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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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按:懷政誅在七月,萊公罷在六月。

    若懷政于仲春為此,則萊公不待夏未始罷,懷政至秋初乃誅也。

    然真宗實以仲春疾益甚,不知緣何事耳。

    《記聞》必誤,今不取。

     丁醜,太子太傅寇準降授太常卿、知相州,韓林學士盛度、樞密直學士王曙并落職,度知光州,曙知汝州,皆坐與周懷政交通也。

    是日,以客省使、英州防禦使楊崇勳為鄧州觀察使,内殿承制楊懷吉為如京使,并賜金帶及金銀,降诏褒獎。

    供奉官、京城西面巡檢楊懷玉既與崇勳等預周懷政議,崇勳告變之翌日,始詣樞密院自陳,故責之。

     八月辛巳,楊崇勳為内客省使,領桂州觀察使兼群收使。

    崇勳累辭鄧州之命,故改任焉。

    丙午,入内供奉官石承慶削兩任,配隸宿州。

    先是,周懷政嘗遣人召承慶,欲有所議,夜二鼓不下皇城門鑰以待之。

    上遣黃門黃守忠開太甯、祥符、東華傳诏許王宮,至則門不閉,見承慶将入,守忠諷知其故,戒令勿入,于是門司不複納承慶。

    守忠畏懷政不敢言,至是以聞,鞫承慶而責之。

     明道二年十一月甲戌,贈左骐骥使、英州團練使周懷政安國節度使,以其弟子右内率府副率、宿州安置懷吉為禮賓副使。

     景祐元年九月辛酉,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陳州楊崇勳降落平章事、知壽州,崇勳子閤門祗侯宗說監濟州稅。

    先是,内侍押班周懷信言兄懷政天禧中給侍東宮,最處親信。

    奸臣謀危皇嗣,懷政心憤,議除憸黨,為崇勳及楊懷吉誣告被誅。

    今懷吉雖死,而崇勳尚居将相,又乞正其事,以慰幽冤。

    故有是命。

    懷吉弟供備庫使懷志、子閤門祗侯永孚、入内高班永德、入内黃門永成、永遷并坐降。

     雷允恭擅易皇堂 天禧五年四月丁未,以内殿崇班雷允恭為皇太子宮都監、同管勾資善堂左右春坊司事。

     乾興元年二月戊午,真宗崩,仁宗即皇帝位。

    庚申,命宰臣丁謂為山陵使。

    丁謂潛結雷允恭,使白太後,卒行其意(詳見《丁謂事迹》)。

     六月庚申,西京作坊使、普州刺史、入内押班雷允恭伏誅。

    允恭既與丁謂交結,謂深德之。

    允恭倚謂勢,日益驕恣無所憚。

    始宦官以山陵事多在外,允恭獨留不遣,自請于太後,太後不許。

    允恭泣曰:『臣遭遇先帝,不在人後,而獨不得效力于陵上,敢請罪。

    』太後曰:『吾非敢有靳于汝也,顧汝少而寵幸,不曆外任。

    今官品已高,近下差遣,難以使汝。

    若近上名目,汝不知法禁,妄有舉動,适為汝累。

    』允恭泣告不已。

    時按行使、副及修奉都監既受命逾旬矣,乃特命允恭與張景宗同官勾山陵一行事。

     三月乙亥,允恭馳至陵下,判司天監邢中和為允恭言:『今山陵上百步,法宜子孫,類汝州秦王墳。

    』允恭曰:『如此何不用?』中和曰:『恐下有石若水耳。

    』允恭曰:『先帝獨有上,無他子。

    若如秦王墳,當即用之。

    』中和曰:『山陵事重,按行覆驗,時日淹久,恐不及七月之期。

    』允恭曰:『第移就上穴,我走馬入見太後言之,安有不從?』允恭素貴橫,衆莫敢違,即改穿上穴。

    及允恭入白于太後,太後曰:『此大事,何輕易如此?』允恭曰:『使先帝宜子孫,何為不可?』太後意不然之,曰:『出與山陵使議可否。

    』允恭見謂,具道所以。

    謂亦知不可,而重逆允恭意,無所可否,唯唯而已。

    允恭不得謂決語,入诳太後曰:『山陵使無異議矣。

    』既而上穴果有石,石盡水出,工役基艱,衆議籍籍。

    步軍副都指揮使、威塞節度使黃守忠為修奉山陵部署,懼不能成功,中作而罷,奏以待命。

    時五月辛卯也。

    謂庇允恭,猶欲遷就成之,不敢以實聞。

    癸巳,入内供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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