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
關燈
小
中
大
至受賞加,時人笑之。
〉南應雲爲鹹鏡南道節度使,李友閔爲工曹參議,〈以特旨,由直提學拜是職。
〉李重慶爲弘文館直提學,李文馨爲典翰,李樑爲應敎,柳順善爲副應敎,黃瑞、樸謹元爲校理,張士重爲副校理,兪泓爲修撰,李陽元爲博士,〈重慶以下,次次遷轉也。
〉鄭浚爲行忠武衛上護軍。
〈浚嘗以副提學,出爲江原監司。
托以爲親,而原州乃其家鄕也。
憑藉方面之威,刦奪民田,驛輸嶺東之稅鹽,充積其家,受人臧獲,奪人姬妾,無所紀極。
及爲鹹鏡兵使,在營喪妻,所乘轎子,充鹿皮擔送,時人譏之曰:「生來夫人,死爲鹿皮而去。
」〉○日暈,戴。
3月9日 ○辛巳,領議政尙震、左議政安玹、右議政李浚慶議:〈黃海道觀察使愼希復,啓達甕津殘弊之狀,而上令三公、領府事,議蘇復之策。
〉「甕津縣流亡人戶,多至七百六十三。
救之之策,當如救焚拯溺,而監司愼希復,凡引進上,旅外立馬,而不條陳被侵之由。
宜依去年珍山等官陳弊之規,令監司,訪問本邑弊瘼,一一縷析啓聞,特有明降,然後可以蘇復矣。
他邑小民一段之疏,豈能盡之乎?〈文化學生魯世弼,上疏陳弊故雲。
〉就其所陳言之,則本道立馬,不依軍籍均定,以緻偏苦。
本縣立馬四戶,量移他官宜當。
流亡軍戶,則今年改軍籍時,議定不遠。
其間入防便否,專在監司量度撫恤以待之也。
他官一面,千家僅存十戶之處甚多。
軍人破定,不可偏施於此邑也。
況皂隷、匠人諸員、水軍,在他道,則爲苦役,而在本道,則軍籍時,人皆樂屬。
今若破定,則竝與此等人而流亡矣。
今聞此道皂隷、匠人等,聞魯世弼陳疏破定之事,莫不駭懼奔走,人心不安雲。
此人敢疏論他邑之事,妄欲變法,而監司未及知道內人情之所在,尤不可行也。
場馬,非經數年調養,則難用。
勢不及用於年限之內,何益乎?莫如令監司,條陳啓聞,然後議施,使得蘇復也。
」領中樞府事尹元衡議:「甕津縣軍戶流亡,似不得輕易充定,以待軍籍充差爲當。
但本縣之民,以此轉轉被侵,已爲流亡者七百餘戶,正如垂絶之命。
若不急救,則勢難支保。
今若待改軍籍而充定,則餘存之民,日就流亡,終至於闔境空虛,則其救之之難,恐有甚於軍籍前破定之難也。
凡軍戶元額已充而後,有旅外。
考兵曹軍案,則元來旅外,騎兵五戶,步兵一百三十戶,自癸醜年後,以餘丁定旅外者,騎兵四戶,步兵六十五戶。
臣意元來旅外,則不可輕破,癸醜年後新旅外,則此古無而今有者。
以此破定元額之缺,恐無妨於救焚拯溺之策也。
牧場馬有限,徧給七站之請,固難施行。
立馬四戶,若移定他官,則其官之民,亦以此漸至殘弊。
四戶所立之馬,隻四五匹,以牧場馬及故失生徵馬中,各別擇給,則庶可以少蘇矣。
」 3月12日 ○甲申,上親祭于靖陵、孝陵。
○日暈,左珥。
夜,月暈。
3月13日 ○乙酉,三公、領府事、兵曹、刑曹同議啓曰:「黃海道賊勢兇獷,非徒搶殺人物,至於白晝之中,圍抱官門,而射其守令之羅卒,打破獄門,而奪其囚繫之黨類。
或士子及官人,言其蹤跡,則竝皆刳腹而示威。
且殺迎候使臣之官軍,掛其牌字於衙門,而刦招其告官者,橫行近京之地,而追逐曾經大將之人,略無畏忌,兇獷已極。
所當尋捕盡劉,毋令貽害生靈,而各該守令等,莫能勦遏,而任其出沒,雖有殺掠之患,怵於報復,怠於職事,乃反隱匿而不報,以緻賊勢張皇,將不可制。
又有措捕失宜,驅良民而陷於賊類,豈不痛心?追捕之計,雖不可少緩,招撫之策,亦宜竝擧,一以伸朝廷之威,一以安脅從之民。
其所規畫,計開于後。
一曰,道內守令中,能設策捕賊,量其邑軍丁多少,或三四十名,或五六十名,精擇驍勇,各自帶率,相爲約束,而審聞賊魁所止,則勿論彼我,勿煩興兵,設機捕捉,若多聚窟穴,則登時倂力合擊。
一曰,募得熟知人,常加保護,勿令受害,而探尋賊蹤,若能捕獲者,良人則依羅萬世〈曾捕大黨,賞付軍職者。
〉例,付軍職,賤人則免賤、免役,又給賊人財産。
一曰,各官守令等,擇有武才勤幹人,差定捕盜將,掌其要害處,如遇竊發,互相潛通,登時合捕,毋令脫免。
盡心追捕,顯有功力者,依捕告人例論賞,或知其賊徒所在,而不卽尋捕者,嚴加懲治。
一曰,守令盡心措置,擒捉魁首,則加階,資窮者別陞堂上,或因循怠緩,不尋捕者,啓聞拿推,從重處治。
一曰,賊徒之中,或起於貧窮者,或不堪侵枉者,或畏罪避役者,或迎脅於其類者,若善布德音而還集,與其窩主而勿復究問曾犯,許令安業,務要存撫。
一曰,悔過自首者,免罪復業。
又能殺其同類者及雖不殺獲,登時告官,指示捕捉者,良人則賞職,如願受布,依法賞給,鄕吏、驛子、公私賤,則免役、免賤,幷給賊人財産。
以此條陳辭緣,黃海監司處下諭,使之十分措置,曉喩軍民,期盡撫捕,通衢院宇深山寺刹,亦皆楷書張掛,使賊徒鹹知禍福何如?」傳曰:「如啓。
」 ○傳于政院曰:「慶源府使郭屹,廉簡自勑,軍民鹹悅雲。
鄕表裏一襲賜給。
北靑判官李彥臣,政尙寬恕,民皆樂業雲。
遞來時陞職。
〈此因禦史權信所啓也。
〉○日暈。
夜,月暈。
3月15日 ○丁亥,三公、領府事、備邊司同議〈平安道觀察使兪絳狀啓:「?子於江沿臺、湯站地方,下營屯聚,恣意出沒,日漸鴟張,擊破江沿臺之設。
難保其虛語,若乞救之書更來,將何答應?」雲,命議之。
〉啓曰:「毛憐、海西、三衛?子,相爲締結,累犯上國,恣行寇掠,建州衛?子,則靉陽堡、湯站、江沿臺地方作賊之時,必由方山鎭、鴨江西邊往來,故江沿臺守堡官,欲令義州牧使,邀遮賊路,內外夾攻,至於懇辭移文。
〈其略曰:」爾來毛憐、海西與夫三衛人,恃其兇虐,屢肆猖狂,寇京邊,戕殺民畜。
不宜坐視悖逆,而不爲之勦捕也。
倘令所屬兵馬,在於方山邀遮,內外夾攻,非惟盡以小事大之節,洩神人共憤之情「雲。
〉但賊路非是我國地方,而在於他境,非但形勢甚難,若遽興兵越江,以開釁端,替受無窮之患,後悔無及。
若更請援,當語之曰:『我國近來東南,長受倭寇侵犯,西北數千餘裡列堡,亦有胡虜朝夕作耗之患。
兵單力寡,自守無暇,加之以飢饉連仍,軍卒疲弱,雖欲赴援,力所不能也。
且以勢言之,則我國邊城,謹守亭障,則黠虜必謂嚴兵伺隙,恐有邀截之患,猶可以伐其奸謀,若果率兵渡江,遽與強虜交鋒,一敗塗地,則彼必無復顧忌之心,避亂之氓,永無依投之地。
度勢量力,策應俱竭,玆不能仰副盛意,秪自切齒搥心,不勝惶恐』雲,以此下書于本道監司及義州牧使,又令承文院,將此意作吏文,同封下送何如?且?子等厥數甚夥,於靉陽堡、嶮山堡、湯岾等地方,下營屯聚,恣意作耗,勢漸鴟張,至欲鑿破江沿臺,則似非搶掠財物之賊,其爲兇獷之計,固爲叵測。
以追殺唐人於威化島下灘觀之,則不無隳突我國地方之患。
備禦之策,不可不預措而防遏。
今雖解氷,不可以隔江爲無虞矣。
若千百之賊,各持船隻,一時渡江,則當何以遮斷而捍禦?唐人迫於賊逐,乘船渡江,厥數千萬,則亦何以處之??賊渡江之處幾何,若於可渡之處,預爲措備而遮斷,則亦用何策,用兵亦幾何而足耶?春夏解氷之時,則限隔江水,猶或可禦,若於合氷之時,則雖十萬之賊,一時可渡,亦當用幾許兵力而遮擊?雖不煩他道兵力,以本道之兵,猶可以備禦乎?沿江上下賊徒所由之路幾許,賊路要害之處,勁卒幾許,則可以守禦,而毋令賊徒,掩其不意耶?賊路諸處備禦火砲、器械,亦可以足用耶?以此等辭緣,令監司與節度使,十分商度,備悉規畫,條列啓聞,然後更議商確施行。
且本道列鎭邊將及軍官,如有才劣者,亦宜從實以啓事,竝諭何如?且在前西北有事,則或有用黃海道、鹹鏡南道及京畿軍士入防之時。
今亦有變,則不可但以本道兵力制勝。
如有用軍之事,則可令兵曹,預先措置,而不得已有將帥,然後可以領率馳赴。
今者可用之人乏絶。
此乃汲汲措置之務,而若不預先養望,則臨事窘迫,故敢啓。
」傳曰:「竝如啓。
」 ○夜,月暈。
3月16日 ○戊子,上禦朝講。
大司憲金鎧曰:「頃於經席,鄭惟吉以大司憲入侍,啓私賤投托內需司之事,而上敎之曰:『當使主掌官察之』,而及政院更稟,則乃敎之曰:『泛言之事也。
』外間聞之,皆爲缺望。
今者豪奴悍婢,背主而投屬內需司者,弊習已成,無勢士族及如寡婦之家,則坐見投托,而無如之何。
雖或呈訟,訟官亦受制於內需司,而猶不快決。
今當推刷正案之時,若不分辨而載錄,則雖實爲私賤,永無得推之理,其爲冤悶如何?近以此事,呈訴于本府者甚多。
若非自已奴婢,則豈敢與國家爭訟?國家與臣民爭其曲直,亦非光明正大之事也。
願別加明察,背主投托者,治之以罪,則庶杜此弊,而人無冤枉矣。
且宦者縱恣之弊,比來尤甚,或陵辱宰相,或依憑進上作弊。
如此等事,自上別爲留念緻察。
」上曰:「公私賤投屬內需司之弊,近來似甚,啓意當矣。
如此之事,主掌官固當察之也。
以爲泛言雲者,非有他意也。
」 ○傳于政院曰:「今朝大憲所啓,公私賤投屬內需司及宦寺作弊之事,予已大槪答之,然予意有未盡,故更言之。
若有投屬者,主掌官察之,分辨是非,而通于內需司,內需司隻收貢而已。
今後主掌官,更加詳察,依法處之可也。
若有陳訴于憲府者,憲府亦當詳考文記,辨正是非,可罪者罪之,則庶無奸僞矣。
此意言于城上所。
且宦寺依憑進上,作弊畿甸,予未審何事也,大憲豈無所聞而啓之乎?作弊之由,問于大憲以啓。
」 ○大司憲金鎧啓曰:「臣聞前年秋,宦寺等,以司饔院進上鮒魚漁獵事,下去于衿川地,未及秋收之時,盡破其防築,私家池魚,又盡取無餘。
又村民得進上生蟹,儲之于池,亦盡奪取,且載酒而往,至於作樂縱飮雲。
臣之所聞如是,故敢啓之矣。
