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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銑尚定安公主,卒,崔祐甫病,及卒。

    ”然則封德彜在本紀則書薨,在本傳則書卒。

    定安公主,在本傳則書“薨”,在《崔銑傳》則書卒,崔祐甫在本傳則書薨,在其子傳則書卒,不知其義例謂何。

    《新書》之内,此比甚多,不可遽數,今但略舉其一二,以見其書法之駁雜難明也。

     《三宗諸子傳》雲:“中宗四子,韋庶人重潤,後宮生重福、重俊、殇帝。

    ”今案《新書》,凡列帝諸子,間有史失其傳者,亦必标其名而著其遺逸無傳之因,不直爾晦其名也。

    今此所謂殇帝者,乃重茂也。

    始封北海郡王,神龍初,進封溫王。

    中宗崩,韋後矯遺诏立之為皇太子,遂即皇帝位。

    既而臨淄王以兵讨亂,韋氏敗,睿宗即位,複封為溫王。

    景雲二年正月,徙封襄王。

    開元二年七月丁未薨,追冊為殇帝。

    重茂之立凡二十馀日,比于諸王事亦稍殊。

    若以前史昌邑王、北鄉侯例推之,其始封進爵及平生事迹,則宜列之為傳。

    其即位後所行之事,則當編之于中宗、睿宗之紀。

    今此《傳》但記“殇帝”二字,其馀則皆略而不述,亦不顯其名,及隐晦無傳之因,返更不若列帝諸子之失傳者,使後世覽者莫知殇帝之為誰,此又書法之不可曉者也。

     《姚南仲傳》雲:“大曆十年,獨孤皇後崩。

    ”今案《本紀》大曆十年十月:“丙寅,貴妃獨孤氏薨。

    丁卯,追冊為皇後。

    ”《後妃傳》所載亦同。

    然則獨孤氏當薨時止貴妃耳,安得遂書為崩?此蓋不惟義例之不明,蓋未嘗考其位号先後而書也。

     《太宗本紀》:“貞觀十七年正月戊辰,魏徵薨。

    ”今案《新書》例,《本紀》惟書宰相,而它官不書。

    今據《宰相表》,征以十六年九月丁巳罷為太子太師矣,故于十七年正月表内更不書此征薨一節,蓋謂非宰相故也。

    而本紀十六年九月不書征罷至十七年薨,則是尚以為宰相乎?若尚以為宰相當書,則表内不當記雲“罷為太子太師”,至十七年正月,猶當書其薨于表。

    如此,則于義方允,于例為合。

    若以為已罷宰相不當書,則《本紀》内當記其十六年罷為太子太師,而十七年則不當更載其薨也。

    此一事,進退皆無所據,依《紀》《表》二者,必有一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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