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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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二十年間,朝政濁亂,廉恥掃地,生民困悴,國脈斲喪,宗社之不亡幸爾。

    況靖陵安厝幾二十年,而惡其與章敬同兆,遂至遷動,獨何忍哉?且自謂有扶立之功,時或謂上曰:『汝,非我,何以有此。

    』少不如意,輒肆叱咤,有同民家壯母之待小子。

    上性至孝,奉承無違。

    然時於後苑僻處,爲之涕泣,或至失聲。

    上之得患心熱,亦以此夫!然則妃可謂社稷之罪人也。

    《書》曰:『牝雞之晨,惟家之索』尹氏之謂也。

    」 史臣曰:妃性嚴毅,雖於待主上之時,不暇辭色。

    垂簾以來,凡所施設,皆非主上所自由也。

    蠱心佛敎,信任宦寺,竭國帑庫,以奉僧徒。

    奪人田獲,以富內需。

    賞罰僭濫,人不勸戒。

    加之以權歸外戚,政出私門,賄賂公行,紀綱闆蕩,國勢頹靡,將不可救。

    幸賴明宗大王覺悟前非,將有大正之志,發政未久,弓劍遽遺。

    嗚呼,痛哉!「 ○傳于政院曰:「大行大王大妃喪事,一從大王喪例行之。

    」〈以大王大妃嘗攝政故也。

    〉 史臣曰:「天無二日,國無二君。

    若不分等夷殺禮節,則是二其日也、二其君也。

    今者妃喪,從大王例,雖曰出於孝思之無窮,其於禮也何?漢之馬、鄧、宋之高、曹,功非不厚。

    皆以後禮葬之,而未聞以天子之禮爲之,爲其有禮故也。

    今而不然,以禮之意安在?」 ○大臣等言于承傳色崔漢亨〈寺人。

    〉曰:「帝王之孝,非如常人,必以宗社爲重。

    今主上當此罔極之時,若處濕地,地氣透蒸,幸至愆和,一國臣民之憂,何可量哉?且平日保養聖體,非如常人,近侍之人〈指內官等。

    〉,須知此意,頻進粥飮,而亦以臣等之言,啓達何如?」 ○以同知中樞府事柳潛,守陵官。

     ○白虹抵日。

    〈虹之兩端,皆至日之兩邊,謂之抵日。

    〉日下有格氣,〈氣之靑赤者,謂之格氣。

    〉良久乃滅。

    日暈,有左珥。

     4月8日 ○甲戌,傳于政院曰:「大行大王大妃當中廟臨禦之時,克盡婦道,誠敬事上,待仁廟亦盡慈和,終始不弛。

    乙巳,寡服之初,克除姦兇,再安宗社。

    攝政九載,政治淸明,憂勤國事,每念安民。

    亦慮小子微恙頻數,以誠護養,仰賴罔極。

    功德重大,正與太姒宣仁同焉。

    今上尊諡陵號殿號之際,十分詳察,使允合於聖德事,言于大臣,諭于禮曹。

    」 ○大臣等啓曰:「請勉進粥。

    」答曰:「罔極之中,安敢三日內食粥乎?大臣等又啓曰:」宗社之重,不可不念。

    況慈敎以保養主上元氣,命于臣等,自上不可不勉從臣等之請。

    「答曰:」三日不食禮也。

    何敢食粥乎?「大臣等強請,上勉從之。

     4月9日 ○乙亥,摠護使〈左議政沈通源〉啓曰:「設倚廬事,考貞顯王妃喪例及中宗大王殯殿儀軌,則與《五禮儀註》不同,何以爲之?」傳曰:「凡喪事,當依前例。

    設廬,則於宣政殿東邊崇文堂爲之。

    」 ○禮曹啓曰:「自初喪至卒哭,凡小祀竝停,而順懷宮〈順懷世子魂宮。

    〉則方在三年之內,故行朝夕之奠。

    但來望祭,則異於朝夕奠,何以爲之?」傳曰:「卒哭前,朔望仲月名日祭,竝停之。

    」 ○夜月暈。

     4月10日 ○丙子,三公及東西班二品以上啓曰:「三日已過,請進食。

    」答曰:「三日雖過,時未成服,食粥尙爲未安。

    況進食乎?不允。

    」又啓曰:「臣等所啓,匪今斯今,考祖宗朝遺事,皆有此例,自古人君守喪,與凡人不同者,誠以人主一身,繫宗廟社稷之重。

    不如是,無以保護哀候也。

    今自上固執喪禮,至尊之體,幸緻愆和,則一國臣民之憂,不可勝言。

    伏望,克念宗社之重,勉從臣等之請。

    」答曰:「成服後,當進食。

    」大臣等強請,答曰。

    「當勉從。

    」 ○摠護使啓曰:「考閱貞顯王妃喪事儀軌,而伏覩中廟傳敎內:『連歲兇荒,今曹大變,事多窘乏,雖喪葬諸具一遵禮文,然其所辦之物,多有虛費濫數。

    令都監,更加審核,酌其實用,一應支供,務從省略。

    』雲。

    方今生民之困瘁,十倍於古今者。

    三都監〈殯殿、國葬、山陵。

    〉所需,皆出於民,勢所難支。

    請依中廟朝例,凡浮費之弊,一切革除,以紓民力,何如?」傳曰:「如啓。

    」仍傳于政院曰:「近來年運兇荒,又値大變,凡山陵喪葬民力之事,參酌情禮,別加簡略,以除民弊,而諸君、駙馬家別進香時,亦不可如前巧侈華美。

    此意言于三都監。

    」 ○上以大行大王大妃行跡,書下于政院。

    其書曰: 大行大王大妃,天質英明,聖度剛正,博覽學問,閨門有法,內庭嚴肅。

    雖一品駙馬,狂悖得罪,則黜外不惜。

    〈此蓋指靈川尉申檥安置事也。

    〉人莫不服。

    自丁醜年冊封之後,配先考三十年,克遵婦道,終始誠敬。

    待仁廟亦盡和意,雖或有姦兇交亂之言,能爲鎭靜。

    接宮嬪,合於情禮。

    甲辰冬,中廟賓天之後,哀毀過禮。

    乙巳,仁廟賓天,痛悼亦切。

    當寡躬嗣服之初,三兇〈尹任、柳灌、柳仁淑。

    〉罪惡漸極,禦景福宮忠順堂,垂簾議于公卿,克除姦兇,再安宗社。

    初上聖烈徽號,加上仁明二字。

    攝政九載,政治淸明。

    癸醜流火之月,歸政于寡躬。

    常時每敎寡躬,以辨賢邪、抑貪風、去民瘼、安國家、諄諄不已。

    癸醜暮秋,景福宮災,欽賜誥命,竝被燒燼。

    戊午年,遣使奏請,皇帝卽允,順付再下。

    慮僧徒無統,議大臣,復立兩宗。

    〈大臣,沈連源、尙震也。

    ○當垂簾發政之日,議復立兩宗之事,阿謟不達,而無一言面諫其不可。

    至於下問之際,正値納約之時,而震也非徒不進言,又從以愞順之辭,遂復禪科。

    〉念中廟靖陵之兆,似不盡美,壬戌之秋,遷蔔于宣陵之旁。

    癸亥九月,驚慟順懷之變,初冬移禦于昌德宮東宮。

    自甲子年,寡躬多疾,以誠護養,仰賴罔極之恩。

    今年暮春,偶因感冒之證,日漸彌留,百藥不效。

    孟夏初七,移禦于昌德宮別堂,巳時昇遐。

    春秋六十五。

    嗚呼,痛哉! 仍傳于政院曰:「罔極之中,心緖茫茫,文似煩亂,製誌者,可改成也。

    此外,朝廷若有聞見之事,亦當書示于製誌官。

    」 ○日暈。

     4月12日 ○戊寅,政院啓曰:「考祖宗朝前例,翌日進粥,三日進膳,例也。

    今自上哀毀過禮,過三日猶未進膳,一國臣民,煎憫罔極。

    且今日風氣險惡,若早出哭位,則恐或有傷。

    伏願自上斟酌,保護聖躬,以副臣民之望。

    」傳曰:「情雖罔極,自上豈不勉強進膳乎?予氣平安,則所當不廢哭臨,而近年以來,心氣虛弱,若風雨險惡之日,則亦豈不斟酌,以副在天之靈平日護養之意乎?」 ○議政府、六曹、弘文館,以議諡事會賓廳,啓曰:「大行大王大妃徽號,以平時所上聖烈仁明,仍用何如?此四字,皆合於實德,而貞熹王妃時,前例亦如此,故敢稟。

