卽位年

關燈
秋七月 7月7日 ○丁卯,〈大明嘉靖二十四年。

    仁宗元年。

    是月初一日仁宗薨,初六日丙寅,明宗卽位。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問安于三殿。

    〈大殿、大王大妃殿、大妃殿也。

    新遭大喪,故問安。

    〉大王大妃答曰:「未亡人薄德薄福,再逢大變,但痛哭而已。

    今者幼沖嗣位,凡國家大事,專恃大臣。

    且往者浮言之輩,造爲邪言,欲亂國家,到今人心,不無疑懼。

    若復有邪言者,則當痛治,而已往浮言,則自上無一毫之私心,欲盡洗之,務定人心,以安朝廷,大臣等亦宜知此意,鎭定人心,盡忠輔國。

    」〈史臣曰:「使天降遐齡於仁宗,則雖有大小尹之說,〈大尹指尹任,小尹指尹元老兄弟。

    任卽章敬王後之弟,元老、元衡卽大王大妃之弟。

    〉自當春融而氷釋,使天賚良弼於明宗,則雖有大小尹之隙,亦可消禍而弭亂。

    當母後擁幼主,國勢岌岌之時,灌以大臣當國,忠鯁有餘,而智識不足,不知竝黜大小尹,以紓國難,獨急於治元老,其迹似助大而攻小。

    故大妃益怒,而元衡輩,亦得以藉口,托公名報私讎,大肆殺竄,以饕天功,其禍迄數十年而未艾。

    自故外戚爭權而相圖,未有不至於大僨者。

    然則母後之心,雖欲盡洗私以安朝廷,誰與洗之?雖欲賴大臣盡忠輔國,誰與賴之?嗚呼痛哉!」〉○尹仁鏡、柳灌啓大殿曰:「聞大行王,自六月初未寧,不進膳二十餘日,及至危重,然後群下知之。

    其時承傳色、都薛裡等,可知進膳與否,而臣等屢問,答以進禦,諱而不言,使外間不知,請下禁府推之。

    」大王大妃答曰:「天使回程後,自六月初三日,大行王專不進食,中殿親欲勸膳,自內辦進水剌,在外內官等,其何能知之?」 ○仁鏡等啓曰:「伏承下敎,欲務定人心,以安朝廷,辭旨懇惻,不勝感激隕涕。

    今幼主新立,國家多艱,臣等日夜號慟,思盡輔護之責,不知所爲。

    《易》曰:『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又曰:『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聖人之訓,明白痛切如是。

    今擧朝皆以爲鎭人心安宗社,莫先於去邪勿疑。

    臣等伏見,天之降喪于國家,未有甚於此時。

    先王昇遐,隻隔八朔,今大行王,又至斯極。

    是雖曰天之降喪,其所以緻孽者,實由於人。

    軍器寺僉正尹元老,其性兇險,其心詭詐,依憑肺腑,日以造言爲事,離間天親。

    大行王孝友出於天性,兄弟之好,無纖毫間然,而此人謂東宮將加害於大君,以此恐動宮掖,交構兩間。

    以先王聖聰,不能無惑,日夜以未得保幼子憂慮,遂成心熱,終至大故。

    大行王亦以不能順於親友于弟,常懷憂懼,仍遭大變。

    重成羸毀,曾未幾時,又至於大故,輿情痛憤,欲食其肉,此宗社之大賊,國家之禍胎。

    此人雖慈殿之至親,以大義言之,實慈殿之讎也。

    今當幼沖嗣位,務在正始。

    始之不正而能正其終者,未之有也。

    朝廷衆意,鹹以爲:『若不除此人,必至於眩惑聖聰,紊亂朝政,以危宗社。

    』況又得罪於先王兩朝,慈殿亦不得以私焉。

    自古國家禍亂,多由於外戚之讒構,當今凡在戚裡,莫不謹愼,獨有元老,包藏禍心,略無忌憚,不可一日在朝。

    請亟命遠竄,一以慰兩朝在天之靈,一以慰臣民積鬱之憤,宗社幸甚。

    」仍啓大殿曰:「此朝廷公論,嗣位前當啓,而似爲未安,今始啓之,請爲宗社快從。

    」啓大王大妃曰:「嗣王幼沖,輔護之責,在乎慈殿。

    若欲定人心安宗社,則宜快從。

    〈大臣將啓此事,累日會議,李芑每稱不平,出臥他所,不肯坐聽。

    權橃曰:」何爲使所見不美乎?「方環坐密議,丁玉亨亦退坐不參,權橃責曰:」當其被禍,豈以退坐而獨免?令公可促坐聽之。

    「仁鏡初使尹漑述啓草,漑翌日來言曰:」昨日僉議未能詳聞,未得製來。

    「左右默然。

    是日問安後,將欲啓之,而慈殿備忘記先下。

    柳灌驚曰:」自上已知其微矣。

    「其啓辭初以請亟加顯戮定議,李浚慶獨謂不可曰:」如此啓之,亦爲太速,況可言戮乎?「遂改爲遠竄。

    時大臣請誅尹元老,問於諸宰,李浚慶以爲不可。

    柳灌愕然曰:」此參政他日之憂。

    「浚慶曰:」今若請誅元老,則大妃之心其安乎?未可遽爲也。

    「浚慶旣出,宋麟壽責之曰:」原吉亦爲此言耶?「浚慶曰:」事不可如此。

    「原吉,浚慶字也。

    〉大王大妃答曰:」前年冬,中宗嘗罷經筵,入內言曰:『大司諫具壽聃言大尹、小尹之事,欲推言根,慮人心恟亂而不推。

    』厥後經筵,大司憲鄭順朋亦言之,中宗終不推言根者,是欲鎭人心也。

    實有如此事,則宮中豈無所聞乎?大內上下,絶無如此之言,而今者纔經七日,朝廷如是啓之,罔知攸措。

    元老人物雖無狀,不探言根而罪之,無乃不實乎?若推言根而知其的實,則何惜之有?「再啓曰:」言根決不可推。

    推之則必至擾亂。

    至親之事,臣等豈偶計而啓乎?廷議不欲止此而已。

    臣等請罪止此,豈無斟酌?若不肯從,則人心益擾,請爲宗社快從。

    「答曰:〈大王大妃。

    〉」凡事不推言根而加大罪,則後弊無窮,宗社安危亦係矣。

    豈可不推言根,輒以大罪,加諸人乎?予連遭大故,不自死滅,又聞此言,雖生猶死。

    「三啓曰:」大抵必推言根者,以虛實難知也。

    此事則朝廷上下,誰不知之?臣等謂自上亦必慮此而快從,豈料留難至此乎?請勿疑。

    「答曰:〈大王大妃。

    〉」政丞不必至於如此。

    雖曰豈偶計而啓之,予亦豈偶計而不從乎?政丞豈親聽乎?必傳聞而已。

    必推言根然後,可以定罪。

    「仁鏡等,以大行王在東宮時下賓僚之書,〈其書曰:謹言于傅、賓客諸尊位。

    兄弟友愛之情,根於天理,自不容已。

    苟非大無道之人,不以一己之私,害天性之恩。

    今我兄弟,名分已定,截不可亂,況聖上待我兄弟,無纖毫厚薄。

    不知當以何故,有相疑忌之端乎?兩間至厚,宜無人言,而近年以來,邪議紛紜,無根之言胥動,疑貳之端漸成。

    前年竊聞經筵之上,有如此之言,寒心竦骨,常懷不安。

    豈料其言,至今猶不殄乎?此雖由吾不德之甚,亦必有大姦人藏蹤秘跡,肆其陰毒,欲賊我兄弟,而得售其術者也。

    此吾之所以痛至骨髓者也。

    然奸人離間於兩間之狀,兩殿洞照,邦家之安危,一身之禍福,固不足患。

    但以吾德之不進,以緻人言爲憂,不知將何處而可也。

    是故陳吾中情,上言于聖上,下擔于諸賢賓師,惟願察其情而恕其妄,少垂誨焉。

    〉書啓曰: 自上覽此,可知朝廷之意也。

    元老兄弟多矣,而必以元老啓之者,其意有在,不根之說,能惑擧朝之聽乎?自上不信而留難,臣等尤爲失望。

     答曰:〈大王大妃。

    〉」予以薄福,遭遇大事,不死而生,罔知所措。

    方欲不害人物,以鎭人心矣,主少國疑之時,以無根之言,欲加大罪於至親之人,至爲驚駭。

    此人若有不道之言,則予雖不敏,豈不聽從乎?大行王下書于賓僚者,非別有所聞也,具壽聃、鄭順朋,言大小尹之事,中宗聞之,傳于世子。

    內間父子兄弟,無秋毫之失,而外議有之,故世子所以書下者,諭其不惑於邪說也。

    朝廷不知此意乎?元老雖惡,豈以此言告內,予雖不德,豈以外言爲信?父子兄弟,少無差失,而小人造爲此言,予實寒心。

    若欲加罪元老,則必推言根。

    不推言根,則不可加罪矣。

    「 ○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等啓大殿曰:「尹元老,本以陰邪兇毒之人,狎恩縱恣,略無忌憚。

    頃在中宗大王朝,倡爲悖逆不道之言,警惑君父,動搖兩宮,造妖捏奸,無所不至,幾危宗社。

    中宗大王,憂慮成疾,至於大漸,竟不得平心而終。

    大行大王,久爲奸口所侵,危閔之極,仍遭大變故,追傷哀毀,遽至不救。

    一國臣民,鹹知元老作孽之根,痛憤崩迫,欲食其肉久矣。

    況今殿下幼沖嗣位之初,若使此人得保朝夕,則投間抵隙,逞兇弄奸,必甚於前日,人心危懼,宗社難保。

    請斷以太義,明正其罪,以快神人之憤。

    」答曰:「元老雖予切親,不曾知面。

    元老所言,予則不聞,故不敢加罪。

    」 ○大司憲閔齊仁、大司諫具壽聃等啓大殿曰:「尹元老,本以陰邪詐譎之人,其在先朝,巧搆反側之說,離間兩宮,使人心疑貳,朝廷危懼,此實宗社之賊,先王罪人。

    其依憑宮禁,狐鼠鬼蜮之狀,自上亦豈不知?罪惡已極,雖在至親,義不可容貸。

    請速遠竄,以安宗社。

    」答曰:「不知言根,不可罪其人也。

    」 7月8日 ○戊辰,大司憲閔齊仁、大司諫具壽聃等啓曰:「國家安危,在於大臣,雖在平時,固宜委任,況當如此之時?尤當倚以爲重。

    今於大臣所啓,自上留難不從,殊無倚重大臣之義。

    幼沖初政,誰與共爲?竊恐人心危疑,國家不安。

    請一從大臣之議,以爲宗社大計。

    」答曰:「方在幼沖,不知爲某事也,啓于慈殿宜當。

    祖宗朝亦有幹國政之例。

    予於元老,平時不曾見面,何有私情?」〈史臣曰:「時,大臣啓慈殿,臺諫、侍從啓大殿。

    大殿幼沖,今此所答,名爲大殿,而實莫非出於慈殿。

    擧先朝幹政之例,而又不答大臣之事,其貪國政輕大臣之微兆矣。

    」〉○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等再啓曰:「臣等伏聞昨日傳敎,元老雖外戚,未嘗見面,且不聞元老之言,不可罪之。

    臣等非謂元老之有言於殿下而請罪也。

    頃在先王朝,構邪謀亂之狀極矣。

    殿下幼沖,旣不得知之。

    但慈殿傳敎,所謂造爲邪言,欲亂國家,初非出於他人,實是此人之所爲,朝廷上下,無不洞知。

    今者政府、六曹、臺諫、侍從,同辭以啓,此人罪惡,播在一國,擧此可知。

    殿下欲庇一戚屬,而不顧宗社大計,不察一國公論,人心憤鬱。

    宗社將危,則外戚豈能獨全乎?請勉抑私情,亟斷大義。

    」 ○齊仁、壽聃等再啓曰:「元老之事,昨日自上啓于慈殿事有敎矣。

    但自上旣已嗣位,凡所啓之事,不可啓于慈殿。

    」答弘文館兩司曰:「予纔過十歲,何以知是非而爲國政乎?學問又不廣博,何事能詳察乎?」 ○齊仁、壽聃等三啓曰:「自上以爲幼沖,不知是非雲,是非在於朝廷。

    大抵幼沖初政,所興爲治者,大臣而已。

    大臣爲宗社大計,而亦不信聽,則人心無所施,而國事將日非矣。

    請勿留難,亟從公論。

    」 ○羅淑等三啓曰:「新政之初,事無大小,而必從公論,以杜禍機。

    今受遺大臣,爲宗社至計,請罪一人,殿下不信其言,牢拒至此,無大臣無六卿無臺諫侍從,而可以爲國乎?請勿留難。

    」答兩司、弘文館曰:「予以幼沖,未通事理,且慈殿傷痛,人子之心,不忍處之。

    」 ○政府、六曹又請罪元老于大王大妃,答曰:「予豈惜元老而不從朝廷公論乎?以有隙之人〈指尹任。

    〉所爲故也。

    」再啓曰:「前於經席,再發此言,非今日始有是言也。

    中宗大王時,欲論啓而不果者,以中宗,亦不能無惑於邪說,恐或事有所難處也。

    大行王時,不果啓者,恐有以傷母後之心也。

    今則無如此之嫌,而正極言定罪之時也。

    請勿留難。

    」答曰:「予意已盡言之,更無所言。

    元老在中宗及大行朝,本無所爲之事,而今者謂元老有罪,不可知也。

    」三啓,不允。

     ○羅淑等四啓曰:「臣等考諸經史,則周之成王,年十三卽位,漢之昭帝,年八歲卽位,而成王知其叔父管、蔡之罪,昭帝辨其皇後祖父上官桀之詐。

    是皆幼沖之主,而能斷至親之罪,豈宜自托年幼,有所遲疑?伏願殿下,上法二君幼年卽位,罪在王室則雖至親,亦不容貸之義,亟從公論,以安宗社。

    」 ○齊仁、壽聃等四啓曰:「元老,惡稔罪著,他日危宗社亂朝廷,勢所必至。

    故政府、六曹、臺諫、侍從,同辭論啓,而牢拒至此,將失一國之人心。

    人心得失,所關甚大,請留三思。

    」答弘文館兩司曰:「近日欲與大臣共議處之,慈殿傷念切至,一不進膳,幾至大傷,故不允。

    」 ○左議政柳灌往審山陵,來啓大殿及王大妃殿曰:「靖陵白虎外有山,形勢不大,回抱甚佳,依大行王遺敎,〈見初四日。

    〉隻蔔於此而不求他處。

    」又啓于王大妃殿曰:「前日傳敎,又蔔可用處,故竝爲看審,則亦有其地。

    明日當圖形而入。

    」答曰:「知道。

    」 7月9日 ○己巳,大司憲閔齊仁、大司諫具壽聃等啓曰:「法者,祖宗之法也。

    慈殿亦豈得牽情而屈法?請以此意,慰安慈殿,快從公論。

    」〈史臣曰:「當此牢拒之時,臺諫啓辭,殊失切直,其迫於公議,苟免其責,可見矣。

    」〉○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等啓曰:「臣等伏聞昨日傳敎,以慈殿傷念爲難,是亦殿下孝誠之所發。

    然殿下之身,視元老則孰重孰輕?戚裡之家,視宗社則孰重孰輕?慈殿豈欲護一元老,而陷殿下於偏私,置宗社於危亂哉?輕重所在,慈殿亦必明知,萬無不從之理。

    請反覆陳達,毋貽後悔。

    」答兩司、弘文館曰:「朝廷累日論啓,豈不欲斷以大義,元老之罪,朝廷浮議喧騰而已,不知的實,故不允。

    」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啓大王大妃殿曰:「古者帝王幼沖,則太皇後聽政有例,故近日公事,出納于上殿矣。

    考貞熹王後時《日記》,則有某日禦于某殿之例,而貞熹王後與成宗,同坐聽政矣。

    今亦事若不關,則院相使承傳內官出納,大事,則大王大妃與大殿同禦,承旨入啓宜當。

    貞熹王後時《日記》,未見有垂簾之事。

    然垂簾,古也,今則不可不設。

    令政院備其儀何如?」答曰:「古今異事矣。

    然欲決大事,而近來身不平,不可引見。

    事無大小,院相盡力處之可也。

    」 ○政府、六曹、漢城府啓大王大妃曰:「昨日傳敎雲:『朝廷若治,則元老必自責其身,後日何懼之有?』夫小人,心本奸譎,雖被論治,不必自持其心,必欲乘時而發,以售奸術。

