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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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受賞加,時人笑之。

    〉南應雲爲鹹鏡南道節度使,李友閔爲工曹參議,〈以特旨,由直提學拜是職。

    〉李重慶爲弘文館直提學,李文馨爲典翰,李樑爲應敎,柳順善爲副應敎,黃瑞、樸謹元爲校理,張士重爲副校理,兪泓爲修撰,李陽元爲博士,〈重慶以下,次次遷轉也。

    〉鄭浚爲行忠武衛上護軍。

    〈浚嘗以副提學,出爲江原監司。

    托以爲親,而原州乃其家鄕也。

    憑藉方面之威,刦奪民田,驛輸嶺東之稅鹽,充積其家,受人臧獲,奪人姬妾,無所紀極。

    及爲鹹鏡兵使,在營喪妻,所乘轎子,充鹿皮擔送,時人譏之曰:「生來夫人,死爲鹿皮而去。

    」〉○日暈,戴。

     3月9日 ○辛巳,領議政尙震、左議政安玹、右議政李浚慶議:〈黃海道觀察使愼希復,啓達甕津殘弊之狀,而上令三公、領府事,議蘇復之策。

    〉「甕津縣流亡人戶,多至七百六十三。

    救之之策,當如救焚拯溺,而監司愼希復,凡引進上,旅外立馬,而不條陳被侵之由。

    宜依去年珍山等官陳弊之規,令監司,訪問本邑弊瘼,一一縷析啓聞,特有明降,然後可以蘇復矣。

    他邑小民一段之疏,豈能盡之乎?〈文化學生魯世弼,上疏陳弊故雲。

    〉就其所陳言之,則本道立馬,不依軍籍均定,以緻偏苦。

    本縣立馬四戶,量移他官宜當。

    流亡軍戶,則今年改軍籍時,議定不遠。

    其間入防便否,專在監司量度撫恤以待之也。

    他官一面,千家僅存十戶之處甚多。

    軍人破定,不可偏施於此邑也。

    況皂隷、匠人諸員、水軍,在他道,則爲苦役,而在本道,則軍籍時,人皆樂屬。

    今若破定,則竝與此等人而流亡矣。

    今聞此道皂隷、匠人等,聞魯世弼陳疏破定之事,莫不駭懼奔走,人心不安雲。

    此人敢疏論他邑之事,妄欲變法,而監司未及知道內人情之所在,尤不可行也。

    場馬,非經數年調養,則難用。

    勢不及用於年限之內,何益乎?莫如令監司,條陳啓聞,然後議施,使得蘇復也。

    」領中樞府事尹元衡議:「甕津縣軍戶流亡,似不得輕易充定,以待軍籍充差爲當。

    但本縣之民,以此轉轉被侵,已爲流亡者七百餘戶,正如垂絶之命。

    若不急救,則勢難支保。

    今若待改軍籍而充定,則餘存之民,日就流亡,終至於闔境空虛,則其救之之難,恐有甚於軍籍前破定之難也。

    凡軍戶元額已充而後,有旅外。

    考兵曹軍案,則元來旅外,騎兵五戶,步兵一百三十戶,自癸醜年後,以餘丁定旅外者,騎兵四戶,步兵六十五戶。

    臣意元來旅外,則不可輕破,癸醜年後新旅外,則此古無而今有者。

    以此破定元額之缺,恐無妨於救焚拯溺之策也。

    牧場馬有限,徧給七站之請,固難施行。

    立馬四戶,若移定他官,則其官之民,亦以此漸至殘弊。

    四戶所立之馬,隻四五匹,以牧場馬及故失生徵馬中,各別擇給,則庶可以少蘇矣。

    」 3月12日 ○甲申,上親祭于靖陵、孝陵。

     ○日暈,左珥。

    夜,月暈。

     3月13日 ○乙酉,三公、領府事、兵曹、刑曹同議啓曰:「黃海道賊勢兇獷,非徒搶殺人物,至於白晝之中,圍抱官門,而射其守令之羅卒,打破獄門,而奪其囚繫之黨類。

    或士子及官人,言其蹤跡,則竝皆刳腹而示威。

    且殺迎候使臣之官軍,掛其牌字於衙門,而刦招其告官者,橫行近京之地,而追逐曾經大將之人,略無畏忌,兇獷已極。

    所當尋捕盡劉,毋令貽害生靈,而各該守令等,莫能勦遏,而任其出沒,雖有殺掠之患,怵於報復,怠於職事,乃反隱匿而不報,以緻賊勢張皇,將不可制。

    又有措捕失宜,驅良民而陷於賊類,豈不痛心?追捕之計,雖不可少緩,招撫之策,亦宜竝擧,一以伸朝廷之威,一以安脅從之民。

    其所規畫,計開于後。

    一曰,道內守令中,能設策捕賊,量其邑軍丁多少,或三四十名,或五六十名,精擇驍勇,各自帶率,相爲約束,而審聞賊魁所止,則勿論彼我,勿煩興兵,設機捕捉,若多聚窟穴,則登時倂力合擊。

    一曰,募得熟知人,常加保護,勿令受害,而探尋賊蹤,若能捕獲者,良人則依羅萬世〈曾捕大黨,賞付軍職者。

    〉例,付軍職,賤人則免賤、免役,又給賊人財産。

    一曰,各官守令等,擇有武才勤幹人,差定捕盜將,掌其要害處,如遇竊發,互相潛通,登時合捕,毋令脫免。

    盡心追捕,顯有功力者,依捕告人例論賞,或知其賊徒所在,而不卽尋捕者,嚴加懲治。

    一曰,守令盡心措置,擒捉魁首,則加階,資窮者別陞堂上,或因循怠緩,不尋捕者,啓聞拿推,從重處治。

    一曰,賊徒之中,或起於貧窮者,或不堪侵枉者,或畏罪避役者,或迎脅於其類者,若善布德音而還集,與其窩主而勿復究問曾犯,許令安業,務要存撫。

    一曰,悔過自首者,免罪復業。

    又能殺其同類者及雖不殺獲,登時告官,指示捕捉者,良人則賞職,如願受布,依法賞給,鄕吏、驛子、公私賤,則免役、免賤,幷給賊人財産。

    以此條陳辭緣,黃海監司處下諭,使之十分措置,曉喩軍民,期盡撫捕,通衢院宇深山寺刹,亦皆楷書張掛,使賊徒鹹知禍福何如?」傳曰:「如啓。

    」 ○傳于政院曰:「慶源府使郭屹,廉簡自勑,軍民鹹悅雲。

    鄕表裏一襲賜給。

    北靑判官李彥臣,政尙寬恕,民皆樂業雲。

    遞來時陞職。

    〈此因禦史權信所啓也。

    〉○日暈。

    夜,月暈。

     3月15日 ○丁亥,三公、領府事、備邊司同議〈平安道觀察使兪絳狀啓:「?子於江沿臺、湯站地方,下營屯聚,恣意出沒,日漸鴟張,擊破江沿臺之設。

    難保其虛語,若乞救之書更來,將何答應?」雲,命議之。

    〉啓曰:「毛憐、海西、三衛?子,相爲締結,累犯上國,恣行寇掠,建州衛?子,則靉陽堡、湯站、江沿臺地方作賊之時,必由方山鎭、鴨江西邊往來,故江沿臺守堡官,欲令義州牧使,邀遮賊路,內外夾攻,至於懇辭移文。

