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縱橫家書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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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齊先鬻勺(趙)以取秦,後賣秦以取勺(趙)而功(攻)宋,今有(又)鬻天下以取秦。
如是而薛公徐為不能以天下為亓(其)所欲,則天下故(固)不能謀齊矣。
願王之使勺(趙)弘急守徐為。
令田賢急守薛公,非是毋有使于薛公徐之所,它(他)人将非之以敗臣。
毋與奉陽君言事,非于齊,一言毋舍也。
事必□南方強,燕毋首。
有(又)慎毋非令群臣衆義(議)功(攻)齊。
齊王以燕為必侍(待)■〈敝上衣下〉(弊)而功(攻)齊,未可解(懈)也。
言者以臣□賤而邈于王矣。
○八、蘇秦謂齊王章(一) 謂齊王曰:薛公相青〔齊〕也,伐楚、九歲,功(攻)秦,三年,欲以殘宋,取進(淮)北,宋不殘,進(淮)北不得。
以齊封奉陽君,使粱(梁)乾(韓)皆效地,欲以取勺(趙),勺(趙)是(氏)不得。
身率(率)粱(梁)王與成陽君,北面而朝奉陽君于邯鄲而勺(趙)氏不得。
王棄薛公,身斷事,立帝、帝立,伐秦、秦伐,謀取勺(趙)、得,功(攻)宋,、宋殘,是則王之明也。
雖然,願王之察之也。
是無它(他)故,臣之以燕事王循也。
■〈曰上寅下〉謂臣曰:“傷齊者比勺(趙)也。
秦雖強,終不敢出塞涑河,絕中國而功(攻)齊。
楚、越遠,宋魯弱,燕人承,乾(韓)粱(梁)有秦患,傷齊者必勺(趙),勺(趙)氏終不可得已。
為之若何?”臣謂■〈曰上寅下〉曰:“請劫之。
子以齊大重秦,秦将以燕事齊,齊燕為一,乾(韓)粱(梁)必從。
勺(趙)悍則伐之,願則摯(執)而功(攻)宋。
”■〈曰上寅下〉以為善。
臣以車百五十乘入齊,■〈曰上寅下〉逆于高闾,身禦臣以入。
事曲當臣之言,是則王之教也,然臣亦見亓(其)必可也。
猶■〈曰上寅下〉不知變事以功(攻)宋也。
不然,■〈曰上寅下〉之所與臣前約者善矣。
今三晉之敢據薛公與不敢據,臣未之識可。
雖使據之,臣保燕而事王,三晉必不敢變。
齊燕為一,三晉有變,事乃時為也。
是故當今之時,臣之為王守燕,百它(他)日之節。
雖然,成臣之事者在王之循甘燕也。
王雖疑燕,亦甘之,不疑亦甘之。
王明視(示)天下以有燕,而臣不能使王得志于三晉,臣亦不足事也。
○九、蘇秦謂齊王章(二) 謂齊王曰:始也燕累臣以求摯(質),臣為是未欲來,亦未可為王為也。
今南方之事齊者多故矣,是王有憂也,臣何可以不亟來。
南方之事齊者,欲得燕與天下之師而入之秦與宋以謀齊,臣诤(争)之于燕王,燕王必弗聽矣。
臣有(又)來則大夫之謀齊者大解(懈)矣。
臣為是,雖無燕,必将來。
■〈纟管〉(管)子之請,貴循也,非以自為也。
□□公聽之。
臣賢于桓□,臣不敢忘(妄)請,□□□□王誠重禦臣,則天下必曰:燕不應天下以師,有(又)使蘇□□□□□貴□……□齊□■之□□□□之車也。
王□□□□知□可以百五十乘,王以諸侯禦臣。
若不欲□□□請以五〔十〕乘來。
請貴重之□……高賢足下,故敢以聞也。