    以已往觀之,金安老以延城尉〈金禧〉之父,職位亦高,朝廷論啓竄逐。

    厥後復用,專不改心,益肆而見敗。

    今者卽位之初,除去奸賊,然後朝廷安矣。

    自上不可計其私恩。

    請快從公論,斷以大義。

    」答曰:「元老之事,雖朝議紛紜,實則不然。

    以浮言治罪,則不無後弊,朝廷疑元老他日亂朝廷矣,朝廷徐觀主上之政治善否,然後治元老不晩也。

    」 ○齊仁、壽聃等三啓曰:「元老憑依戚裡,造言交構,疑間兩宮,使君父傷心成疾,朝廷危懼不安,其爲罪狀,斷無可疑。

    汲汲論啓者,隻以初政,當先去邪,而爲宗社大計也。

    自上牢拒至此者,恐傷慈殿之心,而欲保護至親也。

    然拒群臣之諫,失國人之心,而朝廷至於危亂,則雖欲保一元老,其可得乎?請斷以大義,速命遠竄。

    」答兩司、弘文館曰:「元老外間所行則未可知也,其所謂潛通宮禁,使君父傷心者,此內間之所無,故慈殿以元老之罪,爲不明也。

    元老之事,朝廷之意,予已詳知矣。

    但慈殿傷念罔涯,恐難處之,故不允。

    」 ○都承旨宋麒壽等啓曰:「元老罪惡貫盈,神人共憤,朝廷大臣,當嗣位正始之初,首論其狀,請竄遐裔,其爲宗社之計至矣。

    而天聽邈然,尙未兪允,是豈慰悅神人之道乎?在廷之臣,皆是中廟耆舊,所當傾心倚賴,而欲庇一戚屬,至以爲浮言而拒之,然則以何人之言,爲的實乎?若此論發於中宗與大行朝,則裁斷在上,殿下與慈殿,欲全親愛之恩,猶未爲過也。

    今則順天命服人心之機,專在初政,公私之間,決不可重外戚而輕宗社也。

    請速從廷議。

    」 ○羅淑等四啓曰:「臣等竊念,自古國家危亂,未有不由於外戚之縱恣。

    故漢成帝,順元後而加恩王氏,漢祚遂移;宋寧宗順母後而委任侂冑,宋室以亡。

    今者元老有王氏之親,而兼侂冑之惡,朝廷上下,同辭請罪,其所以爲國家長遠慮至矣。

    而殿下欲以私恩,滅公掩義,其如宗社何?請勿留難。

    」答曰:「元老雖無狀,以無形之事,不可加大罪。

    且外戚縱恣之失,時無端緖,而成服翌日,急起騷擾之端,上下驚恐。

    姑待數月,有幹預之事而論啓,則當快從之。

    」 ○政府、六曹、漢城府、敦寧府、中樞府、兩司、弘文館請罪元老,答曰:「元老有無,何關宗社?然朝廷累日啓之,豈無所由。

    姑罷其職,使之杜門省愆可也。

    預料此人,必亂國政,而時無端緖,先定大罪,則又不可也。

    朝廷反覆酌議,勿復論啓。

    」 ○羅淑等六啓曰:「朝廷憤鬱元老之惡,非起於今日,自先朝已然。

    殿下新卽大位,此正滌除宿奸,杜絶禍機之時,不可少緩一日。

    故成殯之前,已欲議啓,但以殿下時未嗣位,未敢卽啓,翌日陳請,朝廷猶以爲緩。

    殿下反以爲急,若待元老幹政之後,則國事已非,危亡已迫,臣等雖殺身以爭之,已無及矣。

    今雖奪官幽置,若在都下,則斷蛇不斃,其毒必甚。

    請亟竄遐裔,少紓神人之憤。

    」 ○洪彥弼等啓大王大妃曰:「元老奸邪毒害,國人所洞知,其罪惡非始發於今日,而每諉之於浮言,欲置無罪之地,一國臣民之耳目,其可掩乎?不顧國家大計,徙牽於偏私,反以朝廷公論爲虛言,臣等雖無狀,當此疚棘之中,豈爲一元老,將無實之言,以誑聰聽者乎?觀今之物情,皆以爲宗社之賊,義不共戴天,誓不與此賊俱生。

    物情旣已如此,勢不得曲疪,而留難至此,臣等不勝痛憫。

    外間曾聞慈殿,偏信此人,深以爲怪,以今日觀之,果驗矣。

    自古小人,必盤結於內,然後敢肆於外。

    況以肺腑至親,又無所忌憚者乎?朝廷士類,稍有名望者,必標題而爲構陷之謀,聞之者無不縮栗。

    雖在平日,禍亂之作,恐將無日,況此主少國疑之際?其造禍搆亂,尤無所不至。

    若使如此之人,在朝廷一日,必貽一日之禍,欲除腹心之疾,豈容少緩?此臣等之所以汲汲論啓也。

    小人務爲逢迎,取媚於上,人主見其媚,不見其惡,恒緻禍亂。

    慈殿之不知元老宜矣。

    請亟割私恩,務從一國公論,以定人心。

    」仍啓曰:「元老不可隻罷其職而使之省愆。

    請亟從公論遠竄。

    」 ○知中樞府事鄭士龍、任權、僉知金舜臯、大司成趙士秀等啓大王大妃曰:「元老之罪惡已著,其於宗社甚關,自上留難至此,物情愈激。

    請亟從公論。

    」答彥弼、士龍、淑等曰:「元老輕妄之質,予亦知之,如此大關之事,則予未知也。

    故以無形之言,治大罪爲不可雲耳。

    擧朝之臣,論執至此,故勉從,而自願付處可也。

    」〈時朝廷屢啓不允,柳仁淑奮然曰:「早知至此。

    不如政府處之?」蓋廷議有欲於未嗣位前,囚元老於政府,囚秀涇於刑曹,家宰定罪,而議卒不果。

    秀涇,靈川尉申檥之父也,與元老同心,在大行王朝,觀大行羸毀多疾,相與請蔔人,問大行壽命之短長。

    元老嘗語羅淑之兄湜:『因爾弟何爲嫉我,而好議論乎?』指淑新第曰:『俗雲舍成主人少,爾弟毋爲如彼。

    主上亦雲短命也。

    』當大行疾革,元老以尹任侍側,謂將有變,恐動大君,聚壯奴守第。

    大行末命,命復己卯薦擧科,元老謂人曰:『上方迷亂,寧有此敎乎?此任也收合人心之謀。

    』「其爲悖行逆語,無所不至。

    雖加顯戮,猶不足快,止於付處,可勝嘆哉?〉○藝文館奉敎王希傑等,將元老事上疏,不報。

     ○議政府舍人、六曹郞官等,將元老事上疏,不報。

     7月10日 ○庚午,大司憲閔齊仁、大司諫具壽聃等啓曰:「元老之事,請斷以大義,亟命遠竄。

    」答曰:「已命外方付處,不可改之。

    」再啓曰:「元老往在中宗大王時,以謂東宮,將加害於大君,造此悖逆不道之言,離間君父,其兇謀不測。

    綱常之罪人,王法之所不赦,請斷以大義,亟命遠竄。

    」答曰:「慈殿旣已勉從公論,更勿言之。

    」 ○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等啓曰:「元老之罪,本不止於遠竄,特以國恤新政之初,首啓刑戮之事,實所未安,故從輕以啓,非以此爲盡元老之罪也。

    去惡而不能遠,容其有攀緣偵伺之路,則外爲哀鳴之態,內懷逞毒之謀。

    殿下必不自知其陷於術中,而邦家之禍必慘矣。

    小人之心,雖遭大譴,鮮能自懲,不至於殺身則不已。

    今若罪之止此,則彼必輕朝廷而益無所忌憚矣。

    請亟從公論,遠竄絶島。

    」 ○齊仁、壽聃等三啓曰:「元老罪狀昭著,國人之所共憤,王法之所不赦。

    豈可以私恩,屈王法乎?請斷以大義,亟命遠竄。

    」答兩司、弘文館曰:「元老雖自願付處,旣出外方,則與竄不異。

    觀其自願遠近,然後更啓未晩也。

    」 ○政府、六曹、漢城府啓曰:「元老罪惡極大,置之重典,未厭物情。

    臣等隻請遠竄者,深酌事體也。

    自上隻命自願付處,此豈足以快臣民積年之憤,盡元老貫盈之罪哉?請亟從公論,竄諸遐裔。

    且臣等伏覩殿下答臺諫、侍從之辭曰:『元老一不見面,頓無私情。

    』臣等不勝驚愕。

    經曰:『幼子常視毋誑。

    』又曰:『蒙以養正,聖功也。

    』殿下與元老,屬爲外舅,何有平日一不見面之理,亦豈頓無私情乎?今當幼沖正始之初,乃以不近情理之言,宣示群下,此言出於殿下,則已爲失言,若出於慈殿之敎,則豈聖人毋誑蒙養之道乎?輔養幼主之道,不當若此。

    君言一出,遠近鹹聽,請勿以一言之微而思之,更加留念。

    自今動靜雲爲,一以誠實爲主,不勝幸甚。

    」答曰:「予於族屬,本不欲見,故元老雖至親,予省事以來,一不見面。

    但行吉禮時,於衆中暫見而已。

    有左右之人,豈容飾言於天地間乎?以此爲飾言,極爲駭愕。

    元老之罪,已定付處,雖曰自願,與遠方竄黜何異?觀自願遠近,更啓未晩。

    」〈史臣曰:「上在潛邸爲大君,元老於上爲外舅,於情於勢,萬無不見之理,而一不見面之敎,已爲失言。

    及聞大臣之格言,則可以惕然悔改,吝執前言之非至,質天地左右而遂之,其所失尤重。

    可勝惜哉?」〉○羅淑等再啓曰:「臣等今見臺諫啓辭,不勝哀立。

    臣等前所謂悖逆不道之言,正謂是也。

    中宗大王之慈愛,大行大王之友愛,至矣盡矣,人無間然,而敢以加害同氣之說,熒惑父子兄弟之親,其兇忍狡慝,可謂極矣。

    脫使其時,苟非兩先王聖明,鎭以消之,則宗社危亡,不日而至矣。

    此其元老之罪,可止於付處而已乎?擧朝群臣,鹹懷此憤,而未忍卽發,臺諫旣已啓之,則罪惡之狀,大關宗社,殿下雖欲曲爲保護,其如兩先王在天之靈何?其如一國臣民之憤激何?請命亟竄絶島,以慰神人之望。

    」答曰:「元老旣已定罪付處,雖曰自願,歸于遠地,則與遠竄無異,故不允。

    」 ○付處尹元老于海南,從自願也。

    〈時元老之罪已定,義禁府問元老以自願之處。

    丁玉亨噤不敢問,沈連源乃問曰:「自願何地乎?」元老初以近地對之。

    連源不可,又對又不可,元老發怒曰:「然則歸于加德島乎?」卒定海南。

    出語人曰:「吾幾許留彼而還乎?明春天使之來有赦,則吾當還矣。

    」其益恣無忌如此。

    慈殿所敎,朝廷論治,當自責其身者,豈不誣乎?加以顯戮,猶有餘罪,治之不嚴,至於自願,豈非徒徒後人之憤乎?〉○兩司啓曰:「大行大王大漸之時,醫員等當不離近處,凡用藥餌,宜無所不用其極,而樸世擧、洪沈、柳之蕃,經自出來,內召甚急,未卽入歸。

    至於藥物,亦或不備,緻有無窮之憾,至爲駭愕。

    請下禁府痛治。

    」答曰:「如啓。

    」 7月11日 ○辛未,領議政尹仁鏡等,自高陽靖陵還來,以看山單子,入啓于大王大妃、王大妃兩殿曰:「更爲看審則靖陵白虎外,有艮木山良坐坤向,水破申地初祿,靑龍重抱,白虎三重,體勢回擁,水靑龍環繞爲案,水口有障形穴,分明吉而無兇,靖陵形勢一樣。

    他處無有如此地者,此處仍定事取稟。

    」答曰:「旣有遺敎,用之無妨。

    」 ○政院啓曰:「臺官所啓,自上量答,至爲當矣。

    但前者成宗大王年未長盛,貞熹王後攝治,而亦或有事之大者,相與議決于院相之例矣。

    今亦院相在此,故敢入啓。

    」傳曰:「知道。

    」 7月12日 ○壬申,領議政尹仁鏡等,議定大行大王廟號曰仁宗,施仁服義曰『仁』。

    諡號曰獻文懿武章肅欽孝:聰明睿哲曰『獻』,道德博問曰『文』,體和居中曰『懿』,剛強直理曰『武』,敬愼高明曰『章』,執心決斷曰『肅』,威儀悉備曰『欽』,秉德不回曰『孝』。

    擬陵號三,曰思、孝、裕;殿號三,曰永慕、永孝、永安以啓。

    廟號,初定『貴賢親曰仁』,宋麟壽曰:「衆人之所以欲號仁者,豈止此貴賢親乎?以諡法無所而不爲,甚不可。

    古文有克己復禮之文,以此解之甚合。

    又宋仁宗之諡,爲人君至於仁雲,此亦可用。

    」申光漢曰:「自我作法可也。

    以諡法所無而拘之不可。

    古之人君之諡,諡法所無亦有之。

    」告于領、左相及領府事,則曰:「不可。

    豈以諡法所無而創爲之乎?」尹漑曰:「諡法有施仁服義曰仁。

    」尹仁鏡曰:「幷用可也。

    」遂定兩語,以示諸公,鹹曰可,林百齡獨曰:「不歸於一,不可。

    請歸一則施仁服義似優。

    」宋麒壽亦曰:「仁義兩字有之,頗合美稱。

    」衆意亦然。

    洪彥弼曰:「貴賢親曰仁,古文亦極稱,不可不用。

    然衆意皆以施仁服義爲優雲,則從衆爲之可也。

    」諡號,初定睿文哲武章肅欽孝而欲改睿以獻。

    彥弼曰:「太祖康獻之獻,不必用之。

    」衆意以聰明睿智曰獻,爲極稱而用之。

    又改哲以懿,許磁曰:「體和居中之意,合於實德。

    大行王所爲,每居中道可用。

    」彥弼亦曰:「中和之德,豈不美乎?」遂用之。

    陵、殿號,各擬之以三,將欲入啓受點,左承旨崔演曰:「前於中宗陵、殿號時,大行王以爲落點未安,遂不爲落點,但以言定下。

    」尹仁鏡曰:「然。

    」遂幷啓不爲落點之意。

    蓋不爲落點,尊敬君父之至也。

    陵號定于『孝』,殿號定于『永慕』。

     ○仁鏡、灌啓曰:「謝恩使成世昌,年老有病,未越江前請下書,諭以有病,則亟從權制何如?進香中宗時,競尙華侈,凡祀事,隻在精潔。

    況大行王有喪事,一從禮文,純用儉素之敎,若有過制者,法司紏治何如?」答曰:「皆如啓。

    」 7月14日 ○甲戌,江原道橫城縣有女,一産三男,後母子生存雲。

    忠淸道恩津縣,民間雌牛産雌犢,一身兩頭,耳目口鼻分明,生存雲。

    傳曰:「此皆所罕聞之事,院相等共議處之。

    」院相尹仁鏡、柳灌啓曰:「一産三男,前亦有之,令禮曹,依例處之。

    牛産一身兩頭,則所謂物怪之大者多,令弘文館,歷考古事何如?」仁鏡等仍啓曰:「成廟初,多置院相,崇品者皆參,今則臣等及洪彥弼隻三人。

    人事不常,豈可預料其終必無故哉?況睿宗初年,贊成金國光亦參院相,今亦以左右贊成,幷爲院相。

    」答曰:「如啓。

    且贊成外,又有可當之人,〈蓋指李芑也。

    〉如考例幷爲院相。

    」仁鏡等又啓曰:「前例必以位在贊成者,爲此院相。

    雖有一品人,似難爲之。

    」答曰:「知道。

    」仁鏡等又啓曰:「明日殯殿,有望祭,凡祭固難一一親行,而明日則乃始事之祭,親行似當。

    」答曰:「明日親祭之言固當。

    但近者氣候不調,似難行禮,亦有後日欲退行。

    且魂殿,禮曹欲於思政殿仍設,但此殿,非唯近大內,而天使來則亦必於斯行禮矣。

    昌德宮書筵廳,顧不可用耶?大臣等其亟議處之。

    」仁鏡等回啓曰:「他無可設魂殿處,故禮曹亦不得已以思政殿啓之,而思政殿不可之意,果如傳敎。

    然書筵廳則隘窄,不可爲。

    更思之,則唯昌德宮東宮儲承殿爲當。

    且外梓宮本闆一面,微有罅漏處,故初欲連三闆用之,實所未安。

    想必於東宮造成餘材中,多有長大可用者矣。

    今當引鉅而視之,若可用則用之何如?」〈領、左相等,方議未決,罔知所計,適有承傳內侍樸漢宗,以此儲承殿爲言。

    〉答曰:「儲承殿設魂殿,果爲便當。

    外梓宮亦如啓可也。

    其廣求之,得其可用者用之,勿使有後日之悔。

    」仁鏡等又以《文獻通考》災異之應,抄書入啓曰:「晉建武中,有牛兩頭,天下將分之象也。

    其後愍帝蒙塵,見殺於逆胡,元帝渡江卽位,天下遂分,此其應也。

    太興中,亦有兩頭牛,政在私門,上下無別之象也。

    其後王敦亂政,此其應也。

    如此妖異之事,古亦有之。

    然安知天心,或者仁愛人君所緻乎?惟人君知其妖不勝德,側身修行,則妖必轉而爲祥。

    後之人主不然,有祥而驕其志,見災而忽於心,故有其象,必有其應,亂亡隨之者多矣。

    伏惟鑑此以爲戒。

    」答曰:「雖常時猶可戒其變異,況此國家多難之日乎?非唯在上者,更加警省,輔相之人,亦當爲國惕慮之時也。

    」 ○以備忘記,下于院相曰:「頃者雷震慶會樓,未幾而國有大故,今又外方,有變異之事,〈卽指兩頭牛。

    〉甚可驚駭。

    自古災不虛生,況於如此哀遽之時乎?上下所當更加恐懼修省,以答天意。

    而但無以實可答之事,欲爲減膳何如?」柳灌回啓曰:「如此之時,中外災變,又至如此,其在上下恐懼憂慮,宜如何哉?自上修人事以答天意,至欲減膳,丁寧謹災之敎,特出尋常,甚盛心也。