    〈其略曰:」爾來毛憐、海西與夫三衛人,恃其兇虐,屢肆猖狂,寇京邊,戕殺民畜。

    不宜坐視悖逆,而不爲之勦捕也。

    倘令所屬兵馬,在於方山邀遮,內外夾攻,非惟盡以小事大之節,洩神人共憤之情「雲。

    〉但賊路非是我國地方,而在於他境,非但形勢甚難,若遽興兵越江,以開釁端,替受無窮之患,後悔無及。

    若更請援,當語之曰:『我國近來東南,長受倭寇侵犯,西北數千餘裡列堡,亦有胡虜朝夕作耗之患。

    兵單力寡,自守無暇,加之以飢饉連仍,軍卒疲弱,雖欲赴援,力所不能也。

    且以勢言之,則我國邊城,謹守亭障,則黠虜必謂嚴兵伺隙,恐有邀截之患,猶可以伐其奸謀,若果率兵渡江,遽與強虜交鋒,一敗塗地,則彼必無復顧忌之心,避亂之氓,永無依投之地。

    度勢量力,策應俱竭,玆不能仰副盛意,秪自切齒搥心,不勝惶恐』雲,以此下書于本道監司及義州牧使,又令承文院,將此意作吏文,同封下送何如?且?子等厥數甚夥,於靉陽堡、嶮山堡、湯岾等地方,下營屯聚,恣意作耗,勢漸鴟張,至欲鑿破江沿臺,則似非搶掠財物之賊,其爲兇獷之計,固爲叵測。

    以追殺唐人於威化島下灘觀之,則不無隳突我國地方之患。

    備禦之策,不可不預措而防遏。

    今雖解氷,不可以隔江爲無虞矣。

    若千百之賊,各持船隻,一時渡江,則當何以遮斷而捍禦?唐人迫於賊逐,乘船渡江,厥數千萬,則亦何以處之??賊渡江之處幾何,若於可渡之處,預爲措備而遮斷,則亦用何策,用兵亦幾何而足耶?春夏解氷之時,則限隔江水,猶或可禦,若於合氷之時,則雖十萬之賊,一時可渡,亦當用幾許兵力而遮擊?雖不煩他道兵力,以本道之兵,猶可以備禦乎?沿江上下賊徒所由之路幾許,賊路要害之處,勁卒幾許,則可以守禦,而毋令賊徒,掩其不意耶?賊路諸處備禦火砲、器械,亦可以足用耶?以此等辭緣,令監司與節度使,十分商度,備悉規畫,條列啓聞,然後更議商確施行。