」答曰:「作弊之事,不可不防。
予當察治,以杜後弊。
」 ○上禦夕講。
○憲府啓曰:「慶尙右道兵使崔終浩、鹹鏡北道兵使吳誠、平安道兵使金秀文,俱以不法,現捉於禦史。
所當依法罷黜,以治其罪,而或因防備,或稱乏人,苟且仍任,極爲未便。
況終浩之不合邊將,汎濫不謹,騰播已久,物議激發,尤不可不罷。
請亟還收成命。
」答曰:「雖所當罷,方今乏人,防備緊急之時,似不可輕遞,故以權宜仍任矣。
當議于大臣處之。
」仍傳于政院曰:「崔終浩仍任便否,其議于三公、領府事。
」領議政尙震、左議政安玹議:「今者隄備緊急,三道兵使,一時遞罷,極爲重難。
自上權輕重,特許戴罪盡職。
睿算所在,言官豈不仰體乎?」右議政李浚慶議:「臺官所啓,出於執法,聖上仍任,重念人材。
權而得中,斷在聖衷。
抑臣竊念,祖宗朝,兵、水使之任,專委閫寄,待以心腹,故其人亦知自重,士卒亦皆信服,近來始遣禦史,考究其不法,損毀事體,使將帥無自重之心,士卒萌輕忽之念。
臣每念此事,嘗欲啓達,今因事端之發,敢陳狂妄之見。
」領中樞府事尹元衡議:「鹹鏡北道、平安兵使,俱是重任。
罷遞此人,代之者若非人望所重,則邊圉之人,卽爲解體,所係非輕。
或因大臣所啓,或自上命仍任,恐不害於權宜之道。
其中不謹其任,播於物議者,唯在睿斷何如爾。
」傳曰:「兩道兵使,固不可罷。
崔終浩,如有不謹汎濫之事,則罷職可也。
」 3月17日 ○己醜,上禦常參、朝講。
○以權信爲禮曹正郞,崔顒爲弘文館副修撰,兪泓爲兵曹佐郞。
3月18日 ○庚寅,上禦慶會樓下,觀武臣試射、文臣製述。
○日微暈。
3月19日 ○辛卯,憲府啓曰:「近日政事之間,多有任情之失,注擬之際,專事市恩。
文官與門蔭有間,而備望之時,以門蔭爲首,初入仕之人,皆從請囑而擬望。
以堂下官,注擬於堂上之職,則必具由啓稟例也,曾未有自下擅擬,如前日爲也。
請吏曹堂上、〈判書洪暹、參判元繼儉、參議李英賢。
〉色郞廳,〈正郞洪天民、佐郞丁胤禧。
〉幷罷。
」後三啓,隻命遞。
3月21日 ○癸巳,特命以尹春年爲吏曹判書。
卽日爲政。
〈史臣曰:「時上內迫母妃,外逼元衡,計不知所出。
欲以通源,專任銓衡,稍奪元衡之權,恐忤母妃意,不得已授春年。
春年,元衡之鷹犬也。
元衡、通源爲惡一也,而上不知公選忠賢,反欲以此易彼,其可謂知所好惡乎?」〉○以沈通源爲議政府左贊成,李蓂爲右贊成,吳謙爲禮曹判書,〈謙性喜進取,又無識見,趨附權勢,猶恐不及。
至丁巳夏,爲憲府之長。
時司諫金汝孚,與崔堣、李銘、金鎭等,結爲腹心,以私怨構成金虬等之罪,指爲黨人,一網打盡,因動搖朝士,事將叵測。
謙非徒不能抑而止之,又從而爲之唱和,一時疏草,皆出其手。
及汝孚等被罪,心不自安,求爲慶尙監司。
〉李彥忠爲戶曹參議,〈已上特命。
〉鄭惟吉爲吏曹參判,李亮夢爲禮曹參判,李彥憬爲吏曹參議,睦詹爲世子侍講院輔德。
○傳于政廳曰:「知中樞府事鄭世虎,非徒年老舊臣,前經中廟守陵官。
予乃深發追慕皇考之念。
此人可陞崇品,特加一資。
」〈世虎爲人,賦性貪饕,瀆貨無厭,冒奪爭訟,不知羞恥。
及爲刑、戶二部之長,怨謗朋興,人皆唾鄙。
〉〈史臣曰:「人君設高爵重級,必待其人而授之者,以其上足以左右君德,下足以表儀一時也。
古之帝王,爵以命賢,不及惡德,朝有濟濟之美,君無虛授之譏。
今鄭世虎,以闒茸之質,鬥筲之才,立朝數十餘年,唯以掊克歛怨爲事,因緣陞敍,位至六卿,名器之濫,固已極矣。
今又以守陵之微勞,加之以一品之秩,是果爲其難其愼之意乎?《詩》曰:」彼其之子,不稱其服。
「其是之謂乎!」〉○京畿驪州、永平,雨雹。
3月22日 ○甲午,上召對。
○全羅道鎭安,霜降。
3月23日 ○乙未,日暈,右珥。
○全羅道鎭安,霜降。
3月24日 ○丙申,憲府啓曰:「臣等伏聞知中樞府事鄭世虎特加之敎,不勝感愴。
自上慕切羹墻,念及守陵官,欲施恩典,聞者莫不歎服,第以崇政重加,不可濫授非人。
世虎雖在宰相之列,不容於公論久矣。
至以好訟目之,黷貨鄙之。
頃者假托其女子之名,呈上言訴訟官,見聞駭愕。
若以此人,置諸一品之列,則在廷之臣,孰不解體?自上施恩,亦豈無物?請亟還收成命,以重王爵。
」答曰:「鄭世虎,成命已下,固不可改。
故不允。
」 ○京畿麻田,隕霜,損傷禾苗。
全羅道鎭安,霜隣。
3月25日 ○丁酉,上禦朝講。
○憲府啓曰:「黃海道獷悍大黨,厥類繁滋,爲患益甚。
所謂腹心之疾,不可緩治。
本道觀察使愼希復,以其父母墳與田莊,在於平山,慮其報復,不爲號令節制,督令捕捉。
請速遞差,別爲擇差,以期設策督捕,盡殲無遺。
」答曰:「如啓。
」〈史臣曰:「希復專制方面,而畏賊報復,不爲追捕,其庸懦不職甚矣,而又以此至於遞差監司,則無乃朝廷示弱於盜賊耶?況希復,不無期望遞免之心,則言官所當彈論,使之盡心捕獲可也,而啓請遞差,是逢迎其志而庇護之也。
」〉○以李鐸爲黃海道觀察使,李澤爲承政院都承旨,愼希復爲忠武衛護軍。
○義州民家,馬産雌駒,兩頭八足。
3月26日 ○戊戌,上禦朝講。
領經筵事李浚慶〈稟性嚴毅,辭色峻絶,人莫敢幹以私事。
好讀書,未嘗少輟,淸簡自持,家居如書生焉,兼有將相之望。
但不能屈己從人,又無愛惜人材之心。
至乙卯南征,爲巡察使,而畏敵退縮,無功而還,威望墜損。
又惑於妻姪金鎭之言,及其罷黜之際,力爲伸救,人以是少之。
〉曰:「大凡天變、物怪,則人知其爲災異,至於水旱,則狃於尋常,恬不知怪。
以變異言之,則豈有大於此乎?如小臣者,亦在三公之列,故災變如是。
尤爲惶憫。
自上亦當益存恐懼修省之念,不可少忽也。
」 ○上禦晝講。
○刑曹判書曺光遠、參判柳智善、參議尹毅中〈溫謹端雅,氣質軟弱,無直節。
〉啓曰:「私奴守淡、〈故領相沈連源之奴也。
〉毆打儒生權彥卿等,而其時逃躱,推閱無據,因成均館牒呈,守淡全家徙邊,徐允弼等九人,則以隨從,各杖一百、徒三年照律。
今因貞敬夫人金氏〈卽連源妻也〉上言,判付內,徐允弼、守淡等,一處推閱,取服定罪,而推閱後守淡刑推啓請,則除刑推,以儒生陵辱照律事,判付矣。
不小已決定全家之罪,以陵辱照律,則止杖八十,非徒擬律太輕,而隨從徐允弼等,已蒙杖一百、徒三年,則首從用律不同,事且顚倒。
請以前照律施行。
」傳曰:「如啓。
」 ○白氣一道,自乾方至巽方,橫布天中,暫時而滅。
○京畿麻田,霜降,禾苗損傷。
全羅道礪山,霜降。
3月27日 ○己亥,上禦朝、晝講。
○領議政尙震、左議政安玹、右議政李浚慶、領中樞府事尹元衡同議〈因朝講金鎧所啓,命議于大臣,故同議如此。
〉啓曰:「開城府都事,以武臣擇遣,上敎至當。
但雖以武臣差遣,不別措置,循常爲之,則猶無其益。
伏聞近來強賊,多萃本府城底,戕害人民甚多,而人畏報復,不能進告,官吏雖或見聞,了無設伏捕捉之計。
頃日林巨叱正〈黃海道賊也,來家于本府之地。
〉根尋之際,不聽牌頭之言,隻給軍人卄餘名,孤單齟齬,以緻牌頭見殺,〈牌頭李億根嘗捕賊數十餘人。
至是本府因新溪牒呈,發軍圍賊,億根率兵而往,乘曉入賊所,身中七箭而死。
〉亦不登時窮追,遂令賊勢鴟張,至爲駭愕。
今遣武臣,須令講究捕捉之方,或率兵趕捕,或聞見尋捉,期令必獲。
如或縱逸不捕,刦懦不追,則以軍法論罪事,各別開諭下送,留守處,亦以此意下諭何如?都事之職,平時則治本府之務,乃其任也,而凡兵務之事,又其所職掌,如有此等盜賊之變,則不可不以軍法從事。
《大典》內境內盜賊,不能捕捉,守令亦有其罪,故敢啓。
」〈史臣曰:「盜賊之熾發,由於守令之掊克,守令之掊克,由於宰相之不廉。
今之宰相,貪汚成風,不知紀極。
是以守令剝民膏血,以事權要,啖豚咀雞,無所不至,而民窮無告,其勢不爲盜,則無以資生,故相率而自投於死亡之地,以僥倖刦奪爲事。
是豈民之性也哉?苟朝廷淸明,而無惟貨其吉之心,守令皆得如龔、黃者而任之,則帶釰者買犢而歸農矣。
安有殺越無忌,如此之甚者乎?不然,徒欲率兵趕捕,則抑恐隨捕隨起,將不勝其捕矣。
」〉 3月28日 ○庚子,三公令舍人啓曰:「文武試射被選官員中,讀書堂官員則勿抄,其餘弘文錄及製述被選文臣等,該曹斟酌改減下事,已曾下敎矣。
臣等竊思,將相一體,文武不可岐而二之。
試射文臣,皆他日將相之具。
今若弘文錄等官,專除之,則試射文臣,皆爲不重,非所以勸礪之意。
請讀書堂官員外,一切因舊勸課何如?」傳曰:「如啓。
」 ○日微暈,兩珥。
○京畿水原,雨雹交下,大如鳥卵,小如太豆。
3月29日 ○辛醜,傳于政院曰:「一夫有冤,足召水旱。
頃以推刷之事,一族事幹,多被牽連。
都監則遵舊例從事目爲之當也,然被繫受刑者,必非一二,而其間亦豈無殞命者乎?不可不慮。
不得已應刑者外,斟酌刑訊,俾無民冤事,言于都監。
」 ○愼喜上言,訟其父思獻之冤,上命還賜及第。
〈思獻之中第,鄭士龍實圖之。
士龍曩與思獻之父相善,待思獻如親子弟。
然士龍欲買墳山,而其主不肯,令思獻假其叔母廢妃愼氏之言,刦脅買之。
又作農舍於思獻江亭之傍,多占田土,思獻助之。
以此士龍常德之,今於殿試用術圖之。
及其物論之發、推鞫之際,拘於情勢,不能窮推以得其情,故去年削其科,今年復其科,使科擧重事,有同兒戲,物情之憤,可勝言哉?〉 ○日暈,兩珥、冠。
夏四月 4月1日 ○壬寅朔,上禦晝、夕講。
○禮曹啓曰:「大祭後祈雨事,傳敎矣。
近來以外方狀啓觀之,則旱徵一樣,修溝壑淨阡陌等事,姑先擧行何如?」傳曰:「如啓。
」 ○禮曹啓,旌表烈女論乃之閭,〈論乃,庶人金千同妻也。
