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初步的建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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頃者内獄之起,衆情洶洶,獨公以為朝有人焉,無足慮者。

    此足以見公知我之深也。

    今士大夫親見仆行事,無一人知及于此者,而公乃在外得之,人之相去,豈不遠哉。

    (34) 居正對于當時士大夫之不相知,真有些憤意了。

    他對于高拱,不是不恨,但是他沒有置之死地的意念。

    他在這一年曾和吳百朋說起:“仆平生所厚士大夫甚多,見背者亦不少,然終不以是而易其好賢之心,即今日内獄之事,可以觀矣。

    ”(35)這幾句話,透露他對于高拱的怨恨,但是他沒有意思要殺高拱。

    居正《雜著》(36)裡,痛責王猛計陷慕容垂的錯誤。

    他說:“猛蓋自揣才略,不能駕馭垂,故百計欲去之,以為足以弭将來之患,而乃出于陰賊險狠之謀,類小人女子妒寵忌能者之所為,此諸葛孔明輩所不道也。

    ”他知道高拱已經倒了,自己有控制的力量,何必得罪清議,更揭示自己的不能容物。

    居正的自信力,正在逐日加強。

     萬曆元年六月,内閣上疏請随時考成。

    在居正的一生,這是一件重要的政治事業。

    居正平時常說遵循祖宗成憲;假如我們要探求居正創制的行為,那便隻有他的考成法。

    全文如次: 臣等竊聞堯之命舜曰:“詢事考言,乃言的可績。

    ”臯陶之論治曰:“率作興事,屢省乃成。

    ”蓋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不難于聽言,而難于言之必效。

    若詢事而不考其終,興事而不加屢省,上無綜核之明,人懷苟且之念,雖使堯舜為君,禹臯為佐,亦恐難以底績而有成也。

    臣等竊見近年以來,章奏繁多,各衙門題複,殆無虛日。

    然敷奏雖勤,而實效蓋鮮。

    言官議建一法,朝廷曰“可”,置郵而傳之四方,則言官之責已矣,不必其法之果便否也。

    部臣議厘一弊,朝廷曰“可”,置郵而傳之四方,則部臣之責已矣,不必其弊之果厘否也。

    某罪當提問矣,或礙于請托之私,概從延緩;某事當議處矣,或牽于可否之說,難于報聞。

    征發期會,動經歲月,催督稽驗,取具空文。

    雖屢奉明旨,不曰“著實舉行”,必曰“該科記着”,顧上之督之者雖諄諄,而下之聽之者恒藐藐。

    鄙諺曰,“姑口頑而婦耳頑”,今之從政者殆類于此。

    欲望底績而有成,豈不難哉?臣居正當先帝時,曾上《便宜六事》,内《重诏令》一款,亦嘗亹亹言之,随該吏部題複,欲各衙門皆立勘合文簿,事下各撫按官,皆明立程限,責令完報,然亦未聞有如期令而以實應者。

