中國一要地,為談判之地。

    于是法軍攻基隆(六月十五日),而命其代理公使斯美告總署,償金減為320萬鎊。

    承認與否,限48小時答複。

    我亦命曾國荃停止商議(六月十九日)。

    時閩浙總督為何璟,而何如璋以船政大臣督辦沿海軍務,張佩綸以侍讀學士會辦海防,劉銘傳督辦台北軍務。

    孤拔攻福州,毀船政局及馬尾炮台,我艦沉者九,幸免者二而已(七月初六至初八),中國乃宣戰。

    八月十三日,法陷基隆炮台,攻淡水,我軍敗之。

    明年,正月一日,孤拔入黃海,擊沉我“馭遠”、“鏡清”兩艦。

    封甯波口,破鎮海炮台。

    二十五日南陷澎湖,其在台灣之兵,亦猛攻基隆、淡水。

    時桂撫潘鼎新自統大軍駐諒山(蘇元春、陳嘉守中路,楊玉科、方友升守西路,王德榜守東路),于光緒十年十二月三十日失陷。

    明年一月九日,法軍陷鎮南關(楊玉科中炮死),旋仍退諒山。

    廣西按察使李秉衡、提督馮子材、總兵王孝祺至,攻諒山,大破法兵。

    二月十三日克之。

    先是(二月八日),岑毓英亦破法兵于臨洮,克廣威、承祥,至二十三日,進逼興化,法勢大蹙。

    會和議成,兵乃罷。

     時法内閣又更疊,由英使調停,巴特納與李鴻章在天津立約十條(四月二十七日)。

    法越條約,中國悉行承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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