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初步的建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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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元年,居正進《帝鑒圖說》,第二年就發生效力。
神宗這時才十二歲,他和吏部尚書張瀚,都察院左都禦史葛守禮說,要召見廉能官員,面加獎谕。
居正随即請定面獎廉能儀注,他在疏中說:“臣等竊惟緻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
前代令主,欲興道緻治,未有不加意于此者。
”(1)二年正月,神宗在會極門,召見廉能官員浙江布政使謝鵬舉等二十五人,特加獎勵,各賜金币,便是這一次的結果。
九月間,刑部秋審,判定重囚應處死刑的,一概上奏。
這是一件例行的公事,但是困難從宮内發生了。
“慈聖太後的懿旨,吩咐概行停刑,”神宗在文華殿和居正說,“先生以為怎樣?” “春生秋殺,天道之常,”居正說,“皇上即位以後,停刑已經不止一次:稂莠不去,反害嘉禾;兇惡不去,反害善良。
愚臣看來,還是不必停。
” 神宗聽了以後,奏明太後,應處死刑的,一概準予執行。
這一點牽涉到古代統治階級的政治思想問題。
不負實際責任的人常常主張寬大,但是負擔實際責任的人,便認為這是一個難題。
鄭子産臨死的時候和子太叔說: “我死後,國家大政是你的事了。
有德的人,也許能夠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
火的威焰,人人看到都害怕,所以燒死的人不多;水性懦弱,人人都覺得可愛可近,偏偏死在水中的人多了。
所以寬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 子産死後,政權落到子太叔手上,這是一位官僚主義的統治者。
被壓迫的人民大衆得到這個機會,發動起來,争取他們的自由。
子太叔懊恨極了,他認為早聽子産的話,一定不至于此,這才調動軍隊,把起義的人民鎮壓下去,仍走上反動統治者的老路。
居正是主張猛的,他曾說過:“使吾為劊子手,吾亦不離法場而證菩提。
”他看到元末的大動亂,完全因為當局的寬縱,以緻演成不可收拾的慘劇。
所以他認定“君子為國,務強其根本,振其紀綱,厚集而拊循之,勿使有釁,脫有不虞,乘其微細,急撲滅之,雖厚費不惜,勿使滋蔓,蔓難圖矣。
”(2)他又說過:“盜者必獲,獲而必誅,則人自不敢為矣。
”(3)關于捕“盜”的事,在考成法也有明文規定。
後來萬曆七年,因為“盜犯”中途脫逃的事,他說: 張國用查系三月初間,已屬順天府着長解押發,乃至今尚未到,此必中途賄逃矣。
頃已令該府捕長解家屬監候,又行逐程挨查,于何處脫逃,務見下落,事系考成,期限已迫。
若此時尚未到,執事亦宜上疏自白,請旨緝拿,務令得獲正罪,庶足示懲。
若已到,則照在京例,盡法處之,不可縱也。
(4) 居正的主張是“盜”者必獲,獲則必“誅”,這是考成法的規定。
但是如《明史》所載,居正當國之時,“大辟之刑,歲有定額”(5),又稱“居正法嚴,決囚不如額者罪”(6),都難免有些以訛傳訛。
每年死刑,要有一定的名額,就在當時,也不能不算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但是《艾穆傳》稱艾穆為刑部員外郎,到陝西複審的時候,艾穆決定隻有兩個人處死刑,同審的人唯恐太輕了,要受到政府的處分,艾穆慷慨地說: “我可不會拿别人的生命保障自己的地位。