夫死之後,未嘗啓齒,畫其夫像,不廢朝夕之奠,朔望必親往其墳而祭之。
〉宜寧鄕吏沈文守、〈父母死,廬墓三年,朝夕哭奠,至今二十餘年,素衣素帶,不輟朔望之奠。
〉比安百姓洪漢弼,〈天性純孝,其父母生時,盡情奉養,及其歿,朝夕祭祀,躬自備設,至誠行之。
至今十年,獨不食肉,營立祠堂,堂前別設寢所,晝夜思慕,未嘗少懈。
〉皆旌門、復戶;南部私奴世恪、〈其父嘗得遂將死,蒼皇斷指,和藥以進,父病遂愈。
凡父母所嗜之物,必盡情備設。
其父之主,捽縛其父,要使記納其家,而勢有所難,世恪乃以自備之家納之,而免其父。
〉宜寧沈安麟、〈年逾七十,孝恭不懈。
父母俱存,年皆九十餘歲,安麟不離左右,起則身自扶持,飮食則必先嘗以進。
其母,疾篤,思嘗雉味,求之不得,忽有一雉飛墜,以供母,母病稍愈。
鄕隣以爲誠孝所感。
連喪父母,廬墓三年,一如初喪。
〉固城鎭撫李世應、〈其母得瘟病,晝夜侍側,百般救療差,終不獲。
雖在瘟疫中,治喪無闕。
率稚弟,朝夕躬自炊爨以祭,啜粥哀號一如初喪。
鹽醬、酒食,不入於口,喪葬諸需,獨自辨備,不責出於他兄弟之家。
親自負土成墳,母忌之月,則自朔至晦,不食魚肉。
〉宜寧百姓仇琛,〈連喪父母,廬墓六年,朝夕哭奠,啜粥連命,不食鹽菜。
服闋,誠心不怠,不輟朝夕之奠。
〉皆旌門;南部忠義衛洪緻堯、〈爲兩大王心喪三年,不使人知。
父歿,執喪以哀,每當忌月,不食肉不聽樂,國忌亦皆行素。
於兄弟間,友愛和睦,兩妹嘗患瘟病,不忍離去,至嘗不潔之水,勸飮,病妹竟緻差愈。
又以己所得奴婢三口,贖其父賤妾女,以成父志。
〉天安幼學曺德粹、〈事母盡誠,家雖貧,不輟酒肉之養。
如得小物,不忍先嘗,必袖以進。
母病苦,泣血嘗糞,及歿,送終之事,一遵《家禮》,旣葬,遂廬其側,不出洞口。
親執祭物,朝夕不懈,啜粥三年。
〉比安前參奉張文瑞,〈年四歲時,兩親俱歿,不食肉,哀慕不已。
年至十歲,追服六年之喪,晝夜哭泣,朝夕祭祀,至誠而行,服闋朔望之奠,尤爲盡情行之。
其外祖父母之歿,亦皆心喪三年。
〉皆賞職;烈女淸州良女八今、〈步兵樸銀石妻也。
其夫病死,終夜抱屍,哀慟哭泣,翼日早朝,暗入房中,遂自縊死,同穴以葬。
〉宜寧許安仁妻河氏、〈其夫得重病,百藥無效,斷指以進,夫病遂愈。
後以他病死,河氏哀毀骨立,絶而復蘇者數矣。
今至八年,一如初喪。
嘗疽發背上,幾至死域,其父閔其羸毀病革,勸之曰:「魚肉之味,雖難強勸,蔥蒜,乃是菜蔬,庶可啖食,俾扶氣力。
」河氏不從曰:「使吾食此而蘇矣,何忍毀節而苟活?況未必生乎?」嗚咽痛泣,聞者莫不流涕。
〉安東私婢順伊、〈水軍金檢同妻也。
常時事夫盡情,夫死莽于家北,往來痛哭,願與之同穴。
其父欲奪其節,誓死不從,一日縊死于亡夫墓側。
〉昆陽米乙伊,〈百姓文愛石妻也。
惡少樸仁範,拉以緻船中,欲爲汚辱,投海而死。
〉皆旌門、復戶;孝女泗川私婢光德,〈事父母,能竭其力,定省,無失其時,出入,必有其常。
溫凊甘旨,適其所好,若得食物,不敢先嘗。
父母有疾,常有憂色,旣沒,事死如生。
又事舅姑,無異所生之親。
夫死,三年不食酒肉蔬果,隻以粥水連命。
家雖貧,不廢日三之奠,大祥之日,改着喪服,一如初喪。
人有勸誘改節,則泣涕固拒曰:「古人一與之齊,終身不改,故夫死不嫁。
」又曰:「烈女不事二夫。
古人旣如斯,我何人也?」言訖,輒悲泣,終日不食。
〉皆旌門;牙山玉隻,〈正兵尹世文女也。
自十三歲時,順父之志,亦不食肉,過三年後,其父矜憐,持肉強勸,則哭泣不食曰:「行當與父一時免喪。
」雲。
世文喪父九年,猶未脫喪,故如是雲。
朝夕祭祀,至今不廢,雖菜粥,隨所得必祭其父,如以事出,歸則必親奠以祭。
〉復戶。
皆因政府議啓也。
○日暈。
4月2日 ○癸卯,知中樞府事鄭世虎啓曰:「呈上言、訴訟官之事,非臣好訟而然也。
被訟於人,不得已而應訟矣。
至於呈上言,則乃德興君家所爲也,而臣亦豈不知乎?一品之職,必須小無身累,然後可以當之,而誤恩至此,請速改正。
」〈德興君,世虎之女壻也。
世虎嘗以亡妹之新婢,給其女德興夫人,而其妹之義子,訟于官。
世虎不勝,遂敎其女呈上言,訴訟官。
訟官,則判尹金秀文也。
〉傳曰:「啓意知道。
勿辭。
」〈史臣曰:「世虎之黷貨、好訟之狀,人皆知之矣。
不容淸議,累被彈駁,亦可以少省其過,而今者來辭一品之加,乃自辨說,以呈上言、訴訟官之事,諉諸其女之所爲,曾無羞愧之心。
噫!人之無恥,一至於此哉?」〉○上禦晝、夕講。
○雨。
○江原道通川,雨雹。
4月3日 ○甲辰,以洪暹爲判中樞府事,曺光遠爲議政府左參贊,元繼儉爲刑曹判書。
〈特命也。
〉○夜,乾方、巽方,如火氣。
4月4日 ○乙巳,慶尙道義城、軍威、安東,雨雹,損傷牟麥。
平安道寧邊,雨雹,大如鳥卵。
4月5日 ○丙午,夜,月暈。
流星入貫索星,入北鬥星,狀如鉢,尾長三四尺許,色白。
霜降。
4月6日 ○丁未,傳于政院曰:「觀此慶尙監司〈李勘。
〉啓本,〈略曰:」對馬島主宗盛長書契雲:『南海島賊船數十艘,泛海中流,以徯順風,揚言欲赴大明,不知果爾否也。
縱赴大明,若不逢便風,則必到貴國,莫若早爲之備雲雲。
「〉仍知對馬島主通書報變。
狡詐之言,雖難盡信,然前日或有其驗,而今方風和賊變可慮之時,又有如此報變之事。
所當詳慮,預爲措置。
來初八日,三公、〈尙震、安玹、李浚慶。
〉領府事、〈尹元衡。
〉兵曹、備邊司,同議以啓。
」 4月7日 ○戊申,日暈。
夜,月暈。
○平安道義州,大雷雨。
男一人、馬一,震死。
4月8日 ○己酉,上幸大廟,行祼獻禮。
○三公令舍人啓曰:「今者倭寇有聲息。
不爲預措,則臨時無以應變,而京畿、黃海、淸洪道,防備虛疎。
請分遣備邊司郞廳于此三道,列鎭防備及兵船,一一巡視,其中尤甚不備者,推考啓聞,兵、水營防備形止,竝令摘奸啓聞。
」傳曰:「如啓。
」 ○大臣、兵曹同議啓曰:「伏見宗盛長書契,倭性雖似詐諼,彼中必有作賊形止,故欲露爲國之誠,而進告其言。
似或不誣,防備之策,不可不嚴。
但慶尙道兵力,頗爲不實,而助防之人亦少。
京中諸將之人,亦甚乏少,而武臣罷散者頗多。
請令兵曹,書啓在外方者,預先行移,令各上京,裝束以待。
若居兩南者,則留本道,以備防禦。
」傳曰:「如啓。
」 ○憲府啓曰:「頃者吏曹,多有所失,而旣不許罷,又從而全釋之,聖量之包容,至矣。
至於遞差之政,除洪暹於判中樞府事,特加元繼儉爲刑曹判書,有若褒美然,安在其示貶之意乎?兵曹不有公論,奏擬洪暹於一品之職,亦爲非矣。
政體之顚倒,莫甚於此。
請竝還收成命。
」答曰:「前吏曹堂上,雖有一時之失,旣遞本職,又從而推考,豈無示貶之意乎?洪暹之爲判中樞府事,兵曹依例注擬,繼儉之爲刑判,自上計其可陞而特授。
此豈有若褒美者乎?竝不允。
」後累啓,不允。
○傳于政院曰:「工曹參判李滉調理上來事,下諭。
」〈滉,禮安人也。
自少恬靜,不喜紛華,唯以理學自任,踐履篤實,精思妙奧,觸處洞然,常自晦默。
性愛山水,結草屋而居之,終日端坐,隻對聖賢之書,蔬不繼,愛之裕如。
不樂仕宦,每自引歸,屢降溫諭,辭疾不就,雖或赴闕,旋卽辭退。
如是者屢矣。
至戊午秋,上疏乞解職,且陳病不能赴召之意,嚴命又下,不得已至京,至是受由下去,而又呈辭狀。
其難進易退,蓋如此。
〉〈史臣曰:「人君有尊賢樂道之誠,則巖穴之士,亦將願立於朝。
豈有求退不暇如滉者哉?然則非滉之退也,上之誠不足也。
」〉○雨。
鹹鏡道端川,下雷。
4月9日 ○庚戌,傳于政院曰:〈惟新保人金紐擊錚于勤政殿庭。
命承旨吳祥問其所訴,則其奴婢四十口投屬于內需雲。
吳祥回啓,而其傳敎如此。
〉「民有冤憫,擊錚告訴,出於不得已也。
然若以不可爲之事,而強爲擊錚,則亦豈無後弊乎?近者民冤頗積,擊錚成風,予甚歎焉。
今觀金紐奴婢之事,該司自當察之,而監司法官,不受其訴,〈紐嘗訴冤于本道監司及司憲府,而皆不聽理。
〉必有其意,而乃敢冒入闕庭擊錚,極爲非矣。
推考治罪。
」〈史臣曰:「人君之職,在於理民,而理民之道,在伸其冤抑,使無一夫不得其所而已。
自樸漢宗爲內需司提調以後,刦奪士大夫之田民,略無顧忌,而內需司爲叛主逃賦之淵藪。
是民之冤抑,自上緻之,又何以理之也?監司、法官,依阿順從,噤不能辨,不亦非乎?」〉○雨。
鹹鏡道端川、鏡城,下雪。
4月10日 ○辛亥,日微暈,兩珥。
○鹹鏡道端川,下雪。
4月11日 ○壬子,傳于政院曰:「來十七日,欲幸望遠亭,試戰船、觀武才,因觀稼于西郊。
諸事預備,農軍亦依前例供饋。
」 ○憲府啓曰:「省耕習戰,皆是王政所關,固不可廢也。
然而時有可否,事有經權,亦可隨宜而處之也。
十七日幸望遠亭,臨試戰艦,因欲觀稼,其重民事備不虞之盛心至矣。
第以數月之內,擧動非一,玉體多勞,極爲未安。
且牟麥得雨僅蘇,而行幸之地,遍爲踏損,則臣等竊恐南畝之民,不無缺糧之苦。
且軍卒貿馬之弊,亦不可不慮。
請姑停,以待秋成。
」答曰:「如啓。
」 4月12日 ○癸醜,上視朝膳于文昭殿。
○傳于政院曰:「春秋觀稼、閱武,在先朝,亦有一朔竝行之時,而今則徒計小弊,外議卽生,將不能爲某事,而亦恐軍政自此而解弛也。
雖在平時,尙不可忘戰。
況今倭報已至,邊釁將起。
習水戰、練軍政,尤不可緩,而船隻亦方多泊於江上。
穀苗遍靑,兩麥發穗,日晷極長,寒熱適中,正宜觀稼之時也。
昨者望遠之行,予欲先謁文廟,而姑停之,予更思之,習戰、觀稼,亦便於東郊、濟川。
當不待於秋成也。
予豈不參酌前例,而好爲出行哉?政院知悉。