    」答曰:「如啓。

    」 ○大行大主大妃諡號曰文定。

    〈慈惠愛民曰文,安民大慮曰定。

    〉殿號曰文德。

    陵號曰新靖陵。

    〈先是,已令副提學金貴榮製行狀。

    是日元衡披其行狀,勃然厲氣,謂大提學洪暹及貴榮曰:「此行狀中,敍大妃乙巳靖難事,語意俱不詳懇,有簡略之迹,是何意歟?諸公其以乙巳之事爲疑乎?二人俱失色,隻垂目而已。

    其爲暴毒,類如此。

    議者謂:『元衡是時已失其羽翼,而其蛇虺之性,猶不自沮。

    』若使陳復昌、李無疆輩,尙在于朝,則必起擠陷之計,豈不寒心。

    〉○鈴平府院君尹漑、領府事李浚慶與政府大臣啓曰:「成服已過,今後哭臨,雖於朝夕上食,不必日日爲之。

    且日候不調,或風雨險惡之時,自上宜斟酌爲之。

    此亦有前例,故敢啓。

    」答曰:「予心罔極,氣安之時,則豈敢廢哭臨乎?但予氣虛弱,姑勉從卿等之請。

    」 ○兩司啓曰:「禦醫柳之蕃、楊禮壽、孫士鈞、金世佑,當大行大王大妃未寧之時,專主藥餌之事,脈候之虛實、證勢之輕重,所當詳問於入侍醫女,用藥之際,十分謹愼,俾無差誤,而隻信醫女之言,醫女曰:『慈候向歇』,則四醫亦以爲然。

    至於昇遐前一日,猶以爲漸差,而未聞以某證進某藥。

    竟至於大故,而莫之救,一國臣民,孰不痛心。

    前此東宮〈謂請順懷世子。

    〉疾革之時,侍藥之醫〈楊禮壽。

    〉有治療不時之罪,置而不問,物情至今憤激。

    請四醫,命下禁府推鞫。

    醫女西施、善福入內侍疾,不卽告於四醫,以緻用藥後時。

    至於大漸之際,猶不以實告,終至不救。

    其罪尤重,請竝命下獄,以緻醫藥不謹之罪。

    」答曰:「外間不能詳知,故如是啓之矣。

    醫官醫女有可罪之事,則以予罔極之情,何待物論乎?予當詳言之。

    予於侍疾之時,伏覩慈候無常,一日似歇,則一日不安,昇遐前一日,果似向差,翌日遽至於大故。

    醫女則從傍診候,必十分商度,然後傳于藥房。

    四醫則隻信醫女之言,勢所然也。

    皆非不以實告、不謹醫藥之罪也。

    今若至於下獄推鞫,則在天之靈,亦必不寧也,不允。

    」久啓不允。

     4月13日 ○己卯,政院啓曰:「考見前例,喪葬公事,則雖在三日內,不得已入啓,雖非喪葬,若係關之事,則成服後入啓,刑獄雜公事,則卒哭後入啓矣。

    然待卒哭,則太遠,過二十七日,則竝許入啓,何如?傳曰:」雖在諒闇之中,國事不可停廢。

    刑決公事,則過二十七日後入啓,而其餘雜公事,自明日出納可也。

    且守令不可久闕,過二三日後,爲政無妨。

    「 4月14日 ○庚辰,兩司啓曰:「罪人尹百源,本以姦回邪毒之人,常懷憤懟之心,欲逞兇狡之計,與李樑等,同心締結,作爲爪牙,叚托公論,陰濟己私,憑藉權勢,謀陷士林,濁亂朝政,釀成國家之禍原。

    其罪惡,雖置之極典,猶爲不足。

    今者以大行大王大妃遺敎,乃命移配近道,聞者莫不驚愕。

    大行大王大妃,雖以百源爲至親之人,且奉公主之祀,下此遺敎。

    然百源之罪,關乎國家,非他竄黜之類,豈可以遺敎輕移罪重之人乎?頃者,臺諫同辭論執,請置重典,自上敎之曰:『逬諸魑魅之鄕,永作化外之氓』,而今遽量移,則非徒王言自此而不信,竊恐姦人有以窺朝廷之淺深也。

