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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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二十二年大明嘉靖四十六年 春正月 1月1日 ○丁巳朔,日暈,兩珥,暈上有背。

     1月3日 ○己未,傳曰:「近日成守琛之贈爵,予知其歿,故特命之,而徐敬德事,則未之覺矣。

    〈敬德,松都人,中司馬試。

    嘗結茅於五冠山之花潭。

    身居窮約,學究淵源,造詣極深。

    實儒者之高蹈,盛世之逸民也。

    昔在中廟朝,嘗以一官召,而不起。

    至今上朝始歿焉。

    世談高逸之士,必與成守琛竝數,而敬德之學問,實爲一世所仰矣。

    〉今觀書堂月課,〈弘文館副修撰辛應時憶花潭處士徐敬德做詩曰:」五冠山下花潭上,簞食平生樂我貧。

    吾道罔隳先有覺,淸時不幸逸爲民,故都當日欽高士,黃壤如今閟德人,報道幽明褒贈遍,佇聞朽骨職恩淪。

    〉則徐敬德與成守琛竝數雲,爵贈之典,獨不可闕也。

    議于四大臣。

    「〈史臣曰:」謹按明廟末年,退斥群邪,引用諸賢,帝招遺逸,闡發潛德,至於有懷前賢,命加華袞,其追象褒崇之意至矣。

    乃側席如渴之切,而恨不用汝作霖雨,所以思賢佐之心,豈以存歿,而有間哉?聖心之發見,雖在今日,而天質之本美,斯可想矣。

    質如此之美,心如此之盛,而沖年全氣,輔得其人,有以聞正言、見正事,培養根本,開發睿智,則德業之成就,治道之休明,其可量耶?旣往之賢,尙且思想,猶有不同時之歎,況當時多士,濟濟蔚興,而亦有王佐之才耶?雖不借異代,足爲我用,而有馮有翼,以引以匡,則庶乎王心載寧,而自貽哲命矣。

    惜乎!元兇之所輔者,隻是殺戮之事,利其主少國疑,肆行胸臆,構禍士林,打盡一網。

    雖以李彥迪之精思篤學,宋麟壽之守正好善,亦墮於羅織之中,或慘罹兇禍,或枯死遐荒。

    當此褒贈之時,寧不軫聖慮,而悔往事乎?「〉 1月4日 ○庚申,以宋麒壽爲議政府左參贊,樸永俊〈貌似雅淡,非若踈拙,巧於謀身,善隨時變。

    雖不自附於權奸,而亦不見忤,歷仕累朝,特一具臣,何足取也?乃長銓曹,多受賄賂,時論鄙之。

    〉爲吏曹判書,樸忠元爲禮曹判書,元混〈歷仕累朝,不附權奸,斯可取也。

    但規模太挾,不無執滯之病。

    〉爲兵曹判書,閔箕爲知中樞府事,李陽元爲承政院都承旨,具思孟爲司憲府執義,李忠綽〈稟性古直,服喪居廬,朝夕哭泣,遂有眼病,行源如此,甚可取也。

    〉爲司憲府掌令,宋賀爲弘文館校理,黃廷彧爲副修撰,權徵爲承政院注書。

     1月5日 ○辛酉,以沈義謙〈國舅沈鋼之子也。

    生長綺紈,少無驕侈之習。

    罰恩除奸,頗有好善之心。

    性寬而厚,不事苛察,斯可取也。

    但無篤實操持之力,則不可謂堅定之士。

    出身五載,遽至頂玉,至參銓衡之議,眞所謂據非其居也。

    〉爲吏曹參議,吳健爲承政院注書。

     ○內醫院,請以瓊玉膏生地黃煎藥以進,許之。

    〈史臣曰:「按,玉候不豫,每進藥餌,故有是瓊玉膏之請。

    蓋自前星早殞,長樂無歡,悲痛相仍,轉輾成疾,臣民之憂慮,何可勝言?不特此也,初以幼沖之質,繼仁廟之統,權奸乘機,欲酬睚眦怨,經營不測之謀,嫁禍士林,打盡一網。

    雖東京禁錮,白馬淸流之禍,無以加此矣。

    迨其季年,方有悔悟之心,將欲盡釋無辜,伸冤雪滯,而已發其端矣。

    其痛疾矜慘之間,寧無緻神氣之傷乎?心恙之作,亦有所自來矣。

    甚矣!小人之當路也。

    利其主少國疑,肆行胸臆,不以好生,培植根本,而唯以殺戮,導引君心,有以斲喪國脈,殄瘁邦本。

    而惟幸窮陰之下,天日復明,追悔令終之心,照暎方來,積勞難瘳之疾,遽自中作,豈所謂傳之德義,保其身體,專賴三公之任,而祈天永命,命哲命吉,實在初服之日乎?嗚呼!痛哉!」〉○慶尙道榮川、龍宮,地震,屋瓦微動。