」 ○上奉審先王、先後影幀于璿源殿。
○慶尙道義城,雨雹。
4月13日 ○甲寅,夜,月暈。
流星出王良星下,入句陳星下,狀如鉢,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慶尙道比安,雨雹,平安道寧邊,雨雹,損禾穀。
4月14日 ○乙卯,江原道楊口、寧越,雨雹。
慶尙道草溪、泗川、固城、巨濟,雨雹。
京畿安城,男一人雷震死。
4月16日 ○丁巳,日暈,左珥。
4月17日 ○戊午,上幸成均館,行酌獻禮于文廟,禦明倫堂,親試儒生製述。
○傳于政院曰:「米豆幷一百碩、胡椒五碩,別賜于成均館。
」 4月18日 ○己未,憲府啓曰:「行幸時隨駕人員,至太廟前路,皆當下馬,而掌令成義國、〈麤鄙貪汚,其弟應國爲龍岡縣令時,使築海堰而分之,人皆唾鄙。
〉持平柳承善、宋賀,誤聽引儀,誣援前例,騎馬而過。
雖曰無情,旣有犯禮之失,不可因在法官之職。
」請遞。
答曰:「如啓。
」 ○以李希儉爲司憲府掌令,權信、黃三省爲持平,洪天民爲司諫院獻納,兪泓爲正言,李文馨爲議政府檢詳,成義國爲世子侍講院文學,閔時中爲弘文館副校理。
○日微暈。
○淸洪道定山,地震。
4月19日 ○庚申,上禦朝講。
○上仍禦思政殿,引見黃海道觀察使李鐸,傳曰:「卿久在銀臺,豈不知予意乎?近者盜賊熾盛,捕獲之方,另加措置。
」李鐸曰:「本道防備甚多虛疎。
自上旣敎以捕獲,則敢不盡心,多方措置乎?其初所起之由,臣未之知也,然必因迫於貧窮,或由守令政治失道,流離失所,而自入於獷悍之黨者甚多。
跟捕之際,不務招撫之策。
徒嚴訊問之刑,凡所連逮,不詳辨覈,緻有橫罹枉死之弊,故愚民自惑,投入於賊類。
今則大肆殺害,人人畏其報復,村民則見賊侵暴而不告,守令則聞賊橫肆而不捕終至於知畏盜賊,而不知畏國家,極爲寒心。
守令等聞賊在境內,如或縱逸不捕,怯退不逐,以緻失機者,論以軍法,然後庶幾可以弭盜也。
」上曰:「民有生生之樂,然後盜賊寢息。
今則流離失所,故至於如此矣。
但以平民爲盜賊,而深治之,使有玉石俱焚之患,則甚不可也。
推覈之際,當詳辨分揀。
守令之能捕與不捕者,卿宜馳啓,使賞罰分明。
」 ○上禦晝講。
4月21日 ○壬戌,上禦慶會樓下,引見諸王子、駙馬、宗親,又宣醞于承政院。
○三公令檢詳啓曰:「開城府捕盜官李億根,常時盡力跟捕爲賊輩所憎,及其跟捕巨叱正之際,爲群賊所伺,被其戕殺,極其慘酷,至爲可矜。
此亦死於國事之人,恩恤之典,不可不施。
其副貳之人,亦有同死其難者。
竝令本府訪問,同施恤典。
且黃海道各官吏民告捕盜賊者,亦爲賊輩讎殺,俱極慘酷。
請令本道監司,一一訪出,別施褒恤。
且聞有一民進告賊黨,而一日適野樵採,爲賊輩所獲,將欲加害,而其子在山上望見之,走來語賊曰:『告爾輩,乃我也,非父也。
請代父死。
』賊輩卽釋其父,結縛其子,到村家,令炊飯,環坐而殺之,刳腹而去雲。
此人非但爲國告賊,又爲其父,代死而免之,其忠孝極爲可嘉。
竝令本道監司,訪出,馳啓褒賞。
」答曰:「如啓。
」〈史臣曰:「見盜賊之熾盛,則不畏報復,進告于官,見其父之將死,則奔走救之,以代其死,可謂舍生而取義,殺身而成仁者矣。
噫!此村野間一愚民,豈其嘗有所學而然哉?亦見秉彜之天,人所同得而未嘗泯滅也。
」〉○平安道昌城,雨雹,大如拳,中如雞卵,禾穀損傷。
義州,大雷雨,男一人、牛二震死。
嘉山郡,大雷電風雨,天地晦冥,雹下如注,大如鉢,小如雞卵,人家醬甕,無不破碎,木葉盡脫,飛禽觸死,禾穀盡損,隻餘根莖。
定州,大雨雹,老人韓孟元及女人文時,中路被雹而死,禾穀盡損,山野皆赤。
安州迅雷暴風,屋瓦皆飛,雨雹積深九寸,經日不消。
價川,雨,宣川、郭山、博川、鐵山,雹。
4月22日 ○癸亥,上禦晝、夕講。
○鹹鏡道文川、端川、永興,雨雹。
4月23日 ○甲子,以安士雄爲司憲府執義,李之信爲弘文館典翰,柳從善爲世子侍講院文學,柳承善爲弘文館副校理,成義國爲修撰,尹仁涵爲正字。
〈史臣曰:「臺諫、侍從之官,不可不擇。
必須溫艮、方正、篤實之士,然後可以糾察時政,輔成君德。
今以義國之麤鄙、之信之庸劣,置之於論思、風憲之地,其辱名器甚矣。
」〉○傳于賓廳〈領議政尙震、左議政安玹、右議政李浚慶、領府事尹元衡、禮曹判書吳謙、參判李夢亮、參議沈銓,同承命至賓廳。
〉曰:「凡幹墳墓,雖常人,亦必愼擇其地而葬之,若有不吉,則隨卽遷葬。
況國陵乎?靖陵,自初不吉之論紛紜,故慈聖以爲未安,卽欲更審遷陵,而其時審定,亦有無欠之言,且國事艱關粗定,故不敢輕發遷陵之事也。
又於壬子年,見古日記,〈卽燕山乙卯年,宣陵審定時日記也。
〉則不吉之言,果是矣。
近來多事,故姑默不言,到今思之,不可不遷。
宜擇吉年月日,決定遷陵之事。
當於諸陵陵室內,詳擇吉地。
且世祖大王親臨是山而見之曰:『非吉地,不可用也。
』〈古日記雲:」世祖於章順王後之薨,親臨是山而雲雲。
「章順乃睿宗王後,其爲訛傳無疑矣。
〉故如是傳敎,而他餘衆論,〈指古日記,任元璿等論其不吉之言。
今者下示于尙震等而有是敎。
〉不須擧也。
卿等知悉。
」尙震等啓曰:「風水之說,出於後世,其論吉兇,固不足憑。
況近來爲地理之術者,互相排擠,其言亦難取信。
但聖意旣以爲未安,則在下者,不敢容議於其間,然遷陵,事體至爲重大,更加聖念。
」答曰:「自古不無遷陵,而高陽坐地,〈卽靖陵。
〉自祖宗朝,累議而不用,豈無其意?士大夫之間,葬父母之地,必欲擇盡美而用之。
況皇考之陵,小有不吉之議,則何敢安然不遷,以懷平生之恨乎?勢不得不遷。
不可以風水之說,爲難取信,而不擇吉兇也。
」 史臣曰:「風水之說,誕妄無據,三代以前,未聞有地理之術。
從昭穆而祔葬,不問山形水勢之何如也。
然三代之君,莫不享壽考盛本支,而緻厝數之靈長也。
皇明累世,亦皆葬於萬壽山。
國運之否泰,歷年之長短,不在是也。
惟我國朝,崇信惑世之說,山陵延袤過大,掘發人塚,廢棄民田,已非盛德事,而況慈殿惡中廟與章敬王後,〈仁宗母妃也。
〉同其園寢,迫令奉遷,萬歲之後,將以爲同隧之計。
妖僧普雨,縱臾於外,賊臣元衡,助成於中,輕遷先王十五年安厝之地。
不惟先王在天之靈,眷顧依遲,至於啓破玄宮之際,必緻震驚之虞。
抑又有所不忍言者,禧陵〈卽章敬王後陵也。
初葬於獻陵近處,而奸臣金安老擅權時,奉遷于高陽靖陵一山之內。
〉遷葬之時,易其梓宮,改其歛襲,其間慘切不忍之狀,不可形言。
至有衣服,交襯於玉體,用竹籤艱解之,至今聞者,莫不痛心隕淚。
靖陵之蔔,歲月已久,安知必無意外之變,亦如此乎?是豈臣子所可忍也?爲大臣者,固當力爭,而不敢強辨,唯唯而退,將焉用彼相哉?」 傳于政院曰:「新陵,當於諸陵室內,擇定吉地,吉年月日時,推擇以啓事,言于禮曹。
」 ○上禦晝、夕講。
○夜,流星出天中,入艮方天際,狀如拳,色赤。
4月24日 ○乙醜,憲府啓曰:「神道貴於安靜,蔔塋無過於面陽而藏風。
此外地理之說,風水之論,雖在庸儒,猶且不信。
況以聖學之高明,而有所拘忌,敢爲重難之擧乎?遷陵之命一下,而大小臣庶,莫不相顧失色,深歎聖明,亦惑於術家之語也。
若以不吉之言爲可信,則其餘小弊,固不足恤也。
以不經難信之說,輕動先王尙靜之靈,亦所不忍。
請更加三思,以停改蔔之命。
」答曰:「遷陵重事。
若以風水之說非之,則何必設地理之官,而自古擇地乎?凡常之人,尙擇父母所葬之地。
況於國陵乎?如是啓之,是何意也?昔亦有遷陵之時矣。
反覆思之,事不得已,故定之耳。
不允。
」久啓不允。
○諫院啓曰:「臣等伏見昨日傳敎,以先王陵寢,爲非吉地而欲遷之,以極盡安厝之道。
凡在臣民,孰不感激?但玄宮蔔地,永爲安宅,于今十五載。
在天之靈,陟降攸寧,一朝改蔔新陵,則竊恐奉遷之際,反有未安之意。
求之神道,豈遠人情?況風水之說,雖後世所不能免,所論所見,紛紜不定,何可一一盡信,遽爲此重大之事乎?請更加省念,以停改蔔之命。
」答與府同。
久啓不允。
〈史臣曰:「十五年安厝之陵,一朝改蔔,此人所不忍爲,而自上或於邪說,違衆強改,纔經一年,嗣子先逝,國母繼薨。
風水之吉兇,果可信耶?」〉○平安道定州民家,有牛生犢,一身兩頭。
4月25日 ○丙寅,上幸濟川亭,試戰船,出禦題律詩,命侍臣及將士製進,〈「江湖夏景」七言律:「濟川亭觀戰艦」五言律。
〉仍觀稼于東郊。
○日暈,右珥。
4月26日 ○丁卯,日暈。
4月27日 ○戊辰,日暈。
4月28日 ○己巳,弘文館副提學尹仁恕等上箚曰: 臣等伏覩遷陵之敎,此必殿下懷罔極之慕,緻無憾之誠,出於不獲已也。
但玄宮之下,霜露之降,歲經十五,於昭之永寧,旣曰久矣。
遽下改蔔之命,將破久安之地,非但多有未安之懷,亦安知終有不可忍之悔乎?況考諸禮文,未見五患之犯,其在術家,亦無指的之錯。
事有至難,豈敢輕擧?自上聖學高明,洞析義理,風水稗說,豈能有間於萬一,而第以奉遷之旨,出於一朝,擧國人心,未能解上意之所在也。
先世園陵,或有拘忌之地,而先王未嘗議其遷者,其意必有所在。
今若有疑於紛紜不經之言,則亦恐後之術家喜事之輩,皷動其說,以啓無窮之弊於千萬世也。
伏願殿下,亟加三思,廣收廷議。
答曰:「遷陵重事。
予非以雜說紛紜爲未安,而決定也。
成廟朝山陵擇定日記觀之,則世廟以不可用,下敎矣。
知其不可用之地,而予豈安心不奉遷乎?雖曰輕動未安,自古不無改蔔之時。
事勢出於不得已故也。
非特予意,慈聖亦非偶然計,而欲爲奉遷,不可停止。
故不允。
」 ○日暈。