○十、蘇秦謂齊王章(三) 謂齊王:燕王□于王之不信己也則有之,若慮大惡焉則無之。
燕大□□□臣必以死诤(争)之,不能,必令王先知之。
必毋聽天下之惡燕交者。
以臣所□□□魯甚□,□臣大□□息士民,毋庸發怒于宋魯也。
為王不能,則完天下之交,複與粱(梁)王于。
□□宋之事,士民句(苟)可複用,臣必王之無外患也。
若燕,臣必以死必之。
臣以燕重事齊,天下必無敢東。
□□□兄(況)臣能以天下功(攻)秦,疾與秦相萃也而不解,王欲複功(攻)宋而複之,不而舍之,王為制矣。
○十一、蘇秦自趙獻書于齊王章(一) 自勺(趙)獻書于齊王曰:臣暨(既)從燕之粱(梁)矣,臣至勺(趙),所聞于乾(韓)粱(梁)之功(攻)秦。
奉陽君謂臣:楚無秦事,不敢與齊遇。
齊楚果遇,是王收秦已。
亓(其)不欲甚。
欲王之赦粱(梁)王而複見之。
勺(趙)氏之慮,以為齊秦複合,必為兩啻(敵)以功(攻)勺(趙),若出一口。
若楚于不必,雖必,不為功。
願王之以毋遇喜奉陽君也。
臣以足下之所與臣約者告燕王,臣以(已)好處于齊。
齊王終臣之身不謀燕燕。
臣得用于燕,終臣之身不謀齊。
燕王甚兌(悅),亓(其)于齊循善。
事卬(昂)曲盡從王。
王賢(堅)三晉亦從王,王取秦楚亦從王。
然而燕王亦有苦。
天下惡燕而王信之。
以燕之事齊也為盡矣。
先為王絕秦摯(質)子宦二萬甲自食以功(攻)宋,二萬甲自食以功(攻)秦,乾(韓)粱(梁)豈能得此于燕哉。
盡以為齊。
王猶聽惡燕者……燕王甚苦之。
願王之為臣甚安燕王之心也。
燕齊循善,為王何患無天下。
○十二、蘇秦自趙獻書于齊王章(二) 自勺(趙)獻書于齊王曰:臣以令告奉陽君曰:“寡人之所以有講慮者有,寡人之所為功(攻)秦者,為粱(梁)為多。
粱(梁)氏留齊兵于觀,數月不逆,寡人失望,一。
擇齊兵于熒陽成臯,數月不從而功……宋,再。
寡人之□功(攻)宋也,請于粱(梁),閉關于宋而不許。
寡人已舉宋,講矣。
乃來诤(争)得,三。
今燕勺(趙)之兵皆至矣,俞(愈)疾功(攻)菑,四。
寡人有(又)聞粱(梁)入兩使陰成于秦,且君尚曰:吾縣免于粱(梁)是(氏),不能辭已。
雖乾(韓)亦然。
寡人恐粱(梁)氏之棄與國而獨取秦也,是以有講慮。
今曰不女(如)□之疾之,請從。
功(攻)秦、寡人之上計;講最,寡人之大(太)下也。
粱(梁)氏不恃寡人,樹寡人曰:齊道楚取秦,蘇修在齊矣。
故天下洶洶然,曰:寡人将反(返)也。
寡人無之。
乃■〈曰上寅下〉固于齊,使人于齊大夫之所,而俞(偷)語則有之。
寡人不見使者□□對(怼)也。
寡人有反(返)■〈曰上寅下〉之慮,必先與君謀之。
寡人與韋非約曰:若與楚遇,将與乾(韓)粱(梁)四遇,以約功(攻)秦。
若楚不遇,将與粱(梁)王複遇于圍地,收秦等,■〈扌遂〉(遂)明(盟)功(攻)秦大(太)上破之,其〔次〕賓(擯)之,亓(其)下完交而□講與國毋相離也。
此寡人之約也。
韋非以粱(梁)王之令(命)欲以平陵蛇(貤)薛,以陶封君。
平令雖(惟)城而已,其鄙盡入粱(梁)氏矣。
寡人許之已。
”臣以□告奉陽君,奉陽君甚兌(悅),曰:“王有(又)使周濕、長驷重令(命)捝(兌),捝(兌)也敬受令(命)。
”奉陽君合(答)臣曰:“■有私義(議),與國不先反而天下有功(攻)之者,雖知不利,必據之。
與國有先反者,雖知不利,必怨之。
”今齊勺(趙)燕循相善也。
