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崇祯十六年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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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失朝(新史) 廷臣待漏,待天子也,恐天子早臨,廷臣先天子而待漏也。

    待漏之時,鼓未嚴,鼓嚴而肅班矣。

    肅班而鳴鐘,鐘歇而聖駕登殿,靜鞭響矣。

    鞭響而兩班廷臣有容無息,有意無聲,仰瞻殿上,祇見千百紅袍掀袖,示令而已。

    乃癸未年春正之朔,聖駕升殿,文班止一首輔周延儒,武班止一勳臣,舊例鐘鳴,則東西長安門俱開,朝臣俱擁擠在外,因谕開門,而到者仍寥寥。

    鴻胪未可唱齊班,久之來者作踉跄狀。

    十少五六,勉成禮焉。

    延儒上揭雲:政本怠弛,以緻廷臣慢誤,乞奪俸自臣等始,得旨姑免。

     祭十二陵(新史) 祭天壽山上陵也。

    十二陵,每陵遣三品官主祭,陪祭則六品以下二人,又勳戚一人,為擔土加墳事。

    舊例也。

    餘随少司馬馮邺仙上德陵,将入紅門,輿騎俱辍,總戎戎裝率兵萬二千人跪迎,軍容壯麗,營伍整齊,紅門之左,設兩鑼,徑有五尺,聲如雷發,入則反得乘騎,神宗定陵最近外,凡入者先瞻焉。