    且本道列鎭邊將及軍官,如有才劣者,亦宜從實以啓事,竝諭何如?且在前西北有事,則或有用黃海道、鹹鏡南道及京畿軍士入防之時。

    今亦有變,則不可但以本道兵力制勝。

    如有用軍之事,則可令兵曹,預先措置,而不得已有將帥,然後可以領率馳赴。

    今者可用之人乏絶。

    此乃汲汲措置之務,而若不預先養望,則臨事窘迫,故敢啓。

    」傳曰:「竝如啓。

    」 ○夜,月暈。

     3月16日 ○戊子,上禦朝講。

    大司憲金鎧曰:「頃於經席,鄭惟吉以大司憲入侍,啓私賤投托內需司之事,而上敎之曰:『當使主掌官察之』,而及政院更稟,則乃敎之曰:『泛言之事也。

    』外間聞之,皆爲缺望。

    今者豪奴悍婢,背主而投屬內需司者,弊習已成,無勢士族及如寡婦之家,則坐見投托,而無如之何。

    雖或呈訟,訟官亦受制於內需司,而猶不快決。

    今當推刷正案之時,若不分辨而載錄,則雖實爲私賤,永無得推之理,其爲冤悶如何?近以此事,呈訴于本府者甚多。

    若非自已奴婢,則豈敢與國家爭訟?國家與臣民爭其曲直,亦非光明正大之事也。

    願別加明察,背主投托者,治之以罪,則庶杜此弊,而人無冤枉矣。

    且宦者縱恣之弊,比來尤甚,或陵辱宰相,或依憑進上作弊。

    如此等事,自上別爲留念緻察。

    」上曰:「公私賤投屬內需司之弊,近來似甚,啓意當矣。

    如此之事,主掌官固當察之也。

    以爲泛言雲者,非有他意也。

    」 ○傳于政院曰:「今朝大憲所啓,公私賤投屬內需司及宦寺作弊之事,予已大槪答之,然予意有未盡,故更言之。

    若有投屬者,主掌官察之,分辨是非,而通于內需司,內需司隻收貢而已。

    今後主掌官,更加詳察,依法處之可也。

    若有陳訴于憲府者,憲府亦當詳考文記,辨正是非,可罪者罪之,則庶無奸僞矣。

    此意言于城上所。

    且宦寺依憑進上,作弊畿甸,予未審何事也,大憲豈無所聞而啓之乎?作弊之由,問于大憲以啓。

    」 ○大司憲金鎧啓曰:「臣聞前年秋,宦寺等,以司饔院進上鮒魚漁獵事,下去于衿川地,未及秋收之時,盡破其防築,私家池魚,又盡取無餘。

    又村民得進上生蟹,儲之于池,亦盡奪取,且載酒而往,至於作樂縱飮雲。

    臣之所聞如是,故敢啓之矣。

    」答曰:「作弊之事,不可不防。

    予當察治,以杜後弊。

    」 ○上禦夕講。

     ○憲府啓曰:「慶尙右道兵使崔終浩、鹹鏡北道兵使吳誠、平安道兵使金秀文,俱以不法,現捉於禦史。

    所當依法罷黜,以治其罪,而或因防備,或稱乏人,苟且仍任,極爲未便。

    況終浩之不合邊將,汎濫不謹,騰播已久,物議激發,尤不可不罷。

    請亟還收成命。

    」答曰:「雖所當罷,方今乏人,防備緊急之時,似不可輕遞,故以權宜仍任矣。

    當議于大臣處之。

    」仍傳于政院曰:「崔終浩仍任便否,其議于三公、領府事。

    」領議政尙震、左議政安玹議:「今者隄備緊急,三道兵使,一時遞罷,極爲重難。

    自上權輕重,特許戴罪盡職。

    睿算所在,言官豈不仰體乎?」右議政李浚慶議:「臺官所啓,出於執法,聖上仍任,重念人材。

    權而得中,斷在聖衷。

    抑臣竊念,祖宗朝,兵、水使之任,專委閫寄,待以心腹,故其人亦知自重,士卒亦皆信服,近來始遣禦史,考究其不法,損毀事體,使將帥無自重之心,士卒萌輕忽之念。

    臣每念此事,嘗欲啓達,今因事端之發,敢陳狂妄之見。

    」領中樞府事尹元衡議:「鹹鏡北道、平安兵使,俱是重任。

    罷遞此人,代之者若非人望所重,則邊圉之人,卽爲解體,所係非輕。

    或因大臣所啓,或自上命仍任,恐不害於權宜之道。

    其中不謹其任,播於物議者,唯在睿斷何如爾。

    」傳曰:「兩道兵使,固不可罷。

    崔終浩,如有不謹汎濫之事,則罷職可也。

    」 3月17日 ○己醜,上禦常參、朝講。

     ○以權信爲禮曹正郞,崔顒爲弘文館副修撰,兪泓爲兵曹佐郞。

     3月18日 ○庚寅,上禦慶會樓下,觀武臣試射、文臣製述。

     ○日微暈。

     3月19日 ○辛卯,憲府啓曰:「近日政事之間,多有任情之失,注擬之際,專事市恩。

    文官與門蔭有間,而備望之時,以門蔭爲首,初入仕之人,皆從請囑而擬望。

    以堂下官,注擬於堂上之職,則必具由啓稟例也,曾未有自下擅擬,如前日爲也。

    請吏曹堂上、〈判書洪暹、參判元繼儉、參議李英賢。

    〉色郞廳,〈正郞洪天民、佐郞丁胤禧。

    〉幷罷。

    」後三啓,隻命遞。

     3月21日 ○癸巳,特命以尹春年爲吏曹判書。

    卽日爲政。

    〈史臣曰:「時上內迫母妃,外逼元衡,計不知所出。

    欲以通源,專任銓衡,稍奪元衡之權,恐忤母妃意,不得已授春年。

    春年,元衡之鷹犬也。

    元衡、通源爲惡一也,而上不知公選忠賢,反欲以此易彼,其可謂知所好惡乎?」〉○以沈通源爲議政府左贊成,李蓂爲右贊成,吳謙爲禮曹判書,〈謙性喜進取,又無識見,趨附權勢,猶恐不及。

    至丁巳夏,爲憲府之長。

    時司諫金汝孚,與崔堣、李銘、金鎭等,結爲腹心,以私怨構成金虬等之罪,指爲黨人,一網打盡,因動搖朝士,事將叵測。

    謙非徒不能抑而止之,又從而爲之唱和,一時疏草,皆出其手。

    及汝孚等被罪,心不自安,求爲慶尙監司。

    〉李彥忠爲戶曹參議,〈已上特命。

    〉鄭惟吉爲吏曹參判,李亮夢爲禮曹參判,李彥憬爲吏曹參議,睦詹爲世子侍講院輔德。

     ○傳于政廳曰:「知中樞府事鄭世虎,非徒年老舊臣,前經中廟守陵官。

    予乃深發追慕皇考之念。

    此人可陞崇品,特加一資。

    」〈世虎爲人,賦性貪饕,瀆貨無厭,冒奪爭訟,不知羞恥。

    及爲刑、戶二部之長,怨謗朋興,人皆唾鄙。

    〉〈史臣曰:「人君設高爵重級,必待其人而授之者,以其上足以左右君德,下足以表儀一時也。

    古之帝王,爵以命賢,不及惡德,朝有濟濟之美,君無虛授之譏。

    今鄭世虎,以闒茸之質,鬥筲之才,立朝數十餘年,唯以掊克歛怨爲事,因緣陞敍,位至六卿,名器之濫,固已極矣。

    今又以守陵之微勞,加之以一品之秩,是果爲其難其愼之意乎?《詩》曰:」彼其之子,不稱其服。

    「其是之謂乎!」〉○京畿驪州、永平,雨雹。

     3月22日 ○甲午,上召對。

     ○全羅道鎭安,霜降。

     3月23日 ○乙未,日暈,右珥。

     ○全羅道鎭安,霜降。

     3月24日 ○丙申,憲府啓曰:「臣等伏聞知中樞府事鄭世虎特加之敎,不勝感愴。

    自上慕切羹墻,念及守陵官,欲施恩典,聞者莫不歎服,第以崇政重加,不可濫授非人。

    世虎雖在宰相之列,不容於公論久矣。

    至以好訟目之,黷貨鄙之。

    頃者假托其女子之名,呈上言訴訟官,見聞駭愕。

    若以此人,置諸一品之列,則在廷之臣,孰不解體?自上施恩,亦豈無物?請亟還收成命,以重王爵。

    」答曰:「鄭世虎,成命已下,固不可改。

    故不允。

    」 ○京畿麻田,隕霜,損傷禾苗。

    全羅道鎭安,霜隣。

     3月25日 ○丁酉,上禦朝講。

     ○憲府啓曰:「黃海道獷悍大黨,厥類繁滋,爲患益甚。

    所謂腹心之疾,不可緩治。

    本道觀察使愼希復,以其父母墳與田莊,在於平山,慮其報復,不爲號令節制,督令捕捉。

    請速遞差,別爲擇差,以期設策督捕,盡殲無遺。

    」答曰:「如啓。

    」〈史臣曰:「希復專制方面,而畏賊報復,不爲追捕,其庸懦不職甚矣,而又以此至於遞差監司,則無乃朝廷示弱於盜賊耶?況希復,不無期望遞免之心,則言官所當彈論,使之盡心捕獲可也,而啓請遞差,是逢迎其志而庇護之也。

