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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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益思自重,用康乃身,以圖後效。

     ○日暈,兩珥。

    夜,月微暈。

     5月22日 ○己巳,傳于左議政尙震、右議政尹漑曰:「三公之職,上應三台,不可闕,而況領相。

    百官之長,豈可久曠其職?今者沈連源,遞領相。

    待其差病而復用事啓之,重待大臣之道,雖似得矣,虛其位而待之,於國體亦爲苟且。

    蔔相無妨。

    」尙震、尹漑蔔相入啓。

     ○日微暈。

    夜,月微暈。

     5月23日 ○庚午,日暈。

    黑雲一道如氣,貫暈良久乃滅。

     5月24日 ○辛未,平安道察觀使丁應鬥狀啓曰: 義州呈內:「唐人等攜其男女畜産,車載駄運,來駐鴨綠江西邊,於赤島等處,給繹不絶,往問其故,則爲?賊所逐,避患到此雲。

    其言雖不可信,而?子聲息,則必非虛語,故令各鎭堡,整兵待變,州亦軍馬整齊,各其要緊處,添兵守護。

    」謝恩使,時未越江,而遼東一路,防備解弛,不得已依前例,境內各鎭,精兵抄出,別爲護送。

    且避患唐人,投來義州,勢將難遏。

    飢困之極,不無闌入侵奪之虞,故令本州,隨宜善處,毋緻生變。

     5月27日 ○甲戌,上聽朝啓。

     ○憲府啓曰:「今日啓覆時,工曹判書沈通源,晩到追入於諸宗宰入侍之後,事體未便。

    請推考。

    」答曰:「如啓。

    」 5月28日 ○乙亥,領中樞府事尹元衡議:〈濟川亭習水戰時,失律將士,憲府啓請議大臣定罪。

    〉「習陣時失律將士,令攸司推考者,乃指命將習陣時也。

    此法著於兵典敎閱之條。

    若自上親閱,則其行軍失律之事,當斷以一罪,不可比諸尋常命將之例,而付有司推之也。

    濟川亭觀戰船時差錯,乃是水上行船,其與陸地行軍,有間。

    其罪之大小輕重,自上已爲灼見矣。

    然軍法甚嚴,旣命憲府推之,則移義禁府照斷,勢不得不爾。

    我國之法,莫不緣情而失之。

    如此之際,自上不可不明察而處之。

    」傳于政院曰:「近者憲府議失律將士之罪時,疑前後用律之不同,而以許多朝官宰相,就獄爲難,欲使大臣議定。

    今見領府事議,則憲府自當啓移禁府照律,而前者望遠亭試戰船,失律將士,初命憲府推之,終移禁府照斷。

    已有此例,不須慮人數之多小而爲難也。

    移禁府照律。

    」 ○日暈。

     5月29日 ○丙子,上禦夕講。

    參贊官沈詮曰:「近來人懷僥倖之心,小有功勞,輒爲陳疏,援引前例,希望恩賞者,寔繁有徒。

    方訟未決之事,閭閻鬪詰,褻慢之言,莫不陳疏,以瀆聖覽,自上慮有冤枉,欲通下情,而判下於該司。

    小臣曾爲守令而見之,則奸細之謀,徒爲滯訟者,例呈上言。

    以此臨決之訟,亦多停之。

    且監司,乃一道之主。

    民之有冤憫者,自有伸理之地,而冒濫呈訴,憑藉上言,緻辱守令者,亦多有之。

    臣意以爲未便。

    」上曰:「近來守令,無伸冤者,故民之冒呈者,如是耳。

    」 史臣曰:「人主深居九重,小民之艱難,不能知之。

    此古人之深懼,則閭閻褻慢之言,詞訟鬪詰之事,皆得陳列,是亦人臣進戒之一道也。

    沈詮有何所見,而獨以爲嫌乎?謀爲滯訟,冒濫陳訴者,則固可罪矣,而當今政以賄成,訟以勢決,爲守令、監司者,聽訟旣不猶人,則赤子之抱冤枉者,其不呈上言而號悶乎?詮也,不陳無訟之道,而欲防訴怨之路,是不過諂美其言,而隔絶下情也。

    至哉!吾王之敎曰:『守令無伸冤者,故民之冒呈者,如是耳』,臣無間然矣。

    」 ○以尙震爲議政府領議政,尹漑爲左議政。

    〈漑多機巧,善應變,曲事元衡,以保爵祿。

    〉尹元衡爲右議政。

     史臣曰:「所謂蔔相者,蔔其有德望也,而元衡據一品之班,挾外戚之權,此震、漑等所以援而爲相也。

    然則所蔔者,勢與權也,非所以蔔其德望也。

    可勝惜哉?」 李浚慶爲左贊成,洪暹爲右贊成兼禮曹判書,李名珪爲判敦寧府事兼兵曹判書,〈此三人,皆禦筆書下也。

    〉閔箕爲司憲府大司憲,尹毅中爲執義,成義國、柳承善爲掌令,金百鈞、宋賀爲持平,李重慶爲弘文館應敎,閔時中爲校理,盧禛爲副校理,李世琳爲世子侍講院弼善,洪淵爲文學,樸好元爲司諫院獻納,樸應男爲吏曹佐郞。

     六月 6月1日 ○丁醜朔,江原道鐵原居私奴貴石、允達、私婢莫德,以鋤田事出野,乘午還家時,驟雨暴下,電光交走,雷聲大震,天地晦冥,三人皆逢震。

    貴石、莫德死,允達不至重傷。

     6月2日 ○戊寅,傳于政院曰:「君臣之間,情猶父子,雖不可專以嚴峻爲禮,然小心敬畏,不敢放肆者,固臣子之道也。

    政院居喉舌之地,所關非輕,故承旨之闕,靡不愼擇。

    同副承旨沈詮,頃於啓覆之際,累發咳嗽,或有出聲唾涎之狀,非徒予見未便,入侍宰相,亦豈無駭聽者哉?君臣相對之時,有不恭之色,豈不有妨於君臣之禮乎?事雖微細,恐有後弊,故言之。