    且雖在凡人,未必以從親之令爲孝,況人君之孝,當視國家大計如何耳。

    豈可以苟從遺命爲孝哉?自上方在哀疚之中,臣等非不知論啓之爲未安,而事關宗社,故不得不啓。

    請還收近道移配之命。

    」答曰:「尹百源罪狀,今不須煩論。

    遺敎丁寧,若不計母妃遺命,則大失臣子之道。

    況非如釋放之例,量移於中道,則有何妨乎?前雖敎以逬諸魑魅之鄕,永作化外之氓,此則平日之言也。

    今承遺敎,則哀痛之中,不可不從。

    其可欺罔在天之靈乎?不可改之,故不允。

    」 ○傳于政院曰:「尹百源移配于中道事,言于義禁府。

    」 4月15日 ○辛巳,弘文館亦箚,請尹百源勿移配。

    不允。

     4月16日 ○壬午,藥房提調沈通源等問安。

    答曰:「予以弱質,素有上熱下冷之證。

    近年以來,心氣虛弱,癸亥秋,驚悼以後,多有小疾,艱保度日,今春氣似稍蘇,而遽遭罔極之變,方在哀痛之中,脾胃不和,氣或困倦,胸膈似隔塞,食不易下,故方服丸藥矣。

    勿爲問安。

     4月19日 ○乙酉,以同知中樞府事李滉〈性疎淡寡慾,深於理學,托病歸鄕,常以經籍自誤。

    雖有不平之事,擡然自處,未嘗芥滯於心。

    敎子弟,必以小學爲先;治婚喪,以家禮爲法。

    後學有問,論難竟夕。

    士之稍有儒行者,莫不敬慕,思欲一多焉。

    然而接對之際,未嘗言及時弊。

    〉辭職書狀,下于政院。

    仍諭于滉曰:「觀卿狀啓,知卿懇辭。

    予嘗虛位待卿,而強求退閑,此予待賢之誠,未至而然也。

    但以卿意深切,故勉從遞差,而仍命本道監司,備給食物矣。

    此意知悉。

    」〈其狀辭雲:小臣往在己未,以工曹參判受由下鄕,未幾又蒙上恩,除授本職,隻緣身病,莫由趨謝。

    自是以後,荏苒歲月,犬馬之齒,益以頹暮,久遠嬰疾,歲歲加重,腳脈瘦痺,運步艱蹇。

    往往一身血氣,全不通貫,去冬又變爲寒疾,痰氣塞胸,五贓百骸,更疊受病,冷熱相激,治藥難施。

    至今種種病狀,不敢具悉,以瀆天聽。

    臣每欲陳狀力辭,則踈遠煩瀆,積深惶恐。

    如欲奔走上去,則病身如螯,起發不前,稽淹恩命,至於六七年之久。

    狼狽窘蹙,罔知攸指,徒然伏俟憚駭之至。

    何意因循,迄久漏網。

    臣竊念,自古人臣陳力就列,則鞠躬盡節;老病曠闕,則乞身放退,此外更無他道。

    臣獨何人,身廢田裡,名忝班列,揆分負義,罪當萬死。

    如此叨疾,終若不解,老淺之命,一朝淹然,負罪抱恨而死,身雖入地,莫能瞑目。

    玆敢冒陳之,席蒿私室,以俟威命之下。

    伏乞聖慈,特賜矜軫,許罷本職,俾遂愚臣安分,守病畢義,歸盡之懇。

    〉○京城地震,屋宇皆動。

    京圻坡州、抱川、江華地震,屋瓦搖動。

    江原道平康地震。

    平安道定州、寧邊、鐵山、平壤地震,屋宇搖動。

     4月20日 ○丙戌,傳于政院曰:「去夜京師地震,予心未安。

    」政院回啓曰:「臣等伏承下敎,不勝感激。

    地者陰也,理宜安靜,而四月純陽之月,京師,四方之表。

    今乃越陰之職,侵陽之事,變異非常,攷前史,無非陰盛陽微之證也。

    自上其於扶陽抑陰之道,宜無所不用其極,而進退賢邪之際,表當省念焉。

    〈時臺諫論執尹百源之事,所以諷之。

    〉況新遭大恤,疚棘之中,哀思方切,善端易發,因此譴告,終始惕慮,使陽淑漸長,而陰慝自消,則轉異爲祥,莫過於此。

    」 ○傳于政院曰:「文定王妃行跡,前日心亂之中,大槪書下,而王大妃殿,又以此欲爲書下,故竝書下矣。

    令製誌官,參考善製可也。

    」其書曰: 文定王妃,自少貞靜,端一孝敬,慈惠聰明,出人意表。

    春秋十一歲,丁母夫人憂,行素三年,凡察喪禮,似同成人。

    事考府院君,衣食孝養,一如母夫人生時;撫養年幼同氣,亦同於母夫人生時,故宗族莫不稱贊。

    歲在乙亥暮春,章敬王妃昇遐,貞顯王妃,敎中宗大王曰:「早失賢配,當於宿德名家,擇賢立妃也。

    」遂擇定焉。

    文定厥祥,親迎于大平館,正位于中宮之後,仰事貞顯,克盡婦道,貞顯王妃常曰:「中宮賢明,宮禁之事,吾不念慮矣。

    」歲在己醜,親蠶于禁苑,以示務本之意。

    仁廟爲元子時,孜孜撫育,過於所生。

    常喜仁廟學問,日就月將,頻頻賞給於乳保母侍人之輩。

    哀痛其仁廟與孝惠公主〈章敬王後女也。

    下嫁延城尉金禧〉早失所時,至於公主子弟,〈公主隻有一女,文定王妃,以其兄元老之子百源妻之。

    〉凡事一依公主之禮。

    庚寅夏,貞顯王妃未寧,適於其時,方娠敬顯公主,〈下嫁靈川尉申檥。

    〉而晝夜侍側,暫不懈弛。

    及貞顯王妃疾亟,文定王妃以誕生公主七日之內,不得行步,安坐於袱上,使內人擧之入侍,則貞顯王妃敎曰:「中宮忘身如此,吾疾似愈矣。

    」及其昇遐,哀痛罔極,行素三年。

    內間凡事及祭祀,克盡禮規。

    壬辰年間,中廟偶得大腫,累朔辛苦之時,不離侍疾,動靜得宜。

    在坤位二十八年,少無怠於國母之道。

    敬事中廟,如君臣禮。

    一日兩殿禦便殿,仁廟侍側,妾〈王大妃自稱。

    〉亦忝殿末,而中廟論難歷代治亂興亡之迹、我朝政治之事。

    文定王妃曰:「賞罰不當,則雖十皇帝,不能治也。

    願自上須光明正大,進君子、退小人,此治亂之大關也。

    」中廟喜答曰:「此言至當。

    」常時如是論難,內助政治,無所不用其極。

    撫恤後宮,情若昆弟。

    逮於甲辰仲冬,中廟賓天,攀號莫及。

    非進香名日,則例爲躬行別祭。

    每年中廟誕辰,則別造衣襨,亦躬行祭,而後宮王子王孫,均養益厚,終始如一,故內外莫不感荷天恩,常祝萬壽。

    不意昇遐,人皆傷慟罔極。

    常時天性儉素,不喜奢華,動遵禮法,常爲先王守陵官及中廟朝元勳之家,不廢賜送,厚待不弛。

    每念國家無疆之壽,黎民得所安樂,焚香祝天,雖寒暑不廢。

    祝曰:「天鑑孔昭,必得所欲。

    」爲國誠意,極盡如此。

    平日敎曰:「釋敎乃是異端,所當拒絶。

    但自祖宗朝以來,不能頓絶,吾何獨廢乎?吾以此事,有愧於主上,而是亦予爲國誠意之一端。

    」雲。

     4月21日 ○丁亥,禮曹啓曰:「大行大妃,從大王喪禮事,旣爲傳敎矣。

    然考貞熹王妃儀軌,則初以大王例磨鍊,其後收議大臣,更以王妃例改磨鍊。

    今大行大妃攝政事,與貞熹王妃同,宜若遵其儀軌而行之。

    但依大王例,則庶人當以白衣終卒哭。

    若依王妃例,則庶人從吉之期,隻隔數三日。

    二者朝議不一,擅定爲難。

    請於明日,廣收廷議定奪。

    」傳曰:「如啓。

    」 4月22日 ○戊子,鈴平府院君尹漑、領議政尹元衡、左議政沈通源、右議政李蓂、兵曹判書權轍、右參贊趙彥秀、禮曹判書樸永俊、判尹洪曇、副提學金貴榮、禮曹參判李楗議:「臣等考《五禮儀註》,則內喪,庶人男女,十三日而除服。

    』雲。

    不多日之內,變白爲黑,極爲悲慘。

    然詳考禮文及貞熹王後儀軌,則從禮文事,其時議定,已爲成規。

    且在宋時,母後臨朝,固非一二,而未聞有喪制之變。

    誠以情雖無窮,禮不可不節也。

    況古雲:『喪祭從先祖。

    』今者大行大王大妃喪葬諸具,雖從大王之例,服制之禮,則一依貞熹王妃例宜當。

    」答曰:「依議施行。

    」 ○日暈。

     4月23日 ○己醜,以宋賛爲慶尙道觀察使。

     4月24日 ○庚寅,夜流星,出北極星,入紫微東垣。

    狀如甁,尾長一二尺許,色白。

     ○京畿楊根下霜。

     4月25日 ○辛卯,憲府啓曰:「賊僧普雨,以兇悖奸猾之人,久爲緇髡之魁,廣張罪福之說,惑亂群聽,使擧世靡然趨走,而非徒居處衣服,僭偪於人君,至於凡有所爲,自謂直達於宮禁。

    其縱恣陰譎之狀,難以枚擧。

    頃者設齋於檜巖,雨實主之,佛事之盛,曠古未聞。

    糜費之奢,有不可言。

    至以紅叚爲旗,黃金飾輦。

    其他儀仗,竝用彩叚。

    皷吹前後,儼若君上之親臨。

    況外間所傳,雖不可盡信,皆曰:『大行大王大妃之未寧,因設齋行素,以緻罔極之變。

    』一國臣民之痛,至此而尤極。

    豈可以如此之罪,而一日容貸於天地間哉?請普雨命下禁府,依律定罪。

    」諫院亦啓。

    答曰:「大行大妃,雖遵祖宗朝遺風,設齋於檜巖,而未行之前,已始未寧,萬無久進素之事。

    但前月適値先妃忌晨,雖在未寧,而不廢進素,遂播浮言於外而已。

    凡遵古例之事,皆出於聖斷,一山僧有何直達於官禁之理乎?若以虛事治普雨,則在天之靈,亦豈安心乎?已往之事,今不可煩論,故不允。

    」經月久啓,不允。

    命削僧職,使不接跡於近京寺刹。

     ○弘文館副提學金貴榮等上箚,略曰: 『賊僧普雨,素以奸譎之資,濟以妖誕之術,譸張禍福,蟊賊國家。

    恩眷旣極,詭計得遂。

    甚至廣占窟穴,裒聚其徒,而安受僧王之號。

    新搆方丈,寢處其中,而名以三聖之殿。

    大行大妃,以英明聖神之資,非不知異端之爲誣,而幺麿一髡,假以名號,欲有統領,而已廣張罪福,大設道場,督辦宮闈,內儲垂竭。

    更爲兇謀,益生狡計,固索不能支之費,強勸不敢爲之事,不過責以難行,爲後日之地耳。

    以大行大妃爲國之誠,寤寐經營,僅足其數,黽勉齋沐,以行其計,而雨乃張皇意氣,益肆詭誕。

    擅造乘輿,以爲迎駕之狀;僭設幄坐,以爲禮佛之儀;皷吹法仗,無不備具。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雖行鈇鉞之誅,不足以治賊僧之罪。