    」〉○以李鐸爲黃海道觀察使,李澤爲承政院都承旨,愼希復爲忠武衛護軍。

     ○義州民家,馬産雌駒,兩頭八足。

     3月26日 ○戊戌,上禦朝講。

    領經筵事李浚慶〈稟性嚴毅,辭色峻絶,人莫敢幹以私事。

    好讀書,未嘗少輟,淸簡自持,家居如書生焉,兼有將相之望。

    但不能屈己從人,又無愛惜人材之心。

    至乙卯南征,爲巡察使,而畏敵退縮,無功而還,威望墜損。

    又惑於妻姪金鎭之言,及其罷黜之際,力爲伸救,人以是少之。

    〉曰:「大凡天變、物怪,則人知其爲災異,至於水旱,則狃於尋常,恬不知怪。

    以變異言之,則豈有大於此乎?如小臣者,亦在三公之列,故災變如是。

    尤爲惶憫。

    自上亦當益存恐懼修省之念,不可少忽也。

    」 ○上禦晝講。

     ○刑曹判書曺光遠、參判柳智善、參議尹毅中〈溫謹端雅,氣質軟弱,無直節。

    〉啓曰:「私奴守淡、〈故領相沈連源之奴也。

    〉毆打儒生權彥卿等,而其時逃躱,推閱無據,因成均館牒呈,守淡全家徙邊,徐允弼等九人,則以隨從,各杖一百、徒三年照律。

    今因貞敬夫人金氏〈卽連源妻也〉上言,判付內,徐允弼、守淡等,一處推閱,取服定罪,而推閱後守淡刑推啓請,則除刑推,以儒生陵辱照律事,判付矣。

    不小已決定全家之罪,以陵辱照律,則止杖八十,非徒擬律太輕,而隨從徐允弼等,已蒙杖一百、徒三年,則首從用律不同,事且顚倒。

    請以前照律施行。

    」傳曰:「如啓。

    」 ○白氣一道,自乾方至巽方,橫布天中,暫時而滅。

     ○京畿麻田,霜降,禾苗損傷。

    全羅道礪山,霜降。

     3月27日 ○己亥,上禦朝、晝講。

     ○領議政尙震、左議政安玹、右議政李浚慶、領中樞府事尹元衡同議〈因朝講金鎧所啓,命議于大臣,故同議如此。

    〉啓曰:「開城府都事,以武臣擇遣,上敎至當。

    但雖以武臣差遣,不別措置,循常爲之,則猶無其益。

    伏聞近來強賊,多萃本府城底,戕害人民甚多,而人畏報復,不能進告,官吏雖或見聞,了無設伏捕捉之計。

    頃日林巨叱正〈黃海道賊也,來家于本府之地。

    〉根尋之際,不聽牌頭之言,隻給軍人卄餘名,孤單齟齬,以緻牌頭見殺,〈牌頭李億根嘗捕賊數十餘人。

    至是本府因新溪牒呈,發軍圍賊,億根率兵而往,乘曉入賊所,身中七箭而死。

    〉亦不登時窮追,遂令賊勢鴟張,至爲駭愕。

    今遣武臣,須令講究捕捉之方,或率兵趕捕,或聞見尋捉,期令必獲。

    如或縱逸不捕,刦懦不追,則以軍法論罪事,各別開諭下送,留守處,亦以此意下諭何如?都事之職,平時則治本府之務,乃其任也,而凡兵務之事,又其所職掌,如有此等盜賊之變,則不可不以軍法從事。