    草溪民家,有牛産兩犢,其犢一體一尾,而兩頭、兩口、兩耳、四目、四足,産後母子俱死。

     1月7日 ○癸亥,日暈,兩珥。

     1月8日 ○甲子,夜,月犯畢星。

    有暈,流星出軫星,入南方天際。

    狀如拳,尾長一二尺許,色白。

     1月9日 ○乙醜,以具忭爲司諫院正言,白仁傑〈仁傑,已於前冬,棄官歸鄕,公議惜之。

    故久虛其代。

    至是補便近畿邑。

    〉爲楊州牧使,趙安國〈武人之貪濁刻深者。

    逗遛於乙卯,剝割於南道,物論痛憤。

    至今容保爵位,亦雲幸矣。

    〉爲京畿水軍節度使。

     1月10日 ○丙寅,謝恩使工曹參判尹玉於赴京中路,聞皇帝崩,〈在去十二月十四日。

    〉馳啓遺詔。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朕以宗人,入繼大統,獲奉宗廟四十五年,深惟享國久長,累朝未有,乃玆不起,夫復何憾?但念朕遠奉列聖之家法,近承皇考之身敎,一念惓惓,本惟敬天勤民是務,秪緣多病,過求長生,遂緻奸人乘機誑惑,禱祀日擧,土木歲興,郊廟之祀不親,朝講之儀久廢。

