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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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缢死。
永興乾耀都巡檢供奉官李興、牢城十将張順斷能及其子首以獻,補興閤門祗侯,順本城都頭。
興、順遷官實在十一月甲寅,今并書之。
壬寅,太常卿、知安州寇準坐朱能叛,再貶道州司馬。
甲辰,入内押班鄭志誠嘗納朱能音問及披獲表章,有請太子親政之辭,令右谕德魯宗道、禦史劉平鞠問,削兩任,配隸房州。
九月丙辰,诏劉益、康玉、徐原等十一人并活釘,令衆三日訖,斷其手足,具五刑處死。
王先、李貴并斷手足處斬。
唐信八人并處斬。
文思院畫匠、軍士、百姓十五人并免死,杖脊黥面,配沙門島及廣南牢城。
朱能仆使及道士、軍士十二人并杖脊黥面[4],配江、湖、福建牢城。
能弟文顯免杖,黥面配鄧州牢城。
初,能将擇日扞制,使文顯潛以告知府朱巽等,故至是獲用輕典。
能妻高、母李、弟婦陳洎女仆、家僮十二人并決杖,分配湖南、京東、西州軍。
能子件歌以幼不勝杖,黥面配澧州牢城,聽随母之配所。
時命殿中侍禦史王博文與内臣岑守素等乘傳詣永興按劾,具獄以聞,而降是诏。
初遣博文,人謂連逮者必衆。
博文唯治首惡,協從者皆為請,得以減論。
壬戌,知永興軍府朱巽、陝西轉運使梅詢并削一任,巽為護國節度使,詢為懷州團練使,并不署州事;本軍通判、幕職官并贖銅釋罪。
巽等嘗薦舉朱能及不察奸害,妄緻害制使,故責之。
知鳳翔府臧大圭贖銅二十斤、通判甯州,坐與能交結也。
軍士封進、鳳翔府孔目官朱日昌等八人皆能常從,預為矯妄者,并決杖,分配海島、遠郡牢城。
乾祐知縣、蒲城、長安、萬年、乾祐簿、尉并坐削绌。
周懷政陰謀廢立 天禧四年七月甲戌,昭宣使、英州團練使、入内副都知周懷政伏誅。
大中祥符末,上始得疾。
是歲仲春,所苦浸劇,自疑不起,嘗卧枕懷政股與之謀,欲命太子監國。
懷政實典左右春坊事,出告寇準,準遂請間,建議密令楊億草奏,已而事洩,準罷相(見《丁謂事實》)。
丁謂等因疏斥懷政,使不親近,然以上及太子故,未即顯加黜責。
懷政憂懼不自安,陰謀殺謂等,複相準,奉帝為太上皇,傳位太子而廢皇後。
與其弟禮賓副使懷信潛召客省使楊崇勳、内殿承制楊懷吉、閤門祗侯楊懷玉議其事,期以二十五日竊發。
前一夕,崇勳、懷吉悉詣謂第告變,謂中夜微服,乘婦人車過曹利用計之。
及明,利用入奏于崇政殿,懷政時在殿東庑,即令衛士執之。
懷政本傳雲:上姑務含容,不忍斥其過,然漸疏遠之。
懷政憂懼,時使小黃門自禁中出,詐稱宣召,入內東門,坐别室,久之而出,以欺同輩。
《實錄》亦雲。
然收懷政時實在崇政段東庑,則其出入禁中,固自如也。
但丁謂等多為之防,使懷政罕得見上耳,蓋未有疏遠懷政意也。
本傳又雲:上怒甚。
而《實錄》無此,疑本傳飾說,今不取。
诏宣徽北院使曹玮與崇勳就禦藥院鞠訊,不數刻,具引伏。
上坐承明殿臨問,懷政但祈哀而已。
命載以車,赴城西普安佛寺斬之。
謂等并發朱能所獻天書妖妄事(詳見《朱能僞造天書》),懷政父内殿承制紹忠及懷信并決杖,配複、嶽州,子侄勒停[5],赀産沒官。
懷政之未敗也,紹忠嘗诟之曰:『斫頭豎子,終累及我!』懷信又嘗謂懷政曰:『兄天書事必敗,當早請上首露,庶獲輕典。
』及謀作亂,又号泣伏拜而止之,皆不聽,故皆得免死焉。
自餘親事卒、懷政仆使決杖,分配海島遠州。