” 在居正大權在握的當中,地方官吏奉行過甚,也是不免的事。
二年十月遼東大捷,除了遼東總兵官李成梁進左都督以外,薊遼督撫以及内閣諸臣一體加恩,居正具疏力辭,神宗親筆下谕: 敕谕元輔張少師:朕以幼沖嗣位,賴先生匡弼啟沃,四方治安,九邊甯靖。
我祖宗列聖,亦鑒知先生之功,就加顯爵不為過。
乃屢辭恩命,惟一誠輔國。
自古忠臣,如先生者罕。
朕今知先生實心,不複強,特賜坐蟒衣一襲、銀錢五十兩,以示優眷,申成先生美德,其欽承之。
(7) 自從俺答封貢事定以後,戰事的中心逐漸東移。
東部的鞑靼,在土蠻的領導下,繼續和朝廷作戰,最困難的問題是“屬夷”。
喜峰口、宣化境外有朵顔衛,錦州、義州、廣甯境外有泰甯衛,沈陽、鐵嶺、開原境外有福餘衛,這是所謂大甯三衛;迤東還有建州衛。
在名義上他們都服屬中國,所以稱為“屬夷”,但是事實上泰甯部長速把亥、炒花,朵顔部長董狐狸、長昂,以及建州衛都指揮王杲都和土蠻相通,成為薊遼一帶的邊患。
要對付土蠻,第一便得對付“屬夷”,所以萬曆元年,居正就認定處置“屬夷”之策,為國家大事,急宜經理。
(8)這一次遼東大捷,李成梁斬建州部落一千一百餘人,後來連王杲也殺了,當然是對付“屬夷”的一次“成功”。
戰事中心到了薊遼,但是薊遼最大的遺憾,便是地形的缺陷。
整個三衛,盤踞在熱河和遼甯的西邊,薊州和遼東兩鎮,失去應有的聯系。
居正的計劃,是遵守楊博固守邊牆的遺策,一面整理薊州一帶的邊牆,(9)以備鞑靼的進攻;同時也計劃反攻。
他聯絡遼東、宣府、薊州三鎮,主張由薊州堅守,由遼東、宣府雙方夾擊。
他給方逢時說起: 比者遼左之功,固為奇絕,朝廷賞功之典,亦極其隆厚,然仆于此,蓄意甚深,謹密以告公。
今九邊之地,薊門為重,以其為國之堂奧也。
自嘉靖庚戌以來,虜禍日中于薊,至罷九邊之力以奉之,而内地亦且困敝。
然所以釀此禍者,皆屬夷為之也。
國初棄大甯之地與之,冀其為吾藩屏,而今乃如此!故屬夷不處,則邊患無已時。
然欲處之非加之以威,彼固未肯俯首而服從也。
今西虜為貢市所羁,必不敢動,獨土蠻一枝,力弱寡援,制之為易。
今拟于上谷練得戰士二萬,遼東二萬,多備火器,卻令薊人平時将内地各城堡,修令堅固。
視三鎮士氣已振,度其可用,則屬夷求撫賞者,一切以正理處之;凡額外求讨,及捉軍要賞者,悉正以軍法。
彼不遂所欲,必結虜來犯,我則據台以守,遏之邊外,使之一騎不入,在我雖無所獲,而在彼已為失利,亦策之上也。
如其賊衆潰牆而入,則亦勿遽為倉皇,但令薊将斂各路之兵四、五萬人,屯據要害,令諸縣邑村落,皆清野入保,勿與之戰。
而上谷、遼左,不必俟命,即各出萬人,遣骁将,從邊外将諸屬夷老小盡殲之,令大将領一萬人入關,不必衛京師,徑趨薊地,伏于賊所出路。
彼雖已入内地,見我不動,必不敢散搶,不過四五日,虜氣衰矣。
衰則必遁,然後令薊人整陣以逐之,而宣、遼兩軍合而蹙擊。
彼既饑疲,又各護其獲,敗不相救,而吾以三鎮全力擊其惰歸,破之必矣。
一戰而勝,則薊鎮士氣既倍,土、蘇諸酋,不敢複窺,而屬夷亦皆可脅而撫之以為我用。
薊事舉則西虜之貢市愈堅,而入援之兵,可以漸減,九邊安枕無事矣。
愚計如此,今先試之于遼左,蓋遼人素稱敢戰,而李将軍亦忠勇可用,故厚賞以勸之,懸利以待之,亦緻士從隗始之意也。
(10) 萬曆元年,居正和薊遼總督劉應節說過,要“虛心商量,思一長策,着實整頓一番,庶為經久之計”(11)。
這便是居正的長策了。
但是這一條計策,在居正手裡,始終沒有用過。
戰事的中心逐漸東移,遼東成為中國的重鎮,這是後事。