    但減膳事,此非如常時,方在哀疚之中,食飮不過蔬水,似別無所減。

    然院相齊會,當共議以啓。

    」 ○全羅道全州,五月,村民及大牛雷震死,六月,同州村民及大牛又震死。

    〈當書於本月。

    〉 7月15日 ○乙亥,院相尹仁鏡等啓曰:「昨日備忘記以爲,災不虛生,當修人人,以答天意,而至欲爲之減膳,臣等無任感激。

    昔周之成王,以幼沖嗣位,召公戒之曰:『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貽哲命。

    今天其命哲命吉兇命歷年,知今我初服。

    』今主上,亦以幼沖嗣位,新服厥命,其必惟新厥德而後,庶乎可矣,而傳敎亦如此。

    苟爲如此存心,則天之命哲命吉命歷年,皆在於此矣。

    大抵變不虛生,惟人所召,自上以爲『予之嗣位之初,有何所失,而緻有災變,一至於此乎?』常以此戒謹恐懼,則實宗社臣民之福。

    然不唯遇災然後可戒,雖在平時不睹不聞之中,亦當先事而戒之。

    平時如此,遇災如此,惟勤惕若,日新不已,則將無乖氣之緻異,而災亦轉而爲祥,又何患乎?自古人主,遇災而忽之,無德以勝之,故終至於亂亡而不悟者多矣,豈不大可畏乎?愼厥身修,不可不疾敬德。

    若減膳事,此固非如常時,方在倚廬之中,其所進禦,止於蔬食而已,則又何以有減於斯乎?然自上旣有此減膳之意,則雖不減,猶其盛心也。

    請終始此心,念念勿替,則不勝幸甚。

    」答曰:「啓意知道。

    大抵近日太白之見,日月之暈,亦連仍不止,方此幼沖嗣位之初,尤爲驚懼,罔知所措。

    減膳事知道。

    」李彥迪、權橃仍啓曰:「金國光則有大勳勞於王室,而其爲人,亦堪爲院相矣。

    臣等以庸劣之資,當幼主卽政之初,亦爲院相,而從大臣之後,至爲惶恐未安。

    」答曰:「大臣亦豈偶爾計而啓之乎?更加勉焉。

    」 ○全羅道鹹平縣,人二口馬一匹,雷震死。

     7月16日 ○丙子,諫院啓曰:「儲承殿乃東宮燕居之處,此非正殿,而今爲魂殿,事甚無謂,情亦未安,請設於正殿。

    」答曰:「儲承殿亦正殿,然所啓若此,當更議于院相等處之。

    」 7月17日 ○丁醜,太白見於巳地。

    日暈,兩珥。

     7月18日 ○戊寅,領議政尹仁鏡等議啓曰:「今日奉審儲承殿,則太隘窄,決不可用。

    思政殿可用,而恐於三年內,無視事處,昌德宮宣政殿似當。

    而若或有移禦之時,則亦無視事處,實所難斷。

    然不得已於彼此二處,當定其一,而自下擅定亦難。

    請擇於斯二者。

    」答曰:「思政殿爲魂殿事,大臣等初旣言之,而但以久在於此,則聽政無其所,故予亦難之耳。

    儲承殿勢果如此,則以宣政殿爲魂殿可也。

    」仁鏡等啓大王大妃曰:「臣等近聞,殯殿哭聲不絶,連日徹夜。

    是必王大妃,過爲傷慟,故下亦有甚焉。

    情雖無窮,而禮則有節,請以此意阝諭解王大妃殿,俾節其哀。

    」答曰:「予亦常以爲未安。

    今以大臣意,當解說之。

    」仁鏡等又啓王大妃殿曰:「臣等聞殯殿內號哭之聲,連日夜而不絶。

    禮文有之,成殯以前,哭不絶聲,成殯以後,哀至則哭,於大行大王遺敎,凡喪事一從禮文雲。

    請勿爲過傷。

    」答曰:「大行王遺敎,非不欲遵用,予旣爲未亡人,苟生何俟?但此哭聲,皆下人等情不自抑之所緻,予亦不忍禁也。

    」 ○慶尙道豐基郡大水,傍川居民,男女幷八人,全家漂沒。

     7月19日 ○己卯,遣同知中樞府事宋??[1]、韓淑如京師,告訃請諡,請承襲。

     ○領中樞府事洪彥弼,以病請遞院相,答曰:「如此主少國疑之時,必有老成宰相,爲之左右,然後可以弘濟艱難,雖不能連坐直宿,亦可調保而行,勿復爲辭避之計。

    」 ○憲府啓曰:「五月而葬,載在禮文,大行大王,亦有喪事一從禮文之敎。

    而當初襲斂日期,從權進行,是雖迫於事勢,已爲未安。

    今此葬期,別無不得已之勢,而進之於四月之內,非徒有違於禮,殊失奉行遺敎之意,請依禮文,更蔔葬日。

    政院凡有啓事,承旨親啓,祖宗朝已有其例,況今幼沖卽位,尤不可以內侍傳命。

    凡所啓達,請令承旨親啓。

    」答曰:「大行大王葬期,則當議于院相等發落,承旨親啓事,予時未接見群臣,而又於初喪,尙未及斂髮,豈可令承旨親啓乎?」 ○午時,太白見於未地。

     ○全羅道寶城郡,風雨大作,世宗胎室山松木七十餘條雜木,盡爲摧折。

    海水暴溢,鹽幕十三、人家四十二漂沒,男女五人溺死。

    慶尙道昆陽郡,大風雨。

     7月20日 ○庚辰,院相尹仁鏡等啓曰:「五月而葬,禮所當然,而臣等猶敢進定於四月之內,亦非不深思熟計而爲之也。

    今年節候太早,時及仲冬,則寒凍必甚,而十二月初十日以前,都無可葬之日。

    若退定他日,漸至隆寒,則恐或不能如意於山陵之役,使送終大事,未免有後悔,故不得已進定於十月二十七日。

    今而改之,事勢甚難。

    」答曰:「予意亦然。

    」 ○領議政尹仁鏡等啓王大妃曰:「大行大王行狀,今方修撰矣。

    但大行王,久在東宮,幾至二十餘年,其間必有嘉言善行可錄者甚多。

    臣等所及聞見之事,則旣得載之矣。

    而其宮中燕閑處言動德行,則今不得聞而知之。

    猶恐盛德至善,或不備載,請以內殿所得於平昔者,表出而下示之。

    」答曰:「宮中亦豈無可傳之事,而予方在哀疚之中,未卽記憶,從當如啓。

    」 ○摠護使柳灌、殯殿都監提調權橃、尹漑、愼居寬啓王大妃曰:「外梓宮內,以大行王遺衣服追納事,有敎矣。

    此非禮文所載,又非祖宗先世之所爲,而隻於世祖朝創爲之。

    厥後睿宗、成宗朝,皆廢而不爲,及貞顯王後時,更依光廟例爲之,而中宗時仍爲之,物論旣以爲不可。

    今豈容再誤?況大行遺敎,亦有喪事一從禮文之說,請勿爲此擧。

    」答曰:「禮固然矣,情則無窮。

    雖以身殉之,於予心猶爲未盡,況此事,皆近年所爲,而今獨停之,不亦薄乎?予實不忍也。

    」柳灌等皆垂泣。

    〈權橃先自垂泣,抗言于坐中曰:「禮雲附於身附於棺者,必誠必信,未聞有附於槨之文。

    況送終大事也?隻宜純用禮文中節目而已,決不可爲此謬擧,以貽譏於後世。

    」〉再啓曰:「古者聖人有言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禮之所關,如此其重,而大行一從禮文之遺敎,亦旣至矣。

    今若一從禮文,而遵行遺敎,則大行王盛德,益以昭著光明,而其於送終之道,永無遺減。

    否則將無以垂法於後世,而反使有累於大行盡美盡善之德也。

    請上遵遺敎,俯循輿情,決勿爲此非禮之擧。

    」答曰:「雖知其無益,而必欲爲之者,以予之哀情罔極也。

    而大臣等今以禮文之說,規正之,丁寧至再,故不得已勉從。

    」 ○憲府啓曰:「政院時方出納公事,且二十七日以後,則視事聽政,不容久廢。

    承旨親啓而自上親聽,有所裁決,則無遺濫之患,有詳盡之美,請依舊例爲之。

    」答曰:「今者出納公事之際,不知某事有遺濫之弊。

    而時方幼沖,猶未辨君臣之禮,何能決其可否於親啓之時乎?」仍傳于政院曰:「成宗曾於十三歲卽位,不知其時亦有親啓之事乎?考其《日記》以啓。

    」〈承旨親啓,此祖宗舊規,在中宗己卯年間,趙光祖等,遵而用之,光祖等被禍後,遂廢不行。

    〉 7月21日 ○辛巳,院相李彥迪啓曰:「主上幼沖,急先務者,輔養之道,而要必以孝悌爲本。

    後世之人,以堯、舜之事,爲高遠難行,而苟原其道,則不過孝悌二者而已。

    能行孝悌之道,則殿下亦必爲堯、舜之主矣,而孝悌之道,盡在於朱文公《小學》一書。

    中宗朝以《小學》之法,爲必可行於世,故方圖飜譯而印出,使村巷兒女,亦無不解通,而不幸士林之禍慘起,〈此指趙光祖等,以正學爲一世倡,而被害於南衮、沈貞輩之事。

    〉其事遂寢,世俗反以《小學》,爲無用之書,廢而不講久矣。

    宜乎彜倫之攸斁,而子弑其父者,亦或有接迹於其間也。

    上自人君,下至士庶,誠不可一日無此書,而其緻治善俗之方,則隻在人君躬行心得之如何。

    請亟令諺解而印出之,以爲經筵進講之一助。

    且自慈殿,必先講學,勉加敎導,則主上涵養氣質,薰陶德性之功,尤有所不可勝言者矣。

    」答曰:「上年時未滿十五,他事似難盡如所啓。

    而《小學》則夫豈暫習而知之?故予亦欲以此常敎導之矣,速使印出。

    」 ○院相尹仁鏡等啓曰:「二十七日後,〈國恤二十七日後視事例也。

    〉則勢不得不禦經筵,而思政殿旣爲殯殿,他無可當處。

    亦宜預定,故敢稟。

    」答曰:「喪未過一二月,遽禦經筵,於心果安乎?勢亦似雖難也。

    朝廷必欲使予,如是爲之,則不可不勉從。

    而但近內堂殿,亦無容接群臣處,姑以忠順堂爲之。

    」 ○領議政尹仁鏡等,以義禁府書啓,永屬、定屬人等單子議啓曰:「今考放未放前例,則其放者,或以承傳,或以上言,皆有特恩而然也,其未見放之類,則隻是窮人而無告者,或勢有所難,或身在遠方,未及圖蒙其恩赦者耳,非以罪犯有輕重也。

    時,同罪之人,或有不放者,似爲未穩,但自下擅斷則難。

    伏惟上裁。

    」答曰:「依赦文盡放之,以示新政蕩滌之恩可也。

    」〈所謂永屬、定屬者,皆亂逆緣坐之人,而自丁卯年至癸巳年,無遺書啓者,以前月二十九日,大行王臨薨時,赦文有永屬、定屬鹹宥除之雲雲故也。

    昨日禁府堂上柳仁根等,以獨決此事爲難,請議諸大臣,而自上可其啓。

    〉 ○王大妃以該書二幅下于賓廳,一則平昔宮中嘉言善行也,一則臨薨時遺語也。

    領議政尹仁鏡等,泣下嗚咽不忍讀,卽囑承旨宋麒壽、崔演,以文字飜譯焉。

    其一曰: 「平時昧爽起寢,禦三時書筵,雖盛暑,終日正坐。

    若不禦書筵之日,則朝讀經書,晝監史記,造次之間,未嘗跛倚睡臥,常以學問消日,晝夜手不釋卷。

    其或有故,不禦書筵,則終日不慊於心,尤至夜深端坐,《大學衍義》、《自警編》、《近思錄》等書,披覽。

    翌日雞鳴而起,必歷覽書筵所講書而出。

    天性疎淡,本無私欲,於物都無所好。

    嘗自言曰:」平生無如我不忠不孝者。

    百餘年相傳東宮,一朝而爲灰燼,幼少時父王所授戒箴,揭諸座隅,以備觀省,書筵時師傅、僚屬所陳可法之言,書付壁間,亦嘗留念,竝以火災失之,事之不幸,若是甚耶?「父王戒箴,僚屬嘉言及書冊多燒事,極爲嘆惜,每加傷痛。

    而自祖宗相傳寶物,雖多燒盡,全不介意,《無逸篇》、《豳風七月篇》,以禦筆書之,常覽焉。

    又於寢殿,孝子圖、耕織圖、戒言屛風,亦常設以覽,躬行儉素,於衣服飮食,必斥去奢侈。

    雖在燕閑,沈靜玄默,未嘗戲言,雖有美行,猶恐人知,不欲外見。

    惡聞人之稱譽,如有贊美之言,則輒騂顔色,深以爲未便也。

    嘗有言曰:」書筵官,或有疑我無問難者,然我旣知之,而尙且有問,則似若強以所知之意,求衒於人,不必爲也。

    其講論敎導之際,如有嘉謨嘉猷,我常詳聞,又書而覽之,雖不問難,何害?「每年迎祥時春帖子、端午帖字,製進兩殿,中宗大王大加稱贊,又國有慶事,製箋以賀,中宗大王尤爲稱美。

    雖在賤人,如聞有孝行及能文者,極爲稱賞,必欲得見其人。

    且其孝誠極至,素異於人,自中宗大王未寧之初,全不進膳,勸之則答曰:」自上如是不能進膳,我何忍食?「由是氣力極傷,及遭大故,尤絶穀氣,哀毀過禮,事終至於此極耳。

    日用常行之間,雖多有嘉美之事,如我愚迷婦人,何能一一知見?況今精神錯亂,姑記大綱如右。

     其一曰: 疾旣革,傳曰:」予平時所懷之意,欲使朝廷知之,索紙筆而來。

    「操筆則手戰不能成字。

    乃曰:」予之許多所懷,非文字,何能以言語盡傳乎?勢不得爲也,以此用心,尤爲罔極。

    「曰:」一年內再有山陵之役,又逢天使之來,則此百姓,何以堪支?「惟於口中,數三言之而已。

     尹仁鏡乃令李彥迪,撰錄於行狀中,仍啓曰:」今見下示之書,朝廷孰不感激涕泣?但因此審之,則有禦製草頗多,請幷下示,以副朝廷之厚望。

    「答曰:」大行王平時,雖有善言美行,猶恐人之或知,況於文章之餘事乎?今若幷此出示,則似將有以大行王平時幽獨中事迹,強欲顯播於人,果安於心乎?予實不忍。

    「仁鏡再啓曰:」臣之於君,猶子之於父也。

    寧有一言一事之不可知者乎?請勿留難。

    「答曰:」予所難之者,非故爲虛假之言也。

    而朝廷厚望至此,亦不可終有所負。

    但於罔極之中,忘不知置在何處,從當搜出,姑俟之。

    「 ○午時,太白見於未地。

     7月22日 ○壬午,院相權橃問安于王大妃殿,仍啓曰:「聞自上全不進膳雲,至爲悶慮。

    雖不惜一身,豈不可顧念一國乎?大行聖上,以過於哀毀,不得終孝於三年之內,朝野攀號之慟,曷有窮已?今若自上,倍加傷毀,又至不能救藥,則國家之事,終至何如?自中宗大王山陵之役,民之凍死者多,而及其天使之來,樻軍飢死者,尤不可勝數,公私之力,旣盡掃蕩矣。