    自今以後,體予重禮之意,顧承予情親之道,毋緻虧禮,務盡其職。

    」 ○憲府啓曰:「臣等伏見傳敎之辭,同副承旨沈詮,久居侍從之列,而啓覆之時,多有不恭之失,至爲駭愕。

    請罷其職。

    」答曰:「豈以一時微過,輕罷銀臺之官乎?不允。

    」久啓,隻命遞差。

     ○上禦晝、夕講。

     ○領議政尙震啓曰:「小臣稟氣迂闊,計慮愚妄,自始忝台輔,極知薄劣小才,不足以當重大之任,而累辭未蒙允許。

    強顔待罪,奄過十年,其間豈有裁決之濁見?常賴同僚之共濟。

    不意今日,又陞首相。

    夫台輔之職,雖無上下,首相則其任尤重,同僚議論國事之際,其所可否,取決於上僚者,有之矣。

    臣有何德望識見,敢爲可否於其間哉?冒居百僚之上,將以何物,上補涓埃,下稱表率?羞當時之賢,招後來之譏,臣竊閔焉。

    諸速命遞臣職。

    」答曰:「卿德望素重,識見周備,爲相十年,予已知正合於重任。

    今陞首相,尤切補袞之望。

    卿宜勿辭,務盡燮理之職。

    」 6月3日 ○己卯,上禦朝講。

     ○以李景雲爲兵曹正郞,黃瑞爲司憲府持平,李樑爲司諫院獻納,盧禛爲弘文館校理,李之信、樸好元爲副校理,兪泓爲兵曹佐郞,李訒爲侍講院司書,張士重爲司諫院正言,柳?爲弘文館修撰,姜士弼爲副修撰,李陽元爲正字。

     6月4日 ○庚辰,試文臣通政以下于勤政殿庭。

     6月6日 ○壬午,上禦慶會樓下,講試專經文臣,仍傳于右承旨鄭宗榮曰:「左相〈尹漑〉於經籍中,拈出題目,問於洪暹、趙士秀,使之講論。

    李浚慶又與洪曇講論可也。

    」尹漑問於洪暹、趙土秀,曰:「帝王爲治之道,載在經史。

    上自唐、虞,下至漢、唐、宋,可法可戒者,其可歷言之歟?士秀曰:」帝王相傳之心法,惟人心、道心而已,人心者,形氣之私也,道心者,義理之公也。

    堯、舜、禹、湯、文、武之治,精一執中,道心爲主,而使人心聽命焉。

    故其見於政事施爲之間者,純粹無雜,非後世之所可及也。

    下至春秋戰國之時,人欲橫流,義理梏亡,時君惟以兵革、財利爲事,豈知其有人心,道心之分也?「士秀曰:」衛武公何如?「暹曰:」武公當初飮酒有失,後而知過,作賓之初筵,學問之功,老而彌篤。

    觀《淇澳》之詩,可知其爲人也。

    後世之君,過而能悔,悔而能改者,莫如武公也。

    聖人以遷善改過爲大,則後世之君,可不以武公爲法乎?至於漢高帝,爲義帝發喪,以濟己私,願分杯羹之說,得罪於天倫,又有溲溺儒冠,誅戮功臣之失,則心學之功,蓋闕如也。

    然寬仁大度,天質甚高,過魯祠孔子,以基漢家四百年之業,則此亦可法者也。

    「士秀曰:」文帝何如?「暹曰:」文帝,恭儉玄默,無有過失,則亦賢君也。

    然崇尙黃、老,淸淨爲治,則無心學之功也。

    「士秀曰:」買誼,何如人也?「暹曰:」買誼治安一策,但言禦諸侯、待大臣、養太子之道,而不言爲治之本。

    學問之功,則其無心學之功,可知矣。

    誼天資甚高,志大氣銳,人君能裁制而用之,則亦將爲大器,而大臣忌之,文帝不能用,惜哉!「士秀曰:」董仲舒,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之語,此正度越諸子者也。

    武帝雖曰好賢,無誠心之好,故貶斥仲舒,使之卒老于江都。

    「漑曰:」武帝若用仲舒,則能爲三代之治耶?「士秀曰:」若誠心用之,而盡從其言,則雖不及三代之治,亦可謂後世之賢君矣。

    「士秀曰:」光武、明帝何如?「暹曰:」光武無有過失,政事、文章,前世無比,而待嚴光以不臣之禮,培養名節之士,迄于東漢之末,亦有義士扶持之力,誠賢君也。

    明帝,自爲諸王時,號稱聰明,而及其卽位之後,頗傷於徖覈急切之弊,而無優柔和易之量。

    然明堂、辟雍之事,輝暎史冊,此亦可法也。

    章帝則務行寬大之政,而無有過失,似優於明帝矣。

    「暹曰:」唐太宗,亦賢君也,除隋之難,比迹湯、武,緻治之美,庶幾成、康,然手刃同氣,蹀血禁門,納巢剌王妃,得罪於名敎者甚大。

    大綱不正,故子孫則而象之,唐世無正家之法,何足尙哉?「士秀曰:」漢昭烈之言曰:『勿以善少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

    』若如此言,則可至於聖賢地位也。

    且詩雲:『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唐明皇卽位之初,焚珠玉、尙儉素,而未年怠於政事,以奢侈、女色敗國,蓋無學問之功,故不能持守初心耳。