    伏願,殿下亟正其罪,以快神人之憤,以答天地之怒。

    「 答曰:」不允。

    「經月久論,不允。

     ○成均館進士李宏等上疏曰: 伏以,事固有不可言者,而情之所激,則言;時固有不可言者,而勢之所急,則言;何者,宮壼之事,至隱至密,外人之所難聞也。

    然無隱不彰,無密不著,十目難欺、十手難掩,則不可謂至隱至密,而難言也。

    喪疚之中,遑遑哀遽,人言之不可進也。

    然妖妄作孽,罪關君親,不可一日共戴一天,則未可謂遑遑哀遽,而難言也。

    今者,妖僧普雨倡沙門禍福之說,熒惑宮禁,陳祈福之法,設無遮之會。

    謂其齋戒緻誠,足以媚佛而獲福,行吾之說,聖壽可添,前星可曜,故以慈聖愛殿下之心,憂宗社之誠,不能無惑於邪說。

    以爲聖壽果可添,則藜羹非所厭也。

    前星果可曜,則疏食非所苦也。

    凡所齋沐,一如其說,三牲之膳,不禦于前者,至於旬朔,而不知元氣之已敗也。

    臣等竊念,大行大王大妃聖算,幾至非肉不飽之年,母儀一國,五十年于玆。

    其奉養之豐、珍羞之享,已成其性矣。

    一朝輟其常禦,代以素膳,則貽傷玉體,在所必然。

    妖僧之志,但欲逞其邪術,而不顧君親萬金之軀,陰進齋戒之說,馴緻不豫,至于大故。

    普雨實一國之賊,而殿下之讎也。

    臣民之如喪考妣者,猶且腐心切齒,皆思顯誅。

    況以殿下罔極之懷,視此妖僧,當如何哉?臣等伏聞,大行大王大妃春秋雖高,玉體康強,殿下盡孝之日方長,奉歡之期無窮,若能調養順節,甘旨得宜,不使邪說害之,而榮衛無緻傷之由,則殿下號天叩地之慟,必不遽至於今日也。