    況大行王臨薨,猶以蒼生疾苦爲念,則果可忘其遺意乎?請勉自保,勿用過哀,以慰一國臣民之望。

    」答曰:「固事民弊,予亦豈不慮乎?自慈殿連勸食飮,故氣候則平常矣,願勿更問。

    心甚未安。

    」 ○政院以領經筵事尹仁鏡意啓曰:「二十七日後則當始開經筵,而朝晝講則《小學》,夕講夜對則《孝經》,以此疊講何如?《小學》則自上固已習知,而更欲進講者,正爲此書,有切於日用常行之道,而在初服,所當急先務耳。

    《孝經》,亦辭約理備,言近指遠之書,而不可闕於聖學者也。

    」答曰:「如啓。

    」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左贊成李彥迪、右贊成權橃、左參贊丁玉亨、右參贊申光灌、禮曹判書尹漑、兵曹判書李芑、工曹判書許礙、兵曹參判申瑛、刑曹參判李浚慶、大司憲閔齊仁,磨勘大行大王行狀于賓廳。

    王大妃以禦製草八幅下之,卽大行王少日爲世子時所製詩文,其祭文一章,乃卽位後祭中宗文也。

    其祭文曰: 天地覆載,品物以生;父母顧復,子支以成。

    一髮一膚,皆有所受,自孩至長,養專且久,凡有血氣,其孰無是?矧臣昏塞,倍荷天賜。

    生未浹旬,奄棄慈侍,零丁無護,殆不可遂。

    雨露曲霑,獲保殘軀。

    叨侍靑宮,恩眷卓殊,進趨龍庭,每接玉音。

    揆分難堪,倍殫葵心。

    方期岡陵,永享無彊,何料一夕,處罹大殃?未半舜齡,天何茫茫?罔極之慟,摧骨熏腸。

    日月荏苒,因山已蔔,隻憑幾筵,亦將難覿。

    天長地久,怨慕則深。

    聊爲菲奠,庶垂俯臨。

     中宗大王有疾大漸,曾亦祝天以祭,其文曰: 伏以天鑑孔明,有誠必格。

    今某德雖甚涼,不足動物,然至於君臣父子之間,情義俱到,迫切之懷,自不容已。

    惟我主上,自前月間得疝苦,今累日不能下氣。

    僅得下氣,熱又爲患。

    藥餌之救,極盡其力,乍寧乍疚,氣候不常,彌留至今,未有痊愈,焚腸熱中,呼籲曷極?天乎天乎!今當聖明之時,而使愆攝之憂,如此其久苦耶?伏願明神,冥佑默扶,俾上體卽寧,享壽如岡焉。

    居高聽卑,其理昭然,肆竭情悰,敢薦香幣。

    伏惟尙歆。

     其箋文曰: 世子臣某,恭遇誕辰,不勝慶抃,謹奉箋稱賀者。

    伏以電繞星樞,合千齡之熙運。

    虹流華渚,昌萬福之宏休。

    賀溢朝臣,歡均黎庶。

    恭惟主上殿下,堯仁舜哲,湯敬禹勤。

    膺曆數而在躬,垂衣裳而緻治。

    惟天爲大,宜蕩蕩之難名。

    如日斯升,固輝輝之徧照。

    伏念臣猥將庸質,叨側儲闈。

    端遇昌辰,願獻嵩恒之壽。

    祗成喜頌,徒陳犬馬之懷。

     進中宗誕日詩曰: 誕彌佳節屆,重協太平年。

    五色卿雲裏,百工抱笏前。

    頌聲盈廣宇,壽斝薦華筵。

    此日欣遭遇,祝祺似泰巓。

     進大殿春帖子曰: 葭管飛灰節,三陽協聖時。

    君心唯有正,天道亦無私。

    瑞霧晴空繞,華幡紫闥垂。

    微臣逢令節,祈算自能知。

    〈右五言律。

    〉臘盡春回鬥轉東,三陽佳節又來通。

    祥雲靄靄金門上,瑞日輝輝玉殿中。

    靑匪盤盤香政動,銀幡處處燦相同。

    太平聖代明良際,但祝吾王壽極崇。

    〈右七言律。

    〉堯庭開瑞莢,舜殿藹禎雲。

    禁苑韶光滿,龍池化日分。

    〈右五言絶。

    〉令節臣民歌頌齊,祥雲遍繞殿東西。

    深仁千載超唐、漢,聖德難濡一筆題。

    〈右七言絶。

    〉杓指東方節號新,風雲嘉會是良辰。

    樓邊浮舞銜書鳳,苑裏遊嘶葆德麟。

    白雪將殘知送臘,靑芽欲吐覺迎春。

    年年每被殊恩渥,祝福端宜駑劣身。

    〈右七言律。

    〉木德方臨日,卿雲繞碧空。

    堯衢含哺裏。

    舜殿獻歌中。

    彩燕搖因節,粧幡動應風。

    君臣相慶會,眉壽享吾東。

    〈右五言律。

    〉春入宮中晝漏長,呈祥獻瑞徧無方。

    微臣更遇三陽節,敬進椒醪滿玉觴。

    〈右七言絶。

    〉臘殘逢令節,泰氣協明時。

    臣子齊聲祝,應知萬壽遲。

    〈右五言絶。

    〉 進中殿春帖子曰: 令節宮庭寶露霑,從知聖姒本虛謙。

    祥雲周繞金樓裏,瑞旭長昭玉殿簷。

    禁苑梅枝思皓潔,禦溝柳樹欲黃纖。

    徽音遠播窮閻巷,澤被凡彙巨與尖。

    〈右七言律。

    〉暖律回佳節,東風入殿邊。

    治閨追姒德,補衮邁姜賢。

    遐福應如嶽,休祥亦似川。

    菜芽新甲柝,知是孟春天。

    〈右五言律。

    〉喜遇佳辰,祝壽長祥曦照殿動淸光。

    關睢允績周家姒,懿德從闈達四方。

    〈右七言絶。

    〉苑上條風暢,殿頭瑞霧凝。

    壼儀踰馬、鄧,敬想茂禧膺。

    〈右五言絶。

    〉葭管灰飛日,韶光處處生。

    關睢歌盛德,樛木頌仁聲,柳眼浮金媚,梅腮柝玉明。

    微臣逢令節,徒祝永安平。

    〈右五言律。

    〉今朝鬥覺始陽春,鳳闕龍墀物色新。

    懿範徽音遐邇徧,嵩呼鼎沸摠臣人。

    〈右七言絶。

    〉 仍傳曰:「上之所作,非止此耳,而方在罔極之中,未暇盡搜得也。

    但上常以此樣事,爲不足道,恐有人之或知也。

    今若謄諸行狀,則大非上之本心,隻可共爲一覽後,卽還入也。

    」仁鏡等覽畢,急令史官傳書,藏諸政院,愼勿出見。

     ○午時,太白見於未地。

     7月23日 ○癸未,憲府啓曰:「大行王在東宮時,以福城君被罪事上書〈其書曰:」惶冒天聰,情激敢達。

    伏以天顯之親,一氣之分。

    喘息呼吸,相爲流通。

    友愛之情,自不容已。

    雖或有非常之變,出於慮外,而古之人猶有以恩掩之者。

    往者嵋之事,臣年幼不能詳知其首末,然其禍之慘,所不忍言。

    妖孽之作,雖曰樸氏,嵋也,焉得以後之?竄在遐裔,亦已過矣,厥後又興大獄,母子相踵而死,洪礪亦殞杖下,變故之極,在古所罕聞。

    死者旣已矣,嵋之一女子,棄在民間,與庶人無異,孩提之女,有何識焉?此尤痛心者也。

    二翁主年幼女子,不預其事明矣,屬籍亦絶?言念至此,不覺涕零。

    由臣一身,而兄弟之變,至於如此,此臣日夜痛悼者也。

    孟軻有言曰:『身爲天子,弟爲匹夫可乎?』今臣侍居東宮,天寵極矣,而使二妹一姪,尙班下賤,反躬思之,顔厚有忸怩。

    仁人之於兄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愛之而已。

    如臣者有何怨怒於兄弟,而不得親愛乎?至於籩豆之儐,飮食之飫,亦不得和榮且湛焉,則惻隱之念,益切於中。

    前此微達是意,未蒙兪允,更達微衷,以瀆聖聰,伏惟垂憐焉。

    「〉辨釋,辭義切至,中宗大王嘉其誠懇,遂命復職。

    此實孝友篤行,而中宗明斷之德,亦已至矣。

    如此實迹,不可使泯,備載行狀,決無所妨。

    而今此行狀,有漏而不錄,請於行狀幷錄。

    」答曰:「議于大臣幷錄。

    」 ○禮曹啓曰:「昨以經筵所禦衣服下問矣。

    但嘗在倚廬,臨見群臣,必以衰服,例也。

    況今則卒哭前矣。

    仍以衰服禦之無妨。

    」答曰:「廬次則隻用祭服,而他無所着之衣也。

    予意以爲經筵時,則用白衣白笠,似當,此意大臣與禮曹,同議以啓。

    」 ○天際黃雲間,白雲成環,狀如月出,良久乃滅。

    日暈。

     7月24日 ○甲申,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詣賓廳,同議以啓曰:「昨日憲府所啓以爲,大行王上書,辨釋福城君,宜添錄於行狀,而自上命臣等議之。

    臣等初亦非不計也,而其時權姦〈卽金安老等兇邪之黨。

    〉用事,中宗大王所以處置之者,似未必盡善。

    今錄此事於行狀,則雖於大行大王爲美德。

    而隻恐後人,不能洞知安老等欺明之術,反以中宗大王爲有所未盡也,所以不敢幷錄也。

    」答曰:「啓意知道。

    招憲府言之。

    且日月之暈,太白之見,前亦不無,但層出疊發,近來爲甚,殊不知此變,奚爲而然也,憂兢罔措。

    大抵當此危疑之際,國家凡事,專恃大臣,力加匡救,圖副予懷。

    」仁鏡等回啓曰:「變不虛生,必由人事而起,是雖不能無責於臣等。

    而自上亦先懷戒懼,言及於此,臣等不勝感激。

    但勿以爲衰服之中,有何所失,而更加修省,災亦可轉而爲祥。

    伏惟勉焉。

    」答曰:「知道。

    」仁鏡等仍與禮曹判書尹漑,同議以啓曰:「昨以經筵時所禦服色事,下問矣。

    臣等之意以爲,朝講則用衰服,晝、夕講則用布衣、布冠、麻帶,似當。

    」答曰:「知道。

    」 ○大司憲閔齊仁啓曰:「大行大王爲嵋〈福城君之名。

    〉訟冤之書,大臣等議不錄於行狀,小臣亦以春秋館堂上,同參其議。

    昨日同僚會議,以此書大行王孝友實跡,而不錄,爲甚未便。

    小臣旣不能論辨於前,又不敢有異於後,前後倒錯,大失臺官之體,不可在職,請命遞差。

    」答曰:「雖參于大臣之議,而同僚之議亦宜焉,故從之,實非誤事。

    何至於辭職乎?」再啓,不允。

     ○憲府啓曰:「大行王爲福城之事,上書伸救,友愛天至。

    中宗嘉其辭義懇惻,命復嵋職,其爲明斷之德,有何未盡?而大行王孝友實跡,決不可泯。

    請命大臣,更加商確,毋緻行狀,有所闕漏。

    」答曰:「大行王孝友之跡,豈止此乎?而必擧此事幷錄之,則雖於大行王有光,而恐於中宗,不無欠處。

    大臣等亦豈偶然計,而更以不可錄之意,啓之乎?」 ○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等啓曰:「凡行狀,所以實錄德行,請命上國,雖言語之美,不可遺漏,況實行之大者乎?中宗大王處置福城之事,割愛定罪,實是明斷之德,大行大王,以天性友愛之情,累疏伸救,仁愛之德,亦至矣。

    此事錄在行狀,聞諸中朝,於兩先王,決無所妨,而實行之跡,亦不爲漏,臺官所啓至當。

    請亟令幷錄。

    」答曰:「中朝一時爲權姦所誤,故未盡之事,容亦不無,大臣所計是矣。

    從大臣可也。

    」 ○院相洪彥弼、尹仁鏡、柳灌,同議以啓曰:「先王禦容,無世無之。

    成宗、中宗禦容,亦皆追畫。

    今大行王,必無常時畫幀,請亟追畫。

    」答曰:「成宗朝宮中,有能畫人,熟視而起草,畫員仍倣成之,然其時親侍人,言有欠處雲,中宗禦容,亦有未盡處。

    今者自內,非無追畫之意,但大行王臨終,有勿畫予容之敎,故今不欲追畫矣。

    」 ○日微暈。

     7月25日 ○乙酉,遣僉知中樞府事蔡世英如京師,賀千秋節。

     ○政院啓慈殿曰:「前日憲府所啓親啓事,考成宗時例,大妃與上,同禦寶慶堂,凡視事及引見群臣,皆無不爲。

    」答曰:「成宗時事目書啓爲可。

    但今主上幼沖,似難依啓。

    」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左贊成李彥迪、右贊成權橃、左參贊丁玉亨、右參贊申光漢,以上初卽位,進戒十條,分書爲二通。

    一則以諺解之進于慈殿,一則進于大殿曰: 今主上幼年嗣位,輔養爲急,而輔養之本,在於慈殿。

    古之聖賢,雖其生質之美,然亦必有敎導之方,以爲之本也。

    文母胎敎,孟母無誑,行跡昭昭,著在前訓,今古慈天,未嘗不同。

    欲子之賢聖,孰無是心?預敎於未生之前,養正於三遷之勤,尙可爲也?況今主上,天質高明,氣度夙成,國人知之。

    有高明夙成之資,加之以敎導之正,其於作聖之功,有何難哉?伏願慈殿,體文母、孟母之慈愛,所以預養先示者,必出於正,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而先明夫義利公私之分,以立其本,則生於心害於事,作於事害於政者,自爾而小矣。

    《書》曰:「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貽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兇命歷年,知今我初服。

    」可不愼哉?宋範祖禹嘗言於哲宗曰:「陛下今日之學與不學,係他日治亂。

    」今殿下雖在幼年,正是養正端習之時,學問之功,不可少廢。

    宜精選在朝賢德之士,以補勸講之官,經筵之後,不拘常制,於便殿,不時召對,或從容宴語,或講論經史,或問民間疾苦,要使情義相孚。

    進講之官,亦不但泛讀數遍而已,必伴讀從容,以至詳盡,則非徒學問益進,其於接士大夫之時亦多,自然涵養德性,成就聖學。

    又令經筵官,博考古例及先儒格論,參酌以啓,列諸左右,以備觀省。

    人君之德,誠孝爲大,而愼終大於養生。

    殿下於大行大王,有子道焉,有臣道焉。

    雖以幼年,未能盡遵禮制,然喪次不可以久不臨,祀事不可以久不與。

    當度氣量力,無愆大禮,以盡誠孝。

    自古禍亂,多由於宮禁不嚴。

    女謁盛行,戚裡及小人,攀緣請托,以紊朝政,陰肆讒說,以眩主聽。

    況今幼主在上,尤所當戒。

    請申勑內外,嚴其防禁,雖戚裡問安,亦令有限,使內言不出,外言不入,以杜禍亂之萌。

    宮人中必擇溫良恭儉愼而寡言者,常侍左右,浮靡之習,淺俗之言,毋使接於耳目,亦輔養之一端。

    祖宗朝選入宮人,賤隷商賈之女,例不得備選,在今正始之初,宜遵祖宗,諸寅緣族屬,托養宮中者刷出,以嚴內外。

    人君之職,用人爲大,賢愚進退,治亂繫焉。

    今主上年幼,未察群臣賢否,除授之間,不可用特旨。

    今後二品以上有闕,銓曹難愼注擬,如或乏人,不必三望。

    凡幹陳訴及訟事,當付諸有司,如有難處者,議于朝廷,切勿判付,以昭公道。

    大抵閨中之事,無隱而不彰,少有私意,人皆知之。

    夫除授判付之際,或因貨賄,或因親屬,以緻不明不公,人心怨怒,厥口咀呪,終成土崩之禍者。

    正由於玆,可不危哉?政院之職,在於出納惟允,近來專務承順,未聞有封還內旨者,殊失惟允之義。

    請令政院,內旨有不合奉行者,卽宜論啓,勿輕施行,以盡其職。

    後世人主,能以宮中府中爲一體者蓋寡。

    況今幼主在上,慈殿攝政,宮中府中,恐至於岐而爲二也。

    政有所疑難,議諸朝廷,罪有所可論,付諸有司,以昭平明之理。

    如或議及左右近習,問及戚裡婚媾,私門一啓,大柄潛移。

    喪國亡家之患,未嘗不由於此,可不懼哉,可不戒哉?大行大王,自在東宮,沈潛學問,以效修身齊家,爰及嗣位,發政施令,稍無私意,公道之行,如日昭布,人心顒若,思見至治,曾未幾時,奄至斯極,遠近號痛,若將胥溺。

