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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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妄動,未必不畏王而止[14]。
今春王薨,識者亦憂之,謂王之生,北人以朝廷為重;王之薨,則北人以朝廷為輕矣。
臣亦嘗念國家将帥,既未聞于外裔,而親王素有威望,為北人所畏者。
又以淪謝,且不複聞皇親可以為朝廷屏翰者,彼必謂王室孤危,無所扶助,本根不固,易以動搖,此誠宜為外寇之窺測。
臣願陛下親擇宗室中年長知書、識道理、曉人事者數人,為王畿千裡内州。
慮宗室出外不達民政,或有任性為事,通判位下,難以規正,宜擇方嚴公幹近上朝臣一人為同知州,所貴勢均力敵,可以共事,而無所乖。
俟曆一兩郡,可以獨任,則罷同知州。
又擇其次者數人,為千裡内州郡钤轄,恐未練軍馬,職事不舉,其都監、監押未可減省[15],宜擇曆事廉幹之人,且令供職[16],仍選良守臣伺察而審處。
其年少官卑,度其堪任差遣者[17],為畿縣都監押,雖年少,亦須擇二十以上者,選良令守以谏正之。
并限二年一替,亦用文武臣寮賞罰以勸沮之。
臣知不數年,當有賢宗室如前漢河間、後漢東平二王者,不為難矣。
内以屏藩王室,外可以威示四方,此有國者之急務也,長久之策也。
』 校勘記 [1]故時 原本作『故特』,副使 原本作『副史』,據《長編》卷一一七改。
[2]諸王宮教授刁約 原本作『諸王宮□□約』,據《長編》卷一一七補。
[3]遞進 原本『遞』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五一補。
[4]三年七月乙未 原本作『二年七月』,據《長編》卷一一九改補。
[5]知大宗正事 原本脫『知』字,據《長編》卷一一九補。
[6]兼監丞 原本『監』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一九補。
[7]九月 原本『九』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八補。
[8]章獻 原本作『莊獻』,據《長編》卷一四六改。
[9]曰 原本此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四六補。
[10]五七人 原本『七』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四六補。
[11]北人風俗貴親率以 原本『親』與『率』二字訛倒,據《長編》卷一五○乙正。
[12]所以視中國用人亦如己國 原本作『所□視中國用人□□』,據《長編》卷一五○改補。
[13]王善用兵 原本脫『王』字,據《長編》卷一五○補。
[14]畏王 原本脫『王』字,據《長編》卷一五○補。
[15]都監監押 原本脫一『監』字,據《長編》卷一五○補。
[16]供職 原本『職』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五○補。
[17]差遣者 原本『者』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五○補。
今春王薨,識者亦憂之,謂王之生,北人以朝廷為重;王之薨,則北人以朝廷為輕矣。
臣亦嘗念國家将帥,既未聞于外裔,而親王素有威望,為北人所畏者。
又以淪謝,且不複聞皇親可以為朝廷屏翰者,彼必謂王室孤危,無所扶助,本根不固,易以動搖,此誠宜為外寇之窺測。
臣願陛下親擇宗室中年長知書、識道理、曉人事者數人,為王畿千裡内州。
慮宗室出外不達民政,或有任性為事,通判位下,難以規正,宜擇方嚴公幹近上朝臣一人為同知州,所貴勢均力敵,可以共事,而無所乖。
俟曆一兩郡,可以獨任,則罷同知州。
又擇其次者數人,為千裡内州郡钤轄,恐未練軍馬,職事不舉,其都監、監押未可減省[15],宜擇曆事廉幹之人,且令供職[16],仍選良守臣伺察而審處。
其年少官卑,度其堪任差遣者[17],為畿縣都監押,雖年少,亦須擇二十以上者,選良令守以谏正之。
并限二年一替,亦用文武臣寮賞罰以勸沮之。
臣知不數年,當有賢宗室如前漢河間、後漢東平二王者,不為難矣。
内以屏藩王室,外可以威示四方,此有國者之急務也,長久之策也。
』 校勘記 [1]故時 原本作『故特』,副使 原本作『副史』,據《長編》卷一一七改。
[2]諸王宮教授刁約 原本作『諸王宮□□約』,據《長編》卷一一七補。
[3]遞進 原本『遞』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五一補。
[4]三年七月乙未 原本作『二年七月』,據《長編》卷一一九改補。
[5]知大宗正事 原本脫『知』字,據《長編》卷一一九補。
[6]兼監丞 原本『監』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一九補。
[7]九月 原本『九』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八補。
[8]章獻 原本作『莊獻』,據《長編》卷一四六改。
[9]曰 原本此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四六補。
[10]五七人 原本『七』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四六補。
[11]北人風俗貴親率以 原本『親』與『率』二字訛倒,據《長編》卷一五○乙正。
[12]所以視中國用人亦如己國 原本作『所□視中國用人□□』,據《長編》卷一五○改補。
[13]王善用兵 原本脫『王』字,據《長編》卷一五○補。
[14]畏王 原本脫『王』字,據《長編》卷一五○補。
[15]都監監押 原本脫一『監』字,據《長編》卷一五○補。
[16]供職 原本『職』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五○補。
[17]差遣者 原本『者』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五○補。