    外豎大方石碑一座,細睨之四面無字,各陵皆然。

    内有飨殿九楹,殿内祭品豐潔,樂器饬齊,俱籠以黃紗,幔後則露台一座,台設大爐燭,高約二丈餘,元門扃閉,梓宮所由入也。

    墓門在西側,白石為之,闊五尺,高亦約二丈,厚尺許。

    元宮之巅為殿五楹,中立朱漆方石碑,高丈有五尺,廣四尺,金書神宗皇帝之定陵七字。

    為垛、為壁、為地,皆竹葉瑪瑙石甃之,後則寶頂,草樹蒙茸,不可入矣。

    出南西行經長陵,成祖也。

    為主穴居中,再西為永陵,世宗也。

    規式各陵無二。

    惟永陵之松,多偃地,而延蔓,如蛇如藤,過河越澗,行者履跨其上,皆剔牙松。

    松鼠成群,以萬計。

    康陵則在三十裡外,凡上此陵,必先一日行,翼日遊玉泉寺,山以泉石勝。

    西十裡,遊香山,山以殿刹勝。

    未青軒,可坐;視九門雙阙,偉觀也。

    下山遊碧雲,金碧輝煌,川岩崒嵂,兩者兼之,觀止矣。

     天壽山之得名,世謂禦體所藏故也;不知太宗一日駐跸飲酒,适當萬壽之期,群臣等上壽,美其名耳。

     周延儒(附吳昌時) 癸未三月,改禮部儀制主事吳昌時為吏部文選主事,署郎中事。

    昌時好結納,通太監王化民等,欲轉铨司。

    吏部尚書鄭三俊問鄉人徐石麒。

    答曰:君子也。

    三俊遂薦于上。

    蓋石麒畏昌時機深,故譽之可。

    三俊不知也。

    例轉給事中範士髦等四人,禦史陳盡等六人,故事例轉,科一道二。

    昌時特廣其數,意脅台省為驅除地也。

    四月,禦史祁彪佳劾昌時紊制弄權,禦史徐殿臣、賀登選各疏參之,鄭三俊自引咎罷,以誤薦吳昌時也。

     四月時大清兵久在内地,上特命周延儒以閣部督師,斷其歸路。

    大兵勢大,延儒畏不敢逼,适天氣漸炎,大兵大獲而還。

    延儒偵知之,奏捷,加封太師。

    有山人題詩譏之曰:敵畏炎熇歸思催,黃金紅粉盡駝回。

    出關一月無消息,昨日元戎報捷來。

    既而台省交章論列,延儒受賄縱敵出口,上颔之。

     五月,延儒放歸,給事中郝絅,複參昌時,及禮部郎中周仲琏,竊權附勢,納賄行私,内閣票拟機密,每事先知。

    總之,延儒,天下之罪人;而昌時、仲琏又延儒之罪人也。

    禦史蔣拱宸、何綸亦交劾之。

     七月,召山東兵備雷演祚,與山東總督範志完,面質于中左門。

    先是,演祚入朝,面奏志完在山東縱兵淫掠,及金銀鞍馬行賄,上命逮訊。

    至是,逮至面質。

    上問行賄京師狀。

    演祚曆曆有指。

    上問演祚曰:爾言稱功頌德,遍于班聯者誰也?演祚曰:周延儒招權納賄,如起廢、清獄、蠲租,自以為功,考試科道,盡收門下。

    凡求總兵巡撫,必先賄通幕客董廷獻,然後得之。

    上怒,即命逮董廷獻。

    又問志完,鞍馬何所饋?志完謝無有。

    上斥其妄,因問禦史吳履中。

    爾在天津察志完雲何?履中對演祚言,尋誅志完。

     上自訊吳昌時于中左門,拷掠至折胫乃止。

      征周延儒聽勘。

    初,延儒再召時,庶吉士張溥、馬世奇以公論感動之,故其所舉措,盡反前事,向之所排,更援而進之。

    上亦虛己以聽,溥既沒,世奇遠權勢,不入都,延儒左右皆昌時輩,以至于敗。

     十二月,誅吏部文選司郎中吳昌時。

     前大學士周延儒有罪賜死。

    延儒當中外交讧,無能為上畫一籌,然受主眷深,故其罷内監、撤廠衛,諸珰日夜乘間媒孽,上俱不信。

    延儒益忽之,迨視師行邊,上意稍移,而諸珰乃盡發其蒙蔽狀。

    上始信之。

    至是,吳昌時事,聖怒遂不可回矣。

     延儒之再召也,以賄進,亦以賄敗;以内官進,亦以内官敗;以昌時進,亦以昌時敗。

      予聞一老兵雲:一日,大兵失道,誤入淖泥中,諸将喜而困之,延儒檄至縱焉。

    上逮張國維,國維過蘇,蘇人生祭而哭之。

    國維曰:勿憂,吾現有周相手書在,令吾放敵者。

    至京,國維果免。

     周延儒續記 宜興再召,通内而贽币帛者,馮涿州也。

    奔走而為線索者,太倉張溥、嘉興吳昌時也。

    擘畫兩年,綸綍始下,時為崇祯十四年之二月。

    六月陛見,相得甚歡,呼先生而不名。

    首複诖誤舉人,廣天下取士額;次釋漕欠并蠲民間積逋,會憂旱,禁獄戍遣以下悉還家,再陳兵殘歲歉處,減現年兩稅。