    旣違成憲,亦負初心,邇者天啓朕衷,方圖改轍,而遂嬰疚疾,補過無少,每一追思,惟增愧恨。

    蓋愆成美端,仗後賢皇子裕王載坖,仁孝天植,睿智夙成。

    宜上遵祖訓,下循群情,卽皇帝位,勉修令德,勿過毀傷。

    喪禮依舊制,以日易月,二十七日釋服。

    祭用素羞,毋禁民間音樂嫁娶,宗室、親王、郡藩屛爲重,不可輕離封域,各處總督鎭管三司官,地方攸係,不許擅去。

    守職聞喪之日,各隻於本處,朝夕哭臨,進香三日,差官代行。

    衛所府州縣,竝免進香。

    郊社等禮,及朕祔享,各稽祖宗舊典,斟酌改正。

    自卽位至今,建言得罪諸臣,存者召用,歿者恤錄,見監者卽先釋放、復職。

    方士人等,査醮情罪,各正刑章。

    齋醮工作,採買等項,不經勞民之事,悉皆停止。

    於戲!予以繼志述事,兼善爲孝,臣以將順匡救,兩盡爲忠,尙體至懷,用懷末命,詔告中外,鹹使聞知。

    」〉及禮部喪禮事目。

    傳于政院曰:「辛巳年〈武宗皇帝崩年。

    〉擧哀以下諸事,速考以啓。

    」 ○領議政李浚慶等,承命詣賓廳。

    上以尹玉書狀及大行皇帝遺詔、禮部喪禮事目,下賓廳曰:「今日當卽擧哀,而辛巳年,則貞顯王後時禦,故中廟雖擧哀,不親哭。

    今亦王大妃時禦,何以爲之?」浚慶等議啓曰:「今日擧哀,當依辛巳年例爲之。

    但考日記,則其日二更,上出自思政門,至勤政殿庭西,步入幄次行禮。

    今則日氣寒冷,上候未寧,不宜遠出。

    隻於思政殿庭,依辛巳年例行之,何如?」答曰:「如啓。

    」 ○申時,上爲大行皇帝,率百官擧哀。

     ○以議政府右議政權轍充賀登極使,知中樞府事鄭惟吉充副使,漢城府判尹鄭宗榮充進香使,刑曹參判宋賛充陳慰使。

     1月12日 ○戊辰,傳曰:「天使出來,民必困弊。

    今年端午誕日冬至等物膳,方物竝皆停免。

    」 ○以議政府左贊成洪暹充天使館伴,禮曹判書樸忠元充遠接使,弘文館典翰李後白、議政府舍人奇大升、吏曹佐郞李山海〈李穡之後,六歲能作大字。

    未及成童,累冠鄕額。

    時人望之如天仙,眞奇士也。

    〉充遠接使從事官。

     1月13日 ○己巳,上出勤政殿階上,率百官,爲大行皇帝,行成服禮如儀。

     1月14日 ○庚午,停常參經筵及大小祀。

    〈以壓帝喪而停之。

    〉○上率百官,行擧臨禮。

     ○憲府啓曰:「成服除服,喪禮之大節,不可有所進退。

    今者爲大行皇帝成服,在十三日,而禮曹以十六日除服入啓,此成服後第四日也。

    有乖禮文三日除服之義。

    如此大事,不可隻因辛巳一時之禮。

    請令該曹,更加博考往牒,廣收廷議,參詳定奪,使合喪禮之節。

    」答曰:「如啓。

    」仍傳于政院曰:「速招東西班二品以上會議,亦令該曹博考以啓。

    」 ○弘文館副提學樸應男等上箚曰: 伏以,謹按《五禮儀》,爲皇帝喪除服儀註雲:「三日而除者。

    」蓋自成服,至三日而除也。

    今觀該曹啓下,十六日朝除服雲,自十三日成服計,則是乃四日,非三日也。

    我國多少禮制,一用《五禮儀》,則三日除服,當依此爲之,不可違越也。

    昔宋臣程顥爲上元主簿時,仁宗登遐,府尹於成服三日之朝,率群官將釋服,顥曰:「請盡今日。

    」且曰:「某非至夜不敢釋。

    」其意雖以朝除爲不可,而足以見必除於是日之內也。

    喪服之期,自有定制,過與不及,皆爲失禮,此禮官所當謹也。

    且擧哀等禮,有殿下俯伏哭之文。

    往在辛巳,不行親哭,此一時之事,不可援以爲法。

    今者自上下問于大臣者,蓋重其禮,求合乎中也。

    倉卒議啓,苟循前例,不能將順聖上謹禮之美,其襲誤之失,雖不可追,將來之事,不容再誤。