    言念至此,殿下終天之慟,庸有極哉?普雨之罪,至此而不可赦矣。

    夫普雨之亂我國家、汚我治道,非一日也。

    廣張罪福,恣行欺罔,至於復兩宗、設禪科,使異端之敎,根固波漫,惑世誣民。

    其奸邪兇猾,不可以一沙門忽之也。

    有識之士,方懼其末流之患,而豈意今日兇禍之慘,延及於君親乎?罪惡已盈,神人交殛。

    若使極惡大罪,得容於天地之間,則臣等竊恐,殿下亦不得不任其咎也。

    臣等伏聞,殿下宅憂以來,執喪踰禮,顔色之戚,哭泣之哀,無非緻哀慕罔極之心也。

    以哀慕罔極之情,聞慈聖遘疾之由,則必將摧心切骨,亟置重典。

    豈可忍待今日,而尙稽天誅,俾保身首?此一國臣民,所共疑於殿下也。

    蓋普雨之罪,在一國,爲罔赦之賊;在殿下,爲不釋之讎;雖三尺童子,猶知必罪,而殿下置而不問者,豈不知普雨之爲有罪?特以方在憂服之中,不忍自斷,而將待乎人言也。

    今者人心共怒,衆口一辭,皆以爲:『賊在普雨,討之復之,吾君之責也。

    』伏願殿下,洞照罪惡,不少容貰,上以慰慈聖在天之靈,下以快臣民刻骨之憤,不勝幸甚。

    伏惟聖神垂察焉。

     答曰:「觀此上疏,諸生之意則然矣。

    然徒懷慷慨之誠,不識九重之事,誤聞不實之言,輕論於罔極之中,予當盡釋也。

    大行大妃,頃者設無遮之會於檜巖,非爲祈福無端設之也。

    祖宗朝內願堂,多有頹落之處,故遵貞熹王妃重創之例,修補後慶賀佛事也。

    有何進素之理乎?但以天性至孝,暮春晦,適値先妃忌晨,時方未寧之中,不廢進素耳。

    假令爲佛事進素,山僧普雨豈有煩請齊素之事乎?諸生亦何以知久絶肉膳,而論之如此乎?緇徒雖不足惜,而不可以虛事論之也。

    實若有進素齋戒,而得疾,則予當卽從公論,而此間之事,大不然,故不允。

    」經月久論,不允。

    儒生等竟至空館。

     ○日暈,雨珥。

     4月26日 ○壬辰,領觀象監事尹元衡、摠護使沈通源、禮曹判書樸永俊、承命詣闕。

    傳曰:「審定山陵,事甚重大,固當十分詳察。

    新靖陵,雖曰山所虛踈,處以神佛,林木補裨爲吉。

    然外江微見,而有補土功役,奉恩寺亦太近,予意未穩,且壬戌年,中廟遷陵後,國無吉事,三年內,再有驚慟之變。

    予未知宣陵之山,別優於舊靖陵也。

    已往之事,雖悔無益,莫如當初詳察定之。

    今速更往諸山,廣覓精擇,書啓後更議定之。

    知地理朝官,竝率去可也。

    」元衡等回啓曰:「地理之事,渺茫難知。

    相地官輩,未有顯名者,朝官能解地理者,亦未聞知。

    宣陵、舊靖陵,宅兆高下,未可知也。

    當初遷陵時,今定之山,有意擇之者。

    自前大王王妃之陵,一山內定者多故也。

    求之神道,豈遠人情?山陵吉兇,若不懸隔,則莫若定於一山之內也。

    然上敎如此,臣等更當往審諸處,吉地書啓。

    」傳曰:「啓意亦當。

    」 4月27日 ○癸巳,藥房提調沈通源等啓曰:「臣等伏聞,上體愆和,脾胃大傷,心熱浮動,龍顔瘦瘠,病候已著雲,臣等不勝憫慮。

    伏念,聖上一身,宗社臣民之所寄托,何不自惜,固守喪禮,哀戚大過,以至於此乎?伏望,深思熟慮,節哀進膳,期於勿藥,不勝幸甚。

    」答曰:「初喪之中,氣不如常,理勢然也。

    然元氣則似安,豈不勉進禦膳乎?啓意知道。

    」 ○三公及尹漑、李浚慶問安。

    仍啓曰:「臣等伏聞,上候榮衛虛弱,脾胃傷敗,脈度頻數,病勢已兆,失此不治,其終甚難。

    伏願,十分聖量,俯從權制,以緻蘇復,期於終孝。

    」答曰:「觀此啓意,予心不寧。

    方在哀疚之中,雖暫不如常,然元氣則似安。

    且雖素食,不至於厭。

    今豈從權乎?不允。

    」三公等再啓曰:「殿下一身,宗社所寄,臣民所戴。

    不可不自愛惜,徑情固執,如匹夫之守喪也。

    頃日伏承大行大妃遺敎:『主上元氣本弱,不能久素,卿等保護安全之。

    』非徒臣等之親覩,聖上亦已覽也。

    伏聞祖宗朝故事,例於卒哭前從權,以期調保,而如以爲未安而拒之,必至於難救之地。

    伏望上遵祖宗故例,次念慈聖遺敎,下軫臣民憫迫之情,勉從權宜。

    」答曰:「卿等以遺敎啓之,不勝哀痛之至。

    慈聖雖念予氣素弱,以予罔極之情,欲行三年之素,豈於初喪從權乎?予心未安,不允。

    」 ○日暈。

    兩珥。

     4月28日 ○甲午,大臣及六卿問安後,仍請從權。

    再啓,不允。

     4月29日 ○乙未,政院啓曰:「臣等伏聞內醫之言,玉體極爲羸毀。

    非但六脈不和,脾胃尤傷雲。

    伏願別加調護,勉強進膳。

    且調護之方,不但在於藥餌,當以保養心氣爲先。

    近觀各司公事,倍前雜沓,而自上亦皆經覽,深恐益煩聖慮,以緻勞傷也。

    自今以後,如喪葬備邊事及事大緊急公事外,其他各司不關之事,今姑酌宜出納,何如?」傳曰:「予豈不勉進膳,別加調護乎?予脾胃雖暫不和,元氣則安矣。

    且予素勤於聽政,豈以經覽公事,爲煩心氣乎?公事無滯而後,民冤伸而國事理矣。

    凡公事依前出納。

    」 ○日暈,暈上有背。

     五月 5月1日 ○丙申朔,大臣等啓曰:「臣等將從權之意,累日啓請,而未蒙聽納。

    脈候愆和,想今必加前日,而自上不能自覺,直欲徑情而行,獨不念宗社之重乎?伏望,上遵祖宗之訓,更念遺敎之勤,勉從權制。

    」答曰:「卿等累日啓之,王大妃殿,亦下從權之旨,而予不從者,多有未安之意也。

    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凡爲人子者,當極盡其禮,勢不得已後,可以從權。

    予雖脾胃稍似不和,素以弱質,平居之時,尙或然矣。

    況今罔極之中,豈不如此乎?元氣尙安,身無痛處。

    殯殿方臨,新月纔始,以罔極之情,欲行三年,豈敢於初喪遽從權制乎?」大臣三啓,不允。

     ○諫院啓曰:「送終人道之大事,雖在凡人,必誠必信,使無少遺憾而後,乃安於孝子之心,故惟送死,可以當大事。

    今於大行大妃初喪之時,特命從大王例爲之者,欲以優厚之禮,報其功德之大,而非謂其以大王之章,用於內喪也。

    伏見《五禮儀》,大王則赤履,內喪則靑履,其服用之色,自有分別,不可混雜。

    故貞熹王妃之喪,雖用大王之例,履則用靑,載在儀軌。

    其不可紊雜,亦可見矣。

    殯殿都監,不能緻察,誤以赤履造納于內。

    當此大事,殊無敦事誠信之意,其爲失禮,莫大於此。

    非徒今日之臣民有憾,不無後世之譏議。

    請殯殿都監都廳色郞廳,竝命先罷後推。

    」答曰:「蒼皇之際,未及詳察,竝推考。

    先罷事,不允。

    」 5月2日 ○丁酉,大臣六卿等請從權,答曰:「予欲三年之喪,朝廷援據前例及大行大妃遺敎,固請不已。

    王大妃亦親臨懇勸,不得已勉從矣。

    」 5月8日 ○癸卯,以尹玉爲工曹參判,李鐸〈不畏權勢,居家簡素。

    平居談笑,雖似無稜,及論國事,有剛毅不搖之志。

    〉爲司憲府大司憲,樸淳〈性剛直簡古,不畏強禦。

    且有文翰之才,能綴詩賦,稱時第一。

    平居於家,如聞權戚家不義之事,則慷歎不已,至發辭色。

    聞人之善,則其心好之。

    雖微賤之人,起敬如賓。

    士林以爲賢。

    〉爲司諫院大司諫,李訒爲執義,李邃爲司諫,金億齡、李墍爲掌令,河晉寶、鄭淹爲持平,權德輿爲獻納,任壽臣樸希立爲正言,柳?爲弘文館應敎。

     5月11日 ○丙午,弘文館副提學金貴榮等上箚曰: 伏以,人君之處心行事,一出於光明正大,而無曖昧偏係之失,然後衆心洽,而國脈固。

    倘或一念失正,係於偏私,則發號之際,必失光明之體,接言之時,必著訑訑之色。

    上下不孚,紀綱墜地,終至於塞言路、失人心,而國非其國矣。

    豈不大可畏哉?臣等濫侍近密,旣非一日,固知殿下之德,已造於淸明無累之域,而考其處事之跡,則有未洽於衆情者多矣。

    公論不可抑;而反或拒之,衆憤不可遏;而反或沮之。

    百源誤國之罪,合置重典,而隻因姑息之遺敎,遽有移配之命。

    賊雨通天之罪,死有餘辜,而不信中外之公言,每示曲護之意。

    言官之爭,將公論也;而天聽邈然,韋布之疏,爲國賊也;而嚴辭屢加。

    自古以來,安有違公論、拂群情,而能保其國者乎?有司粟帛之儲,所以備國用也,而私入內需,散之於供佛之地。

    以國君私內儲,尙爲政治之累,況以爲供佛之用乎?審擇山陵,所當責成於宰臣,而私遣左流,先蔔其兆,〈時命宦寺率相地僧,往審諸山,先蔔其吉兇,故有某山某丘幷審之命。

    〉縱曳邪誕之徒徙,蠱惑人心,已爲不可,況以荒怪之說,使與於國家大事乎?一國方論賊雨之罪,而檜巖之僧,非徒略無忌憚,挾勢縱兇,至於群劫村閭,戕殺人命,豈無釀成而然也?殿下之處心;未免偏係之私,殿下之行事;有乖正大之義,故公論鬱抑,而朝廷無所恃,紀綱闆蕩,而奸兇無所懲,未知國事之終何如也。