王不棄與國而先取秦,不棄■而反(返)■〈曰上寅下〉也,王何患于不得所欲。
粱(梁)氏先反,齊勺(趙)功(攻)粱(梁),齊必取大粱(梁)以東,勺(趙)必取河内,秦案不約而應,王何患于粱(梁)。
粱(梁)、乾(韓)無變,三晉與燕為王功(攻)秦,以便王之功(攻)宋也,王何不利焉。
今王棄三晉而收秦、反(返)■〈曰上寅下〉也,是王破三晉而複臣天下也。
天下将入地與重摯(質)于秦而獨為秦臣以怨王。
臣以為不利于足不下,願王之完三晉之交,與燕也講亦以是。
疾以取止。
○十三、韓■〈曰上寅下〉獻書于齊章 乾(韓)■〈曰上寅下〉獻書于齊曰:“秦悔不聽王以先事而後名。
今秦王請侍(待)王以三四年。
齊不收秦,秦焉□晉國。
齊秦複合,使■〈曰上寅下〉反(返),且複故事,秦卬曲盡聽王。
齊取宋,請令楚粱(梁)毋敢有尺地于宋,盡以為齊。
秦取粱(梁)之上黨。
乾(韓)粱(梁)從,以功(攻)勺(趙),秦取勺(趙)之上地,齊取河東。
勺(趙)從,秦取乾(韓)之上地,齊取燕之陽地。
三晉大破,而□□,秦取焉田雲夢,齊取東國下蔡。
使從親之國如帶而□。
齊秦雖立百帝,天下孰能禁之。
” ○十四、蘇秦謂齊王章(四) 謂齊王曰:臣恐楚王之勤豎之死也。
王不可以宋故解(懈)之。
臣使蘇厲告楚王曰:“豎之死也,非齊之令(命)也。
洫子之私也。
殺人之母而不為亓(其)子禮,豎之罪固當死。
宋以淮北與齊講,王功(攻)之,擊勺(趙)信。
齊不以為怨,反為王誅勺(趙)信,以亓(其)無禮于王之邊吏也。
王必毋以豎之私怨,敗齊之德。
”前事願王之盡加之于豎也,母與它(他)人矣,以安夫薛公之心。
王尚(嘗)與臣言甘薛公以就事。
臣甚善之。
今爽也、強得也,皆言王之不信薛公,薛公甚懼。
此不便于事。
非薛公之信莫能合三晉以功(攻)秦,願王之甘之也。
臣負齊燕以司(伺)薛公,薛公必不敢反王。
薛公有
齊先鬻勺(趙)以取秦,後賣秦以取勺(趙)而功(攻)宋,今有(又)鬻天下以取秦。
如是而薛公徐為不能以天下為亓(其)所欲,則天下故(固)不能謀齊矣。
願王之使勺(趙)弘急守徐為。
令田賢急守薛公,非是毋有使于薛公徐之所,它(他)人将非之以敗臣。
毋與奉陽君言事,非于齊,一言毋舍也。
事必□南方強,燕毋首。
有(又)慎毋非令群臣衆義(議)功(攻)齊。
齊王以燕為必侍(待)■〈敝上衣下〉(弊)而功(攻)齊,未可解(懈)也。
言者以臣□賤而邈于王矣。
○八、蘇秦謂齊王章(一) 謂齊王曰:薛公相青〔齊〕也,伐楚、九歲,功(攻)秦,三年,欲以殘宋,取進(淮)北,宋不殘,進(淮)北不得。
以齊封奉陽君,使粱(梁)乾(韓)皆效地,欲以取勺(趙),勺(趙)是(氏)不得。
身率(率)粱(梁)王與成陽君,北面而朝奉陽君于邯鄲而勺(趙)氏不得。
王棄薛公,身斷事,立帝、帝立,伐秦、秦伐,謀取勺(趙)、得,功(攻)宋,、宋殘,是則王之明也。
雖然,願王之察之也。
是無它(他)故,臣之以燕事王循也。
■〈曰上寅下〉謂臣曰:“傷齊者比勺(趙)也。
秦雖強,終不敢出塞涑河,絕中國而功(攻)齊。
楚、越遠,宋魯弱,燕人承,乾(韓)粱(梁)有秦患,傷齊者必勺(趙),勺(趙)氏終不可得已。
為之若何?”臣謂■〈曰上寅下〉曰:“請劫之。
子以齊大重秦,秦将以燕事齊,齊燕為一,乾(韓)粱(梁)必從。
勺(趙)悍則伐之,願則摯(執)而功(攻)宋。