《記聞》載懷政以二月二日懷小刀對上自割,上因是疾複作。
皇後命收懷政下獄,并于宮中得萊公奏,言傳位事,乃命楊崇勳告變,誅懷政,貶萊
永興乾耀都巡檢供奉官李興、牢城十将張順斷能及其子首以獻,補興閤門祗侯,順本城都頭。
興、順遷官實在十一月甲寅,今并書之。
壬寅,太常卿、知安州寇準坐朱能叛,再貶道州司馬。
甲辰,入内押班鄭志誠嘗納朱能音問及披獲表章,有請太子親政之辭,令右谕德魯宗道、禦史劉平鞠問,削兩任,配隸房州。
九月丙辰,诏劉益、康玉、徐原等十一人并活釘,令衆三日訖,斷其手足,具五刑處死。
王先、李貴并斷手足處斬。
唐信八人并處斬。
文思院畫匠、軍士、百姓十五人并免死,杖脊黥面,配沙門島及廣南牢城。
朱能仆使及道士、軍士十二人并杖脊黥面[4],配江、湖、福建牢城。
能弟文顯免杖,黥面配鄧州牢城。
初,能将擇日扞制,使文顯潛以告知府朱巽等,故至是獲用輕典。
能妻高、母李、弟婦陳洎女仆、家僮十二人并決杖,分配湖南、京東、西州軍。
能子件歌以幼不勝杖,黥面配澧州牢城,聽随母之配所。
時命殿中侍禦史王博文與内臣岑守素等乘傳詣永興按劾,具獄以聞,而降是诏。
初遣博文,人謂連逮者必衆。
博文唯治首惡,協從者皆為請,得以減論。
壬戌,知永興軍府朱巽、陝西轉運使梅詢并削一任,巽為護國節度使,詢為懷州團練使,并不署州事;本軍通判、幕職官并贖銅釋罪。
巽等嘗薦舉朱能及不察奸害,妄緻害制使,故責之。
知鳳翔府臧大圭贖銅二十斤、通判甯州,坐與能交結也。
軍士封進、鳳翔府孔目官朱日昌等八人皆能常從,預為矯妄者,并決杖,分配海島、遠郡牢城。
乾祐知縣、蒲城、長安、萬年、乾祐簿、尉并坐削绌。
周懷政陰謀廢立 天禧四年七月甲戌,昭宣使、英州團練使、入内副都知周懷政伏誅。
大中祥符末,上始得疾。
是歲仲春,所苦浸劇,自疑不起,嘗卧枕懷政股與之謀,欲命太子監國。
懷政實典左右春坊事,出告寇準,準遂請間,建議密令楊億草奏,已而事洩,準罷相(見《丁謂事實》)。
丁謂等因疏斥懷政,使不親近,然以上及太子故,未即顯加黜責。
懷政憂懼不自安,陰謀殺謂等,複相準,奉帝為太上皇,傳位太子而廢皇後。
與其弟禮賓副使懷信潛召客省使楊崇勳、内殿承制楊懷吉、閤門祗侯楊懷玉議其事,期以二十五日竊發。
前一夕,崇勳、懷吉悉詣謂第告變,謂中夜微服,乘婦人車過曹利用計之。
及明,利用入奏于崇政殿,懷政時在殿東庑,即令衛士執之。
懷政本傳雲:上姑務含容,不忍斥其過,然漸疏遠之。
懷政憂懼,時使小黃門自禁中出,詐稱宣召,入內東門,坐别室,久之而出,以欺同輩。
《實錄》亦雲。
然收懷政時實在崇政段東庑,則其出入禁中,固自如也。
但丁謂等多為之防,使懷政罕得見上耳,蓋未有疏遠懷政意也。
本傳又雲:上怒甚。
而《實錄》無此,疑本傳飾說,今不取。
诏宣徽北院使曹玮與崇勳就禦藥院鞠訊,不數刻,具引伏。
上坐承明殿臨問,懷政但祈哀而已。
命載以車,赴城西普安佛寺斬之。
謂等并發朱能所獻天書妖妄事(詳見《朱能僞造天書》),懷政父内殿承制紹忠及懷信并決杖,配複、嶽州,子侄勒停[5],赀産沒官。
懷政之未敗也,紹忠嘗诟之曰:『斫頭豎子,終累及我!』懷信又嘗謂懷政曰:『兄天書事必敗,當早請上首露,庶獲輕典。
』及謀作亂,又号泣伏拜而止之,皆不聽,故皆得免死焉。
自餘親事卒、懷政仆使決杖,分配海島遠州。
《記聞》載懷政以二月二日懷小刀對上自割,上因是疾複作。
皇後命收懷政下獄,并于宮中得萊公奏,言傳位事,乃命楊崇勳告變,誅懷政,貶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