    伏願,殿下留神焉。

     答曰:「觀此箚論,其意果當。

    禮官必徒循前例故也。

    今日朝廷廣議後,當處之矣。

    擧哀等禮,親哭可否,前以下議于大臣者,與辛巳之事,恐或不同故也。

    辛巳年,則中廟爲母後不爲親哭,此乃一時權變也。

    今者予不親哭,與辛巳事似異,而大臣之議,予亦不能更辨,事已誤矣。

    將來之事,則當察而爲之。

    」 ○領議政李浚慶等議:「臣等謹按禮文,又考祖宗朝舊例,則《五禮儀》『三日而除。

    』又曰:『每朝擧臨。

    』若於成服三日而除之,則其間隻是一朝,何必曰每朝?且宣德皇帝、正德皇帝之喪,皆盡三日,第四日除之。

    禮曹之意,若於三日內除之,則似涉隻服二日,故以第四日啓之。

    此乃循祖宗舊例,而爲之也。

    憲府玉堂之論,亦合於禮,若於十六日曉頭除服,則合於三日之制,而亦無第四日除服之嫌。

    令該曹,參酌舊例,趁早擇時以啓何如?」答曰:「觀此議與古例,則自古皆盡三日,第四日除之。

    祖宗朝參酌禮文,豈偶然計,而如是哉?古例亦不可不從。

    十六日早朝除服爲當。

    」浚慶等仍啓曰:「擧哀之日,適承下問,辛巳年中廟爲慈殿在上,不敢出哭。

    今雖少異於辛巳之例,而懿殿亦方在上,不可差等於其間,而上候又在違豫之中,若發哀哭泣,則恐妨調護之道,故率爾議啓。

    今者玉堂據禮是正,其意甚美,自覺理屈,不知所喩。

    然臨哀不哭,一時之權宜,禮文所載,萬世之大經。

    若遇平常無事之時,則豈有苟且違禮之失乎?」傳曰:「知道。

    」〈史臣曰:「成廟遭憲宗之喪,以有兩殿而不哭。

    中廟於武宗之崩,亦爲貞顯因而遵之。

    故上以此訪諸大臣,而且以有間爲辭,大臣等徒以區別兩殿爲難,而猶請不哭。

    初不計臣遇君喪,爲私親而不哭之,非禮也。

    雖諉以時之卒遽,而實無定見,故玉堂上箚,其言旣是,則不可再誤。

    而旣覺之後,又爲之辭,文遂前非,使國大禮,終始皆缺,誠爲可歎。

    且成廟之時,上不欲成禮,而自下強之,故其禮甚略。

    今則自上有終始遵禮之意,而不能將順,以濟厥美,重可惜也。

    」〉○以議政府舍人金添慶爲問禮官。

     ○四方沈霧。

     ○平安道平壤地震,三和雷動。

     1月15日 ○辛未,上行擧臨禮。

     ○弘文館副提學樸應男等上箚曰: 《五禮儀》爲皇帝喪除服儀,三日而除之意,臣等於昨日箚中,已無啓之,無復可論。

    竊觀廷議,以每朝爲據,將以第四日除服,臣等竊惑焉。

    成服後翌日之朝擧臨,又翌日之朝擧臨,至於日暮而後除,則與程子請盡今日之意合,而每朝之文,初不相礙也。

    況三日而除雲者,與《傳》所謂五月而葬,七月而葬者,其文義相類。

    而中朝爲大行皇帝喪事目,有二十七日而除雲者,亦然。

    若以三日內除者,爲涉隻服二日,必待第四日除之,則所謂五月七月而葬者,其退於六月八月;二十七日而除者,其退於二十八日乎?且十二日成服,而十六日曉頭除服,則乃加一日之數,謂無四日除服之嫌者,臣等未之知也。

    凡喪服,一依禮文,不可有所進退於其間也。

    自常情觀之,禮過於厚者,雖愈於薄,其爲失禮則均也。

    臣等俱以無狀,待罪論思之地,非敢彊執己見,貳於廷議,國家大禮,一失其宜,則非但有憾於一時,亦恐襲誤於後世。

    區區之誠,不敢有隱。

     答曰:「將此除服一事,連日強辨不已,欲使大禮得中,玉堂之意雖似美,而予以不敏,不能審此間可否也。

    昨日廷議已定之矣。

    」 ○以左議政李蓂、判中樞府事丁應鬥爲碧蹄迎慰使,吏曹判書樸永俊爲開城府迎慰使,知中樞府事閔箕爲黃州迎慰使,兵曹參判吳祥爲平壤迎慰使,戶曹參判尹毅中爲安州迎慰使,行上護軍尹鉉〈不喜奔競,性無忮害,遇事勤幹,亦有文華。