    「暹曰:」宋之太祖,亦賢君也。

    其言曰:『洞開重門,正如我心,小有邪曲,人皆見之。

    』此卽正心之言也,聽太後之言,傳天下於帝,此卽公天下之心也。

    太宗則多有慙德者也。

    渝金樻之盟,使廷美、德昭之輩,皆不得其死,何足取哉?仁宗亦賢君也,然不能明於用舍之道,故君子、小人疊爲消長,而未免朋黨之禍。

    「士秀曰:」仁宗賓天之日,遺制一下,雖深山窮谷,莫不奔走而悲號,髣髴乎三代之氣象。

    神宗則專用王安石,變亂舊章,創立新法,斲喪國脈,馴緻亡國。

    當是時也,程顥、程頤、邵雍、張載,皆大賢也,傳千載不傳之學,接孟氏之統緖,而時君不能信用其學。

    此三代之治,所以不復見於後世也。

    「士秀曰:」理宗何如?「暹曰:」理宗,雖有尊尙理學之名,然信用小人,踈斥君子,徒有其名而已,何足取哉?「暹曰:」殿講之後,使臣等,論難古昔帝王治道之得失,欲以爲法爲戒,甚盛心也。

    然學問之功,不在言語文字之間,在於窮理正心,無有間斷而已。

    《大學衍義》者,入聖學之門戶也。

    自上勤學不怠,古昔聖賢嘉言格論,會之於一心而無疑,則心地高明,萬理洞然,而無有礙礙矣。

    「漑曰:」洪暹、趙士考,論難古昔帝王治道之得失,眞格言也。

    夫所謂學問者,非徒耳聞而口誦也,明理而會之於心,躬行而得之己,然後乃有踐履篤實之功,而德業日新矣。

    不然,徒見古人嘉言,而不能反之於己,則雖聞臣下講論之言,猶好音之過耳,尙何益哉?「李浚慶、洪暹進前,尹漑問曰:」治天下、國家,事事皆有規模,何獨言絜矩之道,而何以則皆合於絜矩之道乎?古昔帝王之能絜矩、不能絜矩者,悉擧而啓之可也。

    「浚慶曰:」絜,度也,矩,曲尺,所以爲方之器也。

    其實則明明德之謂也。

    「曇曰:」能明其德而得之於己,則八條目之理,皆洞然於一心,而無有礙滯也。

    此則絜矩之謂也。

    「漑曰:」隻言絜矩而已,則可知其理,好惡、財用,拈出而言之,分其能絜矩與不能絜矩者何耶?「曇曰:」用人及財用,皆爲治之所不可闕焉者也。

    人君而不能明其好惡,則用舍顚倒,是非混淆,而治亂分矣。

    人君誰不好治平,而惡亂亡也,但不能絜矩,而暗於用舍之道故也,如秦二世,深居禁中,以趙高爲賢也。

    用財不能絜矩,則賦歛重,而民困於下矣。

    漢武帝用桑弘羊,宋神宗用王安石,而專以富強爲事,而不恤民隱也。

    傳曰:『惟仁人,能好人,能惡人。

    』蓋仁人之心,私欲淨盡,天理昭明,是非、邪正,洞然於一心而無疑,故能得其好惡之正,此所謂能絜矩者也。

    不仁之人,知賢而不知所以好之,知惡而不知所以惡之,此所謂不能絜矩者也。

    如漢元帝,知蕭望之之賢,而不能用,知弘恭、石顯之姦,而不能去是也。

    元帝,懦弱之君也。

    氣質庸下,又無學問之功,其何能辨別邪正,而能盡其絜矩之道也?所謂學問者,非徒目覽而口誦也。

    遷善改過,日知其所未知,此學問之大者也。

    「浚慶曰:『學問者,非但讀古人之書,見古人之事迹而已,見一善行,則反之於身曰:『何以則能行此事耶?』念念不怠,無小間斷,而以正心爲主,窮理爲事,思而又思,終始典學,則躬行心得之功,在是矣。