”■〈曰上寅下〉以為善。
臣以車百五十乘入齊,■〈曰上寅下〉逆于高闾,身禦臣以入。
事曲當臣之言,是則王之教也,然臣亦見亓(其)必可也。
猶■〈曰上寅下〉不知變事以功(攻)宋也。
不然,■〈曰上寅下〉之所與臣前約者善矣。
今三晉之敢據薛公與不敢據,臣未之識可。
雖使據之,臣保燕而事王,三晉必不敢變。
齊燕為一,三晉有變,事乃時為也。
是故當今之時,臣之為王守燕,百它(他)日之節。
雖然,成臣之事者在王之循甘燕也。
王雖疑燕,亦甘之,不疑亦甘之。
王明視(示)天下以有燕,而臣不能使王得志于三晉,臣亦不足事也。
○九、蘇秦謂齊王章(二) 謂齊王曰:始也燕累臣以求摯(質),臣為是未欲來,亦未可為王為也。
今南方之事齊者多故矣,是王有憂也,臣何可以不亟來。
南方之事齊者,欲得燕與天下之師而入之秦與宋以謀齊,臣诤(争)之于燕王,燕王必弗聽矣。
臣有(又)來則大夫之謀齊者大解(懈)矣。
臣為是,雖無燕,必将來。
■〈纟管〉(管)子之請,貴循也,非以自為也。
□□公聽之。
臣賢于桓□,臣不敢忘(妄)請,□□□□王誠重禦臣,則天下必曰:燕不應天下以師,有(又)使蘇□□□□□貴□……□齊□■之□□□□之車也。
王□□□□知□可以百五十乘,王以諸侯禦臣。
若不欲□□□請以五〔十〕乘來。
請貴重之□……高賢足下,故敢以聞也。
○十、蘇秦謂齊王章(三) 謂齊王:燕王□于王之不信己也則有之,若慮大惡焉則無之。
燕大□□□臣必以死诤(争)之,不能,必令王先知之。
必毋聽天下之惡燕交者。
以臣所□□□魯甚□,□臣大□□息士民,毋庸發怒于宋魯也。
為王不能,則完天下之交,複與粱(梁)王于。
□□宋之事,士民句(苟)可複用,臣必王之無外患也。
若燕,臣必以死必之。
臣以燕重事齊,天下必無敢東。
□□□兄(況)臣能以天下功(攻)秦,疾與秦相萃也而不解,王欲複功(攻)宋而複之,不而舍之,王為制矣。
○十一、蘇秦自趙獻書于齊王章(一) 自勺(趙)獻書于齊王曰:臣暨(既)從燕之粱(梁)矣,臣至勺(趙),所聞于乾(韓)粱(梁)之功(攻)秦。
奉陽君謂臣:楚無秦事,不敢與齊遇。
齊楚果遇,是王收秦已。
亓(其)不欲甚。
欲王之赦粱(梁)王而複見之。
勺(趙)氏之慮,以為齊秦複合,必為兩啻(敵)以功(攻)勺(趙),若出一口。
若楚于不必,雖必,不為功。
願王之以毋遇喜奉陽君也。
臣以足下之所與臣約者告燕王,臣以(已)好處于齊。
齊王終臣之身不謀燕燕。
臣得用于燕,終臣之身不謀齊。
燕王甚兌(悅),亓(其)于齊循善。
事卬(昂)曲盡從王。
王賢(堅)三晉亦從王,王取秦楚亦從王。
然而燕王亦有苦。
天下惡燕而王信之。
以燕之事齊也為盡矣。
先為王絕秦摯(質)子宦二萬甲自食以功(攻)宋,二萬甲自食以功(攻)秦,乾(韓)粱(梁)豈能得此于燕哉。
盡以為齊。
王猶聽惡燕者……燕王甚苦之。
願王之為臣甚安燕王之心也。
燕齊循善,為王何患無天下。
○十二、蘇秦自趙獻書于齊王章(二) 自勺(趙)獻書于齊王曰:臣以令告奉陽君曰:“寡人之所以有講慮者有,寡人之所為功(攻)秦者,為粱(梁)為多。
粱(梁)氏留齊兵于觀,數月不逆,寡人失望,一。
擇齊兵于熒陽成臯,數月不從而功……宋,再。
寡人之□功(攻)宋也,請于粱(梁),閉關于宋而不許。
寡人已舉宋,講矣。
乃來诤(争)得,三。
今燕勺(趙)之兵皆至矣,俞(愈)疾功(攻)菑,四。