    今主上嗣緖,一國臣民,方以望於大行王者,望於殿下,其幾甚重。

    所以服衆人之心,繫一國之望,實在今日。

    伏願兩宮,留神焉。

     仁鏡等仍啓曰:「進戒之事,固非一二,而初服可戒者,無切於此矣。

    大抵事莫先於謹始。

    若不謹於初服,則國非其國,事將日非矣。

    故古人有言曰:『愼厥終惟其始。

    』又曰:『愼終于始。

    』臣等無窮之意,以堯、舜之事業,有望於殿下切矣。

    自上亦知臣等所望如此,勿以此事,付諸尋常而忽之,恒加留念焉。

    」慈殿答曰:「觀此訓戒,情實罔極。

    凡在人情,無不欲其子弟之賢,雖匹夫匹婦,尙亦爲然,況於任國家重器而爲人神之主者乎?縱未能一一行焉,切欲從所啓訓之。

    」大殿答曰:「常常念玆,一如所啓。

    」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日暈。

    夜,巽方有雲如氣,色黃白,指中天,移時而滅。

    白雲六道,幷起西方,或長或短,或屈曲如氣。

    皆指天中,漸移北方而滅。

    白氣一雙,自東方至西方布天。

     7月26日 ○丙戌,下全羅道觀察使沈光彥啓本于政院曰:「觀此啓本,則興陽所斬獲者,定是唐船緻敗人,至爲驚愕。

    中宗大王,若有唐人漂流而來,則極加撫恤刷還矣,今何有如此慘酷之事乎?此意言于大臣等。

    」〈啓本雲:「今月十九日,荒唐船三隻,自大洋中,逢風緻敗,泊于興陽縣境,縣監蘇連以爲倭人,卽馳書求助于鉢浦、呂島、蛇渡等鎭,仍多率軍,急往其所而結陣,陣旣成,則鉢浦萬戶安止及到矣。

    所稱倭人等,見其發軍謀捕之狀,皆下陸奔遁,或有登山欲避者。

    蘇連、安止一時掩擊,斬獲九十一級,蛇渡權管吳世雄、呂島萬戶馮繼渟,亦因此別加搜討於諸鎭賊路可疑處,且追且斬,凡前後斬獲幷一百八級。

    左道水軍節度使金世幹,因興陽牒報,二十日平明,馳往親審之,則毛髮刑體,殊非賊倭,摠是唐人。

    」〉○右參贊申光漢啓曰:「臣久患風濕,重遭大恤,力疾奔趨,浮證加發,以至呈辭,伏蒙聖慈,俾給調暇,受恩惶懼,實懷未安。

    臣伏見國有關重之事,方在病中,勢未能親啓,亦未敢終默。

    往者蛇梁之變,議絶馬島,朝論不一,以爲未可絶者亦多,中宗大王,斷以聖衷,絶不許來,以示國威。

    馬島自見絶以來,頗知戢下,至於海採之氓,無敢一加剽掠,可見懼罪自新之跡。

    然此豈島主之威德,能使奸濫之倭,不得逞惡於我邊。

    隻緣一島之利,專在講和,人人自保,以和爲利。

    其守窮忍飢,屛惡斂慝,不爲不久。

    而今我國家,厄會已極,大禍薦仍,事煩務劇,民不堪命,安知幸釁伐喪之奸人,不有藉此以逞兇乎?雖曰未至於此,脫有寇賊,迫於飢困,剽害邊民者,安保其必無乎?事若至此,處之甚艱。

    當初議絶之時,不擬永與爲絶,度其必不能犯我,而欲懲怙惡,以折其驕傲之心。

    彼亦度我必不至久絶,未敢來犯我也,其勢則終不可不講和也。

    與其講和於作逆之後,無寧喩示於乞和之日乎?臣之意亦豈欲許和於此請乎?當以禮曹啓下事意,修答于日本幷對馬島:『自見絶以來,稍知戢下,雖海採邊民,無敢剽殺,國家亦知其懼罪而自新矣。

    彼若修誠率德,久而無變,則豈至於永絶。

    』雲雲,且喩來使以此意,以繫其輕躁之心,使之加勉,此計之得也。

    且島主嘗委倭賊於不可戢之地,每以:『雖爾國,豈無寇盜?非吾所敢知。

    』雲。

    今者倭寇之不作,雖非島主威禁之所及,國家講和,必執此以爲島主之功用,是以示許和之端,則他日許和之後,亦知畏戢,未至於遽犯,如或犯邊作耗,執此而歸罪,彼將無以自解。

    而曲常在彼,直常在我,彼得此報,必先懷虞慮,益懼朝廷處置之得宜矣。

    頃日右議政成世昌,雖從事在外,未敢忘此,馳書府中,諸僚必欲許和,亦豈無所見而有此乎?玆事甚關重,廣收廷議,無失事機何如?」傳于政院曰:「今觀申光漢待島夷規畫處置事,不可謂無遠慮。

    此意言于大臣及兵曹、備邊司。

    」 ○日暈,兩珥。

     7月27日 ○丁亥,院相李彥迪啓曰:「觀申光漢所啓,則其爲遠慮至矣。

    小臣之意亦然。

    今見日本國王及小二殿書契事,皆以爲蛇梁之變,非對馬島主所知,而隻是賊倭爲之也,方且哀乞,辭甚恭遜,此正許和之時也。

    今不善爲之所,而使彼喜人怒獸之徒,若生憤怨之心,變或至於不測,則追悔何及?況國有大哀,主上幼沖,凡事不可不慮。

    庶使外境得寧,不至騷擾,而民生居業則幸矣。

    請於今之所答書契,無使言辭至於峻絶,微示他日許和之義。

    」答曰:「凡事一失於機,則後悔無及。

    此意當廣議于朝廷。

    」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左贊成李彥迪、右贊成權橃、左參贊丁玉亨、吏曹判書柳仁淑、戶曹判書林百齡、禮曹判書尹漑、漢城府判尹尹思翼、吏曹參判愼居寬、兵曹參判申瑛、刑曹參判李浚慶、大司憲閔齊仁、左尹宋麟壽、禮曹參議金益壽、兵曹參知李霖詣賓廳議啓曰:「觀此全羅監司啓本,則興陽境所斬獲者,皆是唐人,至爲駭愕。

    雖曰賊倭,而非有據浦突鎭之狀,則觀勢待變可也。

    而反以唐人爲倭人,多數斬殺,罪固有在。

    興陽縣監蘇連,鉢浦萬戶安止,速可拿來推治。

    若呂島萬戶馮繼停、蛇渡權管吳世雄,隻隨其指揮而已,竝此拿推,則似有啓邊將疑畏之心,徒爲騷擾之歸耳,此則令本道監司推之似當。

    」答曰:「如啓。

    」尹仁鏡等,仍以申光漢書啓共議之,皆以爲不可,李彥迪獨曰:「右議政成世昌亦在遠途,通書于僚中曰:『本國方當喪患,不可不復和于倭人』雲,世昌亦豈無計者乎?大抵王道,坦坦平平,將欲爲後日之和,而今反若不相好,此實覇術耳。

    豈可行乎?反覆思之,光漢之計是也。

    」尹漑、尹思翼亦同辭而贊之。

    廷議不一,日旣中猶未決,權橃曰:「朝廷共議,而所議不定于一,甚不當。

    」仁鏡啓曰:「人各異議,實難強使同之。

    但可和者少,而不可和者多,所當自上擇焉。

    」合曰:「大行王朝,已定不許和之義,而今者廷議又如此。

    從衆可也。

    前在大行王朝,倭使請和,其時廷議,亦以爲不可和,將用峻辭答之,未果而國有大故。

    」 ○弘文館典翰李滉上疏曰: 臣伏以人有恒言,皆曰夷狄禽獸。

    夫夷狄亦人耳,乃比於禽獸者,非固甚言之也。

    爲其不知禮義,無君臣上下之分,而其生也蚩蚩蠢蠢,冥頑不靈,殆與禽獸無異,故取類而竝稱之爾。

    故以禽獸畜禽獸,則物得其性,以夷狄待夷狄,則夷安其分。

    故王者不治夷狄,《春秋》錄:「戎,來者不拒,去者不追。

    」治之以不治者,乃所以深治之也。

    若乃執君臣上下之分,而責禮義名敎之道,必欲與之辨是非爭曲直正逆順,而後爲快,則是所謂督禽獸而行禮樂之事,求以擾其心,適以逆其性,不搏則噬矣。

    苗民叛逆,大禹征之,而猶不服,頑亦甚矣。

    至其舞幹、羽而來格則受之,未聞念舊惡而猶拒之也。

    玁狁內侵,逼近京邑,逆已大矣。

    及其命將薄伐,逐出境而已,未聞較逆順而永絶之也。

    往者島夷蛇梁之變,不過狗鼠之偸耳。

    旣殺賊徒而卻之,又掃留館而逐之,國威旣震,王法亦正。

    彼乃怛威赧德,革心改過,指他倭而爲辭,控大邦而自解,俛首而祈哀,搖尾而乞憐,王道蕩蕩,不逆詐不億不信。

    苟以是心至,斯受之而已。

    則今之倭奴之請,若在可許,而猶不許,然則未知何時而可許乎?夫廷臣之欲拒倭奴者,其意必曰:「彼罪大矣,今甫絶而遽和之,則無以懲其惡而有納侮之悔。

    」是亦似矣,而有大不然者。

    昔兇奴冒頓,圍高帝於平城七日,孝惠、高後時,單于貽書悖慢,而高帝厚遺以自脫,惠帝卑辭以請和。

    文帝時,兇奴一入蕭關,而殺北地都尉,候騎至雍甘泉,文帝赫然震怒,命張相如等擊之。

    然止於出塞而還,卽遺書約和,驩然若家人父子之相親。

    旣而奴背約,再入雲中,殺掠甚衆,烽火通於甘泉、長安。

    帝又命六將軍,分屯以備之而已,月餘兇奴遠塞,則旋卽罷兵。

    是數君者,非不知兇奴之罪大,而乃與之汲汲連和者,誠以禽獸之不足與較,而以生民之禍爲重故也。

    今以蛇梁竊發之事,較之於彼,雖曰同歸於罪,而輕重則有間矣,若之何不許自新之路,而搆禍於吾之赤子乎?且如唐之突厥,合兵入寇,至渭水便橋之北而請和,則太宗許之,宋之契丹,大擧入寇,至澶淵而請和,則眞宗亦許之。

    當是時,突厥有懼心,契丹已挫氣,爲二宗者,豈不知輕許,則有納侮之患,而爲懲惡之計乎?乃釋然解仇,寧舍淩犯之罪,而與之爲盟好者何哉?兵兇戰危,以利社稷安生靈爲急,而禽獸跳梁之故,可置之度外耳。

    故自古帝王禦戎之道,以和爲先,其不得已而至於用兵者,爲其除禽獸逼人之害,害去則止。

    何必甚之而生怨,以緻搏噬之患哉?抑又有一說焉。

    與夷狄和親之道,固當有操縱伸縮可否之權之勢,而此權此勢,必常令在我,而不可令在彼也。

    臣亦知朝廷之意,以此爲重,而爲是堅拒之議矣。

    然有罪則絶之,自新則許之,此正權勢之在我,而施當其可也。

    當其可之謂時,何可違也?有其權忘其勢,而無心以處之,則彼必爲大德而鹹悅於其心,相率而投款矣。

    是所謂化之也,和不足言矣。

    虞、周之於苗、玁狁,用此道也,而今日之所當法也。

    今也不然,操其權挾其勢,固沮其向善之心,而不肯許之,則物我相形,彼此角立,蠢玆小醜,必將大爲怨狠,而啓後日無窮之患矣。

    邊釁一開,兵連禍結,海波沸騰,鯨鯢陸梁,欲化之則梗化愈甚,欲和之則其權其勢,已非專在於我,而或與分矣。

    與其勢分於彼,而後求而和之,曷若在我而聽被之祈哀乎?與其毒民於鋒鏑,而後和之,曷若保民字小,而行王道之蕩蕩乎?此其義理利害之章章較著者也。

    朱文公曰:「金人終始以和之一字愚宋,宋終始以此自愚。

    」此則與今日之事,大不同。

    宋之君臣,忘不共戴天之讎,爲偸安一隅之計,匍匐乞哀於滔天之醜虜,是其操縱伸縮可否之勢,在彼不在我。

    而方且甘心聽命,頤指氣使之不暇,而日趨於危亡之域,此當時忠臣義士之所以扼腕而痛心者也。

    今也朝廷,開一小夷自新之路,非如宋人自愚之失,而有虞舜格苗之美,何苦而不欲之乎?當今天變現於上,人事闕於下,大禍重疊,國運艱否,根本捏杌、邊圉虛疎,兵耗糧竭,民怨神怒。

    此吾東方何等時耶?夫太白晝見,乃兵興之象,臣聞雖古之聖帝明王,亦不能必其禍亂之不來。

    但當其未來,則無自我緻之之道,及其旣來,則有可以應之之備,如斯而已。

    今欲修人事以應天變,而絶島夷來朝之望,是可謂無自我緻之之道乎?開緻兵之端,而欲以應兵象之變,臣未知其可也。

    自我緻之,而我能應之,已非謹災之道。

    況以今之事勢,未必能應之哉。

    且國家已與北虜構釁,安知彼中,不有諸酋之桀驁,切齒報復,而謀犯邊守者乎?設使南北二虜,一時俱發,則撐東而西掀,衛腹而背潰,未識國家,將何所恃而能辦此乎?此臣之所大憂也。

    東南財賦之所出,兵力之所在,尤不可不保。

    臣愚以爲宜及此時而聽其和,且爲之辭曰:「國有大赦,於汝亦不可無鴻恩之及,故特許爾請。

    」雲雲,以復前日之和,以紓南方之憂。

    而益修人事於根本之地,以及其餘,無所虧闕,則雖使西北有警,猶可專意於一面之備禦,而無倉卒敗事之患。

    豈不賢於四散四戰疲於奔命之不給者哉?若如是而夷情反側,尙悍然執兵,以與我從事於邊鄙,則是非自我所緻,所謂聖王之所不免,亦當盡吾所以應之者如何耳,吾如彼禽獸何哉?大抵國家之於倭人,許其和可矣,而防備,不可以小弛也,以禮接之可矣,而推奉不可以太過也,以糧幣縻其情,無使失望可矣,而不可因無厭之求,贈給之太濫也。

    諺雲:「驕子罵母。

    」夫家人之子,不預防檢,則必至於驕,驕而不止,或至於罵,是子雖不子,使子至此,亦父母之過也。

    況一忤而斥之終身,其可乎?故曰莫如預檢,此亦今日之所當講也。

    臣又聞人臣無私交,事必有名義。

    金安國待倭人過厚,緻此輩益肆貪縱,安國不無罪焉。

    然其意豈在於倭人哉?而彼且妄謂之忠於己,而有胡椒之饋,〈安國嘗爲禮曹判書,接待朝倭,務從款厚,故日本國王,聞安國之死,因來使賻安國以胡椒等物,滉疏及之。

    非安國實有私交之事也。

    〉朝廷許令其家受之。

    使倭無知而爲此,正當曉諭而卻之。

    挾詐而爲之,則其陷於術中,而爲朝廷之羞,不亦甚乎?以本朝之臣,勸忠於日本,此何名何義耶?若令其家竟受此,則臣恐安國之目,將不瞑於地下矣。

    前日臺臣之論,甚合事宜,請有以裁之也。

    臣素有虛羸沈痼之疾,比來尤劇,氣息緜延,與死爲隣,而聞殿下絶倭之請,蹶然而起,心竊怪歎,以爲:「此事關百年社稷之憂,係億萬生靈之命,不可不一言而死,抱私恨於無窮。