4月29日 ○庚午,判決事任
〉南應雲爲鹹鏡南道節度使,李友閔爲工曹參議,〈以特旨,由直提學拜是職。
〉李重慶爲弘文館直提學,李文馨爲典翰,李樑爲應敎,柳順善爲副應敎,黃瑞、樸謹元爲校理,張士重爲副校理,兪泓爲修撰,李陽元爲博士,〈重慶以下,次次遷轉也。
〉鄭浚爲行忠武衛上護軍。
〈浚嘗以副提學,出爲江原監司。
托以爲親,而原州乃其家鄕也。
憑藉方面之威,刦奪民田,驛輸嶺東之稅鹽,充積其家,受人臧獲,奪人姬妾,無所紀極。
及爲鹹鏡兵使,在營喪妻,所乘轎子,充鹿皮擔送,時人譏之曰:「生來夫人,死爲鹿皮而去。
」〉○日暈,戴。
3月9日 ○辛巳,領議政尙震、左議政安玹、右議政李浚慶議:〈黃海道觀察使愼希復,啓達甕津殘弊之狀,而上令三公、領府事,議蘇復之策。
〉「甕津縣流亡人戶,多至七百六十三。
救之之策,當如救焚拯溺,而監司愼希復,凡引進上,旅外立馬,而不條陳被侵之由。
宜依去年珍山等官陳弊之規,令監司,訪問本邑弊瘼,一一縷析啓聞,特有明降,然後可以蘇復矣。
他邑小民一段之疏,豈能盡之乎?〈文化學生魯世弼,上疏陳弊故雲。
〉就其所陳言之,則本道立馬,不依軍籍均定,以緻偏苦。
本縣立馬四戶,量移他官宜當。
流亡軍戶,則今年改軍籍時,議定不遠。
其間入防便否,專在監司量度撫恤以待之也。
他官一面,千家僅存十戶之處甚多。
軍人破定,不可偏施於此邑也。
況皂隷、匠人諸員、水軍,在他道,則爲苦役,而在本道,則軍籍時,人皆樂屬。
今若破定,則竝與此等人而流亡矣。
今聞此道皂隷、匠人等,聞魯世弼陳疏破定之事,莫不駭懼奔走,人心不安雲。
此人敢疏論他邑之事,妄欲變法,而監司未及知道內人情之所在,尤不可行也。
場馬,非經數年調養,則難用。
勢不及用於年限之內,何益乎?莫如令監司,條陳啓聞,然後議施,使得蘇復也。
」領中樞府事尹元衡議:「甕津縣軍戶流亡,似不得輕易充定,以待軍籍充差爲當。
但本縣之民,以此轉轉被侵,已爲流亡者七百餘戶,正如垂絶之命。
若不急救,則勢難支保。
今若待改軍籍而充定,則餘存之民,日就流亡,終至於闔境空虛,則其救之之難,恐有甚於軍籍前破定之難也。
凡軍戶元額已充而後,有旅外。
考兵曹軍案,則元來旅外,騎兵五戶,步兵一百三十戶,自癸醜年後,以餘丁定旅外者,騎兵四戶,步兵六十五戶。
臣意元來旅外,則不可輕破,癸醜年後新旅外,則此古無而今有者。
以此破定元額之缺,恐無妨於救焚拯溺之策也。
牧場馬有限,徧給七站之請,固難施行。
立馬四戶,若移定他官,則其官之民,亦以此漸至殘弊。
四戶所立之馬,隻四五匹,以牧場馬及故失生徵馬中,各別擇給,則庶可以少蘇矣。
」 3月12日 ○甲申,上親祭于靖陵、孝陵。
○日暈,左珥。
夜,月暈。
3月13日 ○乙酉,三公、領府事、兵曹、刑曹同議啓曰:「黃海道賊勢兇獷,非徒搶殺人物,至於白晝之中,圍抱官門,而射其守令之羅卒,打破獄門,而奪其囚繫之黨類。
或士子及官人,言其蹤跡,則竝皆刳腹而示威。
且殺迎候使臣之官軍,掛其牌字於衙門,而刦招其告官者,橫行近京之地,而追逐曾經大將之人,略無畏忌,兇獷已極。
所當尋捕盡劉,毋令貽害生靈,而各該守令等,莫能勦遏,而任其出沒,雖有殺掠之患,怵於報復,怠於職事,乃反隱匿而不報,以緻賊勢張皇,將不可制。
又有措捕失宜,驅良民而陷於賊類,豈不痛心?追捕之計,雖不可少緩,招撫之策,亦宜竝擧,一以伸朝廷之威,一以安脅從之民。
其所規畫,計開于後。
一曰,道內守令中,能設策捕賊,量其邑軍丁多少,或三四十名,或五六十名,精擇驍勇,各自帶率,相爲約束,而審聞賊魁所止,則勿論彼我,勿煩興兵,設機捕捉,若多聚窟穴,則登時倂力合擊。
一曰,募得熟知人,常加保護,勿令受害,而探尋賊蹤,若能捕獲者,良人則依羅萬世〈曾捕大黨,賞付軍職者。
〉例,付軍職,賤人則免賤、免役,又給賊人財産。
一曰,各官守令等,擇有武才勤幹人,差定捕盜將,掌其要害處,如遇竊發,互相潛通,登時合捕,毋令脫免。
盡心追捕,顯有功力者,依捕告人例論賞,或知其賊徒所在,而不卽尋捕者,嚴加懲治。
一曰,守令盡心措置,擒捉魁首,則加階,資窮者別陞堂上,或因循怠緩,不尋捕者,啓聞拿推,從重處治。
一曰,賊徒之中,或起於貧窮者,或不堪侵枉者,或畏罪避役者,或迎脅於其類者,若善布德音而還集,與其窩主而勿復究問曾犯,許令安業,務要存撫。
一曰,悔過自首者,免罪復業。
又能殺其同類者及雖不殺獲,登時告官,指示捕捉者,良人則賞職,如願受布,依法賞給,鄕吏、驛子、公私賤,則免役、免賤,幷給賊人財産。
以此條陳辭緣,黃海監司處下諭,使之十分措置,曉喩軍民,期盡撫捕,通衢院宇深山寺刹,亦皆楷書張掛,使賊徒鹹知禍福何如?」傳曰:「如啓。
」 ○傳于政院曰:「慶源府使郭屹,廉簡自勑,軍民鹹悅雲。
鄕表裏一襲賜給。
北靑判官李彥臣,政尙寬恕,民皆樂業雲。
遞來時陞職。
〈此因禦史權信所啓也。
〉○日暈。
夜,月暈。
3月15日 ○丁亥,三公、領府事、備邊司同議〈平安道觀察使兪絳狀啓:「?子於江沿臺、湯站地方,下營屯聚,恣意出沒,日漸鴟張,擊破江沿臺之設。
難保其虛語,若乞救之書更來,將何答應?」雲,命議之。
〉啓曰:「毛憐、海西、三衛?子,相爲締結,累犯上國,恣行寇掠,建州衛?子,則靉陽堡、湯站、江沿臺地方作賊之時,必由方山鎭、鴨江西邊往來,故江沿臺守堡官,欲令義州牧使,邀遮賊路,內外夾攻,至於懇辭移文。
〈其略曰:」爾來毛憐、海西與夫三衛人,恃其兇虐,屢肆猖狂,寇京邊,戕殺民畜。
不宜坐視悖逆,而不爲之勦捕也。
倘令所屬兵馬,在於方山邀遮,內外夾攻,非惟盡以小事大之節,洩神人共憤之情「雲。
〉但賊路非是我國地方,而在於他境,非但形勢甚難,若遽興兵越江,以開釁端,替受無窮之患,後悔無及。
若更請援,當語之曰:『我國近來東南,長受倭寇侵犯,西北數千餘裡列堡,亦有胡虜朝夕作耗之患。
兵單力寡,自守無暇,加之以飢饉連仍,軍卒疲弱,雖欲赴援,力所不能也。
且以勢言之,則我國邊城,謹守亭障,則黠虜必謂嚴兵伺隙,恐有邀截之患,猶可以伐其奸謀,若果率兵渡江,遽與強虜交鋒,一敗塗地,則彼必無復顧忌之心,避亂之氓,永無依投之地。
度勢量力,策應俱竭,玆不能仰副盛意,秪自切齒搥心,不勝惶恐』雲,以此下書于本道監司及義州牧使,又令承文院,將此意作吏文,同封下送何如?且?子等厥數甚夥,於靉陽堡、嶮山堡、湯岾等地方,下營屯聚,恣意作耗,勢漸鴟張,至欲鑿破江沿臺,則似非搶掠財物之賊,其爲兇獷之計,固爲叵測。
以追殺唐人於威化島下灘觀之,則不無隳突我國地方之患。
備禦之策,不可不預措而防遏。
今雖解氷,不可以隔江爲無虞矣。
若千百之賊,各持船隻,一時渡江,則當何以遮斷而捍禦?唐人迫於賊逐,乘船渡江,厥數千萬,則亦何以處之??賊渡江之處幾何,若於可渡之處,預爲措備而遮斷,則亦用何策,用兵亦幾何而足耶?春夏解氷之時,則限隔江水,猶或可禦,若於合氷之時,則雖十萬之賊,一時可渡,亦當用幾許兵力而遮擊?雖不煩他道兵力,以本道之兵,猶可以備禦乎?沿江上下賊徒所由之路幾許,賊路要害之處,勁卒幾許,則可以守禦,而毋令賊徒,掩其不意耶?賊路諸處備禦火砲、器械,亦可以足用耶?以此等辭緣,令監司與節度使,十分商度,備悉規畫,條列啓聞,然後更議商確施行。
且本道列鎭邊將及軍官,如有才劣者,亦宜從實以啓事,竝諭何如?且在前西北有事,則或有用黃海道、鹹鏡南道及京畿軍士入防之時。
今亦有變,則不可但以本道兵力制勝。
如有用軍之事,則可令兵曹,預先措置,而不得已有將帥,然後可以領率馳赴。
今者可用之人乏絶。
此乃汲汲措置之務,而若不預先養望,則臨事窘迫,故敢啓。
」傳曰:「竝如啓。
」 ○夜,月暈。
3月16日 ○戊子,上禦朝講。
大司憲金鎧曰:「頃於經席,鄭惟吉以大司憲入侍,啓私賤投托內需司之事,而上敎之曰:『當使主掌官察之』,而及政院更稟,則乃敎之曰:『泛言之事也。
』外間聞之,皆爲缺望。
今者豪奴悍婢,背主而投屬內需司者,弊習已成,無勢士族及如寡婦之家,則坐見投托,而無如之何。
雖或呈訟,訟官亦受制於內需司,而猶不快決。
今當推刷正案之時,若不分辨而載錄,則雖實爲私賤,永無得推之理,其爲冤悶如何?近以此事,呈訴于本府者甚多。
若非自已奴婢,則豈敢與國家爭訟?國家與臣民爭其曲直,亦非光明正大之事也。
願別加明察,背主投托者,治之以罪,則庶杜此弊,而人無冤枉矣。
且宦者縱恣之弊,比來尤甚,或陵辱宰相,或依憑進上作弊。
如此等事,自上別爲留念緻察。
」上曰:「公私賤投屬內需司之弊,近來似甚,啓意當矣。
如此之事,主掌官固當察之也。
以爲泛言雲者,非有他意也。
」 ○傳于政院曰:「今朝大憲所啓,公私賤投屬內需司及宦寺作弊之事,予已大槪答之,然予意有未盡,故更言之。
若有投屬者,主掌官察之,分辨是非,而通于內需司,內需司隻收貢而已。
今後主掌官,更加詳察,依法處之可也。
若有陳訴于憲府者,憲府亦當詳考文記,辨正是非,可罪者罪之,則庶無奸僞矣。
此意言于城上所。
且宦寺依憑進上,作弊畿甸,予未審何事也,大憲豈無所聞而啓之乎?作弊之由,問于大憲以啓。
」 ○大司憲金鎧啓曰:「臣聞前年秋,宦寺等,以司饔院進上鮒魚漁獵事,下去于衿川地,未及秋收之時,盡破其防築,私家池魚,又盡取無餘。
又村民得進上生蟹,儲之于池,亦盡奪取,且載酒而往,至於作樂縱飮雲。
臣之所聞如是,故敢啓之矣。
」答曰:「作弊之事,不可不防。
予當察治,以杜後弊。
」 ○上禦夕講。