    此之謂學問之道也。

    若以古事爲高遠而難行,則非所謂學問者也。

    」 ○以沈連源爲領中樞府事,尹春年爲知中樞府事,鄭惟吉爲同知中樞府事,李之信爲司諫院司諫,柳塤、宋賀爲兵曹正郞,李曁爲藝文館檢閱。

     6月7日 ○癸未,上禦朝講。

     6月8日 ○甲申,上禦夕講。

     ○以沈逢源爲承政院同副承旨,柳順善爲弘文館副校理。

     6月9日 ○乙酉,上禦朝講。

    領經筵事尙震曰:「近來人心風俗,漸不如古,殺親者比比有之,此實時變之大者也。

    盜賊之類,以爲殺一士族,重於殺賤人十人,相戒勿犯,近來士族,見害於盜賊者,多有之。

    此年歲兇荒,鄕無善俗,不知有朝廷故也。

    國家之憂,不在於夷狄之禍,而在於風俗之薄惡。

    自上當惕然戒懼,深思轉移之機何如?」 史臣曰:「昔者魏相爲漢相,而不以逆賊、風雨爲憂,而以子殺父、妻殺夫爲憂,輒先奏之,漢史美之。

    今尙震之啓,眞宰相之言也。

    然轉移之機,雖在於君上,而大臣,亦豈無與於此哉?震能言而行不逮,無足貴也。

    」 ○傳于政院曰:「懇召李滉之意,監司處下諭,使之上京。

    滉無家業騶從雲,隨宜措給事,言于該曹。

    」〈先是鄭士龍啓:「李滉才行兼備,取重於人久矣。

    此人素性恬退,氣質微弱,故厭煩務,而樂閑靜耳。

    其文則非浮文也,理學精深,詞章典雅,文官之中,無如此人矣。

    滉淸貧自守,在京素無家業騶從、柴草之資,亦難繼之。

    此特其私事耳,上達未安,而自上當知下情,故敢啓。

    滉又善於字畫,前者殿額、門額及內殿禦覽之書,滉皆書之。

    自上當崇用恬退之人。

    滉又明於《周易》,《周易》進講時,置諸經幄,則大有講論之益。

    下書于監司,使之諭以懇召之意,而敦勸上送,處以館閣之職何如?」雲。

    〉 ○以申汝悰爲承政院同副承旨。

     6月10日 ○丙戌,上禦思政殿,講試文臣等吏文、漢語。

    左議政尹漑啓曰:「司譯院,專掌漢語肄習,而必使文臣之能解漢語者,爲敎授,使之勸奬訓導,然後有所成就。

    平安都事金啓,能解漢語,故兩度赴京矣。

    其遞來之期,在於八九月間。

    今須徑遞,使爲漢學敎授,使之專掌敎訓。

    」上曰:「如啓。

    」 6月11日 ○丁亥,上禦朝講。

     6月13日 ○己醜,以金貴榮爲承政院同副承旨,安方慶爲司憲府執義,尹毅中爲弘文館典翰。

     ○日暈。

     6月15日 ○辛卯,傳于政院曰:「三陟府使金希參,居官六載,終始不變,廉謹爲治,民甚便之,願留之情,出於至誠。

    特加一資,限二年仍任。

    」〈其道監司狀啓也。

    〉○傳于政院曰:「京外殿最,所當嚴明。

    況於銀臺之郞,〈注書金宇弘。

    〉雖有小失,不宜循例,而政院褒貶,似爲不嚴矣。

    」 ○下諭于慶尙道監司曰: 見卿狀啓,深用駭愕。

    申檥,性本兇惡,所行狂悖,淩蔑公主,瀆亂人倫,緻令公主傷心,幾至大故,妄行敗家之事。

    故慈殿累次敎戒,非不至矣,而非徒不從,反辱慈殿,無所不至。

    罪惡重大,不可安在都下,不得已圍籬安置,使之自盡,而近來國綱闆蕩,人不畏法,爲守令者,徒知駙馬之號,不顧罪重之囚,緻令狂悖之人,率其悍奴之輩,恣行作弊,略無忌憚,以緻郡民受害。

    此乃不嚴措置之失也。

    卿以一道之主,檢勑列邑之義安在?卿當嚴勑本縣,各別堅設棘圍,率奴隻入二名,使不得出入,期於自盡。

     〈史臣曰:「申檥,特無識狂悖之人也。

    其縱恣無忌,未必不憑公主之勢,而恃慈殿之恩也。

    檥雖無道,不過爲一家之罪也,非得罪於國也。

    使之自盡,不亦過乎?」〉 6月17日 ○癸巳,上召對。

     ○憲府啓曰:「注書金宇弘,短於史才,常時記事之際,旣不堪任,入侍進退之時,禮多踈漏。

    都承旨樸忠元,以一司之長,非不知之,而不嚴殿最之法,緻有上敎,亦爲非矣。

    請金宇弘遞差,樸忠元推考。

    」答曰:「竝如啓。

    」 6月18日 ○甲午,遣右承旨鄭宗榮,問病于領府事沈連源曰:「卿累月患病,予深憂慮。

    如有所懷之事,悉陳無隱。

    」宗榮復命曰:「連源不能起坐,臥而見臣曰:『臣生榮死哀,上恩至重,無復餘憾。

    臣之所懷,前於六條之疏,已悉陳之。

    政事之間,存心忠厚,務從寬大,使人心固結,國祚靈長,不勝幸甚。

    』」〈史臣曰:「沈連源前日六條之疏,有關於當時之弊,而未有如此言之切而要者。

    寬裕仁溫,上之所短,故勉之以忠厚,嚴威聰察,上之所長,故戒之以寬大。

    終以人心固結,國祚靈長,眷眷及之,其憂國愛君之誠,深矣。

    」〉 6月19日 ○乙未,領中樞府事沈連源卒。

    〈連源,性慈祥溫雅,處心謙謹。

    再登第,歷敡淸顯。

    嘗見忤於金安老,出牧濟州,及以國舅居相位,常以盛滿爲戒。

    尤愛惜士類,金虬之在縲絏,多所伸救,金汝孚等朋比煽亂,人莫敢言,而首啓於經席,使朝廷安靜。

    然爲相十餘年,無大建明,多有畏懦依違之迹。

    又廣占田園,大起第宅,未免有貪奢之病。

    〉〈史臣曰:「連源,以椒房之親,居首相之位,性實貪吝,叢于貨寶,田園編于列邑,賂遺盈於其門。

    充位備員,無所建明,此眞所謂危而不持,顚而不扶者也。

    然無忮害媢疾之心,有謹愼淳慤之行,不以恩怨報復爲心,專以鎭定浮躁爲務。

    故罪不在於國家,而將置重典者,〈金虬等。

    〉則必救解之,欲構禍于朝廷,而喜爲生事者,〈崔堣等〉則必逬黜之。

    臨終之言,切中當時之病,而深得老成告君之體,是以士論多之。

    」〉傳于政院曰:「聞領府事卒。

    柱石勳老,一朝已逝,予甚痛悼。

    」 6月20日 ○丙申,禮曹啓曰:「日氣蒸鬱,釀雨不止,所謂恒雨爲災。

    傷農彌甚,請祈晴之祭,以次擧行。

    」答曰:「如啓。

    」 6月22日 ○戊戌,吏曹啓曰:「臣等伏見慶尙道觀察使啓本,則請以文官爲巨濟縣令,而黃山察訪,亦以文官兼差雲。

    臣等之意以爲,巨濟縣令,不必差文官也。

    且三館官員,兼差察訪,近年以來,始有此法。

    祖宗朝設官,各有深意。

    一變舊章,必相防礙,不得自擅,故敢稟。

    」傳曰:「與大臣議啓。

    」〈史臣曰:「祖宗立法定制,非不詳且美也,而自頃年以來,宰相用權,率擧年少子弟,以爲私門桃李,故仍叔之子,列於位,季氏之孫,登於朝,舊章盡變,而朝官之罷職者,不復敍矣。