萬曆最初十年,戚繼光坐鎮薊門,是當時的一重保障,土蠻不敢南侵,未必不由于此。
居正對于三衛,始終設法羁縻。
他自己說過:“要在當事者随宜處置。
譬之于犬,搖尾則投之以骨,狂吠則擊之以棰,既棰而複服,則複投之,投而複吠則擊之:而可與之較曲直,論法守乎?前有書與方公,方答書雲:&lsquo耐煩二字,邊臣宜書諸紳。
&rsquo誠然。
”(12)居正手上有的是大棒和骨頭,這是他“羁縻&lsquo屬夷&rsquo”的方法。
對于“撫賞&lsquo屬夷&rsquo”的緞布,正和對于賞賜俺答的緞布一樣,居正逐件看過,都要美好經用,這是骨頭。
朵顔部長董狐狸、長昂,和青把都是親戚,居正吩咐宣府巡撫吳兌:“幸公示意青酋,令其傳意長昂,勿複作歹,自取滅亡。
”(13)這是大棒。
這一年他又說過: 辱示薊鎮虜情,淵哉其言之也。
已即密語彼中當事諸公,俾知所從事。
屬夷處置适宜,則土虜之真情可得,而兩鎮之貢市愈堅,當今邊務,莫要于此矣。
公在上谷,内修戰守,外探虜情,東制西懷,自有妙用,仆複何憂。
(14) 居正曾經自稱别無他長,但能耐煩,這是一句謙虛的話,但是耐煩确是能使居正成功的品德。
耐煩的人,對于一切事務,有布置,有步驟。
他不會一暴十寒,然而他也不求一勞永逸,隻是一步一步,腳踏實地去幹。
我們所不能滿意的是居正對于起義的人民,沒有正确的認識,因此隻知道如何去鎮壓;同樣地他對于沿邊的少數民族,除了利誘威服以外,沒有采取進一步靠攏和争取的方法。
對于用人行政方面,他也是一步一步幹著。
萬曆二年四月,實行久任之法,這是他在隆慶二年《陳六事疏》中已經說過的。
十二月内閣進職官書屏。
居正上疏: 仰惟皇上天挺睿明,勵精圖治,今春朝觐考察,親獎廉能;頃者吏部奏除,躬臨铨選,其加意于吏治人才如此。
顧今天下疆裡,尚未悉知,諸司職務,尚未盡熟,雖欲審别,其道無由。
臣等思所以推廣德意,發達聖聰者,謹屬吏部尚書張瀚,兵部尚書譚綸,備查兩京及在外文武職官,府、部而下,知府以上,各姓名籍貫,及出身資格。
造為禦屏一座,中三扇繪天下疆域之圖:左六扇,列文官職名;右六扇,列武官職名;各為浮帖,以便更換。
每十日,該部将升遷調改各官,開送内閣,臣等令中書官寫換一遍。
其屏即張設于文華殿後,皇上講讀進字之所,以便朝夕省覽。
如某衙門缺某官,該部推舉某人,即知其人原系某官,今果堪此任否?某地方有事,即知某人見任此地,今能辦此事否?臣等日侍左右,皇上即可親賜詢問,細加商榷,臣等若有所知,亦得面盡其愚,以俟聖斷。
一指顧間,而四方道裡險、易,百司職務繁、簡,一時官員賢、否,舉莫逃于聖鑒之下。
不惟提綱挈要,便于觀覽,且使居官守職者,皆知其名常在朝廷左右,所行之事皆得達于高聰:其賢者将兢兢焉争自淬勵以求見知于上,不才者亦将凜凜焉畏上之知而不敢為非。
皇上獨運神智,坐以照之,垂拱而天下治矣。
(15) 在職官方面,明代定都北京以後,南京六部諸寺,實際成為贅疣。
嘉靖、隆慶間已經開始裁革了。
萬曆三年二月裁南京官,以後再經過九年的裁革,除了養望的大官和必需的屬官以外,差不多已經調整,這都是居正任内的成績。
三年四五月間,居正上《請饬學政疏》,這是一個極大的改革。
明朝的學制,兩京國子監是直轄中央的國立大學,與地方無幹。
各府、州、縣有府學、州學、縣學,都有一定學額,歸各省提學官管轄。
鄉村之中又有社學,民間子弟自由入學,不受學額的限制,但是沒有強迫入學的規定。
當時的問題,集中在地方學制的府、州、縣學。
太祖洪武年間規定,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日給廪膳,稱為廪膳生員。