    況今變異薦見,一夜地震,京外皆然。

    地柝水湧,〈平安道祥原郡,岩石墮落,田中拆成坎穴,穴中紅水湧出。

    〉前古罕聞。

    天之譴告,豈無所以?伏願殿下三思焉「 答曰:」觀此箚辭,正中時弊。

    此皆予不敏而然也,而況今値罔極之變,心神不寧,計慮豈盡當理?百源移配事,予重遺敎,不得已也。

    普雨不可治之意,予已盡諭。

    不須答矣。

    有司粟帛,移用於內需,自古爲之。

    散之於供佛之用,則予未知也。

    擇審山陵,非不責成於宰相也。

    雖幸廣蔔吉兇,豈用荒怪之術乎?檜巖僧事,自有該官推治,是豈釀成而然也?予以否德,叨承丕緖,雖日新兢惕,變異疊現,徒切自責而已。

    「 5月13日 ○戊申,領議政尹元衡、左議政沈通源、右議政李蓂〈當初通源先出議,喩于元衡,元衡曰不可。

    通源再喩強之,元衡不得已而來。

    〉啓曰:「普雨滔天之罪,極矣。

    兩司之啓、玉堂之箚、韋布之疏,擧義請誅,已過旬朔。

    此乃忠君憂國之至誠,不能自己者也。

    天聽邈然,物情尤激,一國公論,不可沮遏,請快從公論,以洩輿憤。

    」答曰:「普雨不可治之意,近日於兩司玉堂儒生之答,盡諭之矣,不允。

    」元衡等再啓。

    答曰:「予非惜一僧也。

    大行大妃,不爲齋沐,而以久爲齋沐論執,予爲未安,不卽快從矣。

    兩司儒生,仍論不已,卿等今又來啓,予在罔極之中,決不可重治也。

    普雨削奪僧職,使不接跡於近京寺刹,以示責罰之意。

    」 ○諫院啓曰:「銓曹郞官,任參六典,其責甚重,苟或循私,妨政亦大。

    頃者,本曹爲都監都廳之未資窮者〈弘文館副應敎尹鬥壽、司僕寺正沈義謙〉授加增秩。

    此非循常例授之比,前例有都監事畢之後,則或有賞加陞貂者,故爲此汲汲出加。

    是逆探恩命,獨無未安於其心乎?徒知要媚爲人之是急,不顧物議之可憚,觀此一節,其於操筆注擬,任情廢公,亦可知矣。

    請銓曹色郞廳〈正郞安宗道、佐郞李齊閔。

    〉罷職。

    」答曰:「色郞廳推考。

    不可至於罷職,故不允。

    」後累日論啓,從之。

     ○日暈。

     5月15日 ○庚戌,憲府啓曰:「賊僧普雨罪通天地,臺諫交章,韋布抗疏,至於大臣反覆懇請者,誠以賊雨惡極罪大,不可一日容於覆載之間,必回天聽而後已。

    削去僧職,何有於誅惡,而政院捧承傳,汲汲然如恐不及,有若已定之事,緻誤重大,機關所係非輕。

    請色承旨罷職,都承旨遞差。

    〈當初削職之命,下于大臣,大臣以卽捧承傳之意,諭于啓賢,故啓賢從之。

    任敷奏復逆之責者,不揆事例,而妄從大臣之言,烏得無罪。

    」〉答曰:「政院旣承削職之命,則卽捧承傳,予未知其非也,隻推考。

    」 ○夜流星,出心星下,入坤方。

    狀如拳尾,長二三尺許,色白。

     5月16日 ○辛亥,日暈。

     5月17日 ○壬子,日暈。

     5月19日 ○甲寅,藥房提調等問安。

    仍啓曰:「臣等伏聞,自上洩瀉頻數,不勝憫慮。

    此必初喪,脾胃極傷,水穀不化,加以萬機煩惱,上熱下冷,此證之所由發也。

    伏望,權廢哭臨,移禦殯殿隔遠之堂,排遺萬慮,十分調攝。

    」答曰:「近因日候不調,暑熱漸盛。

    今日忽得腹痛,仍作痢疾,度數似數。

    然服藥調治,則自當安矣。

    權廢哭臨,移居隔遠之堂,則予心未安矣。

    不允。

    」再啓,答曰:「勉從。

    」 5月20日 ○乙卯,大司憲李鐸、大司諫樸淳等上箚曰: 伏以,賊僧普雨,罪通天地,憤極人神。

    此臣等所以連月請誅而不知止者也。

    但念,自上方在哀疚之中,玉體屢見愆和,臣等雖急於除兇,而深恐聖慮之煩勞,憂懼悶迫之情,亦爲罔極,故憫默姑退。

    以竢後日,而且循聖上誅戮非時之敎。

    伏願殿下,勿以臣等姑停,釋此妖賊之罪,以累光明之治,不勝幸甚。

    〈時上累日未寧,群臣憂懼,臺諫不得已停之。

    是日,兩司一會于中學,儒生聞之,以爲合司論啓,皆有喜色。

    及見此箚,相顧失色,莫不慨嘆。

    且宗親及內禁衛等,方欲上疏,見此箚,皆中止。

    土氣以此尤爲憤激。

    〉 答曰:「知道。

    」 ○開城留守愼希復〈希復,以潛邸師傅,筮仕至錦山郡守,恩眷甚隆。

    晩登龍榜,八九年間,官一二品,交通宮掖,凡所欲爲,無不內達。

    其觀察西海,巡行列邑,務行幹請,畏怯小盜,苟且譴免。

    至是守開城,曲從子女之言,公然納賂。

    受宰相陰囑,使無辜之民,破家棄土,遠徙邊地。

    納山僧請托,創立佛寺,增置住持,反擠章甫之言不可者,至使困辱。

    士林莫不鄙斥。

    〉病狀入啓。

    傳曰:「觀卿狀辭,卿患疾勢難在任,故命遞矣。

    卿其知悉事,回諭。

    」 ○傳于政院曰:「予觀京圻監司啓本。

    〈監司兪絳啓本雲:『檜巖寺住持僧信默,與僧性泂等,捉緻白丁等于沙門外,結縛亂打,鼻孔注水,至折足脛。

    〉僧俗相鬪,別無殞命,而住持非親打之事,不必刑推。

    令禮曹遞其任。

    性泂亦不須刑推,以鬪歐照決。

    其餘僧人,幷放送可也。

    此意言于該曹。

    」 ○慶尙道榮川雷雨雹。

     5月21日 ○丙辰,以南宮忱〈性貪婪。

    前爲開城留守,日以掊克爲事。

    府民怨之,號爲烏木留守。

    〉爲刑曹參判,沈守慶爲開城府留守,閔時中爲弘文館副校理,樸應男爲兵曹參議。

     ○日暈。

     5月22日 ○丁巳,全羅道潭陽,雨雹。

     5月23日 ○戊午,日暈。

     5月26日 ○辛酉,楊州居生員李思淵等,〈五十餘人。

    〉亦上疏,請誅普雨,不允。

     5月27日 ○壬戌,藥房提調等問安。

    答曰:「予氣稍異於前日洩瀉之時,而但因日候不調,氣或不安矣。

    勿爲問安。

     5月28日 ○癸亥,開城府生員吳彥仁等,〈四十人。

    〉亦上疏請誅普雨,不允。

     ○忠義衛尹義孫等〈三百二十二人。

    〉亦上疏,請誅普雨,不允。

     5月29日 ○甲子,成均館儒生等謁聖後,空館出去。

    同知成均事金貴榮啓之。

    傳曰:「此事極爲駭愕。

    諸生徒懷憤激,不念大義,可乎?卿其卽招疏頭掌議儒生,速令就館。

    」〈史臣曰:「空館非古也。

    近世多有之,亦出於衰世之意。

    是時,臺諫亦請誅雨,公論已在朝廷,恐非諸生越俎而代之也。

    然朝廷方以上心方深哀疚請之,不得如意,或有回護方便之失,而諸生徑情直行,內自京師外至八方,韋布雲合,章疏之上,無慮千百。

    普雨之終至竄死,未必不由此也。

    」〉○以南宮忱爲鹹鏡道觀察使,李澤爲刑曹參判,洪天民爲成均館大司成,任呂爲承政院同副承旨,李山海爲吏曹佐郞。

     5月30日 ○乙醜,同知成均館事金貴榮啓曰:「儒生等承命,到冸水外,臣將昨日傳敎,勸使就館。

    答曰:『臣等將普雨之罪,陳疏踰月,天聽邈然。

    不可冒處賢關,更耗國廩。

    相與謁聖,退處于外,義不可就館。

    』雲。

    臣更以就館之意,反覆諭之,則答曰:『許多儒生議定而退,雖疏頭掌議,不敢自爲去就。

    』雲。

    臣以事勢觀之,儒生居館,故有堂長掌議之統領。

    今旣拜辭聖殿而去,自謂在野之散民,誰肯就掌議堂長而議論?爲掌議堂長之人,亦豈敢自謂有任,而家到戶說,以勸就也?大抵,國人之痛憤於賊僧久矣。

    廷論之姑停,非爲止此而可已;儒生之固爭,非爲私憤而乃爾也。

    廣占窟穴者,何關於近京之居,僭濫無忌者,何關於空名之號,而乃以不接近刹、削奪僧職,薄示譴責,此乃物情之愈激也。

    苟不採答群情,則國事騷擾,恐無安定之時也。

    答曰:」卿與知館事及禮曹堂上,同往冸宮,勉諭就館。

    「 ○摠護使沈通源啓曰:「新陵點穴處,斬草破土,則正穴下端,石根盤礴,勢難盡拔,故敢啓。

    」答曰:「摠護使之任,極爲關重,誤定山陵,則不可徒諉於相地官也。

    自古摠護使,皆是大臣,而或有未盡之事。

    靖陵摠護使〈初以安玹爲之,玹卒,以李浚慶爲之。

    〉予意以爲未便也。

    停役事,速諭于山陵都監。

    且軍塲裡〈地名。

    〉東岡,若有好處,移定正穴何如?」領議政尹元衡、摠護使沈通源啓曰:「臣等伏承傳敎,不勝戰慄之至。

    定山重事,豈敢輕忽。

    正穴有石,臣等亦爲憫慮,東岡則山體殘弱,今方擇定之時,不可用此枝葉之隴也。

    前日所審長湍及大方洞〈地名,在都城東十裡。

    〉皆好。

    但長湍極遠,大方洞便近,自上量定何如?」答曰:「人子之心,皇妣陵寢,豈不欲定於近地?但遷陵而後,國無吉事,今定新陵,當不計遠近,隻擇極吉之地,而用之。

    予似聞中廟朝,以大方洞爲無後之地雲。

    卿等與相地官,詳悉質正,俾無後悔。

    」尹元衡等啓曰:「今此山陵,欲得吉地,上下之情,豈有異哉?但地理之說,渺茫難知,吉兇之理,亦難測識。

    無後之說,問于術官,皆曰:『未詳。

    』臣等伏見,金士淸〈葬在大方洞。

    〉子孫甚多,比於金英烈,〈葬在長湍。

    〉子孫則大有逕庭。

    以此觀之,無後之說,似難取信。

    然自上緻疑於此說,臣等不敢強請。

    請自上量定。

    」答曰:「予識卿等之意,因見金士淸子孫之蕃盛,其說不可信也。

    大方洞無妨,正穴斯速審定。

    」 史臣曰:「風水之說,乃後世術家不經之言也。

    自古帝王,豈擇其陵寢,而使後嗣蕃盛也?其所以後嗣之不蕃,亦豈不擇吉地,而使之然哉?上自喪儲副以後,春宮久虛,日夜以後嗣爲念,故言語之間,不覺風水之爲妖誕,乃有擇吉之敎,是雖出於情念之切迫,亦非人主之所當言也。