    甚者寝格如初。

    茲遇皇上躬不世出之資,勵精圖治,百執事亦皆兢兢務修其職業,無敢以玩愒弛廢者;獨所謂考言屢省者,尚未加之意焉,竊恐緻理之道,有未盡也。

    查得《大明會典》内一款,“凡六科每日收到各衙門題奏本狀,奉聖旨者,各具奏目,送司禮監交收;又置文簿,陸續編号,開具本狀,俱送監交收。

    ”又一款,“凡各衙門題奏過本狀,俱附寫文簿,後五日,各衙門具發落日期,赴科注銷,過期稽緩者,參奏。

    ”又一款,“凡在外司、府衙門,每年将完銷過兩京六科行移勘合,填寫底簿,送各科收貯,以備查考,欽此。

    ”及查見行事例,在六科,則上下半年,仍具奏目繳本;在部院,則上下半月,仍具手本,赴科注銷。

    以是知稽查章奏,自是祖宗成憲,第歲久因循,視為故事耳。

    請自今伊始,申明舊章,凡六部都察院,遇各章奏,或題奏明旨,或複奏欽依,轉行各該衙門,俱先酌量道裡遠近,事情緩急,立定程期,置立文簿存照,每月終注銷。

    除通行章奏不必查考者,照常開具手本外,其有轉行複勘,提問議處,催督查核等項,另造文冊二本,各注緊關略節,及原立程限,一本送科注銷,一本送内閣查考。

    該科照冊内前件,逐一附簿候查,下月陸續完銷,通行注簿,每于上下半年繳本,類查簿内事件,有無違限未銷。

    如有停閣稽遲,即開列具題候旨,下各衙門法問,責令對狀。

    次年春、夏季終繳本,仍通查上年未完,如有規避重情,指實參奏。

    秋、冬二季亦照此行。

    又明年仍複挨查。

    必俟完銷乃已,若各該撫、按官,奏行事理,有稽遲延閣者,該部舉之。

    各部、院注銷文冊,有容隐欺蔽者,科臣舉之。

    六科繳本具奏,有容隐欺蔽者,臣等舉之。

    如此,月有考,歲有稽,不惟使聲必中實,事可責成,而參驗綜核之法嚴,即建言立法者,亦将慮其終之罔效,而不敢不慎其始矣。

    緻理之要,無逾于此。

    伏惟聖明裁斷施行。

    (37) 奏疏上去以後,奉聖旨: 卿等說的是,事不考成,何由底績?這所奏,都依議行。

    其節年未完事件,系緊要的,著該部、院另立期限,責令完報。

    若不系錢糧緊要,及年遠難完的,明白奏請開除,毋費文移煩擾。

    (38) 居正曾經說過:“法之不行也,人不力也,不議人而議法何益?”現在他創制了,這是他的有名的考成法。

    事情真是簡單異常。

    他隻要各衙門分置三本賬簿。

    一本記載一切發文、收文、章程、計劃,這是底冊。

    在這許多項目之中,把例行公事無須查考的,概行剔除以外,再同樣造成兩本賬簿:一本送各科備注,實行一件、注銷一件,如有積久尚未實行,即由該科具奏候旨;一本送内閣查考。

    居正的綜核名實,完成萬曆初年之治,最得力的還是這三本賬簿。

     政治隻是民族精神的表現。

    十六世紀的中國民族血液裡,已經滲入因循的成分,“置郵而傳之四方”,成為一切政令的歸宿。

    法令、章程,一切的一切,隻是紙筆的浪費。

    幾個腦滿腸肥的人督率着一群面黃肌瘦的人,成日辦公,其實隻是辦紙!紙從北京南紙店裡出來,送進衙門,辦過以後,再出衙門,經過長短不等的公文旅行以後,另進一個衙門歸檔,便從此匿迹銷聲,不見天日。

    三百七十年了,想到已往的政治情況,真是不勝警惕。

     居正是一個現實的政治家。

    他知道政務的辦不通,不是機構的缺乏,所以他不主張增加政治機構。

    他也知道公文政治不能打倒公文政治,所以他不主張提出新的法令、章程,增加紙筆的浪費。

    他隻要清清白白的一個交代。

    辦法在紙上說過了,究竟辦到沒有?他要在各科的賬簿上切實注明。

    在内閣裡,他自己也有賬簿,可以随時稽考。

    他以六科控制六部,再以内閣控制六科。

    這是居正的政治系統。

     六科是明朝特有的政治機構。

    一切行政事務,分屬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各部行政長官,有尚書、左右侍郎。

    同時又有吏、戶、禮、兵、刑、工六科,各科有都給事中、左右給事中、給事中。

    尚書是二品,都給事中隻有七品,但是對于六部的封駁、糾劾之權,完全在六科手裡。

    明朝的大官可以統率小官,但是小官同樣可以牽掣大官,這是明朝的立法精神。

    六科實際上是六部的監察機關,各科給事中分管各科的事,但是對于國家大事,同樣地可以建言;對于奉旨會推内閣大學士,吏、兵二部尚書,及在外總督、總兵的場合,各科都給事中同樣地可以參加;至于光宗逝世的時候,楊漣以從七品的兵科右給事中,和内閣同受顧命,更是特有的創例。

     居正以六科控制六部,是明朝的祖制,但是以内閣控制六科,便是一種創制。

    内閣本來是皇帝的秘書處,事實上不負行政責任,更談不上監察責任,實施考成法以後,内閣實權顯然擴大,所以萬曆四年劉台劾居正疏,稱:“居正定令,撫、按考成,章奏每具二冊,一送内閣,一送六科。

