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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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兵出其後擊之。

    賊衆驚擾,赴水火死者無算。

    诏降成都府為益州。

    甲戌,诏利州、興元府、洋州西縣民并給複一年,以劍南用師饋運之勞也。

    丙子,李順支黨衛進、計詞、吳文賞、李俊、徐師中、吳利涉及其徒彭榮等十二人并磔于鳳翔市。

     五月。

    初,尹元等人峽路,首破賊三千餘衆于新甯,遂深入梁山、廣安、渠、果之間[5],捕斬收集,久未得進。

    王繼恩雖徑拔成都,而郭門十裡外,猶為賊黨所據。

    僞帥張餘謂王師孤絕無援,複嘯聚萬餘衆,攻陷嘉、戎、泸、渝、涪、忠、萬、開八州。

    開州監軍秦傳序嬰城力戰,既而賊勢轉盛,傳序誓不降賊,遂投水死。

    賊乘勝攻夔州,列陣西津口,矢石如雨。

    先是,上複遣如京使白繼赟為峽路都大巡檢,統精卒數千人,晨夜兼行,助讨遺寇。

    是月庚午,繼赟入夔州,出賊不意,與巡檢使解守頤腹背夾擊之[6],賊衆大敗,斬首二萬級,流骸塞川而下,水為之赤。

    奪得舟千餘艘,甲铠數萬計。

     六月壬午朔,繼赟捷書聞,上降诏嘉獎,錄傳序次子煦為殿直,複以錢千萬賜其家。

    辛卯,诏兩川軍民被李順脅衆诖誤者一切不問。

    群盜保聚山澤,令諸州各招誘,倍加安撫。

    施州言賊數千聚衆攻圍州城,指揮使黃希遜子文卓、文範、文戰、兵馬使黃延霸率丁男百餘人,持梃開城門擊走之,擒獲百餘人,悉皆溺死江中。

    以知州、著作佐郎李鵬為右贊善大夫,賞其守禦之勞也。

    戊戌,峽路行營言破賊萬餘衆于廣安軍,斬首五千級,生擒三十餘人,又破賊于嘉陵江口,殺獲二萬餘衆,又破賊于合州西方溪,斬首五十級。

    先是,雷有終率大軍抵合州境上,賊衆一萬餘來距,會尹元、裴莊等亦領兵至,因夾擊之,遂克合州。

    丙午,有終入成都。

    初,賊帥田奉正、蘇榮等據固州,聞尹元、裴莊等至,遂遁去,斬其黨八百餘,因招聚民衆遣複業,餘黨尚保渠州。

    又廣安、梁山多遊寇,乃分兵為二萬,裨将常思德趨廣安、梁山。

    元及莊抵渠州,合勢進讨,皆平之。

    陵州言賊五萬衆來攻,州兵才百四十六人,舊無城塹,知州張旦修完戰具,設鹿角,招集民丁拒鬥,大破之,乘勝追北,斬首百千餘級,獲甲铠萬計。

    诏書褒之。

    辛酉[7],以知眉州、殿中丞李簡為水部員外郎,通判、光祿寺丞王象為左贊善大夫。

    先是、兵馬監押李元汶聞寇作,即白簡等繕修守備,蒐城中兵,得七千,而邛、黎、雅州潰卒六百餘人相繼來奔,因撫而用之。

    賊帥吳蘊帥衆十餘萬圍城,自春訖夏,凡百餘日,攻不能陷。

    聞王師既入成都,乃解圍去。

    簡等出兵追之,斬獲甚衆。

    诏書嘉獎,而有是命。

    丁酉[8],以知陵州、國子博士張旦為水部員外郎,通判、著作佐郎張翼為右贊善大夫,旌捍寇之功也。

    以劍南招安使、昭宣使王繼恩為宣政使、順州防禦使。

    乙未,诏川峽諸州聚山林為盜者,并釋具罪。

    峽路行營言:賊帥張餘衆二萬陷雲安軍,率兵擊走之,斬首五千餘級,複其城。

    诏書嘉獎。

     此峽路行營當是白繼赟等,非尹元、裴莊、常思德等也。

     九月[9]。

    先是,參知政事蘇易簡薦樞密院直學士、虞部郎中張詠可屬四川事,诏詠知益州,既而留半歲不行,于是始命赴部。

    上面谕之曰:『西川亂後,民不聊生。

    卿往,當以便宜從事。

    』丁醜,上以蜀寇漸平,下诏罪己。

    先是,陝西課民運糧以給蜀師者相屬于路。

    詠至益州,急問城中所屯兵數,凡三萬餘人,而無半月之食。

    訪之民間,舊苦鹽貴而私廪,尚有餘積,乃下鹽價,聽民得以米易鹽,民争趨之,未逾月,得米數十萬斛,軍士歡言:『前所給米,皆雜糠土不可食。

    今一一精好,此翁真善幹國事者。

    』詠聞而喜曰:『吾今【傑按:今,應為"令"之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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