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百九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光緒三十四年。
戊申。
秋七月。
甲申朔。
享太廟。
遣醇親王載沣恭代行禮。
○上詣樂壽堂問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皇太後安。
至癸醜皆如之。
○乙酉。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陳夔龍等電悉。
澧州永順、辰州等屬。
山水暴發。
河流驟漲。
緻漂沒田廬。
損傷人口情事。
殊堪憫恻。
着該督撫嚴饬印委各員。
詳确勘查。
切實撫恤。
以惠災黎而免失所。
仍将續查情形。
随時奏聞。
○丙戌。
谕内閣、那桐等奏、查驗第一期報到薦舉各員。
分别加考覆陳一摺。
前因時勢艱難。
需才孔亟。
谕令内外臣工。
切實薦舉。
并派那桐等查驗詢問。
茲據奏稱、将報到之内閣中書周嵩堯等。
按照原保事實。
詳細詢問。
加具考語。
開單呈覽。
所有分發内閣中書周嵩堯、陸軍部主事惠崇、陸軍部科長陳榥、湖南即用知縣熊範輿、着查驗大臣那桐等帶領引見。
翰林院編修袁嘉谷、郭則澐、林炳章、外務部員外郎曹汝霖、民政部左參議延鴻民、政部倢■<曰融>■<石木>事章宗祥、民政部郎中陸宗輿、銀行正監督張允言度、支部右丞傅蘭泰、度支部左參議曾習經署度支部右參議程利川、度支部郎中晏安瀾管象頤學部參事江瀚、農工商部郎中胡祥鑅、給事中朱顯廷、四川成部府遺缺知府成昌候補三院卿誠璋、署直隸清河道熙臣、候選道李熙、山西汾州府知府紹彜、河南保送知府胡鼎彜、着自七月十六日起按照名次先後。
每日二員。
呈遞膳牌。
伺候召見。
如是日未經召見。
仍于次日豫備。
其餘各員。
以次遞推。
○又谕、據禁煙大臣恭親王溥偉等奏、大員奣<虘阝>亦涉蒙混。
未肯據實自陳。
請旨懲處一摺。
禁煙為朝廷自強要政。
晶■宜經三令五申。
身為大員。
宜如何力除痼疾。
以為民先若如所奏、文海載昌、夙患煙瘾。
竟自注确無嗜好。
似此任意蒙混自應亟予懲處。
内閣學士文海載昌着即行革職。
以肅官常而挽頹風 ○農工商部奏、南洋爪哇渤良安地方。
設立商務總會請給關防。
允之。
○以農工商部左丞耆齡署農工商部左侍郎。
○丁亥。
谕内閣、朕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皇太後懿旨。
前據陳夔龍電奏、湖北霪潦為災當經谕令趕辦急赈。
并将續查情形具報。
茲據查明電奏黃岡、麻城、黃安、三處災情最重。
居民蕩析流離慘不忍者滟見。
餘如漢陽府屬之夏口、黃陂、漢川、荊州府屬之江陵、監利、石首、安陸府屬之潛江、宜昌府屬之興山等處。
均多被淹等語。
覽奏殊堪憫恻。
加恩着賞給帑銀六萬兩。
由度支部給發着該督派委妥員。
前往災區。
切實散放。
務令實惠均沾。
毋任失所。
用副朝廷轸念災黎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
電寄馮汝骙、電悉。
着轉饬杜鐘駿迅即來京。
由内務府大臣請旨候傳。
○又谕、電寄升允、電悉。
西甯地方重要。
慶恕着毋庸來京。
○戊子。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江甯師範附屬小學堂等借用昭忠祠屋宇。
請饬擇地遷移一摺。
着端方按照所陳各節。
查明情形。
酌量辦理。
原摺着鈔給閱看。
○憲政編查館奏、考核勸業道官制。
并分科辦事細則十八條。
以期法制統一。
又奏、考核州縣事實。
分别最優等、優等、平等、次等、以為勸懲。
均從之。