洪武十五年定令,廪膳生每人每月領米一石,魚肉鹽醯,由官供給。
宣宗宣德三年規定,府、州、縣學各設增廣生員,學額與廪膳生員相同,他們沒有領米的權利,但是和廪膳生員一樣,一家之内,除本身外
神宗這時才十二歲,他和吏部尚書張瀚,都察院左都禦史葛守禮說,要召見廉能官員,面加獎谕。
居正随即請定面獎廉能儀注,他在疏中說:“臣等竊惟緻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
前代令主,欲興道緻治,未有不加意于此者。
”(1)二年正月,神宗在會極門,召見廉能官員浙江布政使謝鵬舉等二十五人,特加獎勵,各賜金币,便是這一次的結果。
九月間,刑部秋審,判定重囚應處死刑的,一概上奏。
這是一件例行的公事,但是困難從宮内發生了。
“慈聖太後的懿旨,吩咐概行停刑,”神宗在文華殿和居正說,“先生以為怎樣?” “春生秋殺,天道之常,”居正說,“皇上即位以後,停刑已經不止一次:稂莠不去,反害嘉禾;兇惡不去,反害善良。
愚臣看來,還是不必停。
” 神宗聽了以後,奏明太後,應處死刑的,一概準予執行。
這一點牽涉到古代統治階級的政治思想問題。
不負實際責任的人常常主張寬大,但是負擔實際責任的人,便認為這是一個難題。
鄭子産臨死的時候和子太叔說: “我死後,國家大政是你的事了。
有德的人,也許能夠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
火的威焰,人人看到都害怕,所以燒死的人不多;水性懦弱,人人都覺得可愛可近,偏偏死在水中的人多了。
所以寬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 子産死後,政權落到子太叔手上,這是一位官僚主義的統治者。
被壓迫的人民大衆得到這個機會,發動起來,争取他們的自由。
子太叔懊恨極了,他認為早聽子産的話,一定不至于此,這才調動軍隊,把起義的人民鎮壓下去,仍走上反動統治者的老路。
居正是主張猛的,他曾說過:“使吾為劊子手,吾亦不離法場而證菩提。
”他看到元末的大動亂,完全因為當局的寬縱,以緻演成不可收拾的慘劇。
所以他認定“君子為國,務強其根本,振其紀綱,厚集而拊循之,勿使有釁,脫有不虞,乘其微細,急撲滅之,雖厚費不惜,勿使滋蔓,蔓難圖矣。
”(2)他又說過:“盜者必獲,獲而必誅,則人自不敢為矣。
”(3)關于捕“盜”的事,在考成法也有明文規定。
後來萬曆七年,因為“盜犯”中途脫逃的事,他說: 張國用查系三月初間,已屬順天府着長解押發,乃至今尚未到,此必中途賄逃矣。
頃已令該府捕長解家屬監候,又行逐程挨查,于何處脫逃,務見下落,事系考成,期限已迫。
若此時尚未到,執事亦宜上疏自白,請旨緝拿,務令得獲正罪,庶足示懲。
若已到,則照在京例,盡法處之,不可縱也。
(4) 居正的主張是“盜”者必獲,獲則必“誅”,這是考成法的規定。
但是如《明史》所載,居正當國之時,“大辟之刑,歲有定額”(5),又稱“居正法嚴,決囚不如額者罪”(6),都難免有些以訛傳訛。
每年死刑,要有一定的名額,就在當時,也不能不算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但是《艾穆傳》稱艾穆為刑部員外郎,到陝西複審的時候,艾穆決定隻有兩個人處死刑,同審的人唯恐太輕了,要受到政府的處分,艾穆慷慨地說: “我可不會拿别人的生命保障自己的地位。
” 在居正大權在握的當中,地方官吏奉行過甚,也是不免的事。
二年十月遼東大捷,除了遼東總兵官李成梁進左都督以外,薊遼督撫以及内閣諸臣一體加恩,居正具疏力辭,神宗親筆下谕: 敕谕元輔張少師:朕以幼沖嗣位,賴先生匡弼啟沃,四方治安,九邊甯靖。