寡人有(又)聞粱(梁)入兩使陰成于秦,且君尚曰:吾縣免于粱(梁)是(氏),不能辭已。
雖乾(韓)亦然。
寡人恐粱(梁)氏之棄與國而獨取秦也,是以有講慮。
今曰不女(如)□之疾之,請從。
功(攻)秦、寡人之上計;講最,寡人之大(太)下也。
粱(梁)氏不恃寡人,樹寡人曰:齊道楚取秦,蘇修在齊矣。
故天下洶洶然,曰:寡人将反(返)也。
寡人無之。
乃■〈曰上寅下〉固于齊,使人于齊大夫之所,而俞(偷)語則有之。
寡人不見使者□□對(怼)也。
寡人有反(返)■〈曰上寅下〉之慮,必先與君謀之。
寡人與韋非約曰:若與楚遇,将與乾(韓)粱(梁)四遇,以約功(攻)秦。
若楚不遇,将與粱(梁)王複遇于圍地,收秦等,■〈扌遂〉(遂)明(盟)功(攻)秦大(太)上破之,其〔次〕賓(擯)之,亓(其)下完交而□講與國毋相離也。
此寡人之約也。
韋非以粱(梁)王之令(命)欲以平陵蛇(貤)薛,以陶封君。
平令雖(惟)城而已,其鄙盡入粱(梁)氏矣。
寡人許之已。
”臣以□告奉陽君,奉陽君甚兌(悅),曰:“王有(又)使周濕、長驷重令(命)捝(兌),捝(兌)也敬受令(命)。
”奉陽君合(答)臣曰:“■有私義(議),與國不先反而天下有功(攻)之者,雖知不利,必據之。
與國有先反者,雖知不利,必怨之。
”今齊勺(趙)燕循相善也。
王不棄與國而先取秦,不棄■而反(返)■〈曰上寅下〉也,王何患于不得所欲。
粱(梁)氏先反,齊勺(趙)功(攻)粱(梁),齊必取大粱(梁)以東,勺(趙)必取河内,秦案不約而應,王何患于粱(梁)。
粱(梁)、乾(韓)無變,三晉與燕為王功(攻)秦,以便王之功(攻)宋也,王何不利焉。
今王棄三晉而收秦、反(返)■〈曰上寅下〉也,是王破三晉而複臣天下也。
天下将入地與重摯(質)于秦而獨為秦臣以怨王。
臣以為不利于足不下,願王之完三晉之交,與燕也講亦以是。
疾以取止。
○十三、韓■〈曰上寅下〉獻書于齊章 乾(韓)■〈曰上寅下〉獻書于齊曰:“秦悔不聽王以先事而後名。
今秦王請侍(待)王以三四年。
齊不收秦,秦焉□晉國。
齊秦複合,使■〈曰上寅下〉反(返),且複故事,秦卬曲盡聽王。
齊取宋,請令楚粱(梁)毋敢有尺地于宋,盡以為齊。
秦取粱(梁)之上黨。
乾(韓)粱(梁)從,以功(攻)勺(趙),秦取勺(趙)之上地,齊取河東。
勺(趙)從,秦取乾(韓)之上地,齊取燕之陽地。
三晉大破,而□□,秦取焉田雲夢,齊取東國下蔡。
使從親之國如帶而□。
齊秦雖立百帝,天下孰能禁之。
” ○十四、蘇秦謂齊王章(四) 謂齊王曰:臣恐楚王之勤豎之死也。
王不可以宋故解(懈)之。
臣使蘇厲告楚王曰:“豎之死也,非齊之令(命)也。
洫子之私也。
殺人之母而不為亓(其)子禮,豎之罪固當死。
宋以淮北與齊講,王功(攻)之,擊勺(趙)信。
齊不以為怨,反為王誅勺(趙)信,以亓(其)無禮于王之邊吏也。
王必毋以豎之私怨,敗齊之德。
”前事願王之盡加之于豎也,母與它(他)人矣,以安夫薛公之心。
王尚(嘗)與臣言甘薛公以就事。
臣甚善之。
今爽也、強得也,皆言王之不信薛公,薛公甚懼。
此不便于事。
非薛公之信莫能合三晉以功(攻)秦,願王之甘之也。
臣負齊燕以司(伺)薛公,薛公必不敢反王。
薛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