    」故力疾忍辛,謹獻此狂瞽之說。

    伏願殿下,以此章稟于慈殿,而更博謀於在廷之臣,虛心而察邇,折衷而審處之,則非愚臣之幸,乃宗社之幸也。

     疏入,卽下于賓廳曰:「此疏亦共議之。

    」仁鏡等回啓曰:「觀此李滉上疏,其辭意尤爲迂遠,於申光漢之言,決不可議爲。

    」答曰:朝議已定,予意亦以爲難改也。

    「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左贊成李彥迪、右贊成權橃、左參贊丁玉亨、右參贊申光漢,以大行王行狀入啓,其行狀曰: 王姓李氏名〈諱。

    〉,恭僖王長子也。

    母妃尹氏,領敦寧府事汝弼之女,以正德乙亥二月癸醜生王。

    王生有異質。

    三歲始讀書,曉子義,不事遊戲,動作有度,人以爲生知。

    恭僖王奇愛之,以勤學克己之意,作箴以誨之。

    年六歲,德器已成,恭僖王請封世子于朝。

    十六年辛巳,武宗皇帝遣太監金義、陳浩,錫以七章之服,其勑曰:「朕惟立嫡以長,古之義也,有爵土者預定繼嗣,以繫群情,亦率是道。

    然必請命于朝而不敢專,則君臣父子之倫正矣。

    比得王奏,欲因擧國臣民之請,立嫡長子〈諱〉爲王世子事。

    下禮官議,特賜允兪,玆命太監金義爲正使,陳浩爲副使,齎勑幷紵絲、紗羅等件,封〈諱〉爲朝鮮國王世子。

    夫藩邦之職,莫先于事上恤下,王自祖父以來,允克蹈之。

    今旣立世子,王宜明示玆訓,俾習與性成。

    業由德進,秉禮遵義,世享有邦,庶幾無負朕命,亦無忝于前人。

    」嘉靖元年壬午春,行冠禮,入學于成均館,陞降周旋,雍容中禮,觀者莫不咨嗟悅服。

    王孝誠純至,自在沖年,事父王極盡其禮。

    母妃生王七日而薨,恭僖王納尹氏爲繼妃,王傷母妃早逝,事之如親母。

    恭僖王博選師傅賓僚,使之朝夕與處,一以格緻誠正之學,輔養導迪,自是德業日就,檢身制事,動遵聖訓。

    年十三,令宮僚書程子《四箴》,範浚《心箴》曁《書》之《無逸》、《詩》之《七月篇》,列諸左右以觀省。

    平居未明而起,問寢視膳,接賓僚講讀日三。

    或夜對論難經義,亹亹不已。

    雖盛暑,儼然端坐,竟日未嘗欹倚,手不釋卷,沈潛玩索,夜以繼日。

    尤好《大學衍義》、《近思錄》、《自警編》。

    其或有故輟講,則終日不慊於心,危坐不寐,讀至夜分,翌日雞鳴而起,又讀所講書一遍而出。

    王性嚴重,雖在燕閒,淵默無戲言,嚬笑不形,左右近習,未嘗見惰容。

    常含晦其德美,不欲人知,如聞稱譽之言,輒有不悅之色。

    天性寡欲,於物無所好,寢閣,常設孝子圖、耕織圖、戒言屛,又手書先聖箴警之言及賓師陳戒之辭,揭諸窓壁,常寓心目,盤盂、幾、硯,亦皆有銘。

    賞賜生薑于講院,仍與手劄曰:「予觀《論語》,有曰:『不撤薑食。

    』爲其通神明去穢惡也。

    』諸君子動慕夫子者,雖飮食之末,必有取法焉。

    故以是送之。

    」其於聖人言動體認篤信,類如此。

    凡賓客僚屬之喪,未嘗不爲之傷悼,必素食弔祭,姊延城府主卒,哀傷幾至成疾。

    二十三年甲辰,恭僖王遘疾彌留,王侍側,藥必先嘗而後進,晝夜不解冠帶,粥飮亦爲之廢,勸之則曰:「父王不能進膳,我何忍食?」形瘁面黑,左右皆泣。

    王分遣宰執,遍禱宗社山川,請釋囚以祈命。

    時方寒冱,沐浴齋潔,親製文焚香祝天,露立庭下,自昏達朝。

    及薨,散髮跣足,仆于地,諸臣憂憫,進以素襦巾,亦不肯着,水漿不入口者六日。

    大臣以恭僖王遺命,請權署國事,奉國寶以進,王號哭不受。

    群臣更請,寶至則輒哭,至于終日,在廷之臣,莫不摧痛。

    遣陪臣閔齊仁、李浚慶,告訃于朝,且請承襲,凡國家機務,一委大臣。

    非關喪事,不許啓稟。

    王自成服至卒哭,隻歠飦粥,不食鹽醬,夜不安寢,哭不絶聲。

    旣葬猶不離喪次,屛絶宮人,使不得近前,所侍者唯小宦數人。

    而王自侍疾之初,羸瘁已甚,及遭大故,毀瘠骨立,杖而後起,大臣書先王遺敎以啓,請從權進肉,答曰:「予之誠孝未孚,緻有此言。

    」,摧裂益甚。

    臺諫、侍從伏閤以請,不聽,大臣率百官立庭而請者,至於累日,亦不許,母妃親自泣勸,王爲一勉從而竟不肯進,時首相有缺,以手書諭大臣曰:「輔相之職,百責是萃,相得其人則治,否則亂亡隨之。

    是以古之明君,皆重相臣之選,必廣擇鴻儒碩德之人而任之。

    至有拔於闆築之中者。

    今兩相次陞,當蔔其代,惟我先王,培養人才,可謂盛矣,擢而授之,必有其人。

    當愼擇有德望者,以宅其位。

    予以否德,慘遭大變,懜無所察,凡經邦重事,皆倚大臣。

    如得賢輔,國之福也。

    」臺諫論:「大臣臨事多謬者,不宜在職。

    」王手書答曰:「臺諫累日論執,其意必有所在,然不改父之臣,古有其語。

    此人〈卽洪彥弼。

    〉擢居相位,于今七八年,先王薨逝,纔經一朔,遽遞其職,則恐乖不死其父之義,而大失待耆舊之道也。

    予不忍輕改焉。

    」常留意於刑獄,有司啓請栲訊罪囚,必爲之顰蹙曰:「是亦人也,何忍暴加拷掠,以傷其生?務要審愼,俾無冤枉。

    」仍歎曰:「在寡人之世,安得吾民無有作奸犯科者耶?」四月天旱,下敎求言,減宮膳恒供之半,又敎吏曹、禮曹曰:「彰善罰惡,爲政之所當先,其有忠孝卓異者及爲吏淸白者,廣問以啓,隨才擢敍。

    其身已歿,錄用其後,以奬方來。

    」又令大臣,薦逸士之懷才抱道者,將欲擢用,大臣難於其薦,欲遵舊規,王曰:「賢人君子之懷才抱道者,雖重於出處,而唯在人君求之誠不誠如何耳。

    得而果賢,則擢置宰相,亦何難哉?如或拘於舊例,則求賢之路未廣,野無遺賢之美,今不可復見耶?」是月,皇帝遣太監郭??[2]、行人張承憲,賜諡于恭僖王,又遣太監張奉、吳猷,冊封王爲朝鮮國王,其詔曰:「朕奉天明命,主宰寰宇,凡推行于庶政,必率循乎舊章,其於錫封之典,未嘗以海外而有間焉。

    故朝鮮國王姓〈諱〉往膺世爵,藩守東方,職貢恪修,粵逾三紀。

    邇者陪臣〈卽閔齊仁、李浚慶。

    〉告訃禮部,以襲封請。

    念玆爵土,宜有攸屬,今特封王之世子〈諱〉爲朝鮮國王,嗣理國政,本國大小臣民,其悉奉敎令以佐王。

    修身謹行,遵我王道,輯寧疆境,克紹先緖,庶共享太平之休。

    」王以恩命有加於前,感激益切,卽遣議政府右議政成世昌、工曹判書姜顯,奉表謝恩,大赦境內。

    時詔使分二起而至。

    王方有疾,以帝命之重,力疾迎接,盡誠盡禮,未嘗少懈,病遂彌重。

    詔使纔還,又將親祭于魂殿,仍省母妃于昌慶宮。

    大臣以王羸疾已劇,固請停行,答曰:「近因接待詔使,兼有疾病,虧闕子職已久,予甚痛焉。

    」遂不聽而行。

    自後病日以篤,至於大漸,大臣尹仁鏡等入內問疾,王整衣冠見之。

    時雷震宮苑樓柱,左右慰王驚動,答曰:「予則無驚。

    亟令問安于母妃。

    」六月二十九日,召大臣入臥內敎曰:「予以薄劣,纔承帝命,嗣守先業,懼不克荷,乃今遘疾,日漸羸憊,殆將不起。

    念予年逾三十,迄無嗣子,恐墜皇上付畀之重,祖宗傳繼之序。

    先父王嫡子,唯我與慶原大君〈諱。

    〉二人而已,〈諱。

    〉雖年幼,聰睿夙成,可付後事。

    」氣稍蘇,索紙筆,索紙筆欲書,則手顫不能成字,歎曰:「我平生所懷,欲使群臣知之,非文字何以盡傳?今乃如此,痛如之何?」仍敎曰:「父王薨逝未久,予又至此,未克終孝,予心罔極。

    予死必葬於父母塋域之側,以遂予志。

    纔經大喪,民力已竭,予之喪事,務從樸素,以除民弊。

    」臨薨諄諄,說民事不已。

    以七月朔辛酉,薨景福宮之正殿,享年三十一。

    王聰明濬哲,恭儉寬仁。

    自少勤於學問,聖經賢傳,無不該通,極其博而歸於約,會其理而踐其實。

    在儲位二十五年,造養已極高遠,而淵黜沈晦,未嘗少形於外,僚屬朝夕侍講,而莫窺其學力所到。

    及其嗣服,發言行事,一遵古道,剛以執德而不撓於俗論,明以照物而不眩於邪正,思革衰世之陋習,欲復隆古之大道。

    其手書下諭群臣者,辭理精到,出人意表,聞者莫不心悅而誠服,益知王之學,已至於窮理盡性之域矣。

    王仁孝友愛,本於天性,事親盡三朝之禮,待兄弟極親愛之情,接臣下禮敬備至,施政敎忠孝爲本。

    不邇聲色,不好侈靡。

    嘗有一侍女,服粧稍麗,怒而出之。

    雖臨下寬簡,而宮庭肅如也。

    嘗語侍臣曰:「堯、舜之道,孝悌而已。

    父王嘗以此敎予,予未敢忘于心。

    」其服膺先訓,而有志於聖人之道如此。

    朝野歡欣相慶,日夜顒望至治,政未及施,化未及宣,奄棄臣民,天之難諶,有如是耶?薨之日,都中士女塡咽號慟,雖愚夫愚婦,無不哭之如私親。

    畿內儒士,聞而來哭者不絶,遐方僻鄕,亦皆奔走悲慟,人心感慕,如是其深。

    非盛德至善,何以至此?天不假年,澤未浹民,嗚呼痛哉! 上覽畢,卽下于政院曰:「可,正書一件,藏之于內。

    」〈初,趙士秀等以任兼春秋,撰集其實錄而草創之,申光漢有所增減。

    大行王爲福城上書訟冤,復趙光祖等職,此樣數事,當初無不詳載,大臣尹仁鏡等,以謂:「中宗於嵋及光祖等事,未免有或失於恩義之不能終者焉,今若必詳此事,則縱於大行王有光,而不亦似涉於彰中宗未盡處乎?」遂刪去之。

    〉 7月28日 ○戊子,院相柳灌、權橃啓曰:「全羅道興陽縣所捕斬,皆是唐人逢風敗船者,而曾不緻察,妄加誅鋤,至爲驚心。

    古有以一人抱冤之故,而至於六月降霜,三年大旱,況今之無罪而橫罹者,過於百餘人,豈不爲冤魂?言之至此,益切慘酷。

    請速下書于本道,一一收瘞,仍以無辜橫罹之狀,作文以祭之。

    」答曰:「今年水旱之災,全羅道爲甚,而又有唐人橫見屠戮之變,至於此極,予甚病焉。

    所啓至當,速使施之。

    」 ○吏曹啓曰:「今卽位大赦後,收職牒者,皆還給事有敎矣。

    但前日收之之時,有或與大臣議爲者,今當給之,亦與大臣議之何如?」傳曰:「如啓。

    」 7月29日 ○己醜,院相左議政柳灌、左贊成李彥迪啓曰:「卒哭前聽講,似爲未安。

    然方在幼沖,不可少緩。

    祖宗朝,亦有此例矣。

    來八月初擇吉日,當開經筵,朝廷僉意以爲,自上於喪禮,雖不得一一行之,來月朔奠,必親行哭臨,然後欲設經筵耳。

    前日雖已不行,今不可不行,敢啓。

    」答曰:「啓意知道。

    時方年少,去冬經癑疹,今二月經水疱,氣尙不實,故初喪未得如禮,至爲未安。

    初一日哭臨,雖不啓之,固欲行之。

    」 ○午時,太白見於未地。

     7月30日 ○庚寅,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左贊成李彥迪,書經筵事目啓曰: 卒哭前領經筵入侍,則上禦衰服,其餘進講時,禦布衣、布冠、麻帶。

    經筵始開日及每月初一日、初五日、十一日、十五日、二十一日、二十五日,領事一,經筵堂上一,承旨一,臺諫各一,經筵官二,注書、史官各一;晝夕講,承旨一,經筵官二,注書、史官各一。

    朝講進講官音三遍,釋二遍,上音釋各二遍。

    入內,音三十遍,釋十遍。

    晝講,上讀前受音一遍,釋一遍後,進講官音釋各二遍,上又讀音四遍,釋一遍。

    夕講進講官音三遍,釋二遍,上音釋各二遍,入內,音三十遍,釋十遍。

    翌日朝講,上讀前受音、釋各一遍,進講官進講如前,翌日夕講,上讀前受音、釋各一遍,進講官進講如前。

     ○仁鏡、灌啓曰:「大行王發引及下玄宮日,曾已啓下矣。

    山陵提調等共議以爲:『今年有閏月,想必早寒,十月二十七日,迫於冬至,日氣甚寒,恐有臨時難處之事。

    』雲,臣等思之,其言果然。

    二十七日,非是畢役,下玄宮後諸役甚多,日若大寒,事多未盡,請於十月十二日發引,十五日下玄宮何如?此非近定於他月,同是十月之內,進退無妨。

    」答曰:「近定日期,似爲未安,而時若早寒,則諸役果難,豈偶然計而啓乎?如啓。

    」 ○禮曹啓曰:「天雨庭濕,景思殿及殯殿,停百官陪祭矣。

    百官雖停,而自上哭臨,當於簷下爲之。

    」傳曰:「知道。

    」 八月 8月1日 ○辛卯朔,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啓王大妃曰:「昨日命出內侍、醫女,無醫女則內間安否,不可得聞,請令時時出入。

    且粥飮雖或進之,豈可以此支保?非徒已踰一月,自初侍病,氣已大傷,須從大行王遺敎,念其民事,勉進軟飯,自保何如?臣等不勝悶慮,敢啓。

    」答曰:「今則予氣平矣,何必使外人出入乎?不平則可招矣。

    食不易下,故進粥矣。

    」 ○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等啓曰:「葬親之禮,自天子至於卿士,各有定期,聖人緣人情順天理,立爲中制,其過而葬,與不及而葬者,均爲不孝不忠。

