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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諱者,彼亦不暇計及,而為之盡量披露,此真所謂「實錄」者也』。

     『鄭氏養兵數十萬,固全恃沿海之徵取糧餉,然非經營東西洋商業及商行,亦不能措置裕如。

    則通商之事,亦成功事業中最重大者,不可不記載。

    此書雖不甚詳,然已能識其大矣』。

     『此書記載軍事,雖皆為其從征時所目睹,頗覺詳盡,然較其記載財政,則反覺失之繁蕪,而不得要領,且有漏其機要、失其真相者。

    可見其對於兵事之記載,臨事既不能深知底蘊,事後又未嘗參考他書,但采集案卷及其記憶所得之表面事實而已』。

     『楊氏身任戶官,六官案卷調取甚易,而又從征所至,身經目睹,故其所得史料,往往極可珍秘;他家史書所求之不可得者,而楊氏實錄中,則瓌寶山積,觸目燦然。

    蓋其所值者多,偶爾采獲,雖玉石不分、金沙雜糅,然而渾金璞玉,往往而在。

    楊氏之書,其價值全在於此而已』。

     右所錄者,皆為主要之意見。

    其就每一事端,參證他書而辨其是非或糾其謬誤者,分別繫於正文之後,藉供讀者參考。

     本書屢記西寧王李定國與延平王遣使來往之事,並附錄二王書劄多通。

    惟書劄次序顛倒,年月錯亂,一時未易考訂。

    此本僅將原來誤載於永曆八年九月之定國來書移置七年五月,並將書前原文『安西藩以書來會,書雲』改為『定國書雲』。

    其餘各劄,姑仍原書之舊,未敢擅為移動。

    又本書影印本於永曆九年五月之末載清世子與成功來往書劄二通,其後有雙行小注雲:『此來書並回書在十月,錯寫在此』。

    此本已將二劄移置十月之末,而刪其附註。

     舊鈔本因蟲蛀黴爛,殘缺至多。

    茲參閱本書前後文,補出不少空白之處;其難於校補者,則約計字數,以黑框代之。

    又鈔本間有錯字,或逕為改正,或將改正字加括符列於原字之下。

    至於避諱諸字,則於每字初見時附以說明。

     本書影印本印行於二十餘年前,今已不易得。

    經商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之同意,用就影印本加以標點、分段,並略補其殘缺,正其訛誤,重付排印,以便學人。

    (百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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