    《大典》內境內盜賊,不能捕捉,守令亦有其罪,故敢啓。

    」〈史臣曰:「盜賊之熾發,由於守令之掊克,守令之掊克,由於宰相之不廉。

    今之宰相,貪汚成風,不知紀極。

    是以守令剝民膏血,以事權要,啖豚咀雞,無所不至,而民窮無告,其勢不爲盜,則無以資生,故相率而自投於死亡之地,以僥倖刦奪爲事。

    是豈民之性也哉?苟朝廷淸明,而無惟貨其吉之心,守令皆得如龔、黃者而任之,則帶釰者買犢而歸農矣。

    安有殺越無忌,如此之甚者乎?不然,徒欲率兵趕捕,則抑恐隨捕隨起,將不勝其捕矣。

    」〉 3月28日 ○庚子,三公令舍人啓曰:「文武試射被選官員中,讀書堂官員則勿抄,其餘弘文錄及製述被選文臣等,該曹斟酌改減下事,已曾下敎矣。

    臣等竊思,將相一體,文武不可岐而二之。

    試射文臣,皆他日將相之具。

    今若弘文錄等官,專除之,則試射文臣,皆爲不重,非所以勸礪之意。

    請讀書堂官員外,一切因舊勸課何如?」傳曰:「如啓。

    」 ○日微暈,兩珥。

     ○京畿水原,雨雹交下,大如鳥卵,小如太豆。

     3月29日 ○辛醜,傳于政院曰:「一夫有冤,足召水旱。

    頃以推刷之事,一族事幹,多被牽連。

    都監則遵舊例從事目爲之當也,然被繫受刑者,必非一二,而其間亦豈無殞命者乎?不可不慮。

    不得已應刑者外,斟酌刑訊,俾無民冤事,言于都監。

    」 ○愼喜上言,訟其父思獻之冤,上命還賜及第。

    〈思獻之中第,鄭士龍實圖之。

    士龍曩與思獻之父相善,待思獻如親子弟。

    然士龍欲買墳山,而其主不肯,令思獻假其叔母廢妃愼氏之言,刦脅買之。

    又作農舍於思獻江亭之傍,多占田土,思獻助之。

    以此士龍常德之,今於殿試用術圖之。

    及其物論之發、推鞫之際,拘於情勢,不能窮推以得其情,故去年削其科,今年復其科,使科擧重事,有同兒戲,物情之憤,可勝言哉?〉 ○日暈,兩珥、冠。

     夏四月 4月1日 ○壬寅朔,上禦晝、夕講。

     ○禮曹啓曰:「大祭後祈雨事,傳敎矣。

    近來以外方狀啓觀之,則旱徵一樣,修溝壑淨阡陌等事,姑先擧行何如?」傳曰:「如啓。

    」 ○禮曹啓,旌表烈女論乃之閭,〈論乃,庶人金千同妻也。

    夫死之後,未嘗啓齒,畫其夫像,不廢朝夕之奠,朔望必親往其墳而祭之。

    〉宜寧鄕吏沈文守、〈父母死,廬墓三年,朝夕哭奠,至今二十餘年,素衣素帶,不輟朔望之奠。

    〉比安百姓洪漢弼,〈天性純孝,其父母生時,盡情奉養,及其歿,朝夕祭祀,躬自備設,至誠行之。

    至今十年,獨不食肉,營立祠堂,堂前別設寢所,晝夜思慕,未嘗少懈。

    〉皆旌門、復戶;南部私奴世恪、〈其父嘗得遂將死,蒼皇斷指,和藥以進,父病遂愈。

    凡父母所嗜之物,必盡情備設。

    其父之主,捽縛其父,要使記納其家,而勢有所難,世恪乃以自備之家納之,而免其父。

    〉宜寧沈安麟、〈年逾七十,孝恭不懈。

    父母俱存,年皆九十餘歲,安麟不離左右,起則身自扶持,飮食則必先嘗以進。

    其母,疾篤,思嘗雉味,求之不得,忽有一雉飛墜,以供母,母病稍愈。

    鄕隣以爲誠孝所感。

    連喪父母,廬墓三年,一如初喪。

    〉固城鎭撫李世應、〈其母得瘟病,晝夜侍側,百般救療差,終不獲。

    雖在瘟疫中,治喪無闕。

    率稚弟,朝夕躬自炊爨以祭,啜粥哀號一如初喪。

    鹽醬、酒食,不入於口,喪葬諸需,獨自辨備,不責出於他兄弟之家。

    親自負土成墳,母忌之月,則自朔至晦,不食魚肉。

    〉宜寧百姓仇琛,〈連喪父母,廬墓六年,朝夕哭奠,啜粥連命,不食鹽菜。

    服闋,誠心不怠,不輟朝夕之奠。

    〉皆旌門;南部忠義衛洪緻堯、〈爲兩大王心喪三年,不使人知。

    父歿,執喪以哀,每當忌月,不食肉不聽樂,國忌亦皆行素。

    於兄弟間,友愛和睦,兩妹嘗患瘟病,不忍離去,至嘗不潔之水,勸飮,病妹竟緻差愈。

    又以己所得奴婢三口,贖其父賤妾女,以成父志。

    〉天安幼學曺德粹、〈事母盡誠,家雖貧,不輟酒肉之養。

    如得小物,不忍先嘗,必袖以進。

    母病苦,泣血嘗糞,及歿,送終之事,一遵《家禮》,旣葬,遂廬其側,不出洞口。

    親執祭物,朝夕不懈,啜粥三年。

    〉比安前參奉張文瑞,〈年四歲時,兩親俱歿,不食肉,哀慕不已。

    年至十歲,追服六年之喪,晝夜哭泣,朝夕祭祀,至誠而行,服闋朔望之奠,尤爲盡情行之。

    其外祖父母之歿,亦皆心喪三年。

    〉皆賞職;烈女淸州良女八今、〈步兵樸銀石妻也。

    其夫病死,終夜抱屍,哀慟哭泣,翼日早朝,暗入房中,遂自縊死,同穴以葬。

    〉宜寧許安仁妻河氏、〈其夫得重病,百藥無效,斷指以進,夫病遂愈。

    後以他病死,河氏哀毀骨立,絶而復蘇者數矣。

    今至八年,一如初喪。

    嘗疽發背上,幾至死域,其父閔其羸毀病革,勸之曰:「魚肉之味,雖難強勸,蔥蒜,乃是菜蔬,庶可啖食,俾扶氣力。

    」河氏不從曰:「使吾食此而蘇矣,何忍毀節而苟活?況未必生乎?」嗚咽痛泣,聞者莫不流涕。

    〉安東私婢順伊、〈水軍金檢同妻也。

    常時事夫盡情,夫死莽于家北,往來痛哭,願與之同穴。

    其父欲奪其節,誓死不從,一日縊死于亡夫墓側。

    〉昆陽米乙伊,〈百姓文愛石妻也。

    惡少樸仁範,拉以緻船中,欲爲汚辱,投海而死。

    〉皆旌門、復戶;孝女泗川私婢光德,〈事父母,能竭其力,定省,無失其時,出入,必有其常。

    溫凊甘旨,適其所好,若得食物,不敢先嘗。

    父母有疾,常有憂色,旣沒,事死如生。

    又事舅姑,無異所生之親。

    夫死,三年不食酒肉蔬果,隻以粥水連命。

    家雖貧,不廢日三之奠,大祥之日,改着喪服,一如初喪。

    人有勸誘改節,則泣涕固拒曰:「古人一與之齊,終身不改,故夫死不嫁。

    」又曰:「烈女不事二夫。

    古人旣如斯,我何人也?」言訖,輒悲泣,終日不食。

    〉皆旌門;牙山玉隻,〈正兵尹世文女也。

    自十三歲時,順父之志,亦不食肉,過三年後,其父矜憐,持肉強勸,則哭泣不食曰:「行當與父一時免喪。

    」雲。

    世文喪父九年,猶未脫喪,故如是雲。

    朝夕祭祀,至今不廢,雖菜粥,隨所得必祭其父,如以事出,歸則必親奠以祭。

    〉復戶。

    皆因政府議啓也。

     ○日暈。

     4月2日 ○癸卯,知中樞府事鄭世虎啓曰:「呈上言、訴訟官之事,非臣好訟而然也。

    被訟於人,不得已而應訟矣。

    至於呈上言,則乃德興君家所爲也,而臣亦豈不知乎?一品之職,必須小無身累,然後可以當之,而誤恩至此,請速改正。