    然弊習雖錮,而舊典猶存,爲銓曹者,導而行之可也。

    安玹等知先王之法之美,而不能擧行,知仕道之多岐,而不能整頓焉。

    前朝官失職之多,沈滯之久,顧非銓曹之責歟?」〉政院以大臣意啓曰:「吏曹論啓之意,便當,請施行。

    」答曰:「可。

    」 6月23日 ○己亥,憲府啓曰:「申檥方在安置之中,而縱恣無忌之狀,至於此極,不有國法甚矣。

    又聞傳敎之言,則反辱慈殿,無所不至。

    無君不敬之罪,又何加焉?極惡大罪。

    不可以私恩,廢王法。

    請下禁府推鞫,以定其罪。

    」答曰:「推鞫定罪,有所不忍,故已命牢固圍籬,使之自盡。

    不允。

    」後累啓,不允。

     6月24日 ○庚子,憲府啓曰:「守令殿最時,別具實迹,盡錄名下,使守令,有所警飭,其意美矣。

    今見各道啓本,則所錄之迹,多有失實,物論皆以爲未便。

    請於守令中,顯有成效表表可稱者外,勿令強塡名下,以祛滋僞之弊。

    守令下等之員,付于別坐,果違於法。

    居下考,付別坐者,請令該曹,竝卽改正。

    」答曰:「如啓。

    」 6月25日 ○辛醜,以尹毅中爲弘文館直提學,李重慶爲典翰,李文馨爲應敎,任呂爲司憲府掌令,盧禛爲弘文館副應敎,樸啓賢爲議政府檢詳,柳承善爲弘文館校理,兪泓爲修撰,黃三省爲兵曹佐郞,權應昌爲洪州牧使。

     ○夜,月暈。

     6月26日 ○壬寅,日暈。

     6月27日 ○癸卯,上召對。

     ○憲府啓曰:「淸原府院君韓景祿,曾爲獻官,多有不謹無狀之事,而今受誓戒之日,宿娼留連,托病不來,日晩呈病狀,欺罔天聽。

    其縱恣無忌之心極矣。

    請速罷職。

    」答曰:「如啓。

    」 ○傳于政院曰:「韓景祿,旣從臺諫之論,罷其職矣,且其辭有宿娼留連之語。

    頃者醫妓等,以景祿被罪者非一,而今亦招引一品駙馬,使之蠱惑沈溺,是乃娼妓不畏國法,縱恣無忌也。

    景祿妾妓,令刑曹,推察以啓。

    」 ○江原道平海地震,墻屋振動。

     6月29日 ○乙巳,京畿富平府居寺奴世亨女命福,年纔十歲,緻孝父母,如得食物,必獻父母。

    去四月二十五日,父死,草葬于野,其家犬嚙破其屍。

    命福號泣,打殺其犬。

     秋七月 7月2日 ○丁未,大臣、備邊司同議啓曰:「臣等竊見司諫院所啓之辭,其爲國家遠慮至矣。

    然以臣等妄見,則所謂絶而不接,待其悔罪乞憐,然後徐議復和可也,而不此之顧,陽爲交隣,歲費如常者,乃習聞庚午前事,而不察今日事勢之言也。

    庚午之變,則三浦來居倭奴,憤一時邊將侵暴之苦,不念國家卵育之恩,擧衆叛亂,與對馬島連兵,殺擄邊將,割土分占,罪惡貫盈,及其敗退之後,盡撤三浦之居,竝絶馬島之交,名正言順,彼不敢有一毫咎我之心也。

    不數年,因日本再遣使請和,而朝廷許其舍舊圖新,更定約條,雖減其恩數,而猶待之如舊者,以日本,初不幹涉,而執交隣之義,緻誠勤之請故也。

    乙卯南寇之賊,則乃本國書契所謂,西海賊徒,年年作賊于大明,國王禁止而不聽者。

    我本不接,彼亦不來,何待其悔罪乞憐,然後徐議復和乎?若指馬島而爲言,則馬島事體,與賊倭有異。

    湖南之寇,人或疑其馬島之倭,亦在其中,而未能的知,又有再遣使告賊之勤。

    豈可因其疑而遽絶之乎?此今日事勢,大與庚午不同者也。

    所謂陰利海島漂泊之船,任恣邊將要功之心,或諉以雪戮將之羞,或諉以擒天朝之賊,橫加斬馘,越今三年,日滋月甚,至於過去孤舶,窮其追討,內私物貨,外占軍功,使彼狠愎之毒日熾,釁禍之根日積,而朝廷又爲行賞而勸之者,亦非今日朝廷之所爲也。

    朝廷豈有陰利漂泊之船,任恣要功之心之理,而雪?將之羞,擒天朝之賊?二說雖或有言之者,亦非今日朝廷措置之本意也。

    有司之欲修軍政,邊將之設畫禦侮,要在於防門庭之寇而已,豈有如二說之謂乎?且邊將,內私物貨,外占軍功之心,則不可謂其必無,亦不可謂其必有也。

    然海洋過去之船,勿令窮追,已有禁令,而風和時月,近邊海島,巡環搜討,不使賊船容泊者,乃邊將之職,而非今爲始,自古而然。

    其於搜討之際,倘見賊船之來泊者,則爲邊將者,豈容視而不見,不爲之捕斬乎?雖有全船之獲,而類皆燒破,煨燼之餘,何物可私?雖或有其人,必貪婪無恥之甚者。

    豈人人如是乎?雖有擒獻之多,朝廷不喜邊功,不輕施賞之意,人皆知之。

    有外占軍功之心者,非愚則妄也。

    前者金景錫、金世鳴,捕斬黑山一船之倭,俱蒙顯賞,去年間亦不無力戰捕斬之人,而終不蒙賞加。

    一賞一否,前後有異。

    此而猶不啓請,豈朝廷行賞而勸之乎?其曰:『近來捕獲之賊,以情遙度,若是行軍接戰,則唐人、倭賊,奚暇分辨於頃刻搶攘之際乎?想必破船赤立,束手無爲,故容易擒斬,虛張交戰之狀,認爲己功者,必居多矣。