我祖宗列聖,亦鑒知先生之功,就加顯爵不為過。
乃屢辭恩命,惟一誠輔國。
自古忠臣,如先生者罕。
朕今知先生實心,不複強,特賜坐蟒衣一襲、銀錢五十兩,以示優眷,申成先生美德,其欽承之。
(7) 自從俺答封貢事定以後,戰事的中心逐漸東移。
東部的鞑靼,在土蠻的領導下,繼續和朝廷作戰,最困難的問題是“屬夷”。
喜峰口、宣化境外有朵顔衛,錦州、義州、廣甯境外有泰甯衛,沈陽、鐵嶺、開原境外有福餘衛,這是所謂大甯三衛;迤東還有建州衛。
在名義上他們都服屬中國,所以稱為“屬夷”,但是事實上泰甯部長速把亥、炒花,朵顔部長董狐狸、長昂,以及建州衛都指揮王杲都和土蠻相通,成為薊遼一帶的邊患。
要對付土蠻,第一便得對付“屬夷”,所以萬曆元年,居正就認定處置“屬夷”之策,為國家大事,急宜經理。
(8)這一次遼東大捷,李成梁斬建州部落一千一百餘人,後來連王杲也殺了,當然是對付“屬夷”的一次“成功”。
戰事中心到了薊遼,但是薊遼最大的遺憾,便是地形的缺陷。
整個三衛,盤踞在熱河和遼甯的西邊,薊州和遼東兩鎮,失去應有的聯系。
居正的計劃,是遵守楊博固守邊牆的遺策,一面整理薊州一帶的邊牆,(9)以備鞑靼的進攻;同時也計劃反攻。
他聯絡遼東、宣府、薊州三鎮,主張由薊州堅守,由遼東、宣府雙方夾擊。
他給方逢時說起: 比者遼左之功,固為奇絕,朝廷賞功之典,亦極其隆厚,然仆于此,蓄意甚深,謹密以告公。
今九邊之地,薊門為重,以其為國之堂奧也。
自嘉靖庚戌以來,虜禍日中于薊,至罷九邊之力以奉之,而内地亦且困敝。
然所以釀此禍者,皆屬夷為之也。
國初棄大甯之地與之,冀其為吾藩屏,而今乃如此!故屬夷不處,則邊患無已時。
然欲處之非加之以威,彼固未肯俯首而服從也。
今西虜為貢市所羁,必不敢動,獨土蠻一枝,力弱寡援,制之為易。
今拟于上谷練得戰士二萬,遼東二萬,多備火器,卻令薊人平時将内地各城堡,修令堅固。
視三鎮士氣已振,度其可用,則屬夷求撫賞者,一切以正理處之;凡額外求讨,及捉軍要賞者,悉正以軍法。
彼不遂所欲,必結虜來犯,我則據台以守,遏之邊外,使之一騎不入,在我雖無所獲,而在彼已為失利,亦策之上也。
如其賊衆潰牆而入,則亦勿遽為倉皇,但令薊将斂各路之兵四、五萬人,屯據要害,令諸縣邑村落,皆清野入保,勿與之戰。
而上谷、遼左,不必俟命,即各出萬人,遣骁将,從邊外将諸屬夷老小盡殲之,令大将領一萬人入關,不必衛京師,徑趨薊地,伏于賊所出路。
彼雖已入内地,見我不動,必不敢散搶,不過四五日,虜氣衰矣。
衰則必遁,然後令薊人整陣以逐之,而宣、遼兩軍合而蹙擊。
彼既饑疲,又各護其獲,敗不相救,而吾以三鎮全力擊其惰歸,破之必矣。
一戰而勝,則薊鎮士氣既倍,土、蘇諸酋,不敢複窺,而屬夷亦皆可脅而撫之以為我用。
薊事舉則西虜之貢市愈堅,而入援之兵,可以漸減,九邊安枕無事矣。
愚計如此,今先試之于遼左,蓋遼人素稱敢戰,而李将軍亦忠勇可用,故厚賞以勸之,懸利以待之,亦緻士從隗始之意也。
(10) 萬曆元年,居正和薊遼總督劉應節說過,要“虛心商量,思一長策,着實整頓一番,庶為經久之計”(11)。
這便是居正的長策了。
但是這一條計策,在居正手裡,始終沒有用過。
戰事的中心逐漸東移,遼東成為中國的重鎮,這是後事。
萬曆最初十年,戚繼光坐鎮薊門,是當時的一重保障,土蠻不敢南侵,未必不由于此。
居正對于三衛,始終設法羁縻。
他自己說過:“要在當事者随宜處置。
譬之于犬,搖尾則投之以骨,狂吠則擊之以棰,既棰而複服,則複投之,投而複吠則擊之:而可與之較曲直,論法守乎?前有書與方公,方答書雲:&lsquo耐煩二字,邊臣宜書諸紳。