    」 史臣曰:「爲葬人而拔人塚,人理之所不忍。

    我朝惑於風水,爲此不祥之擧。

    如有聖君賢相,克排邪說,別蔔宅兆,或附葬先陵之側,亦豈非壽國脈延子姓之一助也?大明諸皇陵,皆蔔一山之內,高皇高世之見,貽謀之良,誠可爲後世法也。

    文定之遷靖陵,實爲身後同塋之計,而厥後禍患重仍,人皆以爲遷陵之報。

    上亦以爲然。

    至是更蔔新陵同塋之計,終未得遂,豈非天乎?所可痛者,靖陵二十年安厝之魂,無故遷動,孝陵願葬親側之志,竟歸於虛。

    伏想,兩聖潛悲暗淚於九泉之下,文定之罪,至此極矣。

    」 六月 6月1日 ○丙寅朔,知成均館事洪暹、同知事金貴榮、禮曹參判李楗啓曰:「臣等今朝俱往泮宮,聖殿俱鎖,兩齋寂然,悄無人聲,所見可駭。

    卽招疏頭掌議儒生,欲親諭傳敎之意,則皆立泮水外,不肯入來。

    令書吏再三開慰,聽之邈然。

    出遣掌務官,反覆敦諭,答曰:『陳疏踰月,竟未回天,義不可坐耗國廩。

    旣已拜辭宣聖而出,義難就館。

    』臣等又諭曰:『通議于在家儒生,須速就館可也。

    』答曰:『當初會議之時,指爲疏頭掌議以爲公事矣。

    今則散退各處,無復管攝。

    生等三人,以當初擧名之,故雖不得不來,勢難家到而請之。

    必不以生等之言而來就。

    』雲。

    諸生疏請,出於忠愛,憤無所洩,情不能已。

    臣等奉命往諭,猶不得使諸生就館,至爲惶恐。

    」答曰:「觀此啓辭,予心不寧。

    卿等亦有子弟,何不體予意,勸勉就館乎?諸生忠憤雖激,不念君命。

    未知此習何如也。

    予方不平之時,大學寂然,恐非安保君心之意也。

    一日空館,尙爲駭愕,況至累日乎?明日,知館事必往山陵,同知及禮曹參判,更往反覆敦諭,期於就館。

    禮房承旨,同往勉諭。

    」 ○以尹春年爲禮曹判書,李仲虎爲弘文館校理。

     6月2日 ○丁卯,遣承旨往成均館,與知館事等,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6月3日 ○戊辰,遣承旨往成均館,與知館事等,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6月4日 ○己巳,三公及六曹堂上,以議文定王妃陵號事,會于賓廳。

    定號曰泰陵。

     ○傳于大臣等曰:「儒生空館,雖平時,尙爲駭愕,況今亮陰之中、哀疚之時乎?君意堅定,則豈以空館有得請之理乎?儒生忠憤雖激,亦豈不從君命乎?大臣、禮曹同議,使速就館。

    且宰相孰無子弟乎?其各勸諭就館。

    」大臣等回啓曰:「空館事,臣等亦爲未安。

    今日尹春年、金貴榮往泮宮,以上敎之意與朝廷之議,反覆敦諭,使之就館。

    宰相有子弟者,亦令勸諭就館。

    」 ○三公及六曹堂上,同議啓曰:「靖陵及泰陵吉兇祭竝行事,臣考光陵、《貞熹王妃儀軌》,則陵在一洞之裏,故吉兇祭竝行矣。

    今則靖陵、泰陵相距甚遠,吉兇之祭,分行於兩陵,似爲未安。

    揆之人情,雖似可祭,考之禮文,參之前例,則不爲竝祭便當。

    」答曰:「依議爲之。

    」 ○尹春年、金貴榮啓曰:「臣等將傳敎之意,往泮宮,勉諭諸生。

    答曰:『空館之事,出於憫迫不得已之至情,非有他意於其間。

    館學之士無慮千有餘人,旣已散盡。

    非臣等一二人所可招集而就館。

    』雲。

    」傳曰:「諸生忠憤激切,疏上三十餘度,至於空館,一妖僧必自畏縮。

    今方亮陰之中,何敢欲誅人命乎?予以涼德,不能盡君上之道,使下人不從予言,予甚愧焉。

    須思大義,斯速就館。

    明日禮曹參判及同知館事,又往勉諭。

    」 6月5日 ○庚午,傳于政院曰:「守陵官柳潛子泰陵參奉柳自新追服事,〈以新陵之官,未及於初喪,故議服。

    〉議于該曹以啓。

    」禮曹啓曰:「泰陵參奉柳自新追服事,人議不一,自曹遽爲公事未安。

    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議于三公、鈴平府院君、領府事以啓。

    」沈通源議:「聖念守陵官柳潛三年之間,疾病事故,未可謂必無。

    特命其子自新,拜其陵參奉,使之扶護而相資。

    此乃不世之恩數也。

    依李洪〈貞顯王後時,追服衰服者。

    〉前例,給衰服一件,未爲不可,人謂與李洪之事,不同者。

    以臣料之,似未然也。

    李洪由參奉,去素帽,而着布帽。

    自新以進士去素巾,而着布帽,則素帽素巾間不容髮,不可謂之不同也。

    今之班行,布服素服者參半相間,獨指布服者,爲服喪,而素服者不可謂服喪乎?其同蒙國喪一也,解素服着布衣,非越禮可驚之事,隻隨時權變之一端也。

    」上從之。

     ○以吳祥爲成均館大司成,李齊閔爲弘文館校理,李仲虎爲司憲府執義。

     ○命同知成均館事及禮曹堂上,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6月8日 ○癸酉,憲府啓曰:「安東府使李純亨〈往貪鄙詭慝,所行不正。

    曾爲永興府使,阿諂監司柳辰仝爲啓善政,至陞嘉善。

    其爲人,不足道矣。

    〉以斯文出身之人,職至二品,非他庸常守令之比,而赴任之後,是非不明,政令顚倒,以學校勸奬爲何事,儒生被打於緇徒。

    此千古所無之變,聞者莫不驚愕,而推詰之際,必以僧人所供,一一爲據,反以儒生所訴,皆爲不實。

    至於坐僧人於席上,而相對款語,立儒生於庭下,而嚴加慢罵,其意以內願堂僧人捉緻,爲大驚駭,乃以儒生,爲不識時變甚,可護異類,排抑儒生甚矣。

    處心行事,有同無識之人,物論鄙之。

    不可一日在職請罷。

    」〈當是時,八道之寺,皆加以內願堂之號,住刹之住,勢同社鼠,人不敢犯,而自上亦加護恤,緇流有罪,輒施恩典。

    權臣如尹元衡者,在下,而諂佛敬奉,故雖普雨之元兇,其被竄而南也,沿道守令,祗待恐後,至有與之對飯,若是者,何哉?以爲見忤於僧,則得罪於時君與時相故也。

    然純亨位列二品,年過中壽,而所爲若是,鄙夫患失之心,無所不至,信夫!〉答曰:「如啓。

    」 ○命大司成及禮曹堂上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諸生辭不就。

     6月9日 ○甲戌,諫院啓曰:「鹹鏡監司南宮忱,前膺方面,到處不謹,圖利營私,見鄙物議,不可以如此之人更授安撫黜陟之重。

    請命遞其職。

    勿論爵秩之崇,別爲擇遣,以寬北顧之憂。

    」答曰:「如啓。

    」 ○命同知成均館事及大司成往成均館,諭諸生就館.諸生辭不就。

     ○日暈。

     6月10日 ○乙亥,傳曰:「今觀開城府留守狀啓,予甚駭愕。

    妖僧普雨,誅戮何難。

    但誅普雨,則必緻聖靈不寧,大失人子之道,故不得從儒生之請矣。

    何至於空館乎?速令就館事,回諭于留守。

     ○遣承旨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諸生辭不就。

     ○以洪曇爲鹹鏡道觀察使,金秀文爲漢城府判尹。

     6月11日 ○丙子,命知成均館事等,往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兵曹啓曰:「普雨本以蠧國之賊,罪大惡極,兩司交章論啓,京外韋布,伏闕抗疏尙未蒙允,今方空館。

    爲普雨者,固當惴慄屛跡之不暇,而略無畏忌,至奪驛馬而濫騎,〈江原道觀察使魚季瑄狀啓雲:『普雨潛隱于寒溪山雪嶽寺,有一僧自外急到密告,雨卽逃走,到含春驛,奪騎鋪馬而去,濫騎緣由,時方推問驛卒。