    』此亦不審見前後啓本而言也。

    若不接戰而獲,則我軍被傷,或有緻死者,何自而然也?唐人、倭賊,非能分辨於頃刻槍攘之際也,交戰之時,唐人或下船而避,戰畢之後,叩頭軍前,類皆兒童,而旣以物色之異,又或寫示其被搶之由,以此知其爲唐人而不害。

    然於交戰之時,與倭混死者,亦多有之。

    豈可以一二破船登陸之賊,疑其不戰而獲乎?其曰:『今年殺百賊之父,明年殺百賊之子,年年殺之,其爲父、其爲子報怨之心,寧容斯須已哉?』此固推原天性之言也,然此賊近年作耗於上國,其所殺者,不知其幾千百也,而掠奪其財貨,焚蕩其室廬,剽殺其父兄,係虜其子女,其爲慘酷,何可勝言?其爲父子之冤痛,又豈止於百賊而已乎?然則我之所殺者,賊也,賊之所殺者,良民也。

    以上天仁覆下民之心,推之,我之殺賊與賊之殺良民,必有喜怒之攸在也。

    此賊所爲,雖至於如此,而我固要殺於中路,或擧兵而攻討,則雖如彼言之,猶之可也,彼有如此之罪,而爲天風漂蕩,送死於假手之地,過我之門庭,則豈可畏後日之毒,忍而不殺乎?若縱之使歸,則違天逆理,擒獻天朝,則嫌於要功,道途之間,亦多可虞,必殺之外,更無善策。

    況遭敗之船,勦殲無遺,未有一口返土,罔由知我之殺,則賊船之敗沒於海道者,固多有之,彼之父子,豈得二咎我而欲報之哉?勿殺賊之論,不幾於護賊媚盜乎?古今天下,安有護賊媚盜,而能享其太平之福,宗廟、社稷,亦賴而不危者乎?行一不義,殺一不辜,雖王政所當愼,而尤不可論於殺賊之事也。

    曲眞之分於彼我者,亦臣等所未知也,大抵以人情論之,乘危幸賞之心,與冒險畏死之情,孰輕孰重?履風濤之險,衝矢石之間,幸而得全,從而尤之,則誰肯顧職而蹈危,舍命而取義乎?臣等恐不殺賊之論一起,而將卒皆懷玩寇自保之計,習以爲常,見賊而若不視,則雖有大賊,倉卒之際,亦難策勵以爲用也。

    乙卯之變,南征諸將,皆以逗遛失機被罪,至今棄斥,而不爲國家之用,其所以緻此者,亦因常習而然也。

    此亦前事之一鑑也。

    臣等非以諫院之言爲不可,而有此論說也。

    論事規畫,可否相濟,乃宰相、臺諫之事,而各有所懷,義難容默,且將士見諫院啓辭與備邊司之意不同,則莫知適從,無所取決,故敢如是論啓。

    」 ○日微暈。

     7月3日 ○戊申,大司諫尹仁恕、司諫李之信、獻納李樑、正言盧景麟、張士重啓曰:「臣等待罪言地,曾見倭書契,又聞其辨詰之語,我國邊方所爲之事,無不知之,故略陳所懷,而今見大臣、備邊司議啓之言,或以爲不察今日之事,或以爲不審見前後啓本,或以爲非今日朝廷之所爲,至以護賊媚盜爲言。

    言官小有所失,不可在職。

    況不審邊方之務,不知朝廷之意,反爲護賊媚盜,鼓起不殺賊之論,將使朝廷,不能享太平之福,宗廟社稷,亦至於危,則其罪大矣。

    將安用諫官爲哉?請遞臣等之職。

    」答曰:「有懷所當必陳。

    諫院前日之計,亦非偶然計而啓之矣。

    備邊司議啓之辭,雖有如此之語,不過文字間偶發之言。

    豈以此辭職乎?勿辭。

    」仁恕等退待物論。

     ○憲府啓曰:「論事規畫之際,各陳所懷,可否相濟,乃宰相臺諫之事,而今觀大臣、備邊司同議書啓之辭,至以護賊媚盜稱之。

    諫院之避嫌宜矣,然此特文字間過當之辭也。

    諫院別無所失,請出仕。

    」答曰:「如啓。

    」 ○日微暈。

     7月4日 ○己酉,以兪泓爲兵曹佐郞,洪仁慶爲侍講院說書,尹仁涵爲藝文館待敎,尹承慶爲藝文館檢閱,李俊民爲寧越郡守,鄭得爲端川郡守,柳塤爲宣川郡守。

     7月6日 ○辛亥,京畿仁川,風雨大作,樹木拔折,屋瓦亦飛。

     7月7日 ○壬子,刑曹判書權轍等啓曰:「忠義衛李秀塢狀內:『八十餘歲祖母邊氏,避寓於皇華坊,而漢城府書吏等,以家前道路不治,闌入家內,曳髮捉出,沈之渠水,年老寡婦,將至死地』雲。