○兩江總督端方奏、南洋續造江亨、江利、江貞、三船工竣驗收。
并配募員弁勇役情形。
又奏、江南警察學堂改巡警教練所。
一切辦法及經費情形。
均下部知之。
○己醜。
給事中陳田奏、雲南河口之亂。
緻起交涉。
委員高而謙節為法人要挾。
自後宜選得力大員。
慎重交涉。
以杜隐患。
下外務部知之。
○直隸總督楊士骧奏、請将保定軍械局購用民物錢糧豁免。
下部知之。
○又奏、順直水旱交乘。
原辦赈捐。
請展限一年下度支部議。
○四川總督趙爾巽奏、甯遠等屬。
邊夷時出滋擾。
拟于舊靖字兩營外。
添募一營。
以資駐守剿捕之用。
下部知之。
○山西巡撫寶棻奏、創辦咨議局。
附設自治研究所。
下所司知之。
○以農工商部右參議袁克定署農工商部左丞。
○以庇縱枭匪。
革江南松南營遊擊孔德升職。
遣戍新疆。
○庚寅。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津浦鐵路。
近甫舉辦請饬擇人任用。
核實開支等語。
着呂海寰按照所陳各節。
破除情面。
認真整頓。
以重路政而節浮費。
原片着鈔給閱看。
○翰林院代奏、編修喻長霖條陳、日本今法。
有為中國急宜仿行者五。
一、海陸軍。
一、學務。
一、工商。
一、邊徼墾牧。
一、監獄改良。
有不能遽行者二。
一、開國會。
一、改官制。
下會議政務處知之。
○禦史俾壽奏、請派滿漢子弟。
送東西各國。
學習制器、駕船、槍石滟駁、商務、礦務、農政。
下所司議。
○又奏、請饬部山■<木學>籌八旗興學經費。
并饬八旗官紳随時捐助。
下度支部議。
○又奏、請饬中外大臣。
循名責實。
詳定官制。
嚴立選舉。
又奏、京外敺■兒員。
宜設法疏通均下會議政務處知之。
○禦史張世培奏、都察院官制阙略。
宜詳議增訂。
下會議政務處議。
尋奏、該院官制業經再三厘訂。
上年禦史石長信奏請改訂都察院官制。
業經公同議覆。
毋庸再議。
現值豫備立憲。
奏準中外官制。
分年厘定
戊申。
秋七月。
甲申朔。
享太廟。
遣醇親王載沣恭代行禮。
○上詣樂壽堂問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皇太後安。
至癸醜皆如之。
○乙酉。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陳夔龍等電悉。
澧州永順、辰州等屬。
山水暴發。
河流驟漲。
緻漂沒田廬。
損傷人口情事。
殊堪憫恻。
着該督撫嚴饬印委各員。
詳确勘查。
切實撫恤。
以惠災黎而免失所。
仍将續查情形。
随時奏聞。
○丙戌。
谕内閣、那桐等奏、查驗第一期報到薦舉各員。
分别加考覆陳一摺。
前因時勢艱難。
需才孔亟。
谕令内外臣工。
切實薦舉。
并派那桐等查驗詢問。
茲據奏稱、将報到之内閣中書周嵩堯等。
按照原保事實。
詳細詢問。
加具考語。
開單呈覽。
所有分發内閣中書周嵩堯、陸軍部主事惠崇、陸軍部科長陳榥、湖南即用知縣熊範輿、着查驗大臣那桐等帶領引見。
翰林院編修袁嘉谷、郭則澐、林炳章、外務部員外郎曹汝霖、民政部左參議延鴻民、政部倢■<曰融>■<石木>事章宗祥、民政部郎中陸宗輿、銀行正監督張允言度、支部右丞傅蘭泰、度支部左參議曾習經署度支部右參議程利川、度支部郎中晏安瀾管象頤學部參事江瀚、農工商部郎中胡祥鑅、給事中朱顯廷、四川成部府遺缺知府成昌候補三院卿誠璋、署直隸清河道熙臣、候選道李熙、山西汾州府知府紹彜、河南保送知府胡鼎彜、着自七月十六日起按照名次先後。
每日二員。
呈遞膳牌。
伺候召見。
如是日未經召見。
仍于次日豫備。
其餘各員。
以次遞推。
○又谕、據禁煙大臣恭親王溥偉等奏、大員奣<虘阝>亦涉蒙混。
未肯據實自陳。
請旨懲處一摺。
禁煙為朝廷自強要政。
晶■宜經三令五申。