    」〈德興君,世虎之女壻也。

    世虎嘗以亡妹之新婢,給其女德興夫人,而其妹之義子,訟于官。

    世虎不勝,遂敎其女呈上言,訴訟官。

    訟官,則判尹金秀文也。

    〉傳曰:「啓意知道。

    勿辭。

    」〈史臣曰:「世虎之黷貨、好訟之狀,人皆知之矣。

    不容淸議,累被彈駁,亦可以少省其過,而今者來辭一品之加,乃自辨說,以呈上言、訴訟官之事,諉諸其女之所爲,曾無羞愧之心。

    噫!人之無恥,一至於此哉?」〉○上禦晝、夕講。

     ○雨。

     ○江原道通川,雨雹。

     4月3日 ○甲辰,以洪暹爲判中樞府事,曺光遠爲議政府左參贊,元繼儉爲刑曹判書。

    〈特命也。

    〉○夜,乾方、巽方,如火氣。

     4月4日 ○乙巳,慶尙道義城、軍威、安東,雨雹,損傷牟麥。

    平安道寧邊,雨雹,大如鳥卵。

     4月5日 ○丙午,夜,月暈。

    流星入貫索星,入北鬥星,狀如鉢,尾長三四尺許,色白。

    霜降。

     4月6日 ○丁未,傳于政院曰:「觀此慶尙監司〈李勘。

    〉啓本,〈略曰:」對馬島主宗盛長書契雲:『南海島賊船數十艘,泛海中流,以徯順風,揚言欲赴大明,不知果爾否也。

    縱赴大明,若不逢便風,則必到貴國,莫若早爲之備雲雲。

    「〉仍知對馬島主通書報變。

    狡詐之言,雖難盡信,然前日或有其驗,而今方風和賊變可慮之時,又有如此報變之事。

    所當詳慮,預爲措置。

    來初八日,三公、〈尙震、安玹、李浚慶。

    〉領府事、〈尹元衡。

    〉兵曹、備邊司,同議以啓。

    」 4月7日 ○戊申,日暈。

    夜,月暈。

     ○平安道義州,大雷雨。

    男一人、馬一,震死。

     4月8日 ○己酉,上幸大廟,行祼獻禮。

     ○三公令舍人啓曰:「今者倭寇有聲息。

    不爲預措,則臨時無以應變,而京畿、黃海、淸洪道,防備虛疎。

    請分遣備邊司郞廳于此三道,列鎭防備及兵船,一一巡視,其中尤甚不備者,推考啓聞,兵、水營防備形止,竝令摘奸啓聞。

    」傳曰:「如啓。

    」 ○大臣、兵曹同議啓曰:「伏見宗盛長書契,倭性雖似詐諼,彼中必有作賊形止,故欲露爲國之誠,而進告其言。

    似或不誣,防備之策,不可不嚴。

    但慶尙道兵力,頗爲不實,而助防之人亦少。

    京中諸將之人,亦甚乏少,而武臣罷散者頗多。

    請令兵曹,書啓在外方者,預先行移,令各上京,裝束以待。

    若居兩南者,則留本道,以備防禦。

    」傳曰:「如啓。

    」 ○憲府啓曰:「頃者吏曹,多有所失,而旣不許罷,又從而全釋之,聖量之包容,至矣。

    至於遞差之政,除洪暹於判中樞府事,特加元繼儉爲刑曹判書,有若褒美然,安在其示貶之意乎?兵曹不有公論,奏擬洪暹於一品之職,亦爲非矣。

    政體之顚倒,莫甚於此。

    請竝還收成命。

    」答曰:「前吏曹堂上,雖有一時之失,旣遞本職,又從而推考,豈無示貶之意乎?洪暹之爲判中樞府事,兵曹依例注擬,繼儉之爲刑判,自上計其可陞而特授。

    此豈有若褒美者乎?竝不允。

    」後累啓,不允。

     ○傳于政院曰:「工曹參判李滉調理上來事,下諭。

    」〈滉,禮安人也。

    自少恬靜,不喜紛華,唯以理學自任,踐履篤實,精思妙奧,觸處洞然,常自晦默。

    性愛山水,結草屋而居之,終日端坐,隻對聖賢之書,蔬不繼,愛之裕如。

    不樂仕宦,每自引歸,屢降溫諭,辭疾不就,雖或赴闕,旋卽辭退。

    如是者屢矣。

    至戊午秋,上疏乞解職,且陳病不能赴召之意,嚴命又下,不得已至京,至是受由下去,而又呈辭狀。

    其難進易退,蓋如此。

    〉〈史臣曰:「人君有尊賢樂道之誠,則巖穴之士,亦將願立於朝。

    豈有求退不暇如滉者哉?然則非滉之退也,上之誠不足也。

    」〉○雨。

    鹹鏡道端川,下雷。

     4月9日 ○庚戌,傳于政院曰:〈惟新保人金紐擊錚于勤政殿庭。

    命承旨吳祥問其所訴,則其奴婢四十口投屬于內需雲。

    吳祥回啓,而其傳敎如此。

    〉「民有冤憫,擊錚告訴,出於不得已也。

    然若以不可爲之事,而強爲擊錚,則亦豈無後弊乎?近者民冤頗積,擊錚成風,予甚歎焉。

    今觀金紐奴婢之事,該司自當察之,而監司法官,不受其訴,〈紐嘗訴冤于本道監司及司憲府,而皆不聽理。

    〉必有其意,而乃敢冒入闕庭擊錚,極爲非矣。

    推考治罪。

    」〈史臣曰:「人君之職,在於理民,而理民之道,在伸其冤抑,使無一夫不得其所而已。

    自樸漢宗爲內需司提調以後,刦奪士大夫之田民,略無顧忌,而內需司爲叛主逃賦之淵藪。

    是民之冤抑,自上緻之,又何以理之也?監司、法官,依阿順從,噤不能辨,不亦非乎?」〉○雨。

    鹹鏡道端川、鏡城,下雪。

     4月10日 ○辛亥,日微暈,兩珥。

     ○鹹鏡道端川,下雪。

     4月11日 ○壬子,傳于政院曰:「來十七日,欲幸望遠亭,試戰船、觀武才,因觀稼于西郊。

    諸事預備,農軍亦依前例供饋。

    」 ○憲府啓曰:「省耕習戰,皆是王政所關,固不可廢也。

    然而時有可否,事有經權,亦可隨宜而處之也。

    十七日幸望遠亭,臨試戰艦,因欲觀稼,其重民事備不虞之盛心至矣。

    第以數月之內,擧動非一,玉體多勞,極爲未安。

    且牟麥得雨僅蘇,而行幸之地,遍爲踏損,則臣等竊恐南畝之民,不無缺糧之苦。

    且軍卒貿馬之弊,亦不可不慮。

    請姑停,以待秋成。

    」答曰:「如啓。

    」 4月12日 ○癸醜,上視朝膳于文昭殿。

     ○傳于政院曰:「春秋觀稼、閱武,在先朝,亦有一朔竝行之時,而今則徒計小弊,外議卽生,將不能爲某事,而亦恐軍政自此而解弛也。

    雖在平時,尙不可忘戰。

    況今倭報已至,邊釁將起。

    習水戰、練軍政,尤不可緩,而船隻亦方多泊於江上。

    穀苗遍靑,兩麥發穗,日晷極長,寒熱適中,正宜觀稼之時也。

    昨者望遠之行,予欲先謁文廟,而姑停之,予更思之,習戰、觀稼,亦便於東郊、濟川。

    當不待於秋成也。

    予豈不參酌前例,而好爲出行哉?政院知悉。

    」 ○上奉審先王、先後影幀于璿源殿。

     ○慶尙道義城,雨雹。

     4月13日 ○甲寅,夜,月暈。

    流星出王良星下,入句陳星下,狀如鉢,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慶尙道比安,雨雹,平安道寧邊,雨雹,損禾穀。

