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治河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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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祖康熙九年,夏四月,河決歸仁堤,淮安、揚州二府等處,田地悉被淹沒。

     十年,冬十月,河決桃源縣,壞民堤二百五十丈。

     冬十一月,河道總督王光裕疏請募夫大挑淮陽襄河,從之。

     十一年,夏四月,命侍衛吳丹,學士郭廷祚閱視河工,繪圖進呈。

     六月,河決清水漂,高郵實應一十八州縣衛被災。

     十六年,春二月,以王光裕治河無功,命解任,以靳輔為河道總督。

     秋七月,靳輔條陳治河八事:一挑清江清以下,曆雲梯關至海口一帶河身之土,以築兩岸河堤;一挑洪澤湖下流,高家偃以西,至清口,引水河一道;一加高幫潤、七裡墩、武家墩、高家墩、高良港至周家閘殘缺單薄堤工;一築古溝、翟家壩一帶堤工,并堵塞黃淮各自決口;一閉通濟閘壩,深挑運河,堵塞清水潭等處決口,以通漕船;一錢糧浩繁,須預籌畫以濟工需;一請裁并河工冗員,奏調幹員,赴工襄事;一請設巡河官兵。

    章上,廷議以軍興饷绌難之輔。

    凡三奏,均堅持前議,帝特如所請。

     十七年,秋七月,河決砀山縣石将軍廟及蕭縣九裡溝二處。

     是月,靳輔疏請高家堰石工再加三尺,與土堤平。

    然後另加土堤三尺,又高家堰,高良港一帶加築戗堤一道,從之。

     冬十月,靳輔以宿、徐等州縣被災,請建減大壩一十三座,又請将清口閉斷,自文華寺挑新河至七裡閘,以七裡閘為運口,由武家墩爛泥渡轉入黃河。

     十八年,夏四月,靳輔疏言:‘清水潭屢塞屢沖,山陽、高郵等七州縣田畝淹沒。

    臣築東西長堤二道,工竣,七州縣田畝全行潤出,運艘民船,永可安瀾。

    ’報聞。

     秋七月,靳輔疏言:‘淮河東岸,自翟家壩至周橋閘,乃淮陽運河上遊門戶,山鹽等七州縣民生關鍵也。

    當黃河循禹故道時,淮流水可直下。

    此地未聞水患;迨黃流南徒奪淮,淮流不能暢注,于是壅遏四漫。

    山陽、寶應、高郵、江都四州縣,河西低窪之區,盡成澤國者,六百馀年矣。

    明萬曆初,河道廢壞,雖不若今日之甚,而清口淤,高堰決,與今日情形相似。

    彼時河臣潘季馴,築堤堵口,治班班效斑。

    然此處不議加高,蓋明代祖陵在西,故停河東之障以洩水。

    不知如慮淮漲西侵,何難兩岸并築,而顧留患門庭曆年既久,遂緻成河九道,使淮陽疊受水災。

    臣不能不憾潘季馴以善治河稱而亦有此失者也。

    皇上轸念運道民生,大發帑金,命臣遍為修治。

    今翟家壩成河九道之處,共寬一千三百二十三丈二尺,今已合龍,更查山寶高江四州縣河西諸湖亦逐漸涸出,拟設法招墾,庶幾增戶足民矣。

    ’ 二十一年,冬十月,河決蕭家口,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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