身為大員。
宜如何力除痼疾。
以為民先若如所奏、文海載昌、夙患煙瘾。
竟自注确無嗜好。
似此任意蒙混自應亟予懲處。
内閣學士文海載昌着即行革職。
以肅官常而挽頹風 ○農工商部奏、南洋爪哇渤良安地方。
設立商務總會請給關防。
允之。
○以農工商部左丞耆齡署農工商部左侍郎。
○丁亥。
谕内閣、朕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皇太後懿旨。
前據陳夔龍電奏、湖北霪潦為災當經谕令趕辦急赈。
并将續查情形具報。
茲據查明電奏黃岡、麻城、黃安、三處災情最重。
居民蕩析流離慘不忍者滟見。
餘如漢陽府屬之夏口、黃陂、漢川、荊州府屬之江陵、監利、石首、安陸府屬之潛江、宜昌府屬之興山等處。
均多被淹等語。
覽奏殊堪憫恻。
加恩着賞給帑銀六萬兩。
由度支部給發着該督派委妥員。
前往災區。
切實散放。
務令實惠均沾。
毋任失所。
用副朝廷轸念災黎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
電寄馮汝骙、電悉。
着轉饬杜鐘駿迅即來京。
由内務府大臣請旨候傳。
○又谕、電寄升允、電悉。
西甯地方重要。
慶恕着毋庸來京。
○戊子。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江甯師範附屬小學堂等借用昭忠祠屋宇。
請饬擇地遷移一摺。
着端方按照所陳各節。
查明情形。
酌量辦理。
原摺着鈔給閱看。
○憲政編查館奏、考核勸業道官制。
并分科辦事細則十八條。
以期法制統一。
又奏、考核州縣事實。
分别最優等、優等、平等、次等、以為勸懲。
均從之。
○兩江總督端方奏、南洋續造江亨、江利、江貞、三船工竣驗收。
并配募員弁勇役情形。
又奏、江南警察學堂改巡警教練所。
一切辦法及經費情形。
均下部知之。
○己醜。
給事中陳田奏、雲南河口之亂。
緻起交涉。
委員高而謙節為法人要挾。
自後宜選得力大員。
慎重交涉。
以杜隐患。
下外務部知之。
○直隸總督楊士骧奏、請将保定軍械局購用民物錢糧豁免。
下部知之。
○又奏、順直水旱交乘。
原辦赈捐。
請展限一年下度支部議。
○四川總督趙爾巽奏、甯遠等屬。
邊夷時出滋擾。
拟于舊靖字兩營外。
添募一營。
以資駐守剿捕之用。
下部知之。
○山西巡撫寶棻奏、創辦咨議局。
附設自治研究所。
下所司知之。
○以農工商部右參議袁克定署農工商部左丞。
○以庇縱枭匪。
革江南松南營遊擊孔德升職。
遣戍新疆。
○庚寅。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津浦鐵路。
近甫舉辦請饬擇人任用。
核實開支等語。
着呂海寰按照所陳各節。
破除情面。
認真整頓。
以重路政而節浮費。
原片着鈔給閱看。
○翰林院代奏、編修喻長霖條陳、日本今法。
有為中國急宜仿行者五。
一、海陸軍。
一、學務。
一、工商。
一、邊徼墾牧。
一、監獄改良。
有不能遽行者二。
一、開國會。
一、改官制。
下會議政務處知之。
○禦史俾壽奏、請派滿漢子弟。
送東西各國。
學習制器、駕船、槍石滟駁、商務、礦務、農政。
下所司議。
○又奏、請饬部山■<木學>籌八旗興學經費。
并饬八旗官紳随時捐助。
下度支部議。
○又奏、請饬中外大臣。
循名責實。
詳定官制。
嚴立選舉。
又奏、京外敺■兒員。
宜設法疏通均下會議政務處知之。
○禦史張世培奏、都察院官制阙略。
宜詳議增訂。
下會議政務處議。
尋奏、該院官制業經再三厘訂。
上年禦史石長信奏請改訂都察院官制。
業經公同議覆。
毋庸再議。
現值豫備立憲。
奏準中外官制。
分年厘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