    然過於怯懦,吝而營業。

    〉爲義州迎慰使,行大護軍丁胤禧〈應鬥之子。

    持身過恭,而性實輕淺。

    方李樑之熾,頗有潛趨之迹。

    銓曹完席之議,其妹夫尹仁極雖傳于一家,而洩之者,胤禧雲。

    以此爲公議所斥。

    〉爲都司宣慰使。

     ○四方沈霧,日暈。

     1月16日 ○壬申,寅時,上行除服禮如儀。

     ○管押使李洪男復命。

    仍書啓曰: 去壬戌年間,河南地方有一姓郭者,獻其女于皇帝。

    其女年纔十四,非但姿色絶美,才技脫凡,書法尤奇。

    皇帝所以齋醮破戒爲難,且置宮中,稍稍昵近。

    齋醮之事,漸不如前。

    今得食氣證,痿痺浮腫。

    皇帝病勢如此,居中用事,太監輩忌裕王賢明,多有壅蔽離間之意。

    閣老之中,亦有相爲表裏者。

    然如首閣老徐階、吏部尙書揚博、禮部尙書高儀,皆有時望,人皆倚重雲。

     傳曰:「知道。

    」 ○夜,月微暈。

     1月17日 ○癸酉,以閔箕爲刑曹判書,趙廷機爲藝文館待敎,金禹瑞爲京畿水軍節度使。

     1月18日 ○甲戌,以李鐸爲禮曹判書,樸忠元爲知中樞府事。

     1月20日 ○丙子,領敦寧府事沈鋼卒。

    鋼,連源之子也。

    中癸卯進士,以蔭補活人署別坐。

    上卽位,以中宮之父授領敦寧府事。

    席寵貪饕,受賕市恩,多占田宅,取人臧獲,以自封殖。

    然性不猜怨,無忮害之心。

    樸淳等不與林百齡美諡,百齡子涕泣訴於尹元衡,轉聞于上,上大怒,欲加大罪,密問於沈通源,通源啓如上意,鋼馳往救之。

    通源以鋼意再達于內,事遂止,而淳等得免刑禍。

    鋼之妻,乃李樑妹也。

    樑席其勢,驟起用事,權勢赫然。

    及鋼之子義謙登第,其勢益重。

    樑惡其軋己,且知不爲公議所容,與李戡等,擊搏名流,朝廷懍懍。

    義謙每見樑,言其不可。

    樑欲竝去義謙,鋼潛通於內,而囑奇大恒,使論之,樑等竄逐,士林德之。

     ○禮曹參判李楗,參議李之信,以內殿擧哀儀註入啓曰:「此儀註,則書啓矣。

    但本曹前謄錄散失,請令承政院,廣考日記,參酌施行。

    擧哀則時急之事,故隻以此儀註入啓。

    若成服,則第四日爲之,徐當書啓。

    」傳曰:「知道。

    」 ○夜,白雲一道如氣,自坤方至巽方,布天,良久而滅。

     1月21日 ○丁醜,傳曰:「近日館伴啓差時,洪贊成〈暹也〉甚合,故允下矣。

    但無他宰相可爲者乎?問啓。

    」〈時禮曹判書李鐸以病辭。

    蓋上難其代,而有是問也。

    〉吏曹啓曰:「洪暹合於館伴,故曾與大臣,同議以啓矣。

    今若改擇,則豈無他宰相可爲者乎?」傳曰:「可合人書啓。

    」吏曹卽以閔箕、宋麒壽書啓。

     1月22日 ○戊寅,雷動,有電光,地亦微動。

    雨雹大如豆。

    〈史臣曰:「是日天地昏暗,氣像愁慘,披書不能看字,變之甚也,雷未可以出,電未可以見,而燁燁震電,不寧不令,怪之極也。

    地道爲陰而微震,如天戾氣凝聚,而雨雹如豆,異之至也。

    大陽失明,如入黃昏,上動下搖,可驚可愕。

    衆怪疊見,莫之敢指。

    《春秋》雖每書災異,而未有若此之甚也。

    自權奸用事以來,刑政之紊舛,民生之困瘁,積有年紀。

    方發輪對之悔,遽有王候之愆,群奸雖被退斥,一兇尙在肘腋,人心憂懼,莫不局蹐,天之示警深矣。

    」〉 1月23日 ○己卯,日暈。

     1月24日 ○庚辰,以洪暹爲禮曹判書,柳?爲承政院同副承旨。

     ○禮曹判書洪暹等啓曰:「前日迎接都監所啓,天使支待饌品、器皿、豐殺、大小,不得已與大臣等商議以啓。

    移文中外,且詔使之來,或値祥後禫前,則接待禮貌,必與平時有異。

    此亦不可不廣考禮文及前例,與大臣同議稟裁。

    此二事,尤爲緊急,請於明日,召大臣商確書啓。

    」傳曰:「如啓。

    」 ○傳于政院曰:「宗室淸平副守鎰,天性誠孝,持身謹愼。

    事君事親,盡其誠敬。

    友于兄弟,隣裡感慕,忠孝卓異,故禮曹以旌門啓下矣。

    特加一資。

    」〈禮曹啓下之辭曰:「鎰天性誠孝,持身謹愼。

    自少事親,溫凊甘旨,必盡心極力。

    友于兄弟,母病危篤,鎰乃嘗糞。

    及遭喪,廬於墓側,一不至家。

    飮粥三年,柴毀骨立。

    服闋,更爲心喪三年,誠敬如初。

    朔望躬祭,家廟得時物,必先薦之。

    爲中、仁兩廟,心喪三年。

    今爲文定王後,又行心喪,非有不得已事,未嘗出入,終始無怠。

    宗族隣裡,莫不感慕雲。

    〉 ○日暈。

     1月25日 ○辛巳,傳于政院曰:「農事不可緩也。

    而八道之中,黃海、平安、京畿,則乃天使往來之路,尤當及時。

    其知此意,早勸付種,下諭于八道、開城府。

    」〈史臣曰:「王者,以民爲天,民以食爲天,故周公之戒成王也,以稼穡爲無逸之本。

    孟子之勸齊、梁也,以農桑爲王道之始。

    至於《書》之八政,《詩》之七月,俱非所謂民事之不可緩者乎?三之日于耟,四之日擧趾,雖平時月令,固不可不急,況華使將至,而有廢時、失業之可慮乎?上方在不豫之中,無周公、孟氏之勸戒,而先念民食之艱,特下播穀之敎,王省惟歲之意,深且切矣。