     4月14日 ○乙卯,江原道楊口、寧越,雨雹。

    慶尙道草溪、泗川、固城、巨濟,雨雹。

    京畿安城,男一人雷震死。

     4月16日 ○丁巳,日暈,左珥。

     4月17日 ○戊午,上幸成均館,行酌獻禮于文廟,禦明倫堂,親試儒生製述。

     ○傳于政院曰:「米豆幷一百碩、胡椒五碩,別賜于成均館。

    」 4月18日 ○己未,憲府啓曰:「行幸時隨駕人員,至太廟前路,皆當下馬,而掌令成義國、〈麤鄙貪汚,其弟應國爲龍岡縣令時,使築海堰而分之,人皆唾鄙。

    〉持平柳承善、宋賀,誤聽引儀,誣援前例,騎馬而過。

    雖曰無情,旣有犯禮之失,不可因在法官之職。

    」請遞。

    答曰:「如啓。

    」 ○以李希儉爲司憲府掌令,權信、黃三省爲持平,洪天民爲司諫院獻納,兪泓爲正言,李文馨爲議政府檢詳,成義國爲世子侍講院文學,閔時中爲弘文館副校理。

     ○日微暈。

     ○淸洪道定山,地震。

     4月19日 ○庚申,上禦朝講。

     ○上仍禦思政殿,引見黃海道觀察使李鐸,傳曰:「卿久在銀臺,豈不知予意乎?近者盜賊熾盛,捕獲之方,另加措置。

    」李鐸曰:「本道防備甚多虛疎。

    自上旣敎以捕獲,則敢不盡心,多方措置乎?其初所起之由,臣未之知也,然必因迫於貧窮,或由守令政治失道,流離失所,而自入於獷悍之黨者甚多。

    跟捕之際,不務招撫之策。

    徒嚴訊問之刑,凡所連逮,不詳辨覈,緻有橫罹枉死之弊,故愚民自惑,投入於賊類。

    今則大肆殺害,人人畏其報復,村民則見賊侵暴而不告,守令則聞賊橫肆而不捕終至於知畏盜賊,而不知畏國家,極爲寒心。

    守令等聞賊在境內,如或縱逸不捕,怯退不逐,以緻失機者,論以軍法,然後庶幾可以弭盜也。

    」上曰:「民有生生之樂,然後盜賊寢息。

    今則流離失所,故至於如此矣。

    但以平民爲盜賊,而深治之,使有玉石俱焚之患,則甚不可也。

    推覈之際,當詳辨分揀。

    守令之能捕與不捕者,卿宜馳啓,使賞罰分明。

    」 ○上禦晝講。

     4月21日 ○壬戌,上禦慶會樓下,引見諸王子、駙馬、宗親,又宣醞于承政院。

     ○三公令檢詳啓曰:「開城府捕盜官李億根,常時盡力跟捕爲賊輩所憎,及其跟捕巨叱正之際,爲群賊所伺,被其戕殺,極其慘酷,至爲可矜。

    此亦死於國事之人,恩恤之典,不可不施。

    其副貳之人,亦有同死其難者。

    竝令本府訪問,同施恤典。

    且黃海道各官吏民告捕盜賊者,亦爲賊輩讎殺,俱極慘酷。

    請令本道監司,一一訪出,別施褒恤。

    且聞有一民進告賊黨,而一日適野樵採,爲賊輩所獲,將欲加害,而其子在山上望見之,走來語賊曰:『告爾輩,乃我也,非父也。

    請代父死。

    』賊輩卽釋其父,結縛其子,到村家,令炊飯,環坐而殺之,刳腹而去雲。

    此人非但爲國告賊,又爲其父,代死而免之,其忠孝極爲可嘉。

    竝令本道監司,訪出,馳啓褒賞。

    」答曰:「如啓。

    」〈史臣曰:「見盜賊之熾盛,則不畏報復,進告于官,見其父之將死,則奔走救之,以代其死,可謂舍生而取義,殺身而成仁者矣。

    噫!此村野間一愚民,豈其嘗有所學而然哉?亦見秉彜之天,人所同得而未嘗泯滅也。

    」〉○平安道昌城,雨雹,大如拳,中如雞卵,禾穀損傷。

    義州,大雷雨,男一人、牛二震死。

    嘉山郡,大雷電風雨,天地晦冥,雹下如注,大如鉢,小如雞卵,人家醬甕,無不破碎,木葉盡脫,飛禽觸死,禾穀盡損,隻餘根莖。

    定州,大雨雹,老人韓孟元及女人文時,中路被雹而死,禾穀盡損,山野皆赤。

    安州迅雷暴風,屋瓦皆飛,雨雹積深九寸,經日不消。

    價川,雨,宣川、郭山、博川、鐵山,雹。

     4月22日 ○癸亥,上禦晝、夕講。

     ○鹹鏡道文川、端川、永興,雨雹。

     4月23日 ○甲子,以安士雄爲司憲府執義,李之信爲弘文館典翰,柳從善爲世子侍講院文學,柳承善爲弘文館副校理,成義國爲修撰,尹仁涵爲正字。

    〈史臣曰:「臺諫、侍從之官,不可不擇。

    必須溫艮、方正、篤實之士,然後可以糾察時政,輔成君德。

    今以義國之麤鄙、之信之庸劣,置之於論思、風憲之地,其辱名器甚矣。

    」〉○傳于賓廳〈領議政尙震、左議政安玹、右議政李浚慶、領府事尹元衡、禮曹判書吳謙、參判李夢亮、參議沈銓,同承命至賓廳。

    〉曰:「凡幹墳墓,雖常人,亦必愼擇其地而葬之,若有不吉,則隨卽遷葬。

    況國陵乎?靖陵,自初不吉之論紛紜,故慈聖以爲未安,卽欲更審遷陵,而其時審定,亦有無欠之言,且國事艱關粗定,故不敢輕發遷陵之事也。

    又於壬子年,見古日記,〈卽燕山乙卯年,宣陵審定時日記也。

    〉則不吉之言,果是矣。

    近來多事,故姑默不言,到今思之,不可不遷。

    宜擇吉年月日,決定遷陵之事。

    當於諸陵陵室內,詳擇吉地。

    且世祖大王親臨是山而見之曰:『非吉地,不可用也。

    』〈古日記雲:」世祖於章順王後之薨,親臨是山而雲雲。

    「章順乃睿宗王後,其爲訛傳無疑矣。

    〉故如是傳敎,而他餘衆論,〈指古日記,任元璿等論其不吉之言。