    邊氏,乃德津君之妾,僉知金亹之妻母,而長淵守之生母也。

    物論皆以爲:『邊氏雖非士族之婦,而其子爲宗親,其女爲堂上官妻,則不可以賤人論也。

    』或曰:『邊氏,系出賤類,而旣爲德津君之妾,則不可以士族論也。

    』妾子宗親之母,與士族之婦,同論與否,移文于宗簿寺而考之,則無前例雲。

    若以邊氏爲士族,則書吏等當被全家之罪,若以爲賤人,則以其子官爵,比而照之,罪止徒年。

    此乃係於宗室,而一成此法,後必爲例。

    請命議于大臣而定之。

    」傳曰:「如啓。

    」 ○領議政尙震、左議政尹漑、〈持身端重,然規模狹隘,不務徑邦遠大之猷,而察察於細微之事,君子譏其無大臣之量也。

    〉右議政尹元衡〈性貪險,威行列邑,徵索日甚。

    家積鬻獄之貨,門塡買爵之客,至於黜棄正嫡,以妾爲妻,大倫掃地。

    〉議:「漢城府書吏等,捽辱一品宗親之妾,情犯甚重,似不可尋常論治。

    但我國嫡妾之分甚嚴,德津君之妾所生子女,雖爲宗親與堂上官之妻,其系旣賤,論以士族,則恐違於法。

    」傳曰:「依議。

    」 ○雨雹交下,大如小豆。

    夜,月暈。

     7月10日 ○乙卯,以黃瑞爲兵曹正郞,閔時中爲司憲府持平。

     7月11日 ○丙辰,夜,月微暈。

     7月12日 ○丁巳,日微暈。

     7月13日 ○戊午,日暈。

     7月15日 ○庚申,夜,流星出天津星下,入南方雲中,狀如梨,尾長一尺許,色白。

    月微暈。

     7月16日 ○辛酉,傳于政院曰:「近年以來,水旱連緜,民食不登,予嘗憂慮。

    今年則雨澤適中,庶望有秋,而五月之後,淫霖三朔,雖行祈晴,尙無永霽之效。

    頃見各道書狀,風水之災,無處不有,而今日又見全羅監司狀啓,則湖南水災,近古所無,至於家舍漂沒,人物溺死,禾穀損傷,望缺西成。

    天時之不順,災變之不息,皆由於予之否德,多有所失,修省未至,誠乏格天,予心未安,益用惕然。

    惟爾政院,知悉予意。

    今當回諭全羅監司曰:『見卿狀啓,水災非常,至於人物緻傷,漂沒家舍,予用惻然。

    水沈之處,卽令都事,看審馳啓,救荒諸具,量時預措,俾無流離。

    』」 ○全羅道觀察使元混狀啓曰: 故進士崔克忠,世居康津,稟性剛正,孝行純至,父母同時染病,克忠日嘗其糞,驗其生死。

    父母相繼而死,克忠水漿不入口,凡十餘日,絶而復蘇者,數矣。

    旣殯,躬汲釁以奠,哭泣不輟,柴毀骨立。

    喪畢未幾,値中宗、仁宗兩大王之喪。

    皆爲之心喪,與兩姝一弟同居,衣食不先之,而己後焉。

    克忠非但孝於其親,又服兩大王之喪,制行立心,爲鄕人所服。

    請擧旌閭之法,以遂鄕人之願。

     傳于政院曰:「忠孝俱備,極爲可嘉。

    斯速褒奬。

    」 ○夜,月微暈,兩珥。

     7月17日 ○壬戌,上召對。

     7月18日 ○癸亥,以宋賀爲司憲府持平,柳承善爲司諫院獻納,黃瑞、閔時中爲弘文館校理,李樑爲修撰。

     7月20日 ○乙醜,傳于政院曰:「近來國綱闆蕩,人不畏法,以不敬爲臣子之禮,以欺罔爲臣子之職。

    弊習已成,可謂寒心。

    文昭殿參奉秦宗善,持身不謹,妄自尊大,任便作廁,褻慢廟庭,踞坐闕內,偃然無忌,及聞人言,輒懷嫌憤,瞞告提調,啓達虛事。

    用心無狀,極爲駭愕。

    下禁府窮推痛治。

    榮川副守磷,去五月文昭殿朔祭時,醉酒退臥,至以他人,代行奠爵禮,慢忽不敬,大矣。

    延恩殿入番宗親驪興守姬、參奉李興畯,入番時,神門外,有汚穢之物,而被捉於擿奸。

    其褻慢廟庭之狀,極爲駭愕。

    與房直等,竝窮推痛治事,下義禁府。

    觀憲府公事,〈先是,令憲府推考。

    〉事涉關重,則不可以一二次受刑,遽論殞命也。

    金伊江親自撤廁之人,豈雲不緊事幹乎?予意則不無未便之端。

    若宗親及房直等,皆護宗善,不以實告,則果信其言,而分揀宗善乎?踞坐一事,猶爲可驚。

    爲法司者,所當先請其罪,而徒信金伊江之招,不請加刑,是不過掩護宗善之過而已。

    禁府當詳察爲之,政院知悉。

    」 ○平安道平壤府,彗星見於西北天際,尾長三四尺許,狀如散絲。

     7月21日 ○丙寅,憲府啓曰:「玉生香、玉福,〈韓景祿所奸之娼。

    〉奸淫駙馬,元非重罪,而永屬官婢於絶塞之地,是豈王者用法無私乎?循私毀法之端,自此始矣。

    請亟收成命。

    」答曰:「不允。

    」久啓不允。

     ○以黃瑞爲兵曹正郞,樸好元爲弘文館校理,柳順善爲副校理,樸謹元爲司諫院正言,張士重爲弘文館副修撰,金德龍〈行兼孝友,才備文武,治郡嚴明,姦猾帖息。

    〉爲義州牧使,柳景深爲鍾城府使。

     7月23日 ○戊辰,夜,流星出河鼓星下,入巽方雲中,狀如拳,尾長一二尺許,色赤。

    流星出天津星下,入南鬥星下,狀如梨,尾長三四尺許,色赤。

     7月24日 ○己巳,午時,太白見於未地。

     7月25日 ○庚午,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夜,彗星見於大微垣內,尾長四五尺許,色白。