    故《春秋》之義:『蔔葬,先遠日,避不懷之葬。

    』速也太不懷也。

    後世君臣,違禮速葬者,謂之急於從吉。

    今大行大王葬日,初定於十月二十七日,旣乖五月之制,失禮已甚,群情皆以爲未安,今又進定於十五日,臣等不勝驚惑。

    今年節候差早,十月非冱寒之時,指爲凍寒,必欲速葬,非但臣子所不忍,實悖送終之禮。

    請依禮文退蔔葬期。

    」答曰:「未得從禮文之事,上下孰不以爲未安?但進退於一朔之內,日數不久。

    大臣等豈偶然計而啓乎?若日寒則恐不得如意於葬事,故不敢輕退。

    」再啓曰:「傳敎以謂:『一朔之內,進退不多日之間。

    』臣等初非十月二十七日爲得禮也,臣等已欲議啓,而葬期尙遠,故未卽啓之耳。

    五月之葬,先王定制,不可率意進退。

    雖日氣寒甚,猶可襄事,況十一月非極寒,去大寒亦遠,豈有難處之事乎?請速依禮文退定葬期。

    」答曰:「大臣等豈偶然計乎?今不可改也。

    」 ○憲府啓曰:「五月內進定葬日,有乖禮文。

    故臣等曾已啓之,而不得蒙允,物情多以爲未便。

    今老大臣及山陵提調之意,又進於十五日,非徒聽聞駭怪,喪葬大禮,甚爲苟簡,大違大行王遺敎之意,至爲未安。

    請勿進定,仍用前擇之日。

    且山陵提調等,不顧遺敎美意,但以日候早寒爲辭,搖動已定之議。

    至爲非矣。

    請推。

    近來求官者,或攀緣戚裡,或請托權勢,賄賂公行,簡牘坌集,注擬之際,徇私廢公,廉恥道喪,貪風日甚。

    今當新政,欲圖至治,先絶攀附於內,倂革請賂於外,以淸仕路,此其急務。

    《大典》薦擧,本意非不美矣,而吏、兵曹不能體行,請申明薦擧之法,嚴治謬擧之罪。

    吏曹於薦擧人及蔭子弟取才時,別加考察,從實試取,擇其可用者置簿,又廣用公薦。

    兵曹亦於僉使、萬戶除授時,有武才者,爲先擇用,痛抑私情,務立公道。

    」答曰:「臺官豈偶然計而啓乎?然今年節候早寒,陵所之役,亦多於前,不得不如是也。

    古豈無如此權宜之事乎?山陵提調,則欲於凍寒前畢役而然耳。

    勿推也。

    餘所啓事,當與大臣同議,申明擧行。

    」 ○仁鏡、灌啓曰:「大行王臨終,命復薦擧科,今當收用其職,在參上者,固當仍用,未出六品者,亦可分館矣。

    但此人等投散,已二十七年,年齒甚高,今若分館,則無國家收用之意。

    苟有賢者,不如速用,請直敍六品職。

    且是新恩之例,勿論政曹相避,盡數付祿何如?」答曰:「竝如啓。

    」〈其雲參上者,趙佑、李延慶、金釴、李阜、樸公達、金大有、都衡、金顒;參下,安珽、申遵美、金神童、姜?、柳貞也。

    〉〈史臣曰:「大臣此啓是也。

    方主少國疑之時,所當收召賢俊,以共初政,豈可拘於資格,用之不早,以負先王憑幾之命,一國士林之望乎?奈何敍用之際,或有置之而未得其職,遠之而未得其地乎?幼沖初政,示以不誠,拒人於千裡之外,嗟乎!仁廟大漸之時,命復賢良科,上之卽位,盡敍其流,而時事已變,明者可覩,而紛紛赴召,如或不及。

    決於去就者李延慶、金大有等數三人而已。

    大有,淸道郡人也,自經己卯之禍,屛去雲門山下,囂然自得,不求聞達,閉戶端居,毅然有法。

    時或出獵,與虞人,竝坐較獵,旣分而盡與隣人,不食其肉。

    及聞召命,促粧率其趨從十數,不齎其糧而行。

    或者告以道遠絶糧,何以繼之,大有悠然而笑曰:『國家起我輩於久廢之中,已爲除拜縣官,法當繼食,至於京師,可受厚祿,何憂絶糧?』人莫測其由。

    一日馳往百裡,宿于旅亭,語其從徒曰:『習閑已久,遽作遠行,我疾作不可以行矣。

    』遂乘輿而返,仍不出門而卒。

    」〉 8月2日 ○壬辰,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議啓曰:「用人當以至公,豈可以貨賄爲哉?兩科出身外,爲百執事者,皆是門蔭之人,不可不擇。

    《大典》薦擧之法,至爲美矣,而所薦者非其人,則罰及其擧主,亦例也。

    至於僉使、萬戶,必用其有武才者,以實邊鄙則幸矣。

    此等事,固所當一一申明擧行,憲府所啓至當。

    」答曰:「臺官及大臣所啓果如是,如啓擧行。

    」 ○全羅道觀察使沈光彥啓本內:「七月二十二日,唐船依泊於鹿島外面,萬戶張明遇謂是倭人,卽發軍馳到,斬獲九十二名後,因其哀乞,又擒得二百八十二名。

    前縣監喪人柳忠貞,以取槨闆事,亦到此處,被奪衣糧,同力相戰。

    栗峴權管姜僖,乘船追斬唐人十三名,柳忠貞所斬亦三十六名,斬一百四十八名,擒二百八十二名,摠四百餘名雲雲。

    」仁鏡議啓曰:「鹿島萬戶張明遇,不分辨唐、倭人,多所枉殺,罪當拿推,柳忠貞等亦皆效尤爲之,所當推治。

    然驛路有弊,請令其道監司推之。

    」答曰:「知道。

    」 ○憲府將請勿進定葬期,推山陵提調等事,再啓,不允。

     ○李芑啓曰:「平安道節度使李光軾,箇滿當遞,但今西鄙,以李阿將哈事,不無釁端。

    李光軾知其事之首末,請於丙午年解氷前仍任。

    」傳曰:「如啓。

    」〈阿將哈,胡人也,戊子年殺滿浦僉使沈思遜者,卽是也。

    朝廷嘗痛憤之,大行大王朝邊將,因事誘緻而囚之,以報朝廷,廷議不一,而以其罪當誅,啓之者居多,大行大王可其啓。

    〉○以尹汝弼爲坡平府院君,沈鋼爲領敦寧府事靑陵府院君,〈鋼,參判沈連源之子,初以大君卽今上夫人之父,爲活人署別坐,今以王妃之父,例授是職。

    〉元混爲禮曹參議,樸光佑爲司諫院司諫,李首慶爲弘文館校理,閔箕爲副校理,李阜爲兵曹佐郞,金大有、柳貞、金顒、安珽爲成均館典籍,金神童爲宗簿寺主簿,金釴爲典牲署主簿,金益壽爲忠淸道觀察使。

     8月3日 ○癸巳,兵曹正郞丁熿上疏曰: 臣聞養生不足以當大事,唯送死可以當大事也。

    送死之禮一失,而不復於正,則雖悔於後,亦無及也。

    今者大行大王,一年臨禦,仁恩厚澤,上自公卿,下至士庶人,莫不均被,其及之遠。

    當此罔極之變,雖在賤愚之無知,鹹欲隕首糜骨,以報其賜於萬一,豈意先於受遺托後之列,而爲苟簡之說,以忽其大事,一至於此耶?喪五月而葬,萬世侯王通行不易之典也。

    古之死,豈必在冬春,而葬之及夏秋乎?周之三月,夏之正月,則周之正二月,乃今之十一、十二月也,而其葬也有正月者,亦有二月者。

    當時冱陰隆威,豈減於後世乎?然未嘗聞有如今之爲說者也。

    而自非違道悖禮之甚,寧忍亂聖人之制而受不壞之罪乎?說者以安陵難易,爲獨得之智,必欲急其限,而初定於十月之終,猶以爲遲也,而更進於中旬之內。

    一之爲已甚,又何忍至再乎?古之人,亦豈無安陵之慮,而必於其月者?誠以亂禮之重難,有甚於安陵也。

    今在士大夫家,或力不給,或拘俗忌,間有士而葬不踰月,大夫而葬不三月,恬然莫之爲怪。

    偸習已痼,殆不可革,已爲寒心。

    況爲國家大事,狃於亂禮,非力不給,非忌是拘,而曲爲不必慮之慮,務行所不忍之擧,以惑我殿下與慈殿,俾不能開悟,是誠何心哉?大行大王平居履道服禮,求之毫髮,若以爲大行陟降,在帝左右,則不知其安於塋域乎。

    不惟是也。

    殿下他日,學問益進,博覽古事,未必不悔於今也,而其以說者之言,爲得禮之中乎?且若以安陵之便,爲要八九月之間,天氣涼溫適中,工役甚易,何不此時,而必遠待十月,然後爲之蔔乎?此必以兩月爲近,不安於心,則爲國家大終之事,亂禮而莫之顧,獨得安於心乎?此無異於以五十步,笑百步也。

    況大行之於殿下,其得道義之正者。

    固以子繼弟,及其爲世一也,而無絲毫輕重之異議也審矣。

    若以常夫之淺見薄料,未必不以此等事,進退厚薄爲之言也。

    此雖鄙俚,不足爲之動也,然知道者鮮矣,而常夫之於世也,人見其居多少。

    且其爲說,據於正理,的中時弊,將無辭以辨其惑,亦豈得不爲之顧乎?以此言之,大臣焉得以獨執其見,排衆議強其行?而以殿下與慈殿慈孝之至,於大行送終之事,初無所不用其極,則尤不得不自明其不然也。

    且經筵之急,一國上下之情,無辭而同也必矣。

    然古之敎人爲學者,豈必爲執卷讀字,然後以爲學乎?灑掃應對之節,且不可廢也。

    況乎斬然在苫廬之中,而與君臣論難,一如常時,擗踴之哀方劇,而敷奏之容甚舒,臣未知前例之有此與未,而方之古義,決知其不忍也。

    或於前例有之,未安於古義,則焉保其必蹈乎?梓宮在殯之日無幾,而必於此經行之,雖或無乖於聖人急蒙養之義,而獨於三年不言之禮,爲可安耶?服重服而憂思痛迫,且不暇於對群臣,此獨非爲學之道乎?古之爲學,未嘗離於日用彜倫之間,而今之爲學,不諒時宜,而必以執卷讀字爲務,亦異於古之爲學矣。

    凡此二者,於送終之禮,不爲不關。

    且重以葬期之速,則侍從言之太晩,臺諫爭之不終,至於經筵,則君情皆以爲得宜而退默焉,豈曾念及於勿之有悔之理乎?臣今在告,與死爲隣,朝夕之命,不敢自惜,而冒越職之誅者,誠以平昔聞之師友,不忍結舌於聖明之鑑。

    而位忝列星,念國之心,豈下於魯婦,而乃敢自小,以負於天地之量乎?伏願聖明,憐臣孤誠,察臣危懇,特以二事,下于朝廷。

    而大臣亦能擴休休之度,成舍己從人之美,以無負於大行,又無負於殿下,則可以無憾於送終,而亦無過擧於君相矣。

     疏入,卽下于政院曰:「大行王葬期,未得從禮文之事,大臣豈不深思熟計?而予亦非敢安忍也。

    隻恐日候急寒,則雖欲盡心力而爲之,勢末如之何也已。

    但近來侍從、臺官,屢言其不可,而外議又如此,予意以爲葬日雖不可退,而卒哭則欲退定何如?且經筵雖不可廢,而限卒哭前,隻爲朝講,亦足雲學,不知於義,果無妨耶?其速議于院相。

    」院相尹仁鏡方在坐,回啓曰:「此事不可獨斷,當待院相等及六曹判書,會議啓之。

    」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右贊成權橃、吏曹判書柳仁淑、戶曹判書林百齡、禮曹判書尹漑、兵曹判書李芑啓曰:「先王、先後,亦或有不五月而葬者頗多,隻爲其勢有所難,不得不從一時之權宜耳。

    然今者衆論,以爲不可,則仍用前定之日而已。

    且以卒哭前,禦經筵爲未便,此論亦當。

    但二十七日以後,凡出納公事,例無不爲,非如古者亮陰三年不言之時也。

    而卒哭前經筵之行,祖宗朝〈成宗朝。

    〉亦或有之。

    況主上方在幼沖,所當急先務者,學問之外,更無他道。

    決不可須臾廢也。

    」答曰:「葬日仍定事如啓。

    經筵事,卒哭前服色亦不同,故欲停其晝、夕講,而隻爲朝講耳。

    」仁鏡等回啓曰:「上春秋太早,學問甚急,故曾以三時禦經筵,爲事目矣。

    然自上若有故,則或以二時,或以一時,臨其時量爲之,似或無妨,顧不可例定以朝講一度也。

    」 ○司諫樸光佑啓曰:「小臣前爲執義,以偸靡不職駁遞,今復爲言官。

    當此新政,整理朝綱之初,決不可更辱重地。

    況臣爲弘文校理時,與同僚,議啓大行大王葬期進定事,以諫院不卽論啓爲未便,累發言辭。

    旣爲執議各異,尤不可相容。

    請命速遞臣職。

    」答曰:「豈以一時之論遞,而不可復爲言官乎?諫院不卽啓其葬事,亦皆一時所見之不同,果何不相容之有?」光佑再啓曰:「前日駁臣之官,尙在本院,必不相容。

    又況有議論之異乎?反覆思之,終不可就職,請速命遞。

    」傳曰:「司諫當遞矣。

    議于院相。

    」政院啓曰:「以其避嫌而命遞臺諫,古無其例,聞見不美。

    隻以司諫避嫌何如之意,議諸院相,似當。

    」傳曰:「如啓。

    」仁鏡等議啓曰:「樸光佑避嫌,似未穩。

    豈可以此一時之事,爲不可相容乎?請使就職。

    」傳曰:「勿避事,言于司諫。

    」 ○憲府啓曰:「喪葬大禮,自有定制,如非大故,不宜輕變。

    今以日候早寒,率意進定,至爲非矣,請勿留難。

    濟州牧使李玎,雖有武才,前爲六鎭守令時,多有物議,今不可復爲臨民之官。

    請遞。

    況濟州兼行方伯之事,所任至重,銓曹必以此人擬之,亦爲非矣。

    請別擇差。

    鹿島萬戶張明遇,唐人斬獲時,喪人前縣監柳忠貞,以不幹邊將之人,不計母死未葬,不勝徼功之心,手自斬殺,生事邊境,大悖綱常,極爲駭愕。

    請竝拿來,窮推定罪。

    」答曰:「國葬進退事,已依大臣等更議,仍定以前定之日矣。

    濟州牧使李玎事,當議于大臣,柳忠貞事,前日大臣,以驛路有弊,故隻令本道推之,雖不拿推,而其罪則自有所歸矣。

    」憲府仍啓曰:「觀司諫樸光佑啓辭,則諫院之官,被論於同僚,不可苟爲相容。

    請大司諫具壽聃、獻納李澤、正言趙光玉、李煇遞差,樸光佑出仕。

    」傳于政院曰:「諫院勢不得不遞,遞之可也。

    但初政遞臺諫未安之意,言于大臣等處。

    司諫出仕事,亦如啓。

    」領議政尹仁鏡等議啓曰:「臣等嘗見政曹,每以濟州牧使,難其人。

    李玎之有武才,臣等熟聞之,其爲人賢否,則未之知也,今公論不快,則有所不合者矣。

    且濟州牧使兼行方伯之事,責任重大,臺諫之論,豈無所以?常時臺諫不相容,非美事也,況今新政,尤爲不可。

    然勢至於此,不可不遞。

    」傳曰:「李玎遞之,擇差其代,諫官亦遞之。

    」 8月4日 ○甲午,傳于政院曰:「今有大赦,至於收職牒者,旣皆還給。

    而罷職,獨無及於敍用,似甚未穩。

    此意議于院相等。

    」尹仁鏡、柳灌議啓曰:「大赦之後,所當蕩滌,而罷職者,尙未敍用,臣等亦嘗未便。

    自上果念及玆,敍用允當。

    」答曰:「如啓。

    」 ○濟州牧使金胤宗啓本: 七月十八日日沒時,荒唐船一隻,自東大洋中,來泊于大靜縣界,臣卽整齊兵馬,馳到結陣待變。

    十九日早朝,荒唐人等,數多下陸奔竄,重圍急捕,先誘緻一人而探問之,則摠是唐人,以貿販,往來日本,而逢風敗船者也。

    凡降者三百二十六名,有或書示曰:「若由陸路還歸本國,不如伏死于此,願給船隻。

    」其言極爲綢繆。

    孤單絶島中,久滯未便,處置極難雲雲。

     卽命議于三公,兵曹、禮曹回啓曰:「此漂流唐人,竝興陽被擒者而計之,則凡六百餘人,今若一一遣還奏聞,則雖於事大之禮得矣,而以我疲困人馬,一一解送,弊實不貲。

    然反覆審其逆順,則勢不得不爾。

    」答曰:「啓意可矣。

    速令禮曹措置。

    」禮曹與大臣、兵曹、備邊司議啓曰:「濟州漂泊唐人,先自下陸者十三人矣,止此而已,則固當解送,若一船之人,盡數下陸,則解送多弊。

    請下書濟州,令州官,開諭入送,令其下人,如以其意言曰:『爾輩當解送中原。

    』雲,則彼必憚其解送,自相遁去,遁去之際,仍使初下十三人幷遁,則甚爲便當。

    」答曰:「如啓。

    」 ○傳曰:「今年農事不實,明年又有天使,民生之困,必益甚矣。

    四殿冬至進箋及方物物膳,全減可也。

    」 ○憲府啓柳忠貞事,答曰:「當更議于院相。

    」 8月5日 ○乙未,舍人李天啓,以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意啓曰:「柳忠貞事,當初以驛路有弊,故不欲拿來,臺官所論至此,雖拿推無妨。