○憲府啓曰:「慶尙右道兵使崔終浩、鹹鏡北道兵使吳誠、平安道兵使金秀文,俱以不法,現捉於禦史。
所當依法罷黜,以治其罪,而或因防備,或稱乏人,苟且仍任,極爲未便。
況終浩之不合邊將,汎濫不謹,騰播已久,物議激發,尤不可不罷。
請亟還收成命。
」答曰:「雖所當罷,方今乏人,防備緊急之時,似不可輕遞,故以權宜仍任矣。
當議于大臣處之。
」仍傳于政院曰:「崔終浩仍任便否,其議于三公、領府事。
」領議政尙震、左議政安玹議:「今者隄備緊急,三道兵使,一時遞罷,極爲重難。
自上權輕重,特許戴罪盡職。
睿算所在,言官豈不仰體乎?」右議政李浚慶議:「臺官所啓,出於執法,聖上仍任,重念人材。
權而得中,斷在聖衷。
抑臣竊念,祖宗朝,兵、水使之任,專委閫寄,待以心腹,故其人亦知自重,士卒亦皆信服,近來始遣禦史,考究其不法,損毀事體,使將帥無自重之心,士卒萌輕忽之念。
臣每念此事,嘗欲啓達,今因事端之發,敢陳狂妄之見。
」領中樞府事尹元衡議:「鹹鏡北道、平安兵使,俱是重任。
罷遞此人,代之者若非人望所重,則邊圉之人,卽爲解體,所係非輕。
或因大臣所啓,或自上命仍任,恐不害於權宜之道。
其中不謹其任,播於物議者,唯在睿斷何如爾。
」傳曰:「兩道兵使,固不可罷。
崔終浩,如有不謹汎濫之事,則罷職可也。
」 3月17日 ○己醜,上禦常參、朝講。
○以權信爲禮曹正郞,崔顒爲弘文館副修撰,兪泓爲兵曹佐郞。
3月18日 ○庚寅,上禦慶會樓下,觀武臣試射、文臣製述。
○日微暈。
3月19日 ○辛卯,憲府啓曰:「近日政事之間,多有任情之失,注擬之際,專事市恩。
文官與門蔭有間,而備望之時,以門蔭爲首,初入仕之人,皆從請囑而擬望。
以堂下官,注擬於堂上之職,則必具由啓稟例也,曾未有自下擅擬,如前日爲也。
請吏曹堂上、〈判書洪暹、參判元繼儉、參議李英賢。
〉色郞廳,〈正郞洪天民、佐郞丁胤禧。
〉幷罷。
」後三啓,隻命遞。
3月21日 ○癸巳,特命以尹春年爲吏曹判書。
卽日爲政。
〈史臣曰:「時上內迫母妃,外逼元衡,計不知所出。
欲以通源,專任銓衡,稍奪元衡之權,恐忤母妃意,不得已授春年。
春年,元衡之鷹犬也。
元衡、通源爲惡一也,而上不知公選忠賢,反欲以此易彼,其可謂知所好惡乎?」〉○以沈通源爲議政府左贊成,李蓂爲右贊成,吳謙爲禮曹判書,〈謙性喜進取,又無識見,趨附權勢,猶恐不及。
至丁巳夏,爲憲府之長。
時司諫金汝孚,與崔堣、李銘、金鎭等,結爲腹心,以私怨構成金虬等之罪,指爲黨人,一網打盡,因動搖朝士,事將叵測。
謙非徒不能抑而止之,又從而爲之唱和,一時疏草,皆出其手。
及汝孚等被罪,心不自安,求爲慶尙監司。
〉李彥忠爲戶曹參議,〈已上特命。
〉鄭惟吉爲吏曹參判,李亮夢爲禮曹參判,李彥憬爲吏曹參議,睦詹爲世子侍講院輔德。
○傳于政廳曰:「知中樞府事鄭世虎,非徒年老舊臣,前經中廟守陵官。
予乃深發追慕皇考之念。
此人可陞崇品,特加一資。
」〈世虎爲人,賦性貪饕,瀆貨無厭,冒奪爭訟,不知羞恥。
及爲刑、戶二部之長,怨謗朋興,人皆唾鄙。
〉〈史臣曰:「人君設高爵重級,必待其人而授之者,以其上足以左右君德,下足以表儀一時也。
古之帝王,爵以命賢,不及惡德,朝有濟濟之美,君無虛授之譏。
今鄭世虎,以闒茸之質,鬥筲之才,立朝數十餘年,唯以掊克歛怨爲事,因緣陞敍,位至六卿,名器之濫,固已極矣。
今又以守陵之微勞,加之以一品之秩,是果爲其難其愼之意乎?《詩》曰:」彼其之子,不稱其服。
「其是之謂乎!」〉○京畿驪州、永平,雨雹。
3月22日 ○甲午,上召對。
○全羅道鎭安,霜降。
3月23日 ○乙未,日暈,右珥。
○全羅道鎭安,霜降。
3月24日 ○丙申,憲府啓曰:「臣等伏聞知中樞府事鄭世虎特加之敎,不勝感愴。
自上慕切羹墻,念及守陵官,欲施恩典,聞者莫不歎服,第以崇政重加,不可濫授非人。
世虎雖在宰相之列,不容於公論久矣。
至以好訟目之,黷貨鄙之。
頃者假托其女子之名,呈上言訴訟官,見聞駭愕。
若以此人,置諸一品之列,則在廷之臣,孰不解體?自上施恩,亦豈無物?請亟還收成命,以重王爵。
」答曰:「鄭世虎,成命已下,固不可改。
故不允。
」 ○京畿麻田,隕霜,損傷禾苗。
全羅道鎭安,霜隣。
3月25日 ○丁酉,上禦朝講。
○憲府啓曰:「黃海道獷悍大黨,厥類繁滋,爲患益甚。
所謂腹心之疾,不可緩治。
本道觀察使愼希復,以其父母墳與田莊,在於平山,慮其報復,不爲號令節制,督令捕捉。
請速遞差,別爲擇差,以期設策督捕,盡殲無遺。
」答曰:「如啓。
」〈史臣曰:「希復專制方面,而畏賊報復,不爲追捕,其庸懦不職甚矣,而又以此至於遞差監司,則無乃朝廷示弱於盜賊耶?況希復,不無期望遞免之心,則言官所當彈論,使之盡心捕獲可也,而啓請遞差,是逢迎其志而庇護之也。
」〉○以李鐸爲黃海道觀察使,李澤爲承政院都承旨,愼希復爲忠武衛護軍。
○義州民家,馬産雌駒,兩頭八足。
3月26日 ○戊戌,上禦朝講。
領經筵事李浚慶〈稟性嚴毅,辭色峻絶,人莫敢幹以私事。
好讀書,未嘗少輟,淸簡自持,家居如書生焉,兼有將相之望。
但不能屈己從人,又無愛惜人材之心。
至乙卯南征,爲巡察使,而畏敵退縮,無功而還,威望墜損。
又惑於妻姪金鎭之言,及其罷黜之際,力爲伸救,人以是少之。
〉曰:「大凡天變、物怪,則人知其爲災異,至於水旱,則狃於尋常,恬不知怪。
以變異言之,則豈有大於此乎?如小臣者,亦在三公之列,故災變如是。
尤爲惶憫。
自上亦當益存恐懼修省之念,不可少忽也。
」 ○上禦晝講。
○刑曹判書曺光遠、參判柳智善、參議尹毅中〈溫謹端雅,氣質軟弱,無直節。
〉啓曰:「私奴守淡、〈故領相沈連源之奴也。
〉毆打儒生權彥卿等,而其時逃躱,推閱無據,因成均館牒呈,守淡全家徙邊,徐允弼等九人,則以隨從,各杖一百、徒三年照律。
今因貞敬夫人金氏〈卽連源妻也〉上言,判付內,徐允弼、守淡等,一處推閱,取服定罪,而推閱後守淡刑推啓請,則除刑推,以儒生陵辱照律事,判付矣。
不小已決定全家之罪,以陵辱照律,則止杖八十,非徒擬律太輕,而隨從徐允弼等,已蒙杖一百、徒三年,則首從用律不同,事且顚倒。
請以前照律施行。
」傳曰:「如啓。
」 ○白氣一道,自乾方至巽方,橫布天中,暫時而滅。
○京畿麻田,霜降,禾苗損傷。
全羅道礪山,霜降。
3月27日 ○己亥,上禦朝、晝講。
○領議政尙震、左議政安玹、右議政李浚慶、領中樞府事尹元衡同議〈因朝講金鎧所啓,命議于大臣,故同議如此。
〉啓曰:「開城府都事,以武臣擇遣,上敎至當。
但雖以武臣差遣,不別措置,循常爲之,則猶無其益。
伏聞近來強賊,多萃本府城底,戕害人民甚多,而人畏報復,不能進告,官吏雖或見聞,了無設伏捕捉之計。
頃日林巨叱正〈黃海道賊也,來家于本府之地。
〉根尋之際,不聽牌頭之言,隻給軍人卄餘名,孤單齟齬,以緻牌頭見殺,〈牌頭李億根嘗捕賊數十餘人。
至是本府因新溪牒呈,發軍圍賊,億根率兵而往,乘曉入賊所,身中七箭而死。
〉亦不登時窮追,遂令賊勢鴟張,至爲駭愕。
今遣武臣,須令講究捕捉之方,或率兵趕捕,或聞見尋捉,期令必獲。
如或縱逸不捕,刦懦不追,則以軍法論罪事,各別開諭下送,留守處,亦以此意下諭何如?都事之職,平時則治本府之務,乃其任也,而凡兵務之事,又其所職掌,如有此等盜賊之變,則不可不以軍法從事。
《大典》內境內盜賊,不能捕捉,守令亦有其罪,故敢啓。
」〈史臣曰:「盜賊之熾發,由於守令之掊克,守令之掊克,由於宰相之不廉。
今之宰相,貪汚成風,不知紀極。
是以守令剝民膏血,以事權要,啖豚咀雞,無所不至,而民窮無告,其勢不爲盜,則無以資生,故相率而自投於死亡之地,以僥倖刦奪爲事。
是豈民之性也哉?苟朝廷淸明,而無惟貨其吉之心,守令皆得如龔、黃者而任之,則帶釰者買犢而歸農矣。
安有殺越無忌,如此之甚者乎?不然,徒欲率兵趕捕,則抑恐隨捕隨起,將不勝其捕矣。
」〉 3月28日 ○庚子,三公令舍人啓曰:「文武試射被選官員中,讀書堂官員則勿抄,其餘弘文錄及製述被選文臣等,該曹斟酌改減下事,已曾下敎矣。
臣等竊思,將相一體,文武不可岐而二之。
試射文臣,皆他日將相之具。
今若弘文錄等官,專除之,則試射文臣,皆爲不重,非所以勸礪之意。
請讀書堂官員外,一切因舊勸課何如?」傳曰:「如啓。
」 ○日微暈,兩珥。
○京畿水原,雨雹交下,大如鳥卵,小如太豆。
3月29日 ○辛醜,傳于政院曰:「一夫有冤,足召水旱。
頃以推刷之事,一族事幹,多被牽連。
都監則遵舊例從事目爲之當也,然被繫受刑者,必非一二,而其間亦豈無殞命者乎?不可不慮。
不得已應刑者外,斟酌刑訊,俾無民冤事,言于都監。
」 ○愼喜上言,訟其父思獻之冤,上命還賜及第。
〈思獻之中第,鄭士龍實圖之。
士龍曩與思獻之父相善,待思獻如親子弟。
然士龍欲買墳山,而其主不肯,令思獻假其叔母廢妃愼氏之言,刦脅買之。
又作農舍於思獻江亭之傍,多占田土,思獻助之。
以此士龍常德之,今於殿試用術圖之。
及其物論之發、推鞫之際,拘於情勢,不能窮推以得其情,故去年削其科,今年復其科,使科擧重事,有同兒戲,物情之憤,可勝言哉?〉 ○日暈,兩珥、冠。
夏四月 4月1日 ○壬寅朔,上禦晝、夕講。
○禮曹啓曰:「大祭後祈雨事,傳敎矣。
近來以外方狀啓觀之,則旱徵一樣,修溝壑淨阡陌等事,姑先擧行何如?」傳曰:「如啓。
」 ○禮曹啓,旌表烈女論乃之閭,〈論乃,庶人金千同妻也。
夫死之後,未嘗啓齒,畫其夫像,不廢朝夕之奠,朔望必親往其墳而祭之。
〉宜寧鄕吏沈文守、〈父母死,廬墓三年,朝夕哭奠,至今二十餘年,素衣素帶,不輟朔望之奠。