    芒氣指天中,沒入乾方天際。

    江原道江陵府,有有尾一星見,尾丈三十餘尺,赤光或散布如絲,或熹微淡赤。

     7月27日 ○壬申,傳曰:「有彗星雲,予心未安。

    命召三公。

    」領議政尙震等詣賓廳。

    傳曰:「去夜,有星如彗星,而未知定爲某星,今夜候察,則彗星的實。

    年年有如此星變,兢惶罔措。

    欲避殿、減膳,以存警懼之意。

    上下交修,以答天譴。

    」震等啓曰:「自上遇災而懼,避殿、減膳之敎,不待在下之啓請,聖誠至矣。

    可以感天弭災矣。

    大抵災變之出,由於輔相之非人。

    臣等俱以無狀,失職甚矣,在職未安。

    」答曰:「天人一理,顯微無間。

    予以眇末,叨承丕緖,多有闕政,以緻災變之連緜。

    卿等有何失職乎?勿爲未安,輔勉寡躬。

    」 ○上避殿、減膳。

     ○以成世章爲司憲府大司憲,閔箕爲成均館大司成,李仲樑爲司憲府執義,高孟英、柳順善爲掌令,樸謹元爲持平,金啓爲司諫院獻納,李樑爲弘文館校理,金悌甲爲兵曹佐郞,柳?爲司諫院正言,安海爲禮曹佐郞,權純爲江原道都事。

    〈史臣曰:「臺諫,主公論,郞官,應列宿,皆一時之望職也。

    高孟英之掌令,金啓之獻納,皆不滿於人意,而且以安海爲春官郞,銓曹之不能權衡人物,而庸雜注擬,於此政可見也。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日微暈。

    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尾指天中,長五尺許,色微白。

    流星出右攝提星,入太微垣內,狀如梨,尾長二三尺許,色赤。

    流星出壁星下,入室星,狀如拳,尾長三四尺許,色赤。

     7月28日 ○癸酉,夜,乾方雲蔽,不見彗星所在,見於雲破處,形體熹微,尾長七尺許,指天中。

     7月29日 ○甲戌,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

    尾指郞將星下,長七尺許,色微白,入乾方天際。

     7月30日 ○乙亥,以沈銓爲承政院右副承旨,柳承善爲弘文館副校理。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尾長五尺許,色白,形體熹微。

    飛星出常陳星下,入郞將星,狀如梨,尾長一二尺許,色赤。

    流星出天倉星,入西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二尺許,色赤。

     閏七月 閏7月1日 ○丙子朔,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尾長五尺許,色微白。

    流星入房星下,入坤方天際,狀如梨,尾長三四尺許,色白。

     閏7月2日 ○丁醜,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尾長五尺許,色微白。

     閏7月3日 ○戊寅,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尾指郞將星南,長四尺許,色微白,入乾方天際。

    流星出織女星下,入天江星,狀如拳,尾長四五尺許,色白。

     ○全羅道玉果民家,有牛一産四犢。

    雌雄形體俱備,卽時竝死。

     閏7月4日 ○己卯,以鄭惟吉爲弘文館副提學。

     ○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尾指郞將星南,長四尺許,色白,入乾方天際。

     閏7月5日 ○庚辰,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

    尾指郞將星南,長四尺許,色白,入乾方天際。

    白氣一道,自南方至北方竟天,良久乃滅。

    流星出天市西巨內,入左攝提星,大如梨,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閏7月6日 ○辛巳,全羅道羅州、金溝、順天,有蟲,或如二眠蠶,或如三眠蠶,或靑或黃,背有班文,觜赤。

    食禾稼及雜草,遍滿大野。

     ○夜,密雲,不見彗星。

     閏7月7日 ○壬午,全羅道錦山郡,西風驟起,雷聲大作,雨雹交下,大如鳩卵,小如雀卵。

     閏7月8日 ○癸未,以柳景深爲定州牧使,洪緻武爲鍾城府使。

     ○夜,流星出天苑星下,入軍井星,狀如梨,尾長二三尺許,色赤。

    密雲不見彗星。

     閏7月9日 ○甲申,夜,月微暈。

    密雲,不見彗星。

     閏7月10日 ○乙酉,上召對于思政殿簷下。

     ○日微暈。

    夜,月微暈。

    密雲,不見彗星。

     閏7月11日 ○丙戌,上召對。

     ○夜,密雲,不見彗星。

     閏7月12日 ○丁亥,上禦夜對。

     ○夜,密雲,不見彗星。

     閏7月13日 ○戊子,上召對于思政殿簷下。

     ○夜,月微暈。

    密雲,不見彗星。

     閏7月14日 ○己醜,上召對于思政殿簷下。

     ○傳于政院曰:「柳景深,才兼文武,素有名望。

    銓曹議于大臣,啓差定州牧使,未爲不可。

    但景深,前者得罪宗社,復齒朝路,是亦足矣,而遽陞堂上,爲鍾城府使,未幾又遷定州。

    築城之事,非景深不能爲乎?急急陞敍之意,予未知也。

    」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日微軍。

    夜,彗星見於郞將星東南,相距五六尺許,爲月所暎,形體甚微。

    月暈。

     閏7月15日 ○庚寅,上召對。

    禦夜對。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閏7月16日 ○辛卯,諫院啓曰:「今者推刷公賤,在所不已,而騷擾之弊極矣。

    爲守令者,托以都監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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