&rsquo誠然。
”(12)居正手上有的是大棒和骨頭,這是他“羁縻&lsquo屬夷&rsquo”的方法。
對于“撫賞&lsquo屬夷&rsquo”的緞布,正和對于賞賜俺答的緞布一樣,居正逐件看過,都要美好經用,這是骨頭。
朵顔部長董狐狸、長昂,和青把都是親戚,居正吩咐宣府巡撫吳兌:“幸公示意青酋,令其傳意長昂,勿複作歹,自取滅亡。
”(13)這是大棒。
這一年他又說過: 辱示薊鎮虜情,淵哉其言之也。
已即密語彼中當事諸公,俾知所從事。
屬夷處置适宜,則土虜之真情可得,而兩鎮之貢市愈堅,當今邊務,莫要于此矣。
公在上谷,内修戰守,外探虜情,東制西懷,自有妙用,仆複何憂。
(14) 居正曾經自稱别無他長,但能耐煩,這是一句謙虛的話,但是耐煩确是能使居正成功的品德。
耐煩的人,對于一切事務,有布置,有步驟。
他不會一暴十寒,然而他也不求一勞永逸,隻是一步一步,腳踏實地去幹。
我們所不能滿意的是居正對于起義的人民,沒有正确的認識,因此隻知道如何去鎮壓;同樣地他對于沿邊的少數民族,除了利誘威服以外,沒有采取進一步靠攏和争取的方法。
對于用人行政方面,他也是一步一步幹著。
萬曆二年四月,實行久任之法,這是他在隆慶二年《陳六事疏》中已經說過的。
十二月内閣進職官書屏。
居正上疏: 仰惟皇上天挺睿明,勵精圖治,今春朝觐考察,親獎廉能;頃者吏部奏除,躬臨铨選,其加意于吏治人才如此。
顧今天下疆裡,尚未悉知,諸司職務,尚未盡熟,雖欲審别,其道無由。
臣等思所以推廣德意,發達聖聰者,謹屬吏部尚書張瀚,兵部尚書譚綸,備查兩京及在外文武職官,府、部而下,知府以上,各姓名籍貫,及出身資格。
造為禦屏一座,中三扇繪天下疆域之圖:左六扇,列文官職名;右六扇,列武官職名;各為浮帖,以便更換。
每十日,該部将升遷調改各官,開送内閣,臣等令中書官寫換一遍。
其屏即張設于文華殿後,皇上講讀進字之所,以便朝夕省覽。
如某衙門缺某官,該部推舉某人,即知其人原系某官,今果堪此任否?某地方有事,即知某人見任此地,今能辦此事否?臣等日侍左右,皇上即可親賜詢問,細加商榷,臣等若有所知,亦得面盡其愚,以俟聖斷。
一指顧間,而四方道裡險、易,百司職務繁、簡,一時官員賢、否,舉莫逃于聖鑒之下。
不惟提綱挈要,便于觀覽,且使居官守職者,皆知其名常在朝廷左右,所行之事皆得達于高聰:其賢者将兢兢焉争自淬勵以求見知于上,不才者亦将凜凜焉畏上之知而不敢為非。
皇上獨運神智,坐以照之,垂拱而天下治矣。
(15) 在職官方面,明代定都北京以後,南京六部諸寺,實際成為贅疣。
嘉靖、隆慶間已經開始裁革了。
萬曆三年二月裁南京官,以後再經過九年的裁革,除了養望的大官和必需的屬官以外,差不多已經調整,這都是居正任内的成績。
三年四五月間,居正上《請饬學政疏》,這是一個極大的改革。
明朝的學制,兩京國子監是直轄中央的國立大學,與地方無幹。
各府、州、縣有府學、州學、縣學,都有一定學額,歸各省提學官管轄。
鄉村之中又有社學,民間子弟自由入學,不受學額的限制,但是沒有強迫入學的規定。
當時的問題,集中在地方學制的府、州、縣學。
太祖洪武年間規定,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日給廪膳,稱為廪膳生員。
洪武十五年定令,廪膳生每人每月領米一石,魚肉鹽醯,由官供給。
宣宗宣德三年規定,府、州、縣學各設增廣生員,學額與廪膳生員相同,他們沒有領米的權利,但是和廪膳生員一樣,一家之内,除本身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