〉比安百姓洪漢弼,〈天性純孝,其父母生時,盡情奉養,及其歿,朝夕祭祀,躬自備設,至誠行之。
至今十年,獨不食肉,營立祠堂,堂前別設寢所,晝夜思慕,未嘗少懈。
〉皆旌門、復戶;南部私奴世恪、〈其父嘗得遂將死,蒼皇斷指,和藥以進,父病遂愈。
凡父母所嗜之物,必盡情備設。
其父之主,捽縛其父,要使記納其家,而勢有所難,世恪乃以自備之家納之,而免其父。
〉宜寧沈安麟、〈年逾七十,孝恭不懈。
父母俱存,年皆九十餘歲,安麟不離左右,起則身自扶持,飮食則必先嘗以進。
其母,疾篤,思嘗雉味,求之不得,忽有一雉飛墜,以供母,母病稍愈。
鄕隣以爲誠孝所感。
連喪父母,廬墓三年,一如初喪。
〉固城鎭撫李世應、〈其母得瘟病,晝夜侍側,百般救療差,終不獲。
雖在瘟疫中,治喪無闕。
率稚弟,朝夕躬自炊爨以祭,啜粥哀號一如初喪。
鹽醬、酒食,不入於口,喪葬諸需,獨自辨備,不責出於他兄弟之家。
親自負土成墳,母忌之月,則自朔至晦,不食魚肉。
〉宜寧百姓仇琛,〈連喪父母,廬墓六年,朝夕哭奠,啜粥連命,不食鹽菜。
服闋,誠心不怠,不輟朝夕之奠。
〉皆旌門;南部忠義衛洪緻堯、〈爲兩大王心喪三年,不使人知。
父歿,執喪以哀,每當忌月,不食肉不聽樂,國忌亦皆行素。
於兄弟間,友愛和睦,兩妹嘗患瘟病,不忍離去,至嘗不潔之水,勸飮,病妹竟緻差愈。
又以己所得奴婢三口,贖其父賤妾女,以成父志。
〉天安幼學曺德粹、〈事母盡誠,家雖貧,不輟酒肉之養。
如得小物,不忍先嘗,必袖以進。
母病苦,泣血嘗糞,及歿,送終之事,一遵《家禮》,旣葬,遂廬其側,不出洞口。
親執祭物,朝夕不懈,啜粥三年。
〉比安前參奉張文瑞,〈年四歲時,兩親俱歿,不食肉,哀慕不已。
年至十歲,追服六年之喪,晝夜哭泣,朝夕祭祀,至誠而行,服闋朔望之奠,尤爲盡情行之。
其外祖父母之歿,亦皆心喪三年。
〉皆賞職;烈女淸州良女八今、〈步兵樸銀石妻也。
其夫病死,終夜抱屍,哀慟哭泣,翼日早朝,暗入房中,遂自縊死,同穴以葬。
〉宜寧許安仁妻河氏、〈其夫得重病,百藥無效,斷指以進,夫病遂愈。
後以他病死,河氏哀毀骨立,絶而復蘇者數矣。
今至八年,一如初喪。
嘗疽發背上,幾至死域,其父閔其羸毀病革,勸之曰:「魚肉之味,雖難強勸,蔥蒜,乃是菜蔬,庶可啖食,俾扶氣力。
」河氏不從曰:「使吾食此而蘇矣,何忍毀節而苟活?況未必生乎?」嗚咽痛泣,聞者莫不流涕。
〉安東私婢順伊、〈水軍金檢同妻也。
常時事夫盡情,夫死莽于家北,往來痛哭,願與之同穴。
其父欲奪其節,誓死不從,一日縊死于亡夫墓側。
〉昆陽米乙伊,〈百姓文愛石妻也。
惡少樸仁範,拉以緻船中,欲爲汚辱,投海而死。
〉皆旌門、復戶;孝女泗川私婢光德,〈事父母,能竭其力,定省,無失其時,出入,必有其常。
溫凊甘旨,適其所好,若得食物,不敢先嘗。
父母有疾,常有憂色,旣沒,事死如生。
又事舅姑,無異所生之親。
夫死,三年不食酒肉蔬果,隻以粥水連命。
家雖貧,不廢日三之奠,大祥之日,改着喪服,一如初喪。
人有勸誘改節,則泣涕固拒曰:「古人一與之齊,終身不改,故夫死不嫁。
」又曰:「烈女不事二夫。
古人旣如斯,我何人也?」言訖,輒悲泣,終日不食。
〉皆旌門;牙山玉隻,〈正兵尹世文女也。
自十三歲時,順父之志,亦不食肉,過三年後,其父矜憐,持肉強勸,則哭泣不食曰:「行當與父一時免喪。
」雲。
世文喪父九年,猶未脫喪,故如是雲。
朝夕祭祀,至今不廢,雖菜粥,隨所得必祭其父,如以事出,歸則必親奠以祭。
〉復戶。
皆因政府議啓也。
○日暈。
4月2日 ○癸卯,知中樞府事鄭世虎啓曰:「呈上言、訴訟官之事,非臣好訟而然也。
被訟於人,不得已而應訟矣。
至於呈上言,則乃德興君家所爲也,而臣亦豈不知乎?一品之職,必須小無身累,然後可以當之,而誤恩至此,請速改正。
」〈德興君,世虎之女壻也。
世虎嘗以亡妹之新婢,給其女德興夫人,而其妹之義子,訟于官。
世虎不勝,遂敎其女呈上言,訴訟官。
訟官,則判尹金秀文也。
〉傳曰:「啓意知道。
勿辭。
」〈史臣曰:「世虎之黷貨、好訟之狀,人皆知之矣。
不容淸議,累被彈駁,亦可以少省其過,而今者來辭一品之加,乃自辨說,以呈上言、訴訟官之事,諉諸其女之所爲,曾無羞愧之心。
噫!人之無恥,一至於此哉?」〉○上禦晝、夕講。
○雨。
○江原道通川,雨雹。
4月3日 ○甲辰,以洪暹爲判中樞府事,曺光遠爲議政府左參贊,元繼儉爲刑曹判書。
〈特命也。
〉○夜,乾方、巽方,如火氣。
4月4日 ○乙巳,慶尙道義城、軍威、安東,雨雹,損傷牟麥。
平安道寧邊,雨雹,大如鳥卵。
4月5日 ○丙午,夜,月暈。
流星入貫索星,入北鬥星,狀如鉢,尾長三四尺許,色白。
霜降。
4月6日 ○丁未,傳于政院曰:「觀此慶尙監司〈李勘。
〉啓本,〈略曰:」對馬島主宗盛長書契雲:『南海島賊船數十艘,泛海中流,以徯順風,揚言欲赴大明,不知果爾否也。
縱赴大明,若不逢便風,則必到貴國,莫若早爲之備雲雲。
「〉仍知對馬島主通書報變。
狡詐之言,雖難盡信,然前日或有其驗,而今方風和賊變可慮之時,又有如此報變之事。
所當詳慮,預爲措置。
來初八日,三公、〈尙震、安玹、李浚慶。
〉領府事、〈尹元衡。
〉兵曹、備邊司,同議以啓。
」 4月7日 ○戊申,日暈。
夜,月暈。
○平安道義州,大雷雨。
男一人、馬一,震死。
4月8日 ○己酉,上幸大廟,行祼獻禮。
○三公令舍人啓曰:「今者倭寇有聲息。
不爲預措,則臨時無以應變,而京畿、黃海、淸洪道,防備虛疎。
請分遣備邊司郞廳于此三道,列鎭防備及兵船,一一巡視,其中尤甚不備者,推考啓聞,兵、水營防備形止,竝令摘奸啓聞。
」傳曰:「如啓。
」 ○大臣、兵曹同議啓曰:「伏見宗盛長書契,倭性雖似詐諼,彼中必有作賊形止,故欲露爲國之誠,而進告其言。
似或不誣,防備之策,不可不嚴。
但慶尙道兵力,頗爲不實,而助防之人亦少。
京中諸將之人,亦甚乏少,而武臣罷散者頗多。
請令兵曹,書啓在外方者,預先行移,令各上京,裝束以待。
若居兩南者,則留本道,以備防禦。
」傳曰:「如啓。
」 ○憲府啓曰:「頃者吏曹,多有所失,而旣不許罷,又從而全釋之,聖量之包容,至矣。
至於遞差之政,除洪暹於判中樞府事,特加元繼儉爲刑曹判書,有若褒美然,安在其示貶之意乎?兵曹不有公論,奏擬洪暹於一品之職,亦爲非矣。
政體之顚倒,莫甚於此。
請竝還收成命。
」答曰:「前吏曹堂上,雖有一時之失,旣遞本職,又從而推考,豈無示貶之意乎?洪暹之爲判中樞府事,兵曹依例注擬,繼儉之爲刑判,自上計其可陞而特授。
此豈有若褒美者乎?竝不允。
」後累啓,不允。
○傳于政院曰:「工曹參判李滉調理上來事,下諭。
」〈滉,禮安人也。
自少恬靜,不喜紛華,唯以理學自任,踐履篤實,精思妙奧,觸處洞然,常自晦默。
性愛山水,結草屋而居之,終日端坐,隻對聖賢之書,蔬不繼,愛之裕如。
不樂仕宦,每自引歸,屢降溫諭,辭疾不就,雖或赴闕,旋卽辭退。
如是者屢矣。
至戊午秋,上疏乞解職,且陳病不能赴召之意,嚴命又下,不得已至京,至是受由下去,而又呈辭狀。
其難進易退,蓋如此。
〉〈史臣曰:「人君有尊賢樂道之誠,則巖穴之士,亦將願立於朝。
豈有求退不暇如滉者哉?然則非滉之退也,上之誠不足也。
」〉○雨。
鹹鏡道端川,下雷。
4月9日 ○庚戌,傳于政院曰:〈惟新保人金紐擊錚于勤政殿庭。
命承旨吳祥問其所訴,則其奴婢四十口投屬于內需雲。
吳祥回啓,而其傳敎如此。
〉「民有冤憫,擊錚告訴,出於不得已也。
然若以不可爲之事,而強爲擊錚,則亦豈無後弊乎?近者民冤頗積,擊錚成風,予甚歎焉。
今觀金紐奴婢之事,該司自當察之,而監司法官,不受其訴,〈紐嘗訴冤于本道監司及司憲府,而皆不聽理。
〉必有其意,而乃敢冒入闕庭擊錚,極爲非矣。
推考治罪。
」〈史臣曰:「人君之職,在於理民,而理民之道,在伸其冤抑,使無一夫不得其所而已。
自樸漢宗爲內需司提調以後,刦奪士大夫之田民,略無顧忌,而內需司爲叛主逃賦之淵藪。
是民之冤抑,自上緻之,又何以理之也?監司、法官,依阿順從,噤不能辨,不亦非乎?」〉○雨。
鹹鏡道端川、鏡城,下雪。
4月10日 ○辛亥,日微暈,兩珥。
○鹹鏡道端川,下雪。
4月11日 ○壬子,傳于政院曰:「來十七日,欲幸望遠亭,試戰船、觀武才,因觀稼于西郊。
諸事預備,農軍亦依前例供饋。
」 ○憲府啓曰:「省耕習戰,皆是王政所關,固不可廢也。
然而時有可否,事有經權,亦可隨宜而處之也。
十七日幸望遠亭,臨試戰艦,因欲觀稼,其重民事備不虞之盛心至矣。
第以數月之內,擧動非一,玉體多勞,極爲未安。
且牟麥得雨僅蘇,而行幸之地,遍爲踏損,則臣等竊恐南畝之民,不無缺糧之苦。
且軍卒貿馬之弊,亦不可不慮。
請姑停,以待秋成。
」答曰:「如啓。
」 4月12日 ○癸醜,上視朝膳于文昭殿。
○傳于政院曰:「春秋觀稼、閱武,在先朝,亦有一朔竝行之時,而今則徒計小弊,外議卽生,將不能爲某事,而亦恐軍政自此而解弛也。
雖在平時,尙不可忘戰。
況今倭報已至,邊釁將起。
習水戰、練軍政,尤不可緩,而船隻亦方多泊於江上。
穀苗遍靑,兩麥發穗,日晷極長,寒熱適中,正宜觀稼之時也。
昨者望遠之行,予欲先謁文廟,而姑停之,予更思之,習戰、觀稼,亦便於東郊、濟川。
當不待於秋成也。
予豈不參酌前例,而好爲出行哉?政院知悉。
」 ○上奉審先王、先後影幀于璿源殿。
○慶尙道義城,雨雹。
4月13日 ○甲寅,夜,月暈。