    于宗室保舉格拔異才,修練儲備,嚴覈讨實事,凡捍禦、凡民生、凡用人理财,無不極其讨究、極其調劑。

    至望恩請恤,昭忠銘節等事,向期期不予,覆核至再,以限于格限于分阻,滞停閣者,沛然弗吝。

    天下仰望風采,考選四十六位,悉登台省,以示寵。

    人亦歸之。

    誦太師者,無間口,使天意向平,安在非救時之宰相。

    時吳昌時職儀制,必欲調文選,握百僚遴次黜陟權,奈正郎從無調部者。

    昌時浼延儒必欲得而後已。

    延儒查例,世宗時文選病故,武庫正郎調入;又天啟朝鄒維琏服石以職方郎調稽勳,援兩故事,冢宰鄭三俊素不肯依違于延儒者,以昌時故,而具題十五年八月入司。

    時當台省年例。

    故例省一台二,無逾額者。

    昌時以台十省六,省為範士髦韬庵李士焜又白等(?),台為陳荩鳴、遲姚、應翀、磊齋等也(?)。

    一時哄然。

    然昌時辣手初試,延儒主裁于上,惟弭耳就職耳。

    昌時于是權在手,呼吸通天,為所欲為矣。

    昌時與張溥同為畫策建功人;淮安道上,張溥破腹,昌時以一劑送入九泉,忌延儒密室有兩人也。

    其忍心如此。

    壬午十月二十日,為延儒半百之誕辰,拟舉觞大内,周後以皇親雲路通譜,備壽儀外,廷則盡文武,遍海内為延儒添籌矣。

    不意初十下午有北兵進口之說,延儒不信,曰旁塞将佐為糧儲劫司農常套也。

    十一、十二兩日,果寂然。

    延儒以坦衷處之。

    十三日早辰,薊州難民踉跄而來,小保定告陷。

    大清兵大隊南下矣。

    蓋大兵實系初十日五更破薊州,即阖其四門,内不得出,外無馳報,故京中以為無是說也。

    十三早辰,齎所掠而出口者向,北方發硎,而揚其刃者馳南,畿輔左右,獸駭禽飛,上震怒。

    謂邊将不足恃,旁撫無可依,更恨郵牒無聞,塘報不發,兩撫一鎮,悉逮而系之獄誅之。

    怒猶未釋。

    兩撫焉成名、潘永圖,一鎮唐钺也。

    上日坐文華殿,敕有獻策,直入毋禁,董心葵輩,親承聖語,後有一逃奴,貉裘錦衣入門,亦蒙賜點,主乃勳衛,當獲特奏,枭之而止,九門晝閉,文武坐門外,入羽書。

    一日曾陷二十六名城,延儒為之無色,聊效楊嗣武故智,使僧道百人建大法道場于石虎胡同口上,唪誦法華經第七卷。

    十一月、閏十一月、十二月,滿城人如處甕中。

    十六年正月朔日,禮應輯瑞;十三省方嶽,無一至者。

    二月春闱,亦無言及。

    至三月初,外來者聯镳,路慶平安,内應出者,有三選文武給憑未領,及外轉升出司府等官,不下五百餘人,亦俱結隊而去。

    蓋大兵自十月入内至今年二月,日将二百,身不解甲,鞍不離馬,乃于三月初一入莒州城,養馬于野,人皆休卧。

    如是者匝月,莒州境四面高山,春暮草茂,宜牧馬雲。

    四月初五日下午,上臨平台,召三相國,詞色俱厲雲。

    朕欲親征。

    延儒跪曰:臣願代皇去。

    上不言,仰視側搖其首。

    延儒起,陳演繼之曰:首輔閣務殷繁,臣可去。

    上仍側搖不言。

    陳起,蔣德璟下跪曰:臣實可去。

    上又側搖如前。

    蔣起,延儒再跪請出。

    上冷笑曰:先生果願去,朕在宮中看過奇門,正在此刻,一出朝門,即向東行,慎勿西轉。

    當時不得不謝恩而出,東至齊化門,權宿城樓,題請随征科道兵科方士亮、禦史蔣拱宸,兵部職方尹民興,戶部劉嘉績,勤王已到,四鎮劉澤清、唐通、周遇吉、黃得功,亦随行。

    初六日至通州,而大兵之自南而出,東起津門,西至涿鹿,亘三百餘裡,橫排擠擁,車載騾馱,不盡是蘆稿一處渡河也。

    遠近城樓之?,日夜不絕響,延儒在通城,則受四鎮之拜師,四鎮則輪設绛帳之脯席;随征四臣,從延儒而傳食四鎮,四鎮又赴随征四臣而陪酌。

    延儒,客席已遍,先上爵于勤王四鎮,祝凱歌,後洗爵于随征四臣,祝紀錄。

    一月來日未遑也。

    朝晚進二疏,題皆飛報大捷,實未嘗出城數武,為濠外窺一矢相加遺也。

    後人有賣放出口之說,不亦冤哉。

    五月初六日,大兵無留影,延儒同日夕會飲者,慶太平。

    又四日,整歸鞭。

    時為初十上午。

    先入文華殿陛見歡迎。

    親手扶握,慰勞備至。

    告假休沐,不允。