    撫、按延遲則部臣糾之,六部隐蔽則科臣糾之,六科隐蔽則内閣糾之。

    夫部院分理國事,科臣封駁奏章,舉劾其職也。

    内閣銜列翰林,止備顧問,從容論思而已。

    居正創為是說,欲脅制科臣,拱手聽令。

    祖宗之法若是乎?”劉台的言論其實沒有說錯。

     考成法的實施,在整理賦稅的方面,發生的影響最大。

    中國人受聖經賢傳的影響太大了。

    孟子見梁惠王,第一句便是“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孟子又勸梁惠王,“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罰,薄稅斂,深耕易耨,壯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可使制梃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

    ”政治家談到理财,好像做了一件虧心的事。

    漢武帝時代,桑弘羊領大農,在整個國家,因為對外戰争,已經走上經濟崩潰的路線以後,居然靠着平準政策的運用,“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39)。

    這是多麼大的貢獻,但是蔔式對他的批評,隻是“烹弘羊,天乃雨”。

    其實一個有組織的國家,不能沒有國家的經濟政策。

    沒有經濟,便沒有政治。

    孟子的主張,是十分取一。

    白圭問道:“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孟子說;“子之道,貉道也。

    ”孟子是說無組織的民族,才能二十取一,有組織的國家,不能不十分取一。

    這是孟子的經濟政策。

    他那“薄稅政”的主張,用現代的術語,其實隻是“養稅源&rsquo。

    國家對于人民的賦稅,不能太重,人民才可以謀經濟發展,人民的經濟發展了,國家便增加十分取一的機會。

    孟子的主張,其實不是“崇禮義,退财利,複往古之道,匡當世之失”(40)那一套。

     居正當國以後,他的主張是富國強兵。

    要強兵便先要富國。

    富國不外是開源、節流。

    在這兩方面,他都盡了最大的努力。

    考成法是開源,在考成法以外,當然還有節流。

     隆慶二、三年間的預算,每年國家收入二百五十餘萬兩,支出四百餘萬兩。

    (41)這是一個岌岌可危的預算。

    當時沒有屋上架屋的構機,也談不到親戚故舊的汲引,所以要節流便不僅是裁減“骈枝機關”、“閑散人員”。

    隆慶年間的節流是從皇帝和國防入手。

    這是大處著墨的方法。

    所以隆慶三年穆宗向戶部索銀三十萬兩,内閣便把歲入、歲出的狀況奏明,請求停取銀兩,其結果穆宗隻是說: 朕覽卿等所奏,戶部銀兩缺乏。

    内庫亦缺銀兩,朕方取。

    既這等說,且取十萬來。

    卿等傳示,不必再來奏擾。

    (42) 這時的内閣大臣,真是負責任的大臣,穆宗的态度,有一些憊賴,但是皇帝索款,立刻打了三折,不能不算是好的。

     隆慶六年居正當國以後,在節流方面,真是“锱铢必較”。

    神宗開館纂修《穆宗實錄》,居正上疏,請求免循舊例賜宴。

    他說: 臣等夙夜皇皇,方切兢惕,豈敢為此飲食宴樂之事,非惟于禮有不可,于心亦實有不安也。

    且一宴之費,動至數百金,省此一事,亦未必非節财之道。

    (43) 這一年的冬天,居正在日講的時候,請求次年正月早開日講,不必設宴,并免元夕燈火。

    神宗真是一個聽話的孩子,他說: “早吩咐停止了。

    伺候聖母用膳的時候,都很簡單,逢到節期,隻有果宴。

    ” 筵宴停止了,光祿寺春節的供應又省去七百餘金。

    萬曆元年十月,居正進講,言及宋仁宗不愛珠飾。

     “賢臣才是寶貝,珠玉有什麼用處!”神宗說。

     “是呀,”居正再說,“明君貴五谷而賤珠玉;五谷養人,珠玉饑不可食,寒不可衣。

    ” “正是,”神宗說,“宮人們喜歡珠玉,但是朕在歲賜上,沒有一次不減省。

    ” “皇上說到這一點,真是社稷蒼生的福澤。

    ”居正切實感到少年皇帝的“聖明”,同時也替戶部寬心。

    他知道歲出方面,又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開支。

    這年内承運庫太監崔敏上疏請買金珠,奏疏發交内閣,居正看到以後,立即封還,切實給他一個否認。

     居正的對付鞑靼,也随時考量到國家的财政問題。

    宣大邊外,俺答的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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