流星出王良星下,入句陳星下,狀如鉢,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慶尙道比安,雨雹,平安道寧邊,雨雹,損禾穀。
4月14日 ○乙卯,江原道楊口、寧越,雨雹。
慶尙道草溪、泗川、固城、巨濟,雨雹。
京畿安城,男一人雷震死。
4月16日 ○丁巳,日暈,左珥。
4月17日 ○戊午,上幸成均館,行酌獻禮于文廟,禦明倫堂,親試儒生製述。
○傳于政院曰:「米豆幷一百碩、胡椒五碩,別賜于成均館。
」 4月18日 ○己未,憲府啓曰:「行幸時隨駕人員,至太廟前路,皆當下馬,而掌令成義國、〈麤鄙貪汚,其弟應國爲龍岡縣令時,使築海堰而分之,人皆唾鄙。
〉持平柳承善、宋賀,誤聽引儀,誣援前例,騎馬而過。
雖曰無情,旣有犯禮之失,不可因在法官之職。
」請遞。
答曰:「如啓。
」 ○以李希儉爲司憲府掌令,權信、黃三省爲持平,洪天民爲司諫院獻納,兪泓爲正言,李文馨爲議政府檢詳,成義國爲世子侍講院文學,閔時中爲弘文館副校理。
○日微暈。
○淸洪道定山,地震。
4月19日 ○庚申,上禦朝講。
○上仍禦思政殿,引見黃海道觀察使李鐸,傳曰:「卿久在銀臺,豈不知予意乎?近者盜賊熾盛,捕獲之方,另加措置。
」李鐸曰:「本道防備甚多虛疎。
自上旣敎以捕獲,則敢不盡心,多方措置乎?其初所起之由,臣未之知也,然必因迫於貧窮,或由守令政治失道,流離失所,而自入於獷悍之黨者甚多。
跟捕之際,不務招撫之策。
徒嚴訊問之刑,凡所連逮,不詳辨覈,緻有橫罹枉死之弊,故愚民自惑,投入於賊類。
今則大肆殺害,人人畏其報復,村民則見賊侵暴而不告,守令則聞賊橫肆而不捕終至於知畏盜賊,而不知畏國家,極爲寒心。
守令等聞賊在境內,如或縱逸不捕,怯退不逐,以緻失機者,論以軍法,然後庶幾可以弭盜也。
」上曰:「民有生生之樂,然後盜賊寢息。
今則流離失所,故至於如此矣。
但以平民爲盜賊,而深治之,使有玉石俱焚之患,則甚不可也。
推覈之際,當詳辨分揀。
守令之能捕與不捕者,卿宜馳啓,使賞罰分明。
」 ○上禦晝講。
4月21日 ○壬戌,上禦慶會樓下,引見諸王子、駙馬、宗親,又宣醞于承政院。
○三公令檢詳啓曰:「開城府捕盜官李億根,常時盡力跟捕爲賊輩所憎,及其跟捕巨叱正之際,爲群賊所伺,被其戕殺,極其慘酷,至爲可矜。
此亦死於國事之人,恩恤之典,不可不施。
其副貳之人,亦有同死其難者。
竝令本府訪問,同施恤典。
且黃海道各官吏民告捕盜賊者,亦爲賊輩讎殺,俱極慘酷。
請令本道監司,一一訪出,別施褒恤。
且聞有一民進告賊黨,而一日適野樵採,爲賊輩所獲,將欲加害,而其子在山上望見之,走來語賊曰:『告爾輩,乃我也,非父也。
請代父死。
』賊輩卽釋其父,結縛其子,到村家,令炊飯,環坐而殺之,刳腹而去雲。
此人非但爲國告賊,又爲其父,代死而免之,其忠孝極爲可嘉。
竝令本道監司,訪出,馳啓褒賞。
」答曰:「如啓。
」〈史臣曰:「見盜賊之熾盛,則不畏報復,進告于官,見其父之將死,則奔走救之,以代其死,可謂舍生而取義,殺身而成仁者矣。
噫!此村野間一愚民,豈其嘗有所學而然哉?亦見秉彜之天,人所同得而未嘗泯滅也。
」〉○平安道昌城,雨雹,大如拳,中如雞卵,禾穀損傷。
義州,大雷雨,男一人、牛二震死。
嘉山郡,大雷電風雨,天地晦冥,雹下如注,大如鉢,小如雞卵,人家醬甕,無不破碎,木葉盡脫,飛禽觸死,禾穀盡損,隻餘根莖。
定州,大雨雹,老人韓孟元及女人文時,中路被雹而死,禾穀盡損,山野皆赤。
安州迅雷暴風,屋瓦皆飛,雨雹積深九寸,經日不消。
價川,雨,宣川、郭山、博川、鐵山,雹。
4月22日 ○癸亥,上禦晝、夕講。
○鹹鏡道文川、端川、永興,雨雹。
4月23日 ○甲子,以安士雄爲司憲府執義,李之信爲弘文館典翰,柳從善爲世子侍講院文學,柳承善爲弘文館副校理,成義國爲修撰,尹仁涵爲正字。
〈史臣曰:「臺諫、侍從之官,不可不擇。
必須溫艮、方正、篤實之士,然後可以糾察時政,輔成君德。
今以義國之麤鄙、之信之庸劣,置之於論思、風憲之地,其辱名器甚矣。
」〉○傳于賓廳〈領議政尙震、左議政安玹、右議政李浚慶、領府事尹元衡、禮曹判書吳謙、參判李夢亮、參議沈銓,同承命至賓廳。
〉曰:「凡幹墳墓,雖常人,亦必愼擇其地而葬之,若有不吉,則隨卽遷葬。
況國陵乎?靖陵,自初不吉之論紛紜,故慈聖以爲未安,卽欲更審遷陵,而其時審定,亦有無欠之言,且國事艱關粗定,故不敢輕發遷陵之事也。
又於壬子年,見古日記,〈卽燕山乙卯年,宣陵審定時日記也。
〉則不吉之言,果是矣。
近來多事,故姑默不言,到今思之,不可不遷。
宜擇吉年月日,決定遷陵之事。
當於諸陵陵室內,詳擇吉地。
且世祖大王親臨是山而見之曰:『非吉地,不可用也。
』〈古日記雲:」世祖於章順王後之薨,親臨是山而雲雲。
「章順乃睿宗王後,其爲訛傳無疑矣。
〉故如是傳敎,而他餘衆論,〈指古日記,任元璿等論其不吉之言。
今者下示于尙震等而有是敎。
〉不須擧也。
卿等知悉。
」尙震等啓曰:「風水之說,出於後世,其論吉兇,固不足憑。
況近來爲地理之術者,互相排擠,其言亦難取信。
但聖意旣以爲未安,則在下者,不敢容議於其間,然遷陵,事體至爲重大,更加聖念。
」答曰:「自古不無遷陵,而高陽坐地,〈卽靖陵。
〉自祖宗朝,累議而不用,豈無其意?士大夫之間,葬父母之地,必欲擇盡美而用之。
況皇考之陵,小有不吉之議,則何敢安然不遷,以懷平生之恨乎?勢不得不遷。
不可以風水之說,爲難取信,而不擇吉兇也。
」 史臣曰:「風水之說,誕妄無據,三代以前,未聞有地理之術。
從昭穆而祔葬,不問山形水勢之何如也。
然三代之君,莫不享壽考盛本支,而緻厝數之靈長也。
皇明累世,亦皆葬於萬壽山。
國運之否泰,歷年之長短,不在是也。
惟我國朝,崇信惑世之說,山陵延袤過大,掘發人塚,廢棄民田,已非盛德事,而況慈殿惡中廟與章敬王後,〈仁宗母妃也。
〉同其園寢,迫令奉遷,萬歲之後,將以爲同隧之計。
妖僧普雨,縱臾於外,賊臣元衡,助成於中,輕遷先王十五年安厝之地。
不惟先王在天之靈,眷顧依遲,至於啓破玄宮之際,必緻震驚之虞。
抑又有所不忍言者,禧陵〈卽章敬王後陵也。
初葬於獻陵近處,而奸臣金安老擅權時,奉遷于高陽靖陵一山之內。
〉遷葬之時,易其梓宮,改其歛襲,其間慘切不忍之狀,不可形言。
至有衣服,交襯於玉體,用竹籤艱解之,至今聞者,莫不痛心隕淚。
靖陵之蔔,歲月已久,安知必無意外之變,亦如此乎?是豈臣子所可忍也?爲大臣者,固當力爭,而不敢強辨,唯唯而退,將焉用彼相哉?」 傳于政院曰:「新陵,當於諸陵室內,擇定吉地,吉年月日時,推擇以啓事,言于禮曹。
」 ○上禦晝、夕講。
○夜,流星出天中,入艮方天際,狀如拳,色赤。
4月24日 ○乙醜,憲府啓曰:「神道貴於安靜,蔔塋無過於面陽而藏風。
此外地理之說,風水之論,雖在庸儒,猶且不信。
況以聖學之高明,而有所拘忌,敢爲重難之擧乎?遷陵之命一下,而大小臣庶,莫不相顧失色,深歎聖明,亦惑於術家之語也。
若以不吉之言爲可信,則其餘小弊,固不足恤也。
以不經難信之說,輕動先王尙靜之靈,亦所不忍。
請更加三思,以停改蔔之命。
」答曰:「遷陵重事。
若以風水之說非之,則何必設地理之官,而自古擇地乎?凡常之人,尙擇父母所葬之地。
況於國陵乎?如是啓之,是何意也?昔亦有遷陵之時矣。
反覆思之,事不得已,故定之耳。
不允。
」久啓不允。
○諫院啓曰:「臣等伏見昨日傳敎,以先王陵寢,爲非吉地而欲遷之,以極盡安厝之道。
凡在臣民,孰不感激?但玄宮蔔地,永爲安宅,于今十五載。
在天之靈,陟降攸寧,一朝改蔔新陵,則竊恐奉遷之際,反有未安之意。
求之神道,豈遠人情?況風水之說,雖後世所不能免,所論所見,紛紜不定,何可一一盡信,遽爲此重大之事乎?請更加省念,以停改蔔之命。
」答與府同。
久啓不允。
〈史臣曰:「十五年安厝之陵,一朝改蔔,此人所不忍爲,而自上或於邪說,違衆強改,纔經一年,嗣子先逝,國母繼薨。
風水之吉兇,果可信耶?」〉○平安道定州民家,有牛生犢,一身兩頭。
4月25日 ○丙寅,上幸濟川亭,試戰船,出禦題律詩,命侍臣及將士製進,〈「江湖夏景」七言律:「濟川亭觀戰艦」五言律。
〉仍觀稼于東郊。
○日暈,右珥。
4月26日 ○丁卯,日暈。
4月27日 ○戊辰,日暈。
4月28日 ○己巳,弘文館副提學尹仁恕等上箚曰: 臣等伏覩遷陵之敎,此必殿下懷罔極之慕,緻無憾之誠,出於不獲已也。
但玄宮之下,霜露之降,歲經十五,於昭之永寧,旣曰久矣。
遽下改蔔之命,將破久安之地,非但多有未安之懷,亦安知終有不可忍之悔乎?況考諸禮文,未見五患之犯,其在術家,亦無指的之錯。
事有至難,豈敢輕擧?自上聖學高明,洞析義理,風水稗說,豈能有間於萬一,而第以奉遷之旨,出於一朝,擧國人心,未能解上意之所在也。
先世園陵,或有拘忌之地,而先王未嘗議其遷者,其意必有所在。
今若有疑於紛紜不經之言,則亦恐後之術家喜事之輩,皷動其說,以啓無窮之弊於千萬世也。
伏願殿下,亟加三思,廣收廷議。
答曰:「遷陵重事。
予非以雜說紛紜爲未安,而決定也。
成廟朝山陵擇定日記觀之,則世廟以不可用,下敎矣。
知其不可用之地,而予豈安心不奉遷乎?雖曰輕動未安,自古不無改蔔之時。
事勢出於不得已故也。
非特予意,慈聖亦非偶然計,而欲爲奉遷,不可停止。
故不允。
」 ○日暈。
4月29日 ○庚午,判決事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