    』雲雲。

    〉有同公行,其爲無朝廷、蔑王法縱恣之狀,至此益著。

    雖在凡人,濫騎罪犯非輕,況是緇髡濫騎,前古所無。

    監司不卽囚禁,隻推馬主,顚倒毀法,莫此爲甚。

    請普雨拿緻禁府,依律定罪。

    本道監司推考。

    」傳曰:「普雨本以蠧國之賊,當群情憤鬱之際,略無畏忌,至騎驛馬,有同公行,此前古所無之事,極爲駭愕。

    江原道可疑處,速先行移捕獲後,府羅將發遣謫黜遐方事,言于義禁府。

    監司推考,如啓。

    」 6月12日 ○丁醜,遣承旨諭諸生曰:「王言丁寧,師諭亦切,而聽之邈然,不卽就館,似乖學古知禮、事君事長之義。

    況今賊僧已黜遐方,其速就館。

    」諸生辭不就。

     ○憲府啓曰:「普雨罪大惡極,不誅,則人心之憤,無時可洩。

    第以自上,方在亮陰之中,多有未安之意,故朝廷上下悶默姑退,而一國之人,腐心切齒,未嘗頃刻忘也。

    雨以陰慝之賊,縱恣無忌,至於奪騎驛馬,而橫行,是豈不以朝廷言之、多士爭之,而自上寬饒至此,則自此之後,皆不足畏而然也?該曹旣以無朝廷、蔑王法啓之,謫黜遐方,固非其律。

    請拿緻禁府,山陵事畢後,嚴鞫定罪。

    且江原道觀察使魚季瑄,旣知普雨之罪大惡極,而至報濫騎之事,則所當登時捕捉,先囚後聞可也,而隻以推問驛卒塞責,殊失專制方面之責。

    不可在職,請罷。

    」答曰:「普雨不識事體,無異禽獸。

    何必拿囚於禁府乎?或有不推而定罪之時,故不允。

    魚季瑄,不須罷職,故不允。

    」諫院亦啓,不允。

    久啓不允,隻竄濟州。

     6月13日 ○戊寅,遣承旨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日暈 6月14日 ○己卯,遣承旨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6月15日 ○庚辰,遣承旨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以鄭淹爲司憲府持平,韓孝友爲司諫院獻納,李訒、李齊閔爲弘文館校理,金命元、辛應時爲修撰。

     ○日暈。

     ○平安道祥原雨雹。

     6月16日 ○辛巳,遣承旨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6月17日 ○壬午,命大司成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6月18日 ○癸未,命大司成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諸生辭不就。

     6月19日 ○甲申,命大司成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傳曰:「今觀平安監司狀啓,〈狀曰:『都會儒生等,聞大學儒生空館,以爲同是儒生,義不可徒費國廩,各還其家。

    反覆開諭,頓無復聚之意。

    此雖出於慷慨,自祖宗朝未聞之事。

    以此儒生等,多有乖戾之事,雖曰由於普雨亦皆出於矯激之弊。

    小臣無狀,不能訓迪,至爲惶恐。

    』雲。

    時宗榮使一儒生,諭諸生以不可散之意,諸生怒曰:『汝與吾輩同業,而不與之同去,又謟官府,以利誘我耶?』撻而擯之。

    所謂乖戾之事,指此也。

    〉可謂駭愕。

    鄕儒非如大學儒生,固不可散去,而儒生又多乖戾之事雲,未審指何事也。

    是乃人心異古之所緻,勿爲惶恐事,回諭于監司。

    」 ○日暈。

     6月20日 ○乙酉,命大司成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6月21日 ○丙戌,吳祥、金貴榮啓曰:「臣等招宰相子弟洪仁憲〈承旨仁慶同生弟。

    〉任榮老。

    〈左尹任說子。

    〉宋應浻〈德恩君麒壽子。

    〉尹覃休〈鈴平府院君尹漑孫。

    〉趙擴〈左參贊彥秀子。

    〉沈忠謙〈靑陵院君沈鋼子。

    〉來到,以昨日傳敎之辭勉諭。

    答曰:『當初空館,出於衆情之憫迫,而衆情久而愈鬱,則臣等勢難就館,故未副反覆之諭。

    』雲。

    」傳曰:「空館將至一朔,而儒生專不聽敎,何其膠柱之甚耶?自上普雨之罪,已命謫黜,此罰不可謂之輕。

    強欲誅戮,則決不可從也。

    須速就館事,明日更加勉諭。

    」 6月22日 ○丁亥,大司成等承命,往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以金億齡爲弘文館校理,安宗道爲司憲府掌令,權克禮爲司諫院正言。

     6月23日 ○戌子,命大司成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6月24日 ○己醜,命大司成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6月25日 ○庚寅,流普雨于濟州。

    〈禁府以杖一百流三千裡犯,流全家律啓之。

    命杖贖全家律改付標。

    〉○命大司成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6月26日 ○辛卯,命大司成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6月27日 ○壬辰,命大司成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6月28日 ○癸巳,命大司成往成均館,勉諭諸生就館。

    諸生辭不就。

     6月29日 ○甲午,金貴榮等啓曰:「今日疏頭、掌議及所招儒生二十四人,會于安東京邸,其中十五人,罷來于館。

    問之,則答曰:『生等往會于公處,而宰相子弟,嘗來聽傳敎者外,他館儒生隻七八人來到。

    不可與數小之人,論其可否,故未卽就館矣。

    然明日,又於空處齋會更議。

    』雲雲。

    」傳曰:「空館甚久,予意不寧。

    明日諸生更議後,來啓。

    」 ○淸洪道報恩有女人雷震死。

    平安道江界有男人雷震死。

     秋七月 7月1日 ○乙未朔,吳祥啓曰:「今日疏頭、掌議儒生等,來言曰:『生等承師長之諭會議,則皆以就館爲可矣。

    然當初空館之時,則多至千餘,而今之會者,隻四十餘人。

    不可謂之廣議。

    明日更於碧松亭會議就館。

    』雲。

    」傳曰:「知道。

    」 7月2日 ○丙申,金貴榮啓曰:「今日生員進士六十人,寄齋十二人,謁聖就館後來言曰:『生等欲討賊雨之罪,以復君親之讎,而微誠莫白,天聽不回,空館之擧,出於憫迫之情,而聖敎懇惻,開諭備至,每曰:『殯殿方臨,誅戮非時。

    』生等固知聖意之所在,而且至于今,山陵臨迫,哭送大禮,臣子所不可廢者,故敢冒苟且之失,姑循就館之命。

    』雲。

    」傳曰:「予方在罔極之中,亦慮空館之久,心常不寧。

    今儒生就館,予心安矣。

     7月3日 ○丁酉,傳曰:「近來兇荒太甚,今年又有山陵大役,民甚困窮,別蠲京畿田租。

    」 7月6日 ○庚子,禮曹啓曰:「自初虞至卒哭,凡八祭。

    考前例,則或有一二祭親行之時,或有一不親臨之時,親臨則其間磨鍊事目甚多,故敢稟。

    」傳曰:「予以罔極之誠,豈拘前例。

    但予有上熱證,艱保弱質,欲從一二祭親行之例。

    」 7月7日 ○辛醜,政院啓曰:「今者王大妃移禦于桂山君家,〈時王大妃未寧,故移禦于此。

    〉閭閻之中,面勢淺露,修理諸事,所當堅固措置。

    」傳曰:『如啓。

    』 7月11日 ○乙巳,三公及東西班二品以上問安後,仍啓曰:「近年以來,上候虛弱,頻緻愆和。

    自遭罔極之變,傷痛過度,益至毀憊,臣等不勝憫慮。

    大禮臨迫,極盡喪禮,雖曰誠孝之道,若至於不能堪支,則亦有權變之擧。

    犯冒夜露,出外祗迎,必緻傷候。

    內庭哭送,似不違禮。

    且返虞祗迎及及虞祭、卒哭之祭,若皆親行,勢所難爲。

    請量氣度勢,或停或攝,保護聖躬,以副宗社臣民之望。

    」答曰:「予氣素弱,未免頻恙,而況罔極之中乎?朝廷俱會問安,予心未寧,祗送大禮,豈有行於內庭之理乎?返虞等禮,予氣尙堪行矣。

    不允。

    」領議政尹元衡等再啓曰:「喪禮雖重,上體康寧而後,可以行矣。

    今者徒以聖情之發,不念氣力之難支,冒疾強行,一國臣民,鹹以爲憫。

    請仰念宗社之重,以副臣民之懇。

    」答曰:「大禮行於內庭,極爲未安,故竝不允。

    」元衡等三啓曰:「自上留難至再,臣等支離更啓,極知惶恐。

    但念殿下一身,宗社生民所係,豈不重哉?請俯從臣民之望。

    」答曰:「予心雖未安,卿等爲宗社,如是懇請,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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