    今者下示于尙震等而有是敎。

    〉不須擧也。

    卿等知悉。

    」尙震等啓曰:「風水之說,出於後世,其論吉兇,固不足憑。

    況近來爲地理之術者,互相排擠,其言亦難取信。

    但聖意旣以爲未安,則在下者,不敢容議於其間,然遷陵,事體至爲重大,更加聖念。

    」答曰:「自古不無遷陵,而高陽坐地,〈卽靖陵。

    〉自祖宗朝,累議而不用,豈無其意?士大夫之間,葬父母之地,必欲擇盡美而用之。

    況皇考之陵,小有不吉之議,則何敢安然不遷,以懷平生之恨乎?勢不得不遷。

    不可以風水之說,爲難取信,而不擇吉兇也。

    」 史臣曰:「風水之說,誕妄無據,三代以前,未聞有地理之術。

    從昭穆而祔葬,不問山形水勢之何如也。

    然三代之君,莫不享壽考盛本支,而緻厝數之靈長也。

    皇明累世,亦皆葬於萬壽山。

    國運之否泰,歷年之長短,不在是也。

    惟我國朝,崇信惑世之說,山陵延袤過大,掘發人塚,廢棄民田,已非盛德事,而況慈殿惡中廟與章敬王後,〈仁宗母妃也。

    〉同其園寢,迫令奉遷,萬歲之後,將以爲同隧之計。

    妖僧普雨,縱臾於外,賊臣元衡,助成於中,輕遷先王十五年安厝之地。

    不惟先王在天之靈,眷顧依遲,至於啓破玄宮之際,必緻震驚之虞。

    抑又有所不忍言者,禧陵〈卽章敬王後陵也。

    初葬於獻陵近處,而奸臣金安老擅權時,奉遷于高陽靖陵一山之內。

    〉遷葬之時,易其梓宮,改其歛襲,其間慘切不忍之狀,不可形言。

    至有衣服,交襯於玉體,用竹籤艱解之,至今聞者,莫不痛心隕淚。

    靖陵之蔔,歲月已久,安知必無意外之變,亦如此乎?是豈臣子所可忍也?爲大臣者,固當力爭,而不敢強辨,唯唯而退,將焉用彼相哉?」 傳于政院曰:「新陵,當於諸陵室內,擇定吉地,吉年月日時,推擇以啓事,言于禮曹。

    」 ○上禦晝、夕講。

     ○夜,流星出天中,入艮方天際,狀如拳,色赤。

     4月24日 ○乙醜,憲府啓曰:「神道貴於安靜,蔔塋無過於面陽而藏風。

    此外地理之說,風水之論,雖在庸儒,猶且不信。

    況以聖學之高明,而有所拘忌,敢爲重難之擧乎?遷陵之命一下,而大小臣庶,莫不相顧失色,深歎聖明,亦惑於術家之語也。

    若以不吉之言爲可信,則其餘小弊,固不足恤也。

    以不經難信之說,輕動先王尙靜之靈,亦所不忍。

    請更加三思,以停改蔔之命。

    」答曰:「遷陵重事。

    若以風水之說非之,則何必設地理之官,而自古擇地乎?凡常之人,尙擇父母所葬之地。

    況於國陵乎?如是啓之,是何意也?昔亦有遷陵之時矣。

    反覆思之,事不得已,故定之耳。

    不允。

    」久啓不允。

     ○諫院啓曰:「臣等伏見昨日傳敎,以先王陵寢,爲非吉地而欲遷之,以極盡安厝之道。

    凡在臣民,孰不感激?但玄宮蔔地,永爲安宅,于今十五載。

    在天之靈,陟降攸寧,一朝改蔔新陵,則竊恐奉遷之際,反有未安之意。

    求之神道,豈遠人情?況風水之說,雖後世所不能免,所論所見,紛紜不定,何可一一盡信,遽爲此重大之事乎?請更加省念,以停改蔔之命。

    」答與府同。

    久啓不允。

    〈史臣曰:「十五年安厝之陵,一朝改蔔,此人所不忍爲,而自上或於邪說,違衆強改,纔經一年,嗣子先逝,國母繼薨。

    風水之吉兇,果可信耶?」〉○平安道定州民家,有牛生犢,一身兩頭。

     4月25日 ○丙寅,上幸濟川亭,試戰船,出禦題律詩,命侍臣及將士製進,〈「江湖夏景」七言律:「濟川亭觀戰艦」五言律。

    〉仍觀稼于東郊。

     ○日暈,右珥。

     4月26日 ○丁卯,日暈。

     4月27日 ○戊辰,日暈。

     4月28日 ○己巳,弘文館副提學尹仁恕等上箚曰: 臣等伏覩遷陵之敎,此必殿下懷罔極之慕,緻無憾之誠,出於不獲已也。

    但玄宮之下,霜露之降,歲經十五,於昭之永寧,旣曰久矣。

    遽下改蔔之命,將破久安之地,非但多有未安之懷,亦安知終有不可忍之悔乎?況考諸禮文,未見五患之犯,其在術家,亦無指的之錯。

    事有至難,豈敢輕擧?自上聖學高明,洞析義理,風水稗說,豈能有間於萬一,而第以奉遷之旨,出於一朝,擧國人心,未能解上意之所在也。

    先世園陵,或有拘忌之地,而先王未嘗議其遷者,其意必有所在。

    今若有疑於紛紜不經之言,則亦恐後之術家喜事之輩,皷動其說,以啓無窮之弊於千萬世也。

    伏願殿下,亟加三思,廣收廷議。

     答曰:「遷陵重事。

    予非以雜說紛紜爲未安,而決定也。

    成廟朝山陵擇定日記觀之,則世廟以不可用,下敎矣。

    知其不可用之地,而予豈安心不奉遷乎?雖曰輕動未安,自古不無改蔔之時。

    事勢出於不得已故也。

    非特予意,慈聖亦非偶然計,而欲爲奉遷,不可停止。

    故不允。

    」 ○日暈。

     4月29日 ○庚午,判決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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