    」傳曰:「柳忠貞拿來可也。

    」 ○憲府啓曰:「唐人多被擒斬,此亦國厄,他日之患,不可不慮。

    近因國家多事,民力已困,今又有山陵之役,天使亦當出來,加以風水之災,大失西成之望,民生怨苦,將不忍言。

    況此六百餘人解送之際,自南至西,各邑皆被其苦。

    興陽被擒唐人,則其類多死,掩覆未安,具奏解送,所不得已。

    若濟州漂流者,旣與興陽絶遠,無同類被殺之事,有不肯陸還之意,覓給船隻糧料,仍令自還本土,以除一路巨弊,似爲無妨。

    此實朝廷大事,請更議大臣。

    」答曰:「大臣初豈偶爾計乎?臺官所論,果至於此,當如啓。

    」天啓以領、左相意回啓曰:「此事不可每令臣等獨議之,請於明日,廣收朝廷之議。

    」答曰:「知道 ○午時,太白見於未地。

     8月6日 ○丙申,大司諫金光準啓曰:「臣以衰門冷族,粗學文字,先竊科名,在先王朝,屢荷寵擢,叨冒非分,隨行逐隊,今將三十年于玆。

    其間風濕重病,黽勉從職,誠効犬馬,補無涓埃,每玷淸班,慙惕自餒,豈圖今復謬蒙睿奬,委此選任?不勝感激,悲涕自零。

    但臣氣質昏懦,計慮荒疎,己亥年拜本職,啓辭錯謬,多失諫官之體,至被重駁而遞。

    當此初政,補闕之任,尤重愼擇,在朝同列,孰不以臣爲迂愚而不堪也?況臣往者,方在草土時,兄家有巫蠱之獄,厥後臣自以爲一家之累,常懷慙疚。

    如此而忝冒名器,非特微臣之不安,恐名器因此而轉也。

    請遞臣職,以協物情,以重言責。

    」答曰:「累代歷仕淸班,雖以一時啓辭,錯誤見遞,豈可因此不復爲也?家門事,尤不可引嫌,勿辭。

    」光準再啓曰:「如此之時,國政須專保大臣,用人須專任銓曹,凡職注擬,必擇首望,其餘則雖於公議未給,亦或苟充其望。

    故參望者,未必其人也。

    〈光準爲此職,特以副擬之之故雲。

    〉且議論之際,凡所裁決,在於長官,故兩司之長爲尤重,不可以如臣駑劣而苟充其望者爲之。

    請亟遞。

    」答曰:「勿辭之意,已盡言之。

    」〈史臣曰:「光準之父,嘗溺愛其妾及妾産等,多給家財,薄待嫡子而小給,故常蓄怨怒。

    厥父死,光準以大司諫居喪,適其兄病死,乃使兄妻,誣訴於官曰:」庶母及孽弟等,以妖術殺吾夫,請囚繫治罪。

    「尙州牧使宋布奎,疑無證據,不卽聽從,光準乃折簡,潛囑於希奎,請速囚鞫,希奎不得已囚其庶母及孽弟數人,至於刑訊。

    時,右參贊李彥迪,以覲親過尙州,爲言其未安之意,希奎出囊中光準之書以示曰:」如此故不得不爲也。

    「彥迪又貽書光準而責之,其答書略無自悔之意,多有憤恨之事。

    聞慶縣監安景祐,以推官,亦知其事之不實,對彥迪極言殘忍之狀。

    光準喪畢復職,恐其事發於公論,深懷疑畏,今爲大司諫,乃擧此事啓之。

    及乘乙巳之禍,欲盡除議己之人,以滅其口,乃囑權奸,至使宋希奎、安景祐皆被遠竄,其情狀昭然,兇慘極矣。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右贊成權橃、兵曹判書李芑、吏曹判書柳仁淑、禮曹判書尹漑、戶曹判書林百齡議啓曰:「臣等亦非不料憲府之啓也。

    但反覆計之,事勢爲難,故定議解送也。

    自濟州送之,則於除弊則果有之,然我國自前至誠事大,豈以一時之弊,而敢爲不慊於事大之事乎?彼若感再生之恩,已矣,若與日本國,又相交通而爲海賊,作百般之計,則其患甚矣。

    況此人,於中國亦叛民也,持銀鐵買賣於他國,則其不畏中國之法,可知。

    尤不可聽其言,而自濟州送之也。

    況濟州,今年兇荒甚矣,救之亦艱,何暇造唐船而給之乎?且其船體制亦異,不可造給明矣。

    此臣等所以百爾思之,而不得已自國都送之。

    」答曰:「勢固如此,不得已如大臣之議可也。

    」 ○傳曰:「潛邸時奴婢田畓魚箭,幷移屬于內需司。

    」院相權橃啓曰:「奴婢、田畓,然矣,但魚箭,當給所主官,以昭公道於嗣服之初。

    」答曰:「啓意至當。

    但此魚箭,亦有幹涉於齊安大君家者,當詳察而處之。

    」〈一國供奉,何必待魚箭然後,周於差用乎?魚箭,隻是興利之具,而爲弊於民間則莫甚,實非君上之所可私焉者。

    故橃有是啓。

    〉○憲府啓曰:「赴京謀利之徒,依憑公貿,恣行買賣,猥濫無恥,中朝以此待我國,無異?子,公論多以爲羞辱。

    況國喪三年內,依例貿易,益爲未安。

    故大行王時,書冊、藥材及不得已國用緊急之物外,一切勿貿,以雪國家之恥,已奉承傳。

    今於冬至使行次,平天冠所入外,其餘綾段、綃絲、采色象毛、牛角等不緊之物,請竝停貿。

    」答曰:「如啓。

    」 ○午時,太白見於未地。

     8月7日 ○丁酉,弘文館啓曰:「經筵進講時,官員不足,應敎金振宗,請遞宣慰使。

    」答曰:「如啓。

    」院相柳灌啓曰:「金振宗爲宣慰使,已多日矣,倭使亦不無相識,而今若遽遞,則倭使不知其故,而或反生疑決,不可遞之。

    」答曰:「院相之言果是也。

    姑勿遞。

    」 ○午時,太白見於未地。

     8月8日 ○戊戌,弘文館副提學羅淑等啓曰:「學問之道,德行爲先,今殿下幼沖嗣位,學問爲急,故不得已卒哭前開講。

    然方在草土,所當盡誠緻哀,期於無憾,此學問之大本。

    隻以年幼氣弱,未得日五哭臨,以盡喪禮,已爲未安,若禦經筵而遂廢哭臨,則是所重在於經筵,而哭臨反爲餘事,本末顚倒,大乖學問之道。

    請於哭臨餘暇,時禦經筵。

    」答曰:「常時予以元氣微弱,於初喪大禮,不能一一依禮文爲之,固爲未安。

    哭臨及經筵,依啓爲之。

    」〈所謂五哭臨,朝、夕奠、朝、夕上食、晝茶禮時也。

    〉○院相尹仁鏡、柳灌啓曰:「昨以憲府所啓,唐弓角亦令停貿矣,但此則我國所緊要之物,而其中不得已者也。

    請令仍貿之。

    」答曰:「如啓。

    」 ○辰時,太白見於巳地。

     8月9日 ○己亥,上始禦經筵,於忠順堂,講《小學》。

    至「程子曰:『古之人自能食能言而敎之。

    』」知經筵事李彥迪曰:「程子,乃宋臣程頤,而顥之弟,兄弟爲道學倡。

    當哲宗十歲卽位,宣仁皇後之垂簾聽政也,頤爲崇政殿說書,故有此等語者。

    以哲宗年幼,當輔養其德故耳,此甚切當之言也。

    」領經筵事尹仁鏡曰:「凡爲學,不徒讀之而已,以爲當如是而做工夫也。

    殿下幼沖,天性渾全,有何雜念?須以格言至論,體之於一身,則是非邪正,自能察之矣。

    《小學》之道,事君事父兄爲大也。

    故所謂到得漸長,更歷通達事物,將無所不能,果能此,於爲國乎何有?今之經筵,必強爲於卒哭前者,幼沖之主,莫急於學問也。

    要以學問爲務。

    」大司憲閔齊仁曰:「殿下天資英睿,然於輔養之道,不可不至。

    昔程頤言於哲宗曰:『人君接賢士大夫之時多,親宦官宮妾之時少,則氣質變化,自然而成。

    』須擇賢德之人,入侍勸講,勤於學問,則可以漸進,養成德性,幼年之事,莫急於學問而已。

    且新政之初,鎭定人心,而使國勢堂堂可也。

    然不可自上獨爲,要與大臣廣議處之也。

    近者,凡事必議諸院相,此甚美事。

    大臣於此時,若不爲擔當國事,則不無罪責,而公論亦必有矣。

    自上信任大臣,而大臣盡忠,則國家自安矣。

    此乃新政之大事,故敢啓。

    」彥迪曰:「卽位之初,必先進講《小學》者,《小學》之事,莫先於孝悌之道也。

    故讀《小學》者,欲爲孝悌也。

    凡事須先體認此書,講究其理,則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其事雖大,莫不由孝悌。

    始盡其道而爲根本,則自爾至於修齊治平,而聖人之道,無過於是矣。

    故曰:『堯、舜之道,孝悌而已。

    』堯、舜固難及矣,而不過孝悌雲者,人君極盡孝悌,則可至於堯、舜地位矣。

    今大行大王,傳位於殿下,而有父道焉,殿下則亦當盡子道,而於王大妃,事之如親母,此孝悌之道也,今之先務,無大於此也。

    古之人君,緻勤於學問,然後能爲治。

    故學問當自少爲之,而知古昔帝王之心法,觀古今治亂興亡之迹可也。

    」參贊官羅淑曰:「所謂『堯、舜之道,孝悌而已者。

    』,孟子之言也。

    中宗,嘗以此言,訓誨仁宗,故仁宗終身服膺,所行之事,不過於此。

    請以中宗之敎仁宗、仁宗之所服膺者,體念而不忘之。

    殿下方在中宗之喪,又遭大行大王之喪,疊喪至此,前古所無之變也。

    如此時,以幼沖嗣位,須念國厄之至此,什倍操心,而於兩大王喪事,則緻其哀,於兩大妃奉養,則緻其孝,反覆念慮,不可尋常爲也。

    且在卒哭之前,講論之不當,臣等非不知之。

    第以在喪中盡喪禮,事兩大妃盡孝道,皆學問中大事,學問之事無他,欲廣此孝悌而已。

    自上學問,前已該博,則今雖不講論,尙可以前所學者而推行之也,今上年幼,若緩於學問,則不可也。

    然以文學爲餘事,以德行爲本則善也。

    且大行大王,於昇遐之日,旣已傳位,則殿下所當奔走入哭於君父之喪也。

    奔君父之喪,不分晝夜可也,奚用擇日時緩來乎?此似未盡孝悌之道也。

    殿下自潛邸入來,時未卽位,則當步行於闕內,而雖已卽位,當君父之喪,固不可乘輦也。

    雖自上年幼,且在罔極之中,而未能知也,在大臣禮官,則不可不啓,而不啓之,至爲非矣。

    若啓而以殿下年幼,不能步行,則豈無權宜之處置乎?此乃誤事,自上所當知也。

    其時僉議,卽欲啓達,而當初喪,上下遑遑之時,有所未暇,而且意其爲經筵不遠,則必有啓達之日。

    故今以館中之意啓之耳。

    」典經任輔臣曰:「《小學》之書,皆聖賢格言至論,不可爲尋常看也,要須詳盡講究,心得而力行之也。

    若專意文字,不爲力行,而耳聞口讀而已。

    則此古人所謂口耳之學也。

    雖入宮中,常時講究,幸有未盡處,則於後經筵,更爲審問可也。

    且宰相所啓之言,擧皆切當,亦於經筵之餘,反覆思之而力行之爲當。

    此人君學問要切之事也。

    」大司諫金光準曰:「學問之道,變化氣質而已。

    人君氣質之剛柔,下人之所難知,須自上知之,若或有過剛過柔,則矯其偏處,變化氣質,而漸至於中和氣象,則可以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矣。

    」 ○上禦夕講。

    〈朝講、晝議、夕講、晝召對及朝啓時,景福宮則禦思政壂,昌德宮則禦宣政殿,昌慶宮則禦文政殿,如夜對禦便殿,無常所。

    〉講《孝經》,知經筵事李彥迪啓曰:「此言『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蓋曾子,嘗以此言,學於夫子,故曾子終身服膺,至於臨終,呼門弟子曰:『啓予手啓予足。

    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氷。

    」,而今而後吾知免夫。

    』說者曰:『身體猶不敢傷,況虧其行,以辱其親乎?』,曾子之所學可知。

    以人君之事觀之,居常用力於學問,以保安身體之事,別加念慮可也。

    古人雲:『行父母之遺體,敢不敬乎?』,古人於一言一動,必以恭敬持身,蓋以此也。

    又有古人之言:『桀、紂忘其身者也。

    』,桀、紂荒淫無道,一身尙不得保,而終至於喪國忘家。

    故所謂忘其身者此也,人君之於保身,尤當緻念,而雖瞬息之間,毋使生其怠隋之心也。

    」 ○午時,太白見於未地。

    夜,流星出鬥星,入西方天際,狀如甁,尾長四五尺許,色白。

     8月10日 ○庚子,上親行朝奠。

     ○上禦晝講。

     ○全羅道觀察使沈光彥啓本: 有唐船一隻,依泊於馬島,以書二紙,結水邊木,其一曰:「予乃大明商船,直來日本買賣,不知貴津何處。

    今欲進港,預先問報,伏乞貴字回知。

    」其二曰:「予先年,躬在日本買賣,稟天公道一也。

    今來貴津,不知汝國人,其心如何。

    欲直進港,望一二人來面會爲妙。

    可以進港買賣,今無可爲,奉聊備土儀一事,伏乞笑納。

    」 禮曹啓曰:「此荒唐船,亦必是唐人。

    前日下陸者數多,解送爲難,須開諭,勿令下陸事,請議大臣下諭。

    且不無作賊之患,亦請令兵曹防備。

    」傳曰:「如啓。

    」 ○諫院啓曰:「今此漂泊唐人,交通日本,持貨牟利,違禁下海,自是上國之罪人,不可以平人漂來之流待之也。

    憲府所啓,合於權宜,請廣收廷議,折衷處置。

    」答曰:「啓意至當。

    前日以憲府所啓,廣議大臣,不得已解送事已定,改之爲難。

    」 ○午時,太白見於未地。

     8月11日 ○辛醜,上禦朝講。

    講《小學》,領經筵事洪彥弼啓曰:「《小學》,自上雖已讀之,今不可不詳覽。

    灑掃應對進退,其事雖小,在初學所以立根本者也。

    以木言之,其根固然後枝葉盛;以水言之,其源潔然後支流淸。

    人君亦必正心,然後可以正百官正朝廷。

    古今人君,不得正心者,以私欲之多也。

    常於宮壼之中,使無私欲,則治國不難。

    新政之初,大本成然後可以成治道。

    」知經筵事權橃曰:「天地之間,人爲最靈,稟其純粹,然必由學問,而後可知古今之事義理之源,而處事應物,皆得其正也。

    古之人,八歲入小學,而未見其所學之書,朱子始出之於《禮記》中,又集古人嘉言善行,以成其編。

    朱子七歲讀《孝經》曰:『不知此則不得成人。

    』若力學則脫然貫通,如植木者培其根,建屋者固其基,凡於處事應物,何難之有?」司諫樸光佑曰:「古今人君與學者,誰不讀《小學》?徒爲口耳之學,而眞學者蓋寡。

    故上無賢君,下無賢臣。

    若於此力行,則日月漸異,可至聖賢矣,毋以聖賢爲難,而期必學之。

    堯、舜亦與人同。

    」執義宋希奎曰:「周公輔成王,使左右前後皆止人,所見皆正事,所聞皆正言,故成王之學,超出千古。

    漢昭帝八歲卽位,天資英敏,知霍光之忠,上官桀之詐,則固不下成王之資,而光不學無術,不以誠正之學敎之,故終爲中主。

    殿下幼沖卽位,大臣以周公輔成王之道法之,而殿下於大臣之言,接之以誠,念念不忘,宮人宦寺之言,不接於心,則動靜雲爲,發號施令,皆從正道矣。

    君心旣正,而倚
1.05126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