    十五日,賷閣臣羊酒,陳、蔣謂伴食無狀,贻我皇憂,方負愧,遂收成命。

    延儒亦權辭,竟同陳、蔣準允。

    時涪州知州武進吳方思蓼堪入觐在京,見邸抄,頓足緻慮曰:聖眷替矣。

    十八日,谕禮、吏、兵三部查閣臣視師凱旋優禮之宴,如何隆重,各兩進其儀,俱駁情禮未合。

    二十三日午刻,傳谕大小九卿,申刻平台候旨,屆期接出,則首輔周延儒奸貪詐僞,大負朕躬,着議處回奏。

    時延儒尚卧内閣,兩人扶出,小轎而歸。

    明日各臣會集西掖,左府空室,向得其顧盼而驕語衆庭者,今則不啻口詈之矣。

    旨意落于勳戚,疏亦略存體。

    餘皆已有旨也。

    六月初一辭陛于前門之碁盤街,仍賜銀一百兩為路費。

    後參之者日甚,在當日之最昵者尤甚。

    如袁彭年之類。

    彼各自為地,恐他人參之也。

    蔣拱宸則又有說,考選時意欲得省,時值一萬,蔣隻六千,以西台與之恨焉。

    亦以同鄉及門之誼,過望宜興也。

    朋比一疏,并及昌時。

    七月二十五日,親審文華殿,即日缇騎南下,逮延儒。

    十月初八抵京,寓順城門外之二廟。

    自疏願戍沖邊不報。

    十二月初七日五更,延儒賜缢。

    昌時棄市。

    齎敕大金吾駱養惟,向在閣日,金吾必拜延儒為老師,以便稱呼。

    今延儒囑付乃弟後日事,絮聒不已,駱欲回奏,恐遲刻,阖其?,而跪于中庭,亟呼曰:老師天明矣。

    老師天明矣。

    回奏,即日得旨,後來解缢。

    若十三年之薛國觀,則停解一月,蟲出戶外也。

    延儒再召之局方結。

     涿州馮铨與延儒同年,年相若,初時有同衾之好,後結兒女親。

    己巳逆案居前列,今為延儒緻力者,冀寬一網,複然計也。

    奈上于此舉最為得意,急投不得,緩引不得,延儒亦竭盡苦心三年來如一日,竟無從啟齒,不謂徒以身殉也。

      延儒再召,蔔行有日矣,一夕夢故妻吳氏大哭于前,曰勿入京。

    入必有禍。

    延儒弗信而行,果符所夢。

    或雲其子奕封夢亦雲此。

      審吳昌時(字來之,甲戌進士) 明朝會試十八房簾官,舊例八翰林,六内科,吏、禮與兵之職方,其一人為戶、刑、工三部輪值者,職方郎之所以必與,以其勞而責重。

    三年海晏,軍國荷賴,會簾一席酬之,世宗以來皆然也。

    癸未科春闱愆期,拟于八月舉行,職方尹民興,楚人也。

    至七月,誓不複一疏,恐逢聖怒,不得入場,兢兢捧玉得門生而後快。

    二十五日,上忽禦文華殿,親谳蔣拱宸參周延儒與昌時朋比為奸,疏中所及之名,凡延儒四月視師時,題請随身兵科方士亮,兵部尹民興、戶部劉嘉績、台中郎蔣拱宸也,皆與審。

    又延儒門客董心葵亦在焉。

    取東廠及錦衣衛刑具以候。

    昌時受刑,已盡全套。

    疏内諸款皆承認。

    又問董心葵,延儒得銀起用為幾人?曰不記也。

    時禦案有缙紳一部,自上擲下,則福建道施元征一葉獻上。

    啟奏曰:福甯道施元征是也。

    時缇騎南下。

    昌時亦撼。

    拱宸曰:羅山大敗,皇上發銀三千在邊口,收贖難民難婦,其部又差齎銀官二十,今兵銀竟無隻影,爾固随征,亦以飛報大捷奏,非欺君而何?拱宸曰:羅山奔北,初交兵,固有失銀之事,後各将用命,仍複大捷。

    帝震怒曰:那有敗而複勝之理?喝聲打。

    司刑者将拱宸當頭一下,紗帽為裂。

    帝憤恨,推倒案桌,迅爾回宮,跪審諸人,一無發落。

    錦衣衛慮即覆審,俱不放縱。

    盡其人而系之獄。

    尹民興不得回部。

    大司馬張伯鲸,以職方印照例送協贊員外王永積,後永積遂謀入會簾矣。

     宋應亨不屈 宋應亨,字長元,山東萊陽人,中天啟乙醜進士。

    初令清豐,擢禮部主客司主事,遷吏部,曆驗封、考功、稽勳、文選四署,尋轉稽勳郎。

    甲戌歸,逾六年,長子成進士,授杭州理刑。

    應亨教之曰:毋束濕,毋草菅,毋長莠。

    崇祯十五年。

    閏十一月,大兵破臨清,應亨率士民守萊陽,北隅單弱,捐千金建甕城,浃旬而畢。

    大兵至,應亨獨當一面,懸賞募死士,夜劫營大兵拔圍去。

    十六年二月初五日,大衆掩至,避北城不攻,次日辰時,由城東北緣雲梯上,應亨平巾箭衣,驅家僮巷戰,家人令易帽,不可,驅良久,家僮死者三十餘人,應亨項中一刀,被執不屈,以死。