    」〉○館伴刑曹判書閔箕啓曰:「館伴接待詔使,非但諸事重難,亦有文字相酬之事。

    故自前必擇有文之人差之,而小臣自少剽竊前人科文,決科場屋,未嘗從事於文翰之間。

    中年雖在書堂,自欺欺君,不讀一卷之書。

    到老昏耗,終爲無用之人。

    詔使幸有卽席酬唱之事,勢所難能。

    我國素稱文獻之邦,而如臣不文者爲館伴,豈不爲朝廷所羞乎?以禮判兼館伴,亦未爲無前例,請下問于諸大臣,更爲處置。

    」〈史臣曰:「箕,自少有才名,歷敭華顯。

    頃日見忤於李樑,樑之敗後,名望日重,陞在六卿之列,人皆慕之。

    雖不奔走於權門,不煩徵索,而經營治産之心,則未嘗忘之。

    」〉傳曰:「當議于大臣。

    」 ○領議政李浚慶等議:「伏見閔箕啓辭,其意懇切。

    然以文章言之,則前日大提學之缺,群議亦以此人爲可合。

    今豈不能與天使酬唱乎?洪暹於禮判館伴,皆爲可當。

    然旣爲禮判,則事務甚多,似難兼治。

    且前者雖以禮判,兼館伴,考其時天使,則乃闇宦也。

    豈文官詔使之比乎?」答曰:「啓意當矣。

    刑判不可辭也。

    」 ○左議政李蓂、右議政權轍、禮曹判書洪暹、參判李楗、參議李之信、遠接使樸忠元、館伴閔箕議啓曰:「服色事,必有古文可據。

    請令弘文館博考,然後與衆講究議定何如?此非一二人率爾議定之事,廣收廷議似當。

    器皿饌品事,臣等取見詳定事目,則近於太簡。

    華人雖厭豐侈,然亦不可太簡,宜從舊規,改其太簡。

    今日之議,大臣有未參者,令禮官,往議得中磨鍊何如?」答曰:「服色事,自當廣考以定。

    但見謄錄,則成廟當貞熹王後之喪,詔使出來迎勑,則從權,不得已以吉服爲之。

    各日宴享,則以白衣爲之,似不無前例。

    今者大祥前後服色,亦當隨時從俗爲之。

    然於其間,自上着白衣時,則朝臣以淡服,見於天使當否,未可知也。

    予懷如此,故言之矣。

    考啓後更諭焉。

    」 1月26日 ○壬午,弘文館啓曰:「服色事,博考禮文,則無如此之禮,不得考啓矣。

    」傳曰:「此意諭于四大臣及禮曹。

    」 1月27日 ○癸未,夜流星出積卒星下,入南方天際。

    狀如拳,尾長一二尺許,色白。

     1月28日 ○甲申,吏曹啓曰:「領議政李浚慶以爲,徐敬德贈爵無訪。

    但成守琛則本職六品,故贈三品。

    敬德無前職,可贈六品。

    」 史臣曰:「但當論其學行,而不當論其前職之有無。

    浚慶此言,殆失矣。

    」 傳曰:「其贈六品職。

    」 ○以尹鉉爲成均館大司成,金德鵾〈性本元直。

    又有治劇之才,而不得顯敍,人多惜之。

     ○德鵾爲人,性剛直,嘗奉使忤旨。

    爲言官,又爲李樑等所惡,蹇躓不振。

    至是權奸巳去,時論欲收用,而以病尋卒,物論惜之。

    〉爲宗簿寺正,權德輿爲議政府檢詳,金命元爲弘文館修撰,金宇宏、尹希吉爲藝文館檢閱。

     1月29日 ○乙酉,日暈,有兩珥,暈上背。

     二月 2月3日 ○己醜,贈花潭處士徐敬德戶曹佐郞。

    〈史臣曰:「追念已歿之賢,至有褒贈之命,自上待賢之誠,似乎盡矣。

    而大臣不能將順美意,靳於三品之贈。

    贈之高下,固無關於其人,然國家象賢之擧,則不當如是也。

    生而不能用其才,死而贈爵,又不能稱其學行,惜也!」〉○以廬稹爲吏曹參議,李仲虎爲司憲府執義,李山海爲弘文館副校理,李戩爲慶尙右道水使。

     2月6日 ○壬辰,上禦朝講。

    領經筵事李浚慶,旣出于賓廳。

    傳曰:「卿於經席,懇辭重職,予欲答諭而未果。

    前於辭職之日,予意盡諭,而三公任重,況今多事,果如卿辭。

    然大臣進退非輕,卿宜量氣善調。

    」〈史臣曰:「不於面對時答之,而追答於旣出之後,君臣間言語若是其重難,則情意之不相孚,無足怪矣。

    近來論思諫諍之臣有所啓,則或答或否,而未嘗聞一言,問及於民之休戚、政之得失。

    此豈無意於民與政而然哉?特以言語爲重難而然也。

    如此而欲其上下無間,有懷必言,蓋亦難矣。

    」〉○四方沈霧。

     2月7日 ○癸巳,以李鐸爲司憲府大司憲,李訒爲執義,黃廷彧、奇大升爲掌令,韓孝友、李友直爲持平,權德輿爲議政府舍人。

     ○日暈。

     2月9日 ○乙未,日暈。

     2月10日 ○丙申,以樸淳〈天性簡古,爲文淸高,不營産業,居家淡泊。

    〉爲司憲府大司憲,李齊閔爲弘文館校理,李仲虎爲副校理,李鐸爲僉知中樞府事。

     2月11日 ○丁酉,上禦夕講。

     2月12日 ○戊戌,始用隆慶年號。

    〈新皇帝建元隆慶。

    〉 2月13日 ○己亥,遣漢城判尹鄭宗榮,進香大行皇帝。

    刑曹參判宋贊陳慰新皇上。

    上傳于兩使曰:「嘉靖皇帝崩逝,新皇帝卽位,中原必多事,而庶政惟新,風采亦必嚴肅矣。

    凡大小聞見之事,備細來啓。

    」 2月14日 ○庚子,以成世章爲漢城府判尹,鄭大年爲刑曹參判。

     ○日暈兩珥。

     2月15日 ○辛醜,以李海壽、辛應時爲司憲府持平。

     2月18日 ○甲辰,上禦朝講。

    司諫金就文曰:「帝王之學,異於文士詞章之學。

    修己治人,體用本末俱備者,帝王之學也。

    詞章之學,則徒以華藻悅人耳目,無三百篇言志之義,而所用力者,聲律之巧拙也。

    此乃騷人逸士之事,而非帝王之學也。

    先儒以此爲玩物喪志,眞格言也。

    昔宋高宗喜見山谷詩,尹焞諫曰:『有何所好,而見之乎?』焞非以此爲可廢也。

    大抵心有所偏着,則恐有喪志之害,而如是雲爾。

    詩尙如此,況於視聽言動之間,喪志之事,豈不多乎?自上所當留念也。

    」〈史臣曰:「時上有好詞章之習,故就文及之。

    就文是啓,雖若泛言,而規諷之意,實寓於其中也。

    」〉〈史臣曰:「就文,儒者也。

    勸帝王體用之學,戒詞藻喪志之弊,固是日王之龜鑑,而在今日,則尤爲對病之藥,經幄輔養之言,固當如是。

    惜乎!上之不能悟也!」〉○李齊閔爲司憲府持平,李海壽爲弘文館修撰,宋應漑爲博士。

     2月19日 ○乙巳,上禦朝講。

     ○日暈。

     2月20日 ○丙午,上禦夕講。

     ○以金命元爲司憲府持平,李齊閔爲弘文館校理。

     2月21日 ○丁未,上禦朝講持平辛應時曰:「國家用人,正科出身之外,門蔭居半。

    若不得已,則初入仕門蔭之官,精擇爲可。

    而近來公道闆蕩,請囑成風,宰相不論賢否,度其親踈,而托之銓曹。

    以此各司初仕之官,率皆庸劣之輩,屍居其職,而多爲下吏之所弄。

    及爲守令,而不知牧民之爲何事,各司之罷弊、生民之困瘁,其病根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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