    後太史王崇簡吊之以詩雲:拜手松楸酒一杯,傷心灑淚踏蒼苔。

    寒林風起山光動,衰壑雲移海氣來。

    泉路幾年空夙恨,人間此日有餘哀。

    高蹤已自成千古,夕影凄凄照草萊。

    聞者傷之。

    應亨死後,诏贈太仆寺少卿,長子名璜,字玉仲,登鄉試榜;次子名琬,字玉叔,中丁亥進士,尤善詩,陝西、浙江副使。

     北都崩解情景(附記) 崇祯末年,北京人有隻圖今日,不過明朝之意。

    貧富貴賤,各自為心。

    每雲:流賊到門,我即開城,請進,不獨私有其意,而旦公有其言。

    已成崩解之勢矣。

    午、未之間,大兵入京,都城戒嚴,上發内帑錢數萬,命諸營千總每人領錢幾千分授守城兵,每兵二十錢,兵領出,以指彈錢曰:皇帝要性命,令我輩守城,此錢止可買五六燒餅而已。

    既而内不發錢,使京中富家出錢養兵。

    如百金之家,出銀五錢;即妓家亦出五錢。

    上雲:一家豈無二三妓,其家可出五錢,以故人心益離,而事自壞。

    謂皇帝欲守天下,而征及妓銀,時事可知矣。

    後李自成破京,取銀十七庫而去。

     當時政弊民玩如此,申、酉之變,不察可燭。

     蔣臣奏行鈔法 癸未六月,召見桐城諸生蔣臣于中左門。

    臣言鈔法曰:經費之條,銀錢鈔三分用之,納錢銀買鈔者以九錢七分為一金,民間不用,以違法論,不出五年,天下之金錢盡歸内帑矣。

    給事中馬嘉植疏争之。

     搗錢造鈔 從來京師價,紋銀一兩,買錢六百,其貴賤隻在零□與二十之間。

    自崇祯踐祚,與日俱遷。

    至十六年,賣至二千矣。

    夏秋間二千幾百矣。

    宣問賤之所由來雲。

    私錢摻入過多,乃于九門特點禦史九員,督理其事,街衢錢桌,有私錢一文笞,二文徒,三文遣,四文外斬矣。

    其價限定一兩六百,多一文亦斬。

    複設石臼鐵杵,一見私錢,不暇入爐镕化,即刻搗碎以絕其影。

    有夾入,搜獲必斬。

    小民貿易存剩,許送納禦史台。

    獎之。

    令至嚴也。

    臼設官坐以待,自朝至暮,半月來,小民無舍錢者,清對無聊,各西台不得不出自己橐,買私錢以搗之。

    辰出午飯,必使班役持錢三四千,或五六千不等,日費兩許,将碎錢積于臼杵之間,為人觀看。

    匝月餘,舉以報命雲。

    私錢收完,錢價頒定,塞責而已。

    而民間之錢價,下趨無抵也。

    凡賣錢諸處,對面現付,必如欽限。

    如一兩可買二千四百,其一千八百,則于桌下私授,或少轉來取,以廠衛多人,曾有照常交市,擒去枭首故也。

    于是決意行鈔,省中條議,鈔有十便、十妙之說。

    一造之之費省,一行之之途廣,一齎之也輕,一藏之也簡,一無成色之好醜,一無稱兌之輕重,一革銀匠之奸偷,一杜盜賊之窺伺,一錢不用而用鈔,其銅可鑄軍器;一銀不用而用鈔,其銀可入内帑。

    上大喜,即刻造鈔,立發儀制司。

    從來解入之朱卷,與宗師優劣科歲試卷,為鈔質之資本,押工部收領,限日搭廠。

    揆官選匠計工,如有阻其事者,法同十罪。

    工部查得二祖時典故,造鈔工料紙六皮四,皮者桦皮也。

    産于遼東,今有紙而無皮,無從下手,乃令工部召商。

    商人皆京師大奸棍,具疏願領銀百萬往遼買回,上又責之工部,時流賊渡河之信已确,已之。

    崇祯十六年十一月中事也。

    嗚呼!鈔法固善矣,惜其行之不早耳。

     上用銅錫木器  癸未十月,上自用銅錫木器,屏金銀。

    命文武諸臣各崇省約,士庶不得衣錦繡珠玉。

      李自成陷承天府 癸未正月,李自成陷湖廣承天府,巡撫宋一鶴守城,下城巷戰,揮刃擊殺數賊死。

    一鶴号鶴峰,順天宛平籍,北直保定府清苑縣人。

    崇祯三年庚午舉人,巡撫都禦史。

    承天破,标下有願負之出奔者,一鶴堅持不肯,卒自刎死。

    江陰馮生在楚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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